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山区产业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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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山区产业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山区产业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7.09.24?【字号】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山区产业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供大家参考。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山区产业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山区产业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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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机关】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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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日期】2007.09.24?

  【字

  号】宝府[2007]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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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行日期】2007.09.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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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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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山区产业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二OO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宝府〔2007〕6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宝山区产业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宝山区产业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等九部门关于加快本市产业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源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6〕38号)及区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为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着力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宝山区产业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该计划在本届政府任期内,逐年滚动修订实施。

  一、基本现状

  (一)产业用地情况

  我区共有工业、仓储用地约96平方公里,占区域总面积的32%。工业用地共86平方公里,其中部市属工业用地36平方公里,区属工业用地50平方公里;仓

  储用地共10平方公里,部市属和区属仓储用地各约5平方公里。

  1、工业用地

  2006年,我区工业销售产值741亿元,黑色金属压延、有色金属冶炼、金属制品业三个行业2006年实现工业销售产值230亿元,占总量3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地20800亩,平均每亩税收6.6万元,亩税收低于平均值的企业占规模以上企业数的50%,占规模以上企业用地的70%。我区工业企业总体上结构偏重,土地利用效率不高。

  随着工业向园区集中战略的实施,我区工业经济发展主要通过提高工业园区产出水平来实现。2006年全区工业园区实现产值212亿元,上缴税收11.5亿元,纵向比有了较高增长。2006年原“1+4”园区每亩实现产值206万元,单位产出低于全市市级工业园区每亩280万元的平均水平,园区的发展水平与全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2、仓储用地

  目前我区共有仓储物流企业390户,占地面积9.7平方公里。其中,部市属企业187户,占地面积5平方公里;区属企业203户,占地面积4.7平方公里,2006年实现营业收入15.4亿元,税收7000万元,平均亩产出为22万元,亩税收为1万元,仓储企业规模偏小、产出较低。

  从布局情况看,我区仓储企业东密西疏、南多北少,南部主要分布在大场、杨行、顾村、淞南四个地区,四个镇的仓储企业用地面积共计10844亩,占总量的75%;同时,仓储企业沿区域主干道(主要是蕰川路、逸仙路、南大路)呈带状分布,蕰川路、逸仙路两侧仓储企业35户,占地面积900亩。除蕰川路、南大路两侧有较高的聚集度外,仓储企业业总体布局分散。

  3、部市属企业用地

  全区部市属工业用地面积36平方公里。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的梯度转

  移,一批国有企业亟需对原有的土地、厂房等资源作功能转型,形成了调整的内在需求。

  由此可见,我区产业用地存在能级较低,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国有企业资源闲置较多等问题。

  (二)产业能耗情况

  根据能源统计口径和节能降耗责任目标分解要求,我区能源消耗分为宝山区域和宝山区属两部分。从区域看,2005年能源消费总量约1518万吨标准煤,占全市总能耗8069万吨标煤的18.8%;区域工业用能1487万吨标煤,占全市工业用能4916万吨标煤的30.2%,其中宝钢2005年能源消费量为1377万吨标煤,占全市工业用能的28%;区域工业万元产值能耗为0.788吨标煤,是全市万元产值能耗0.31吨标煤的2.5倍。从区属看,2005年能源消费总量为141万吨标准煤,占全市消费总量的1.75%。200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874户能源消费量为104万吨标准煤,占区属工业能耗的94.55%,万元产值能耗为0.243吨标煤,比“九五”期末下降了42%。2006年宝山区规模以上企业903户能源消费量124.5吨标煤,万元产值能耗为0.245吨标煤,与2005年基本持平;年耗能千吨标煤以上的用能大户有142家,其中2000~5000吨标煤的企业44家,5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34家。

  (三)污染排放情况

  宝山区作为本市重工业基地,工业污染比较严重,历史欠帐较多。2005年,宝山建成雨污水管网的地区仅占全区面积的13%,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率仅为38%。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超出环境容量,近一半区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保护环境和加快经济发展的矛盾比较突出,大场、罗店的化工企业以及吴淞工业区周边环境污染的问题仍然存在。

  从上述用地、能耗、环保等方面看,宝山区加大产业结构调整迫在眉睫,任务

  十分艰巨。

  二、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上海要实现“四个率先”和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目标,以及区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四个更”的要求,根据“发展优势产业、稳定均势产业、淘汰劣势企业”产业方针,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存量资源再利用与产业布局优化相结合的原则。大力推进存量资源的再利用,充分发挥各街镇、工业园区的积极性,逐步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的产业体系,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坚持存量资源再利用与加快发展服务业相结合的原则。在工业、仓储等存量资源再利用过程中,结合各街镇实际情况,从各方面予以大力支持,把存量资源再利用作为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推动服务业快速发展。

  (三)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区、街镇联手,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引导企业调整转型,同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逐步形成劣势企业能退出、存量资源能利用、新进企业能发展的新机制。

  (四)坚持因地制宜与分类实施相结合的原则。对于能够收购的工业、仓储用地要加快土地收购储备,并通过招拍挂实施产业调整;对于部分难以变更产权、区位条件和建筑结构较好的国有企业闲置资源,按照市有关部门提出的“产权关系不变、土地性质不变、建筑结构不变”原则,通过装修、改造等方式,实施产业转型,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对于能够通过增加容积率提高用地单位产出的,要积极引导和给予必要的支持。

  四、工作重点和目标

  (一)加大仓储业布局调整和再利用

  充分利用南部地区交通便利,城市配套功能完善的优势,鼓励仓储企业通过土地置换、转变业态和收购储备等方式进行调整。如对一些建筑面积大,结构较好的仓储企业,通过适当的改建、改造,积极发展服务业;对一些建筑面积很小,而占地又很大的集装箱堆场,加快通过收购储备的方式实现土地转性,为服务业发展提供土地资源。计划三年调整总量2000~2500亩,同时做好M1、M3、M7三条轨道站点附近仓储企业规划调整和功能定位,以及轨道和交通主干道沿线仓储企业的环境整治工作,达到经营有序、环境友好的目的。

  (二)实施工业园区闲置、低效用地“腾笼换鸟”

  进一步加大工业园区和工业点的土地二次开发力度。通过产权回购、合作开发、整体转让等方式,引进更好的项目和产业,减少项目开发建设周期,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对一时无法整体转让的低效企业,通过积极引导和合作招商,采用租赁等方式,帮助企业实现闲置资源再利用。

  计划经过三年,全区工业园区每亩产出达到265万元以上,比2006年增长30%;工业园区力争实现产值458亿元,比2006年翻一番以上;工业园区内90%的企业平均亩税收达到4万元以上(2006年工业园区低于4万元的企业数为80户,占企业总数的31%);

  (三)落实节能减排目标,加快淘汰劣势企业

  按照区域总体规划,结合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危化企业整治工作目标,淘汰与区域功能定位不符、安全隐患多、环境矛盾突出的各类零星分散的企业,完成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危化企业整治确定的38户企业的关停和调整;结合城市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每年确定一批劣势企业淘汰目标。

  (四)加强与国有企业合作,有效盘活国有存量资源

  目前我区国有存量土地房屋资源基本都集中在南部城市化进程较快的街镇,按照区域总体规划要求,这些存量资源的利用主要用于服务业发展。要加强与企业的合作,通过转型、改造等方式,开发一些与其主业有关联的延伸性项目,推动我区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实现互动双赢。计划经过三年,完成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转型调整,调整面积2000~3000亩。

  (五)实施政策聚焦推动重点区域产业结构调整

  对涉及面广、调整量大、任务重的街镇,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鼓励各街镇、工业园区,在产业结构调整中,注重调整老企业和引进新产业联动,对在改善环境、节能减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等方面综合效益明显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五、主要措施

  (一)完善机构

  成立宝山区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推进小组,区长任组长、分管区长为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建设交通委、区政研室、区规划局、区房地局、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工商宝山分局、区公安分局及各镇、城市工业园区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于区经委,由区经委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各镇、城市工业园区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及联络员。

  (二)突出重点

  通过分类指导、点上突破,实现逐步推进,滚动发展,选择若干区域启动结构调整与引进新产业相结合的联动工作;在高境、淞南、庙行、张庙和杨行、顾村轨道及主干道两侧区域,开展仓储企业调整和整治工作;在化工企业相对集中的罗店、大场地区,结合区危化企业整治工作,积极推进劣势企业关闭、搬迁和调整工作;重点推进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转型调整工作。

  (三)明确职责

  区经委作为此项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做好跟踪、指导和协调工作,评估与考核各责任主体工作绩效。协调推进全区结构调整工作。

  各镇、城市工业园区作为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各自的年度计划,并按计划的时间节点做好推进工作;仓储企业比较集中的镇,应制定区域内仓储企业的专项调整计划。

  区规划局负责对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区的规划编制,编制仓储业规划,协调解决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区房地局负责区域内违法违规仓储、工业用地的调查和清理整顿工作;对盘活地块,有条件的做好收购储备工作,形成滚动开发机制;会同有关责任主体,协调解决有关土地方面的问题。

  区环保局、区安全生产监管局负责加快推进第三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和危化企业治理工作。加强对劣势企业监管,对淘汰类企业依法吊销或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对有安全隐患的企业吊销或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区建设交通委、区公安分局负责制定区域内主干道货物运输交通方案。

  区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协调结构调整相关问题。

  (四)政策引导

  设立宝山区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区政府每年按排一定量的财政资金,通过土地储备中心滚动开发,形成1亿元左右的专项资金,用于存量土地收购储备;区财政每年按排2000万元资金,引导闲置或低效土地盘活、仓储物流企业调整、重点企业调整转型;做好市有关部门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的配套。(实施细则另定)

  (五)加强考核

  将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作为区年度特定目标考核内容,按照“突出重点、分类实

  施”的原则,重点对调整仓储用地、盘活闲置或低效工业用地、淘汰劣势企业、重点企业调整转型四方面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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