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方案】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回应和解读整体方案(仅供参考)

时间:2023-06-05 14:48:02 来源:网友投稿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回应和解读整体方案一、健全新闻发布机制由委办公室牵头协调做好重要政务信息新闻发布工作,加强对机关各处室新闻发布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利用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改方案】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回应和解读整体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发改方案】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回应和解读整体方案(仅供参考)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回应和解读整体方案


一、健全新闻发布机制

由委办公室牵头协调做好重要政务信息新闻发布工作,加强对机关各处室新闻发布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利用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组织记者采访、答记者问、网上新闻发布、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以及社会关注的较高的相关信息发布,须由主要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言人或相关负责人应根据重要会议内容、政府的重点工作、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引导舆论的需要等,及时参加新闻发布会并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同时,机关各处室要进一步增加发布频次,原则上半年至少举办一次新闻发布会。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依托新闻发布平台和新媒体发布重要信息的制度,指导本部门加强新闻发布工作。

二、加强政府网站建设

充分发挥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政府信息,在相关专栏中,以数字化、场景式、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使信息传播更加形象生动。规范性文件在纸质公文印发后,经保密审查确定可公开的相关信息在上网公开,事关民生的重要政务活动信息一般应在活动结束后24小时内上网公开。进一步拓展政府网站互动功能,提高领导信箱办理答复水平,增强政策解读、公众问答、舆情回应、网上调查、意见征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要在委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提高在线服务能力,完善行政职权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时调整和更新网上服务事项,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

三、加强信息载体应用

机关各处室应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开展互动交流、提供在线服务。由办公室制定政务微博、微信信息审核、发布等管理规范,切实加强应用管理,确保政务微博、微信运行安全可靠、服务优质高效。政务微博、微信要加强与委门户政府网站联动,互为补充,形成合力。

四、加强查阅场所建设

由委办公室设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并在显著位置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标识,配备相应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完善主动发布机制

机关各处室要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对拟发布的政府信息,要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做到承办人员初审、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单位负责人审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严格执行登记备案制度,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公开前应与相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六、完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在制作或获取政府信息时要明确公开属性,对确定为不予公开的信息应注明理由。要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有机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在草拟公文、制订会议和政务活动方案时即对公开属性予以明确。

七、建立政策解读机制

重要政策出台,机关各处室要及时组织相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和评论员队伍进行准确解读,介绍政策出台背景、重要性和必要性,解读重要内容和主要措施;重大政策出台后,要结合落实情况,积极解读政策带来的变化和影响,加强解疑释惑,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八、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

机关各处室要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政府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加强分析研判,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解疑释惑,澄清事实,疏导情绪,化解矛盾,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政府工作。有关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力度,重要舆情形成监测报告,及时转请相关地方和部门关注、回应。

九、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按照《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要求,委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机关各处室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发布沟通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机关各处室也要建立健全重大政务舆情处置联动机制。

十、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机关各处室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依法妥善做好相关工作。应从方便申请人的角度出发,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落实办理责任,提高答复实效。对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机关各处室应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委门户网站等平台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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