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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总结】平泉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时间:2023-06-24 17:12:02 来源:网友投稿

平泉县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四个最严”为指导,以“整治突出问题”为抓手,以构建完善“大食安”格局为目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总结】平泉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供大家参考。

【食药总结】平泉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平泉县2017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四个最严”为指导,以“整治突出问题”为抓手,以构建完善“大食安”格局为目标,创新工作方法,狠抓关键环节,坚守食品药品安全无事故的底线,使食品药品安全水平、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一、夯实基础,强化责任,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建设

(一)推动落实党政同责

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增加食品药品安全考核权重,并落实“一书三员”。“一书”:以“责任书”的形式,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和县直有关部门分别签订责任书,明确各乡镇(街道办)和县直有关部门的责任,把食品安全责任向部门、乡镇(街道办)、村组、社区传导压实。“三员”,即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员、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夯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构建全覆盖的责任网络。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党政同责”引领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职责,依法履行各自监管责任,相互配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推行“五化”监管模式(监管责任网格化,监管内容标准化,监管过程痕迹化,监管对象档案化,监管信息公开化),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公开监督抽检和行政处罚结果。

(三)落实检测机构检验职责

整合检验资源,谋划区域性食品综合检测中心项目。申请划拨专项资金900万元,用于建成以食用菌和植物蛋白饮料检验为主的区域性实验室,为我县提供食品检验检测服务,同时承担区域内其他县区的第三方有偿委托检测服务。市场监管局扩大产(商)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检验项目,积极开展县本级监督抽检,为区域性食品综合检测中心建设做好准备。农牧局要加快县质检中心资质认证工作。年内取得省级“计量认证和实验室资质考核”双认证。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通过建立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进一步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以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为基础,示范单位创建和名厨亮灶为等级延伸,着力推进示范街、示范店、“名厨亮灶”、“清洁厨房”、等创建活动。实现餐饮单位“名厨亮灶”100%。加强信用记录建设,完善食品药品行业信用记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立统一的“黑名单”制度,形成市场倒逼企业守法经营的机制。

(五)落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

乡镇政府要切实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所辖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考核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本区域食品药品安全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及重点时段和重要活动期间联合检查行动,建立健全村协管员责任体系和考核机制。特别是做好食品小摊点备案卡发放、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协管员管理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

二、突出重点,注重防控,全力落实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

(六)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抓好风险防控

加强各部门、各环节风险会商、风险交流,建立健全问题发现、问题线索综合分析、违法惩处等机制。全面实施“四品一械”风险管理,结合生产经营者的类别、经营业态及规模、管理能力等,确定风险等级,合理确定企业分类日常监督检查频次。依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注射剂、疫苗、生物制品等冷链药品及高风险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加强对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监测技术指导,加大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数据的分析挖掘。

(七)突出重点问题,加强全过程监管

1、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一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工作。进一步落实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扩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使用范围,健全完善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相衔接的工作机制,确保20176月完成以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二是强化监督执法。重点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生鲜乳、生猪屠宰、农资打假、水产品、食用菌等专项整治行动。三是扶持发展“三品一标”。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不断提高“三品一标”的总量规模和质量水平。年内,新认证“三品”9个,其中,有机农产品认证3个,绿色食品认证2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3个,建设地理标志农产品基地1个。

2.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以农村校园及其周边为重点区域,农村小作坊为重点类别,继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以节令食品、生冷食品、肉制品为重点品种,加强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的检查。开展高风险食品企业、食品工业园区、小作坊集中区、地方传统食品聚集区的食品安全专项治理,重点防控“两超一非”、食品塑化剂等食品安全问题。深入开展食品生产销售、保健食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贯彻落实《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督促网络第三方平台开办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义务。教育、民政、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对学校、托管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市场监管、农牧、粮食、供销、林业等部门要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协作,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3、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管理。各乡镇要按照《平泉县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制度》的要求,做好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和流动厨房摸底调查工作,每季度末28日前将本乡镇聚餐备案情况汇总后及时上报县食安办,特殊情况、特殊事件随时上报。

4.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违法广告监测和曝光力度,推进新版GMPGSP的实施,突出“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进货渠道)、无菌和植入性等高风险医疗器械及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定制式义齿等产品的监督检查。

(八)加强协管员管理,延伸监管触角

充分发挥乡镇、村二三级网格作用,进一步明确职责,制定协管员管理办法和具体措施,对协管员实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津贴补贴挂钩。年底,对到期后的监督员、协管员工作证统一进行换证。

(九)及时登记备案,推进“三小”监管

一是加强小作坊的监管。依据《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和《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小作坊登记证。并采用巡查、强制检验、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适时增加检查频次、缩短检查周期,督促小作坊规范生产经营,加强小作坊监管。

二是加强小餐饮的监管。对辖区内小餐饮(包括校外托管机构、幼儿园及通过网上订餐方式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掌握辖区内小餐饮单位总数、持证情况、人员信息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建立档案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小餐饮登记证,对通过督查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小餐饮依法进行取缔。

三是加强小摊贩的管理。规划城管局结合本县实际,按照方便生活和合理布局的原则,在规划区内划定食品小摊点经营区域或者指定路段,确定经营时段,对规划区公共场所未取得备案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小摊点实施监督检查,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市场监管局对规划区外未取得备案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小摊点实施监督检查,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要做好食品小摊点的备案卡发放工作。同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小摊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十)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一是强化信息化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投诉举报等系统,弥补监管力量不足,加强网络销售食品药品监管,提升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和现代化监管水平。

二是建立食品追溯体系。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实现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三是引导大中型超市和农贸市场开展“放心肉菜”活动。推行高标准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全过程“肉菜”追溯体系,优化“肉菜”物流配送链条,开展“放心肉菜”超市宣传推广。

(十一)加强抽检检测,实现“四个覆盖”

制定抽检计划,以蔬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为重点,拓展监督抽检覆盖面,提高监测抽检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加强白酒、油、肉及肉制品、中药饮片等的抽检工作,及时锁定重大风险隐患和关键危害因子,实现监督抽检“四个覆盖”,即覆盖食品类别、覆盖获证企业、覆盖安全性项目、覆盖全产业链条,落实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年内,计划完成农、畜禽产品抽检5400个,食用菌抽检500批次,食品生产销售环节抽检335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240批次),餐饮抽检60批次,药品抽验80批次。

(十二)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

加强应急队伍及装备建设,认真修订应急预案,突出应急管理培训,完善舆情监测和处置联动机制,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情应对。7月底前,市场监管、教育、卫计等部门联合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其他部门和乡镇依据各自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适时开展食品药品应急演练1次,不断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三、搭建平台,创新载体,加快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十三)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经营自律规范、自律公约和职业道德准则,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引导食品经营者恪守法规标准,强化自律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十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加强投诉举报平台规范化建设,健全投诉举报管理机制,规范处置流程,强化责任追究。鼓励社会各界和企业内部举报违法行为,建立投诉举报回复回访制度,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发展食品药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十五)加强媒体监督和引导

支持新闻媒体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开展舆论监督,曝光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在广播、电视、《平泉报》等媒体设立食药安全专题专栏,开展食品安全报道和公益宣传,构建立体化的新闻宣传平台和宣传联络员队伍。

(十六)发挥部门联动作用

完善部门间、区域间协调联动机制,探索部门间有效的合作形式,实现部门间职能良性互动、政策紧密衔接、管理相互支撑,形成监管合力,堵塞监管漏洞和空白,消除监管盲区、盲点。各乡镇、部门每季开展联合执法活动不少于1次。

(十七)加大宣教培训力度

一是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发挥电视台、电台、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APP网络平台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年内编发《平泉食药安全》简报24期,利用“平泉食品安全网”公布预警信息、宣传工作动态,更新各类信息不少于300条。各乡镇(街道办)、县直相关部门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出动宣传车、组织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实现食品药品宣传多渠道全媒体覆盖,推进食品药品知识科普宣传基地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六进”、“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主题宣传和重大节假日宣传活动。

二是组织开展一次摄影大赛。6月份,围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在全县范围内征集作品,并在宣传周期间公开展览,营造食药安全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年内分层次对执法人员培训不少于12期,对企业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2期,从业人员培训3期,督促企业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制度,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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