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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总结】佛山市司法局2015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3-06-08 08:48:04 来源:网友投稿

市司法局2015年工作总结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平安创建等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总结】佛山市司法局2015年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司法总结】佛山市司法局2015年工作总结


市司法局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平安创建等工作重点,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人民满意政府建设等各项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队伍整体素质有提高

一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了进展顺利。采取个人自学、集中辅导等方法,突出抓好严以修身、严以律纪、严以用权三个专题的理论学习,组织了7次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组织各类学习活动40余场次。局党委班子及副处级干部对照“三严三实”、“为官有为”标准,对照党规党纪和正反典型,查摆出7个方面“不严不实”的问题清单,每名同志写出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了发言。局党委中心组开展了以“三严三实”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重点内容的8个专题的集中学习讨论,参加学习137人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专题调研文章31篇。

二是从严管理队伍,干部职工队伍管理得到新加强。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了专题调研,协助上级机关完成市局和监所副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提拔1名调研员、1名副调研员。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局机关提拔任用4名正科职、3名科级、10名副科职干部,强戒所选拔任用5名正科职、8名副科职和1名副科级干部,对27名中层领导岗位进行了调整,启动佛山监狱科级非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同时,按照审核内容和要求,对局机关51名干部人事档案逐卷逐页进行审核,协调相关单位增补、规范人事档案资料100余份。按照上级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有关要求,印发了《佛山市司法中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的意见》对干部持有因私出国(境)的46份证件进行集中保管。

三是深入开展党员社区“双联系”。根据市统一安排,结合所挂钩莺岗社区的实际情况,立足职能优势,制定了我局“双联系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思路,通过走访慰问、送法进社区、进校园等形式,引导机关党员在为社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中培养“严”和“实”的作风。活动期间,召开工作协调会7次,组织党员到社区开展活动15次,走访慰问困难群众69户,深入500多户家庭发放宣传资料900多份,局机关到社区开展到社区报到服务人数达到90多人次。

二、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全市已建区、镇街、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766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来信、网络咨询3万多人次;提供各类法律服务5万多件(场次)。

一是抓好顶层设计。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对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出具体要求,市政府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纳入市政府2015年十件民生实事,并作为市对五区的绩效考核项目。五区、32个镇街全部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实施文件,成立领导机构,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部署并给予经费保障。形成以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司法、教育、财政、公安、团委等20多个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由市司法局、市委政法委、市法制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等5个单位牵头制定三级实体平台建设、“三官一师”、一镇(街)一律师顾问团等12个配套行动计划。

二是抓好检查督导4月,市委组成由市委副秘书长周文带队专项检查组,听取各区有关工作情况汇报,查阅工作台帐,到部分镇(街)和村(居)进行实地检查。8月,以市委办、市府办名义下发工作情况通报,要求各地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任务完成。

三是抓好总结推广12月,市委召开全市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子甫对今年以来的工作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1026日《法制日报》头版头条《量身定制法律服务普惠群众》宣传报道了我市工作做法。

三、强化普法联动机制,“六五”普法验收顺利完成

一是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形成执法、普法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公安、安监、教育部门相互协调,在全市636所中小学校完成“五校长”选聘和宣讲工作,强化87万在校学生法律、安全意识,受教育学生近600多万人次,宣讲覆盖率100%

二是提升法治文化,拓展普法平台。积极开展第四批“657”普法(法治文化)品牌、“中国梦?法治路”摄影作品征文、万场“法律进村居”等活动,通过打造佛山普法微信、户外媒体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平台阵地,有效提高普法宣传覆盖入户和知晓率,提高基层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三是做好“六五”普法验收8月,联合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于开展了我市“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检查结果显示,我市各地、各部门在普法工作成效明显,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有力推动了我市法治城市的创建工作。

四、推动一村(居)一专职调解员建设,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

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1244家,在册人民调解员12206名,村居专职调解员531名,全年全市各类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9711件,调解成功9320件,成功率96%。一是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编印“三薄一册”工作台账(《综合登记簿》、《调解纠纷受理登记簿》、《工作建议及投诉登记簿》、《人民调解员花名册》)和《佛山市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南》等规范指导性文件,推动落实党组织书记兼任调委会主任村居498个,镇街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达标率97%,调解员持证上岗率达96%。二是推动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建设,指导佛山市版权协会和专利协会分别建立了佛山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佛山市专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是做好医疗纠纷调解,市医调委共接待当事人来访、来电咨询417人次,受理医疗纠纷59件,结案69,患方诉求赔偿金额2032.684万元,经调解后实际赔付金额248.16万元,协议履行率100%

五、以服务保障民生为重点,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

全市律师执业机构243家、执业律师2202人,司法鉴定机构16家,鉴定人138人,全市办理法援案件8521件,办结公证案件132158件。一是深入开展律师服务村居,全市592名律师参与“三官一师”服务村居工作,接访咨询7305件次、提供法律意见文书640件次、开展普法宣讲1885场次、走访村居4902人次。二是加强镇(街)律师顾问团服务,全市各镇街建立律师顾问团,聘请163名社会执业律师,为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183件,代理政府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法律事务510,参与信访接待和重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办理150件。三是建设“半小时法律援助圈”,建立我市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动态增长机制。通过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以妇女、儿童、老年人及服刑、强戒人员等特殊人群为重点,全面加强各类人群法律援助力度。全市法援机构承办案件8521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2万多人次。三是深化公证便民服务,开发公证网上办证平台,加强与省厅和全市公证处间业务数据共享互联,开通全市公证微信平台,为群众提供公证咨询、公证预约、办证进度查询等功能,切实推动公证服务便民利民。

六、建立社区矫正重点对象“一对一”帮矫机制,抓好特殊人群管理

全市在册社区矫正人员2485人(重点人员522人),在册刑释解教人员5404人。一是推进社矫重点对象“一对一”帮矫,各区司法局、镇街司法所指导村(居)建立和完善重点社矫、帮矫人员工作台账,促进“一对一”帮矫工作规范化。建立村(居)治保主任、大学生村官“一对一”帮矫工作者队伍,由镇(街)司法所登记造册、明确职责。二是完成特殊人群特赦工作,加强与政法各部门沟通协调,完成社区服刑人员报请特赦工作,66名社区服刑人员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特赦。三是加强执法监管,推动部门间协作。下发《关于加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意见》,加强社区矫正执法监管工作,加大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联合团市委开展青少年社矫帮扶试点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联合高明监狱成立佛山市开展保外就医罪犯病情鉴定及有关衔接工作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佛山市开展保外就医罪犯病情鉴定及有关衔接工作专项活动任务分工》,做好保外就医罪犯病情鉴定及有关工作衔接。四是推进社矫信息监管平台的使用管理,完成社区矫正信息监管平台升级改造,完善法定不批准出入境报备的网络操作流程、社矫重点对象“一对一”帮矫工作网上录入等项目。

七、以监管安全为根本,大力推动监所管理科学发展

结合监所安全监管需要,重点开展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强化对监所“三大现场”“四个重点”直接管理,加强狱(所)情分析研判和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落实事故防控、隐患排查、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措施。佛山监狱扎实推进依法治监,紧扣安全稳定和改造质量两大主题,以“三大任务”(创品牌办特色、创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构建文化监狱)为引领,强化“五大”改造手段,有效推动狱政管理精细化,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和心理矫治水平,不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夯实劳动改造基础。市强戒所以场所文化建设为引领,牢固树立安全稳定首位意识,探索戒毒人员“医疗戒治+心理戒治+文化戒治”三位一体的戒治模式。与市一医院、禅城区中心医院等建立合作机制,强化对戒毒人员的医疗戒治工作;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与广州晴朗天心理咨询中心合作,开展戒毒人员心理干预和戒治工作;将中国传统文化引入所区,在四个大队分别以“道”“德”“仁”“义”为主题开展“一大队一品牌”建设。

当然,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运用程度不高。公证服务信息化水平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网上预约、办证程度低;运用网络进行普法宣传力度不够,普法形式有待创新;对社区服刑人员未能实现电子监控全覆盖。二是普法工作有待加强。普法宣传还是单打独斗,没有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合力;普法资源未得到有效共享。三是一些镇(街)对司法所重视不够,人员流动频繁,本职工作没有得到有效履行。四是法律服务工作水平有待提升。市律协管理形式有待创新,律师党建工作有待强化,律师行业服务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品牌律师所稀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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