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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总结】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仅供参考)

时间:2023-06-04 20:00:06 来源:网友投稿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两会”部署,积极助力“东进”,大力组织各项收入,加强预算执行监督与分析,加大国有集体资产监管,较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总结】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财政总结】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仅供参考)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两会”部署,积极助力“东进”,大力组织各项收入,加强预算执行监督与分析,加大国有集体资产监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一、财政收入势头良好,预算支出平稳有序

一是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2.11亿元,增长48.6%;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57亿元,增长68.5%,财政收入形势好于预期。二是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66亿元,增长68.59%,支出总量排名全市第一。其中九大重点民生领域累计完成支出57.41亿元,增长23.20 %,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44.97 %;累计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62亿元,增长30.73%。三是截至今年3月,全区会议费及“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合计1744.47万元,其中会议费支出62.8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76.91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25.7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79.03万元。

二、狠抓预算执行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全面落实预算执行进度定期通报制度,按月监测通报部门预算、基建资金及其它重点领域财政统筹资金支出执行情况,由分管区领导对执行进度较慢的单位进行约谈,研究解决财政拨款规模较大的重点部门、重点领域支出进度问题。二是组织开展第四轮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工作,盘活存量资金123.03亿元用于安排区发改局下达的2016年剩余月份原“市投区建”及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补充安排区城投公司及区保障房公司注册资本金、补充安排区金控公司资本金、安排街道办工作经费等项目。

三、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深入推进依法理财

一是助力全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财政政策和资金有效供给,立足需求端推进供求侧管理,抓好去产能、降成本、补短板等任务,组织编制实施20162018年滚动财政规划,清理规范产业扶持政策体系,淘汰化解落后过剩产能,加快集聚高端创新要素。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对50万元以上购买服务类项目的监管,选择20个项目进行一般评价;选取覆盖面广、资金量大、民生性强的全区道路绿化清扫保洁、民办教育专项、全民素质提升计划项目等进行重点评价。三是开展财政建设大数据改革,学习先进单位转型升级的成功经验,了解大数据技术及理念、大数据平台系统的建设价值,为做好财政大数据改革建设工作奠定基础。四是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制定《龙岗区2016年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方案》,以区城市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中汽中心深圳汽车工程研究院等10个重点改革项目为抓手,发挥区属国企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杠杆、桥梁和托底作用。五是深化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制定《龙岗区2016年深化股份合作公司改革方案》,明确改革工作的指导思想、改革目标、内容及分工等具体事项,研究制订《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增资扩股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规范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增资扩股行为。六是印发实施《龙岗区2016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截至5月底,全区通过集中采购完成政府采购预算金额6.71亿元,实际成交金额6.07亿元;依法办结供应商投诉事项4宗、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案件4宗,对2家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七是办理全区703家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业务18.8万笔、总金额73.37亿元;加强会计核算监督,定时清理往来款项,依法纠正和拒付各种不合理开支1500多万元。八是组织清理各类非法定保证金,取消和暂停3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保留8项涉企收费;清理免征涉企收费项目13项,对微小企业免征的18项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上半年共征缴非税收入51,060万元,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缴入金库资金61,020万元。九是制定《街道财政财务管理有关工作指引》,规范“社区民生大盆菜”项目申报管理,制定《龙岗区“社区民生大盆菜”项目准入负面清单》,健全我区“社区民生大盆菜”项目配套制度。

四、规范集体资产监管,推动社区经济转型

一是修订《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扶持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转型发展实施细则》,形成《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1+10”文件;参与德国小镇项目开发建设,指导完成南岭公司下属创投企业股权转让退出,研究制订我区集体性质创投企业股权转让和退出的管理规定。二是梳理转型发展扶持项目上报区资金联席会议审定,拟扶持资金达436.5万元;配合市财委形成《深圳市困难社区社保缴费财政补助方案》上报市政府。三是印发《龙岗区社区“三资”监管服务系统操作手册》和《龙岗区社区“三资”监管服务系统K/3CLOUD财务软件操作手册》。上半年共录入各类“三资”监管信息328,076条,其中社区“三资”信息273,336条。四是起草《龙岗区国有集体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工作方案》、《龙岗区财政局关于设立龙岗区国有集体产权交易中心的请示》,研究和组织制定我区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办法、交易目录、交易规则等规范性文件。五是制订《龙岗区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监管治理工作方案》及《龙岗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监事会工作规则》,建立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六是牵头制订《龙岗区2016年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社会矛盾治理工作方案》,调查处理上水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股民上访事件,梳理全区“农转非”等人员情况,化解处置“农转非”等人员信访事件。

五、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提升运营使用效益

一是汇总相关财务情况开展各企业经济运行分析,了解2015年区属国有企业发展状况及存在问题;二是对直管企业2015年财务报表及国资监管专项事务进行审计;布置2016年度及三年任期的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组织报送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组织编制2016年企业经营预算并完成初审;通过市场化方式选聘3名财务总监,已确定2名录用人选(另一名拟录用人选已主动放弃)。三是出具5个小区13项社区公配物业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核意见,完成42项物业的移交协议手续、39项物业实物移交确认手续、45项物业委托使用管理手续;收缴经营性政府物业租金463万元;制定并印发《龙岗区政府物业管理中心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清理腾退6个单位办公用房,实地考察3个拟新设街道办公场地选址,建设政府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并已具备基本使用和对外展示功能。四是办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业务216宗,账面原值2.73亿元,残值变现上缴财政专户14.95万元。开展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共登记单位289家,其中事业单位283家,企业6家,全部发放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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