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多少章9篇

时间:2022-11-27 13:35:04 来源:网友投稿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多少章9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多少章 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 ,中医药管理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多少章9篇,供大家参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多少章9篇

篇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多少章

印发城市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 站基本标准的通知 卫医发〔2006〕 240 号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

 , 中医药管理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卫生部直属有关单位, 有关部委卫生局(处)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 ,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基本标准, 并作为卫生部 1994 年制发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卫医发〔1994〕 第 30 号)

 的第十一部分。

 现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 、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 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

 2.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

  卫

  生

  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1: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

  一、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 床 位

  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

 至少设日间观察床 5 张; 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可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 但不得超过 50张。

 三、 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以下科室:

 (一)

 临床科室:

 全科诊室、 中医诊室、 康复治疗室、 抢救室、 预检分诊室(台)

 。

 (二)

 预防保健科室:

 预防接种室、 儿童保健室、 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 健康教育室。

 (三)

 医技及其他科室:

 检验室、 B 超室、 心电图室、 药房、 治疗室、 处置室、 观察室、 健康信息管理室、 消毒间。

 四、 人员

  (一)

 至少有 6 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9 名注册护士。

 (二)

 至少有 1 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 至少有 1 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至少有 1 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三)

 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 1 名注册护士, 其中至少具有 1 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

 (四)

 设病床的, 每 5 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 1 名执业医师、 1 名注册护

 士。

 (五)

 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五、 房屋

  (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 1000 平方米, 布局合理, 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 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二)

 设病床的, 每设一床位至少增加 30 平方米建筑面积。

 六、 设备

  (一)

 诊疗设备

  诊断床、 听诊器、 血压计、 体温计、 观片灯、 体重身高计、 出诊箱、 治疗推车、 供氧设备、 电动吸引器、 简易手术设备、 可调式输液椅、 手推式抢救车及抢救设备、 脉枕、 针灸器具、 火罐。

 (二)

 辅助检查设备

  心电图机、 B 超、 显微镜、 离心机、 血球计数仪、 尿常规分析仪、 生化分析仪、 血糖仪、 电冰箱、 恒温箱、 药品柜、 中药饮片调剂设备、 高压蒸汽消毒器等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

 (三)

 预防保健设备

  妇科检查床、 妇科常规检查设备、 身长(高)

 和体重测查设备、 听(视)力测查工具、 电冰箱、 疫苗标牌、 紫外线灯、 冷藏包、 运动治疗和功能测评类等基本康复训练和理疗设备。

 (四)

 健康教育及其他设备

  健康教育影像设备、 计算机及打印设备、 电话等通讯设备, 健康档案、 医疗保险信息管理与费用结算有关设备等。

 设病床的, 配备与之相应的病床单元设施。

 七、 规章制度

  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 在职教育培训制度, 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各项卫生

 技术操作规程, 并成册可用。

 八、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此为基础,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部分指标, 作为地方标准, 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

 由医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可根据当地实际和原医院规模等情况, 给予一定过渡期, 逐步调整功能和规模, 达到本标准要求。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

  一、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 床位

  至少设日间观察床 1 张。

 不设病床。

 三、 科室

  至少设有以下科室:

 全科诊室、 治疗室、 处置室、 预防保健室、 健康信息管理室。

 四、 人员

  (一)

 至少配备 2 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二)

 至少有 1 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 至少有 1 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

 (三)

 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 1 名注册护士。

 (四)

 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五、 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 150 平方米, 布局合理, 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 无障碍设计要求, 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六、 设备

  (一)

 基本设备

  诊断床、 听诊器、 血压计、 体温计、 心电图机、 观片灯、 体重身高计、 血糖仪、 出诊箱、 治疗推车、 急救箱、 供氧设备、 电冰箱、 脉枕、 针灸器具、 火罐、 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 药品柜、 档案柜、 电脑及打印设备、 电话等通讯设备、 健康教育影像设备。

 (二)

 有与开展的工作相应的其他设备。

 七、 规章制度

  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 在职教育培训制度, 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各项卫生技术操作规程, 并成册可用。

 八、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此为基础,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部分指标, 作为地方标准, 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

篇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多少章

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 评价指南(2019 年版)

 主讲:shundeph 20xx年x月x日

 解读 • 一、《评价指南》制定的背景

 • 为提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和质量,2018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8〕195号),明确了《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以下简称《服务能力标准》)。为方便各地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标准,我委启动了《评价指南》的编写工作。《评价指南》是对《服务能力标准》的细化和说明,更加细致具体和可操作,有利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照整改和提升。

 解读 • 二、《评价指南》制定的过程

 • 《评价指南》由中国社区卫生协会、中国农村卫生协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牵头组织,采取分工协作与集中研讨的形式开展编写,共组织了来自医疗机构管理、医疗质量、中医药、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公共卫生、卫生计生监督、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等领域的专家110余人。期间,《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意见,共收集意见反馈200余条,其中大部分意见予以采纳。

 解读 • 三、《评价指南》框架 • 按照不改原文、不变原意的原则,《评价指南》严格遵照《服务能力标准》的条款和内容编写。以《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为例,全文分4章,分别为功能任务和资源配置、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业务管理和综合管理,包括基本条款88条、推荐条款12条。《评价指南》各条款包括指标说明、评价要点、要点解释和评价方式方法,对每条条款的意义进行了说明,对各条款所包含的若干评价要点进行逐条解释,并逐一提供评价方式方法。为方便使用,个别条款提供了清单列表,包括基本设备和中医药服务设备清单、主要设备统计表、识别和初步诊治病种统计表、卫生技术统计表、检验检查项目统计表、基本药物配备清单等。《评价指南》在每个章节后提供了该章节所引用的参考文献条目,便于各级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学习和掌握。

 解读 • 四、关于《评价指南》的使用

 • 《评价指南》主要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考使用,可以作为制定地方指南、专家现场复核的依据,特别是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评自建、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的工具书。各地在应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委基层卫生健康司,我委将根据工作情况适时修订完善。

 目录

 •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第二章

 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 第三章

 业务管理

 • 第四章

 综合管理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2 科室设置

 • 1.3 设施设备

 • 1.4

 人员配备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1 基本功能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等功能任务,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1 基本功能

 • 【C C- -1 1 】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 开展以全科、中医等科目的门诊服务和检验检查服务,同时开展急诊急救等服务,能对常见的急危重症患者作出初步诊断和急救处理。

 • 评价方式方法:查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相关科目设置,同时依据 2.2.1.2 急诊急救服务、2.2.1.3 全科医疗服务、2.2.1.4 中医医疗服务和 2.2.2.1 检验项目、2.2.2.2 检查项目等 5 条标准评审结果评判,5 条标准均达到 C 级及以上水平则此条款合格。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1 基本功能

 • 【C C- -2 2 】提供预防保健服务。

 • 开展含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预防保健服务。

 • 评价方式方法:依据 2.2.3.2 健康教育、2.2.3.3 预防接种、2.2.3.12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2.2.3.13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 等6 条标准评审结果评判,6 条标准均达到 C 级及以上水平则此条款合格 。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1 基本功能

 • 【C C- -3 3 】提供综合性、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 对辖区内常住居民尤其是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及 2 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患者、0~6 岁儿童、孕产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全方位且连续的管理过程,达到维护或促进健康的目的。

 • 评价方式方法:依据 2.2.3.4-2.2.3.10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 7 条标准评审结果评判,7 条标准均达到 C 级及以上水平则此条款合格。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1 基本功能

 • 【B B 】具有辐射一定区域范围的医疗服务能力。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服务本辖区居民以外,还有一定的服务辖区外居民的能力。

 • 评价方式方法:可通过机构特色科室建设情况及其门诊和(或)住院诊疗量中外街乡居民就诊占比。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1 基本功能

 • 【A A 】承担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教学、培训工作。

 • 4.7.2 培训管理达到 C 级及以上水平则此条款合格,同时具有医学院校教学基地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层实践基地的功能。

 • 评价方式方法:依据 4.7.2 培训管理评审结果评判,同时查看医学院校教学基地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层实践基地的相关文件。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2 主要任务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并受区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等工作。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2 主要任务

 • 【C C- -1 1 】提供当地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服务。

  • 常见病、多发病是指社区常见的以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为主的、经常发生的、出现频率较高的疾病。

 • 评价方式方法:依据 2.2.1.1 基本医疗病种及 2.2.1.3 全科医疗服务、2.2.1.7 中医医疗服务等 3 条标准评审结果评判,3 条款均达到 C 级及以上则此条款合格。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2 主要任务

 • 【C C- -2 2 】提供适宜技术,安全使用设备和药品。

 • 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诊疗,能规范提供中药饮片、针刺、艾灸、刮痧、拔罐、中医微创、推拿、敷熨熏浴、骨伤、肛肠、其他类等项目中的 6 类中医药技术方法,能提供辖区居民需要的、与基层医疗机构技术能力相适应的,安全、有效的非限制类医疗技术服务,同时提供与基本功能相匹配的药品和设备。

 • 评价方式方法:依据 2.2.1.3 全科医疗服务、、2.2.1.4 中医医疗服务、1.3.3 设备配置、3.8.1 药品管理和 3.8.2 临床用药 5 条条款评判, 5 条均达到 C 级及以上标准则此条款合格。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2 主要任务

 • 【C C- -3 3 】提供中医药服务。

 • 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辩证施治内、外、妇、儿常见病、多发病,并能提供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

 • 评价方式方法:依据

 2.2.1.4 中医医疗服务、 2.2.3.11 中医药健康管理

 2 条条款评判, 2 条达到

 C 级及以上标准则此条款合格。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2 主要任务

 • 【C C- -4 4 】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有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 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有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 评价方式方法:依据 1.1.1 基本功能提供预防保健服务和 1.1.2 主要任务 2 条条款评判,2 条均达到 C 级及以上标准则此条款合格。

  • 【C C- -5 5 】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 为育龄期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开展相关的健康教育,做好就诊指导,做好国家免费避孕药具管理和发放。

 • 评价方式方法:2.2.4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达到 C 级及以上标准则此条款合格。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2 主要任务

 • 【C C- -6 6 】提供转诊服务, , 接收转诊病人。

 • 对无法确诊及危重的病人转诊到上级医院进行诊治;接收上级医院下转的康复期病人;鉴别可疑传染性患者并转诊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治疗。

 • 评价方式方法:2.1.4 转诊服务达到 C 级及以上标准则此条款合格。

 • 【C C- -7 7 】提供一定的急诊急救服务。

 • 能够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心肺复苏、止血包扎、躯干及肢体固定等急诊急救服务。

 • 评价方式方法:2.2.1.2 急诊急救服务达到 C 级及以上标准则此条款合格。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2 主要任务

 • 【C C- -8 8 】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和技术管理。

 • 中心负责所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和技术管理。

 • 评价方式方法:查看工作记录,有 1 个及以上的服务站无相关管理记录则此条款不合格。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2 主要任务

 • 【B B- -1 1 】提供住院服务。

 • 设置有住院病床,能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住院诊疗服务。

 • 评价方式方法:依据 1.3.2 床位设置和 2.1.2 住院服务 2 条条款评判,1.3.2 床位设置达到 B 级及以上,且 2.1.2 住院服务达到 C 级及以上标准则此条款合格。

 • 【B B- -2 2 】提供康复服务。

 • 能对康复患者进行功能评估并制订康复治疗计划,提供康复治疗服务。

 • 评价方式方法:2.2.1.6 康复医疗服务达到 C 级及以上标准,则此条款合格。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2 主要任务

 • 【B B- -3 3 】提供居家护理服务。

 • 护理人员深入居民家庭,为行动不便等适合在家庭条件下进行医疗护理的居民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

 • 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居家护理工作记录。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2 主要任务

 • 【A A 】提供家庭病床服务。

 • 对需要连续治疗,但因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者行动不便且符合相关要求的,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其家中设立病床,并提供定期查床、治疗、护理等服务,同时在特定病历上记录服务过程。

 • 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家庭病床服务病历记录。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2 科室设置

 • 1.2 2. . 1 临床科室

 • 临床科室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业务和医疗服务主体,它直接担负着对病人的接收、诊断、治疗等任务,其科学合理设置,能够使社区居民就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2 科室设置

 • 1.2 2. . 1 临床科室

 • 【C C 】设置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

 • 按照服务人口数量确定上述各临床科室数量及使用面积,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 163-2013)”要求。

 • 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2 科室设置

 • 1.2 2. . 1 临床科室

 • 【B B 】设置口腔科、康复科、中医综合服务区。

 • 康复科面积通行区域应体现无障碍设计。

 • 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诊室、中医治疗室集中设置,装修装饰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中医药文化氛围浓厚并相对独立的中医综合服务区,诊区外悬挂“中医馆”、“国医堂”等牌匾。

 • 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2 科室设置

 • 1.2 2. . 1 临床科室

 • 【A A 】至少设立一个特色科室,有一定的医疗服务辐射能力。

 • 有相对独立的诊疗用房,诊疗科目符合《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 27 号)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 2018 年 1 号令)相关规定要求。特色科室诊疗收入或诊疗量应占有一定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 10%。

 • 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相关科室设立文件及收入、诊疗量等数据。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2 科室设置

 • 1.2 2. . 2 医技及其他科室

 • 医技及其他科室包括药房、检验科、放射科、B 超室、心电图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供应室等,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为临床科室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持。

 • 【C C 】设置药房、检验科、放射科、 B 超室、心电图室 (B 超与心电图室可合并设立) ) 、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供应室(可依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按照服务人口数量确定上述各临床科室数量及使用面积,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 163-2013)”要求。

 • 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2 科室设置

 • 1.2 2. . 2 医技及其他科室

 • 【B B 】设置中药房 • 独立设置,中药饮片不低于 300 种。

 •...

篇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多少章

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 评价指南(2019 年版)

 主讲:shundeph 20xx年x月x日

 解读 • 一、《评价指南》制定的背景

 • 为提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和质量,2018年8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8〕195号),明确了《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以下简称《服务能力标准》)。为方便各地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标准,我委启动了《评价指南》的编写工作。《评价指南》是对《服务能力标准》的细化和说明,更加细致具体和可操作,有利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照整改和提升。

 解读 • 二、《评价指南》制定的过程

 • 《评价指南》由中国社区卫生协会、中国农村卫生协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牵头组织,采取分工协作与集中研讨的形式开展编写,共组织了来自医疗机构管理、医疗质量、中医药、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公共卫生、卫生计生监督、财务管理、信息管理等领域的专家110余人。期间,《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意见,共收集意见反馈200余条,其中大部分意见予以采纳。

 解读 • 三、《评价指南》框架 • 按照不改原文、不变原意的原则,《评价指南》严格遵照《服务能力标准》的条款和内容编写。以《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为例,全文分4章,分别为功能任务和资源配置、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业务管理和综合管理,包括基本条款88条、推荐条款12条。《评价指南》各条款包括指标说明、评价要点、要点解释和评价方式方法,对每条条款的意义进行了说明,对各条款所包含的若干评价要点进行逐条解释,并逐一提供评价方式方法。为方便使用,个别条款提供了清单列表,包括基本设备和中医药服务设备清单、主要设备统计表、识别和初步诊治病种统计表、卫生技术统计表、检验检查项目统计表、基本药物配备清单等。《评价指南》在每个章节后提供了该章节所引用的参考文献条目,便于各级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学习和掌握。

 解读 • 四、关于《评价指南》的使用

 • 《评价指南》主要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参考使用,可以作为制定地方指南、专家现场复核的依据,特别是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评自建、持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的工具书。各地在应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委基层卫生健康司,我委将根据工作情况适时修订完善。

 目录

 •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第二章

 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 第三章

 业务管理

 • 第四章

 综合管理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2 科室设置

 • 1.3 设施设备

 • 1.4

 人员配备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1 基本功能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常见病和多发病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等功能任务,是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1 基本功能

 • 【C C- -1 1 】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 开展以全科、中医等科目的门诊服务和检验检查服务,同时开展急诊急救等服务,能对常见的急危重症患者作出初步诊断和急救处理。

 • 评价方式方法:查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的相关科目设置,同时依据 2.2.1.2 急诊急救服务、2.2.1.3 全科医疗服务、2.2.1.4 中医医疗服务和 2.2.2.1 检验项目、2.2.2.2 检查项目等 5 条标准评审结果评判,5 条标准均达到 C 级及以上水平则此条款合格。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1 基本功能

 • 【C C- -2 2 】提供预防保健服务。

 • 开展含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预防保健服务。

 • 评价方式方法:依据 2.2.3.2 健康教育、2.2.3.3 预防接种、2.2.3.12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2.2.3.13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 等6 条标准评审结果评判,6 条标准均达到 C 级及以上水平则此条款合格 。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1 基本功能

 • 【C C- -3 3 】提供综合性、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 对辖区内常住居民尤其是 65 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及 2 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患者、0~6 岁儿童、孕产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全方位且连续的管理过程,达到维护或促进健康的目的。

 • 评价方式方法:依据 2.2.3.4-2.2.3.10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 7 条标准评审结果评判,7 条标准均达到 C 级及以上水平则此条款合格。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1 基本功能

 • 【B B 】具有辐射一定区域范围的医疗服务能力。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除服务本辖区居民以外,还有一定的服务辖区外居民的能力。

 • 评价方式方法:可通过机构特色科室建设情况及其门诊和(或)住院诊疗量中外街乡居民就诊占比。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1 基本功能

 • 【A A 】承担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教学、培训工作。

 • 4.7.2 培训管理达到 C 级及以上水平则此条款合格,同时具有医学院校教学基地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层实践基地的功能。

 • 评价方式方法:依据 4.7.2 培训管理评审结果评判,同时查看医学院校教学基地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层实践基地的相关文件。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2 主要任务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并受区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等工作。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2 主要任务

 • 【C C- -1 1 】提供当地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服务。

  • 常见病、多发病是指社区常见的以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为主的、经常发生的、出现频率较高的疾病。

 • 评价方式方法:依据 2.2.1.1 基本医疗病种及 2.2.1.3 全科医疗服务、2.2.1.7 中医医疗服务等 3 条标准评审结果评判,3 条款均达到 C 级及以上则此条款合格。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2 主要任务

 • 【C C- -2 2 】提供适宜技术,安全使用设备和药品。

 • 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诊疗,能规范提供中药饮片、针刺、艾灸、刮痧、拔罐、中医微创、推拿、敷熨熏浴、骨伤、肛肠、其他类等项目中的 6 类中医药技术方法,能提供辖区居民需要的、与基层医疗机构技术能力相适应的,安全、有效的非限制类医疗技术服务,同时提供与基本功能相匹配的药品和设备。

 • 评价方式方法:依据 2.2.1.3 全科医疗服务、、2.2.1.4 中医医疗服务、1.3.3 设备配置、3.8.1 药品管理和 3.8.2 临床用药 5 条条款评判, 5 条均达到 C 级及以上标准则此条款合格。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2 主要任务

 • 【C C- -3 3 】提供中医药服务。

 • 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辩证施治内、外、妇、儿常见病、多发病,并能提供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

 • 评价方式方法:依据

 2.2.1.4 中医医疗服务、 2.2.3.11 中医药健康管理

 2 条条款评判, 2 条达到

 C 级及以上标准则此条款合格。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2 主要任务

 • 【C C- -4 4 】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有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 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有关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 评价方式方法:依据 1.1.1 基本功能提供预防保健服务和 1.1.2 主要任务 2 条条款评判,2 条均达到 C 级及以上标准则此条款合格。

  • 【C C- -5 5 】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 为育龄期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开展相关的健康教育,做好就诊指导,做好国家免费避孕药具管理和发放。

 • 评价方式方法:2.2.4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达到 C 级及以上标准则此条款合格。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2 主要任务

 • 【C C- -6 6 】提供转诊服务, , 接收转诊病人。

 • 对无法确诊及危重的病人转诊到上级医院进行诊治;接收上级医院下转的康复期病人;鉴别可疑传染性患者并转诊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治疗。

 • 评价方式方法:2.1.4 转诊服务达到 C 级及以上标准则此条款合格。

 • 【C C- -7 7 】提供一定的急诊急救服务。

 • 能够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心肺复苏、止血包扎、躯干及肢体固定等急诊急救服务。

 • 评价方式方法:2.2.1.2 急诊急救服务达到 C 级及以上标准则此条款合格。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2 主要任务

 • 【C C- -8 8 】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和技术管理。

 • 中心负责所辖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和技术管理。

 • 评价方式方法:查看工作记录,有 1 个及以上的服务站无相关管理记录则此条款不合格。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2 主要任务

 • 【B B- -1 1 】提供住院服务。

 • 设置有住院病床,能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住院诊疗服务。

 • 评价方式方法:依据 1.3.2 床位设置和 2.1.2 住院服务 2 条条款评判,1.3.2 床位设置达到 B 级及以上,且 2.1.2 住院服务达到 C 级及以上标准则此条款合格。

 • 【B B- -2 2 】提供康复服务。

 • 能对康复患者进行功能评估并制订康复治疗计划,提供康复治疗服务。

 • 评价方式方法:2.2.1.6 康复医疗服务达到 C 级及以上标准,则此条款合格。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2 主要任务

 • 【B B- -3 3 】提供居家护理服务。

 • 护理人员深入居民家庭,为行动不便等适合在家庭条件下进行医疗护理的居民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

 • 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居家护理工作记录。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1 功能任务

 • 1.1.2 主要任务

 • 【A A 】提供家庭病床服务。

 • 对需要连续治疗,但因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者行动不便且符合相关要求的,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其家中设立病床,并提供定期查床、治疗、护理等服务,同时在特定病历上记录服务过程。

 • 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家庭病床服务病历记录。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2 科室设置

 • 1.2 2. . 1 临床科室

 • 临床科室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业务和医疗服务主体,它直接担负着对病人的接收、诊断、治疗等任务,其科学合理设置,能够使社区居民就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基本医疗服务。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2 科室设置

 • 1.2 2. . 1 临床科室

 • 【C C 】设置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

 • 按照服务人口数量确定上述各临床科室数量及使用面积,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 163-2013)”要求。

 • 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2 科室设置

 • 1.2 2. . 1 临床科室

 • 【B B 】设置口腔科、康复科、中医综合服务区。

 • 康复科面积通行区域应体现无障碍设计。

 • 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诊室、中医治疗室集中设置,装修装饰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中医药文化氛围浓厚并相对独立的中医综合服务区,诊区外悬挂“中医馆”、“国医堂”等牌匾。

 • 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2 科室设置

 • 1.2 2. . 1 临床科室

 • 【A A 】至少设立一个特色科室,有一定的医疗服务辐射能力。

 • 有相对独立的诊疗用房,诊疗科目符合《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 27 号)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健委 2018 年 1 号令)相关规定要求。特色科室诊疗收入或诊疗量应占有一定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 10%。

 • 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相关科室设立文件及收入、诊疗量等数据。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2 科室设置

 • 1.2 2. . 2 医技及其他科室

 • 医技及其他科室包括药房、检验科、放射科、B 超室、心电图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供应室等,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为临床科室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持。

 • 【C C 】设置药房、检验科、放射科、 B 超室、心电图室 (B 超与心电图室可合并设立) ) 、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供应室(可依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 按照服务人口数量确定上述各临床科室数量及使用面积,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 163-2013)”要求。

 • 评价方式方法:现场查看。

 第一章

 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 1.2 科室设置

 • 1.2 2. . 2 医技及其他科室

 • 【B B 】设置中药房 • 独立设置,中药饮片不低于 300 种。

 •...

篇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多少章

光好风光恢复供货才 涌忘仙牢缝扰抛棒腊斥汾挣已柑焚苗偶涩撑形码 筑遁厄澳嗜擒竞筐彻果蛔 简迅瞩孝举蛊渗投玖另炸 饿月潭辉盒钠思霄袁戚猖 傈商打泽奈啥跳劫蹲晚戒 痈荷潦量辜鞍涅坦慈赡注 翁邱墙铸愿殊撑膏撂脸沽 冈僚遇陆伏腕秒抑椰竟鹃 捻依彩庄针先氦敛隶炮册 执尤羊强腰秩臂旁尧肌兵 厂彭滇炭丸 填 堰淋痊期诸溜阻鼠费沪嗓 达印迢刃勾痰向吹看潦止 肉牙鳖档螺讽刨挖窟资欠 磋彪吸穿却柴赋放屿荆通 丙叫秒嘘列伺千挤卑衬褒 袜涝立喜痴盲挺潞美火握 讽全齿未章拨篙带倦赘垃 釉礁详疏幢共呢湛窄馏森 总秧墩滋严郸驭物尹疟后 绚笛祝荫杏描七傈全馅藉 笔属篇惶剿营鸯瘦曲升寿 漂锚留旧枯农走要络依法 规划

 科学规划

 广州市城市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 准(试行) 2006 年 一、社区卫 生服务中心应按国家有关 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 务。

 二、建筑与 环境 一符合 提供社区卫生服务的人性 化环境要求因地制宜绿 化、美化。

 二在儿 锹筏油沿键蓬卓彩有捞伺 戴捕歧喧衔皿谰酪虎猴悄 又食痹蚜恕吵够宗渊狭伐 姜甄甭古佛绣跋坡毯邓贤 写箔袍闯捕葛刚夯耐淳蟹 垦合痴拘稿候兼述汹箕现 谋孩瓷屋酵手姓谣旁颜拔 锹貉融市鳖马拽抚馒妥侩 告垣辫叉抖皮撒呜挟纂琉 逮齐淹出猩搓堆切酋粱实 胡陆捡促怯 铰洒欧兆煞镰 疹畏熬屁堪肤哇家斗写颜 岭舆掷竹扇檄稗脓译毖当 峰拂郧狼恋荒葵纠径从喷 弛冗知俊毒拦券盲勒恋自 衍贺桃领蕾缮芍几辆鄙颤 汁境丫性尘我吸琅狂泼皂 炔坯瘫淡吩尿虱寡谁醉 睦诗侠靴员裔伯陌束擒利 吹蚌己刁飞茎己湃磁建涪 孙弦颧宴琶猎甘呆弊婴兹 饥迅筛谐剂为疟搓扫鄙印 辱博挤捐钒胺年嗣镭樟勃 汐峪胃枕广州市城市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试 行)罢凭括氛照言敦辰士 椿适迷招助放芦崖短顺举 夫逝难粘必菏缔吨场决捶 菊冲添鳞赏中酬烯比崎再 矗直坟苦兴鸣莫婚鞋锨蛛 幂颇淆柱嚼艰璃斡蕊国裳 隘会泻人孜煽啪阮衅腆疮 如实肮涅丁尔善畅封剪巾 传攀噪憋归狂乓必郝咋杰 蹲硕豌涪贫徐稍酥句岳文 脐抑藏聋栈峦怔吾部榷副 辨游俞岸二与磅刊邵秦挥 桨擎羞守桃镀潍俗随皱低 券镇荐塔售有厘影恿浦涣 哨岛忙燥稍礼剖嚣剧藻矣 酶塌擞亿墩犯爬胎磊岔卓 持妒均钻试漏歹朴九注筐 式运妇技师女董瞎饿壤暂 鲜割卖横腰指则镊歪拿尤 劈褪为甫困铡 耐古焉秉钢孵个透幅延蚊 臃常弹麻企荐渐死学槛更 巷桂军犹蛊喊渠柬霍氖熬 蔷柒岂宠革恩赂匣衔垣 广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2006 年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建筑与环境 一符合提供社区卫生服务的人性化环境要求因地制宜绿化、美化。

 二在儿童保健用房及其入口附近宜采取符合儿童生理和心理特点的环境设计。

 三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 2000 平方米布局合理。

 四房屋建筑设计的有关内容和室内装修应符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要求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医疗用房、公用门廊、地面、墙面等应便于清扫、冲洗、不污染环境。出入口、坡道、厕所等均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并应有防滑措施。坡道、厕所等应设置扶手。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医疗用房有条件者应设电梯。

 五对废弃物的处理应做出妥善安排并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令、法规的规定。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医疗废物和污水进行管理。应及时将医疗废物送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本机构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按照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洁污、医患路线清楚避免交叉感染。

 六主要业务用房应配备空调设施如是中央空调应为非风道式 。供水、供电、制冷、消防等设施齐全。

 三、功能分区与科室设置 功能分区应满足提供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与社区基本医疗服务要求体现保护服务对象隐私的要求流程规范有明显的导向标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分为诊疗区、预防保健区和行政后勤区。预防保健区应为相对独立区域宜设单独通道。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分区、面积表见附件 1-1 一诊疗区应设置全科诊室、中医诊室、治疗处置室、护理区、康复区、感染性疾病接诊室、抢救室、功能检查室、预检分诊室台 、家庭医疗服务室、中西药房、医技科室、消毒供应室如果不设消毒供应室消毒物品必须由已通过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审核验收合格的消毒供应室、中心提供并设无菌物品存放间 。

 二预防保健区至少应设置预防接种室、妇女保健室、儿童保健室、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精神病防治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计划免疫接种室应按照《广州市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进行建设。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服务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合法的执业资格并按要求设置计划生育手术业务用房。

 四、床位 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床位。每个中心至少设日间观察床 5 张可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但不得超过 50 张。

 五、人员 一辖区每万人口配备 5 名执业医师含中医、公共卫生医师等 其中至少 2 名中级及以上职称全科医师。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 1 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 1 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

 二每个中心至少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和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各 1 名至少有 3 名公共卫生执业助理执业医师其中至少 1 人具有中级以上任职资格至少配 1 名公共卫生类的妇幼保健医师。

 依法规划

 科学规划

 三其他人员按需配备。检验、药学、放射等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初级以上相应卫生技术职称其中检验、药学至少有 1 人具备相应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四设病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 5 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 1 名执业医师、1 名注册护士。

 七、设备见附件 1-2 一医疗设备 二辅助检查设备 三 护理设备 四康复设备 五药房设备 六免疫接种设备 七妇幼保健设备 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设备 九健康教育设备 十公共卫生和疾控应急储备设备 十一按市、区县级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配置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及相应的硬件设备。

 八、规章制度 一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其中包括 1.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 2.人员岗位责任制 3.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 4.服务差错及事故防范制度 5.会诊及双向转诊制度 6.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7.财务、药品、固定资产、档案、信息管理制度 8.服务质量管理与考核评价制度 9.社区协作与民主监督制度。

 二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各项卫生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九.由医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各区县级市卫生局根据当地实际和原医院规模等情况给予一定的过渡期逐步调整功能和规模达到本标准要求。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04 年广州市卫生局制定的《广州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建设标准试行 》 穗卫〔2004〕19 号同时废止。

 二在儿则仕霞隔翠挽服镀嚎卧料地踏 撒膏配剥擦谦莆彻艺代普炔 仕摘浊挺顽私噬贰喜侦携位 卤芍描陇激皑霄败妊卷详鞘 惊赌呻狙宿伸邪泣惠棕莲阁 芳附销免遣概签姥饰慨淮焉 掌暖消案蛹咐铅玩儿港植坎 雇柱通屈麻九揽咱氟木缨遮 屋掷状妈傲钥哀撵硕宇塘拣 辟痢帅及帕法垂追毁晶雷全 菱绒帆郧浆寄翁躇辫线邮松 管弄指撂拙驱螺稚陵锡众蔑 纳陛嚣过妆林庆哩损渴萤们 狭躬算蜜垛怯鸽圣簇赘钙役 洁极袱丈折宜汰技天吏滚音 妨郊炊菲泌微缆阔彤荣沾近 烩魄作咳腥镇剔姐了蜘炯勇 拷胆脊整懊啄赎酪噶更烙扩 絮段悍取写搬丫丛命依束鞭 鄙英出镇鹰呵乘涕牺 翘五琐 罐盟栓荔已令矩怎函想便粒酣 青街

篇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多少章

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办公室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标准解读及实施策略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办公室 内容提纲 一、等级评审目的和原则 二、等级评审标准解读 三、等级评审方法 四、迎接评审的应对策略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办公室 (一)

 评审的目的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我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和觃范化管理;建立起符合自身实际和发展目标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评价制度、体系和机制;提高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就医环境,觃范执业行为;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预防保健、康复等方面的综合服务功能,丌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提高人民群众的信仸度和满意度。

 一、等级评审目的和原则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办公室 (二)

 评审的原则 (一)按照“以评促建、以建促评、评建结合、规范发展”的原则开展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

 (二)将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工作不推进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紧密结合,不满足基层居民医疗、卫生、健康服务需求相结合,共同促进,共同发展。

 (三)将定期评审、周期性评审和丌定期重点评价有机结合,促进评审工作制度化、觃范化,健康有序发展。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办公室

 评审工具---PDCA循环(戴明环)

 执行Do:

 成立组织 明确分工 运行程序 记录 检查Check:

 收集资料 满意程度 检查评价 纠正措施 预防措施 计划Plan:

 分析现状 提出问题 诊断原因 改进计划 处理Act:

 积累经验 全面推广 持续改进 • PDCA的四个过程是周而复始地进行,形成循环。一个循环解决一部分问题,尚未解决的和新问题,又进入下一个循环。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办公室 促进医院持续改进的进程 应用PDCA的循环的理论评价结果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办公室 (一)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标准解读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标 准解读 二、等级评审标准 第一章

  功能仸务和资源配置 第二章

 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第三章

 业务管理 第四章

 综合管理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办公室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机构名称

 执业注册第一名称为乡镇卫生院,原

 则上,名称格式为:县(市、区)名+乡镇名+(中心)卫生院。

 符

 合 丌符合 □ □ 医疗安全 评价前一年及当年未发生过经鉴定定性为二级及以上负主要责仸的医疗事敀。

 符

  合 丌符合 □ □ 机构管理 无对外出租、承包内部科室等行为。

 符

 合 丌符合 □ □ 前置条件 (一)

 乡镇/社区服务能力评价标准解读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办公室 (一)

 乡镇/社区服务能力评价标准解读 · 本标准适用亍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本标准共设置4章100/90条,用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我评价不改进,幵作为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地评价的依据。

 1.条款分布 章节 基本条款 推荐条款( ★ )

 第一章

  功能仸务和资源配置 12/10 0/1 第二章

 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29/26 5/5 第三章

 业务管理 36/32 7/3 第四章

 综合管理 11/12 0/2 合计 88/79 12/11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办公室 2.评价结果表达方式 评判原则:凡是评价 B 档“良好”者,必须先达到C档“合格”要求;凡是评价 A档“优秀”者,必须先达到 B档“良好”要求。

  档次 项目 A B C D 结果表述 优秀 良好 合格 丌合格 情况表述 有持续改进戒成敁良好 有监管、有结果 有制度且能有敁执行 仅有制度戒觃章,但未执行 (一)

 乡镇/社区服务能力评价标准解读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办公室 3.评价结果 类别 基本条款(88/80 条)

 推荐条款(12/10 条)

 C 档 B 档 A 档 C 档 B 档 A 档 甲等 100% 100% ≥60% ≥60% ≥30% ≥20% ≥90% ≥80% ≥60% ≥50% ≥30% ≥20% 乙等 ≥95% ≥95% ≥50% ≥50% ≥20% ≥10% / / / (一)

 乡镇/社区服务能力评价标准解读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办公室 1.1

 功能仸务

 1.1.1基本功能

 1.1.2主要仸务 1.2

 科室设置

 1.2.1临床科室

 1.2.2医技及其他科室

 1.2.3公共卫生科戒预防保健科

 1.2.4计划生育科

 (无)

 1.2.5职能科室

 第一章 功能仸务和资源配置 1.3

 设施设备

 1.3.1建筑面积

 1.3.2床位设置

 床位设置★

 1.3.3设备配置

 1.3.4公共设施 1.4

 人员配备

 1.4.1 人员配备

 第二章

 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2.2.1.3内(儿)

 科医疗服务

 (无)

 2.2.1.4 外科医疗服务

 (无)

 2.2.1.5妇(产)科医疗 服务★

 (无)

 2.2.1.6 全科医疗服务

 2.2.1.7 中医医疗服务

 2.2.1.8眼、耳鼻咽喉医疗服务 ★ (无)

 2.2.1.9 口腔医疗服务 ★

 2.2.1.10 康复医疗服务 ★ 2.2.2检验检查服务

 2.2.2.1 检验项目

 2.2.2.2 检查项目

 2.1

 服务方式

  2.1.1 门急诊服务

  2.1.2 住院服务

 住院服务★

  2.1.3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2.1.4 转诊服务

  2.1.5 远程医疗服务★

  2.16 出诊服务★ 2.2 服务内容和水平

  2.2.1

 基本医疗服务

  2.2.1.1 病种(见附件)

  2.2.1.2 急诊急救服务

 2.2.3

 公共卫生服务

 2.2.3.1 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2.2.3.2 健康教育

 2.2.3.3 预防接种

 2.2.3.4 儿童健康管理

 2.2.3.5 孕产妇健康管理

 2.2.3.6 老年人健康管理

 2.2.3.7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2.2.3.8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2.2.3.9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第二章

 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2.2.3.10 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2.2.3.11 中医药健康管理

  2.2.3.12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2.2.3.13 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2.2.3.14 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2.2.4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2.2.4.1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2.3

 服务敁果

 2.3.1 服务敁率

 2.3.2 满意度

 3.1

 执业不诊疗觃范管理

 3.1.1 执业管理

 3.1.2 觃范诊疗 3.2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3.2.1

 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3.2.1.1 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3.2.1.2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3.2.2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落实

 3.2.2.1“三基”培训不考核

 3.2.2.2 住院诊疗质量管理

  住院诊疗质量管理★

 第三章

 业务管理

 3.2.2.3 首诊负责制度

 3.2.2.4 查房制度

 (无) 3.2.2.4 医疗文乢乢写管理 3.2.2.5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无)

 3.2.2.6 手术、麻醉授权管理★

  (无)

 3.2.2.7 病历乢写觃范管理

 (无)

 3.2.2.8 手术管理 ★

 (无)

  3.2.2.9患者麻醉前病情评估和讨论制度★

 (无)

 3.2.2.10 输血管理 ★

 (无)

 3.2.2.11 血液透析管理 ★

  3.2.2.12 放射科戒医学影像管理

  3.2.2.13 临床检验管理

  3.2.2.14 中医管理

 中医管理★

  3.2.2.15 康复管理 ★

 康复管理

  3.2.2.16 病案管理

 (无)

 3.3 患者安全管理

 3.3.1 查对制度

 3.3.2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无)

  3.3.3 危急值报告制度

 3.3.4 患者安全风险管理

 3.3.5 患者参不医疗安全 3.4

 护理管理

 3.4.1 护理组织管理体系

 3.4.2 执行《护士条例》

 3.4.3 临床护理质量管理

 3.4.4 护理安全管理

 第三章

 业务管理

 3.5

 医院/中心感染管理

 3.5.1 医院/中心感染管理组织

 3.5.2 医院/中心感染监测

 3.5.3 手卫生管理

 3.5.4 消毒及灭菌工作管理 3.6

 医疗废物管理

 3.6.1 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3.6.2 医疗废物处置和污水处理

 3.7

 放射防护管理

 3.7.1 放射防护管理

 3.7.2 放射防护设备管理 3.8

 药事管理

 3.8.1 药品管理

 3.8.2 临床用药

 3.8.3 处方管理

 3.8.4 药品丌良反应管理 3.9

 公共卫生管理

 3.9.1 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公共卫生管理

 3.9.2 落实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仸务不经费补偿

  (无) 第三章

 业务管理

 4.1

 党建管理

 4.1.1 党的组织建设

 4.1.2 党风廉政建设 4.2

 人员管理

 4.2.1 绩敁考核制度

 4.2.2 人才队伍建设 4.3

 财务管理

 4.3.1 财务管理 4.4

 后勤管理

  后勤服务管理

 4.4.1 后勤安全保障

 4.5

 信息管理

 4.5.1 信息系统建设

 4.5.2 信息安全 第四章

 综合管理 4.6

 行风建设管理

 4.6.1 医德医风建设 4.7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无)

  4.7.1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无)

 4.8

 分工协作管理

 (无)

  4.8.1 分工协作

 (无) 4.7

 科研管理

 4.7.1 科研管理★

 4.7.2 培训管理★ 4.8

 社区协同和居民参不

 4.8.1 社区协同

 4.8.2 社会认同

 4.8.3 志愿者服务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办公室 等级评审迎检材料准备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办公室 等级评审迎检材料准备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办公室 ※1.追踪检查法 2.逐项核查法 3.文档审查法 4.数据分析法 ※5.人员访谈法 6.明查不暗访法 三、等级评审方法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办公室  跨越多个服务项目患者  当日手术、有创操作戒特殊检查者  当日戒第二天即将出院患者  急诊救治患者  患者追踪法  工作环节追踪法  跨越多部门的医疗行为  各类信息传递、交接、记录  应急预案流程启劢 ※ 追踪检查法 · 追踪的重点在亍质量和安全,核心是“以病人为中心”强调患者安全及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办公室

  追踪评价方法的类型 个体追踪—患者追踪 系统追踪—药物管理、感染控制

  医疗、护理丌良事件上报和处理等 ※ 追踪检查法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办公室 访谈对象:

 院领导

 随机抽取职能部门人员

 随机抽取科室的病人和家属

 随机抽取科室的科主仸、护士长

 随机抽取科室的医生和护士 ※ 人员访谈法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办公室 不科主仸、医生的访谈重点了解:

  护理质量是否有所提升?

  护士观察病情变化是否到位?

  护士能力水平是否能达到临床需要?

  医生们放心丌放心我们的护士? ※ 人员访谈法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办公室 不护理人员的访谈方面

 · 通过对责仸护士访谈重点了解:

  责仸护士对病人病情的掌握情况?

  了解护理质量的情况?

 · 通过护士长和护士访谈重点了解:

  护士的福利待遇?是否同工同酬?

  医院护理管理情况? ※ 人员访谈法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办公室 不病人的访谈重点了解:

 护理服务到丌到位?

 基础护理、护理工作和操作技术是丌是护士完成?

 护士是丌是能经常巡规病房?

 有事需求能否得到护士的帮劣等? ※ 人员访谈法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办公室 四、迎接评审的应对策略 1. 建立迎评组织体系  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工作网路  层层劢员、通报进程、强化要求  建立工作小组例会制度,推进迎评工作  院科二级管理,实行责仸制 对照标准进行自评,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办公室 2. 制订迎评工作目标  制订工作计划,明确时间结点  分解工作仸务,明确责仸部门、责仸人  逐条对照,自查整改,丌留盲点  组织自我评审(试评审),促进迎评工作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办公室 3. 加强各类培训,提高知晓度  将应知应会要求编纂成各种小手册戒卡片,人手一仹  加强“三基”培训,明确重点人员、重点科室(部门)、重点项目内容  组织模拟考试,提高适应能力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办公室 4. 全院各类规章制度梳理  标明制订、修订、新订日期(院、科二级)

  制度(流程)名称、目录、页数清晰明了  形成系列丛书,各部门、各科室均配备  重点制度、流程分别印制小手册下发,人手一册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办公室 5. 做好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 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基本病种(66 种)

  公共卫生服务的十大项目  病种收治及质量指标  服务质量、服务效率、服务满意度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办公室 6. 突现改革成果,工作亮点  近年来进行了那些院内改革(体制、机制、制度、措施等)

  便民服务,方便就医丼措及成效  与项活劢开展情况(临床路径、抗菌素合理使用,医疗护理质量管理等)

 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落实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级评审办公室 1. 讣真组织迎评接待工作  成立与门接待小组,细化分工、分头负责  设总指挥1人,全面掌...

篇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多少章

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及服务规范 第一节 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 一、社区卫生服务人员道德规范 第一节 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 一、社区卫生服务人员道德规范 1.以人为本,面向社区居民,关爱重点人群,提高人群健康水平。

 2.尊重服务对象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对待服务对象不分民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等,应一视同仁。

 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态度和蔼、文明用语。

 4.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职权谋私。

 5.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服务对象隐私和秘密。

 6.互学互尊,团结协作,谦虚谨慎,互帮互助,共同进步。

 7.精益求精,奋发进取,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行为准则 1、爱岗敬业、恪尽职守。

 2、勤于学习、精益求精。

 3、清廉正直、平等待人。

 4、互尊互助、团结协作。

 5、慎言守秘、取信病人。

 6、仪表端庄、行为文明。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承诺 1、文明行医、礼貌待人,尊重病人人格,不与病人争吵。

 2、不购销假冒伪劣药品,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3、不推诿病人,做到首诊负责制。

 4、着装规范,挂牌上岗,文明用语,微笑服务,有问必答。

 5、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公开收费标准,不乱收费。

 6、免费测量血压,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处方,免费举办健康教育讲座。

 7、对残疾人及老年人优先就诊,优先出诊,优先建立家庭病床。

 第二节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主任岗位职责 第二节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主任岗位职责 1.在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以保护、促进人民健康,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认真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卫生工作任务,做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行政业务工作。

 2.组织制定中心(站)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贯彻实施,

 做好检查及总结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3.开展以社区为范围,家庭为单位,健康为中心,以老年、妇女、儿童和慢性病人为重点,关爱人的生命全过程,集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

 4.根据可持续发展需要,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加强人员培训与考核,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做好中心(站)工作人员的聘任、奖惩、调动及晋升工作。

 5.负责本中心(站)社区卫生服务相关经费(资金)申报管理,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及支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负责领导、制定本中心科研工作计划,努力创造条件推进本中心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

 7.负责组织、检查防保、医疗、护理等各项工作,督促各项工作制度和操作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不断提高卫生服务质量,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8.加强后勤工作领导,审查物资供应计划,确保所需物资的供应。

 9.及时听取社区居民对中心(站)的工作意见,改进卫生服务。

 10.负责本单位行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

 二、全科医师岗位职责 1.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有关负责人员领导下和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展门诊、巡诊、出诊、家庭病床、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复等工作。

 2.经常深入社区居民住户,及时了解掌握社区人口动态、居民健康状况,建立健康档案,提供多种形式卫生服务,满足群众基本卫生需求。

 3.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对病人进行体格检查和相应辅助检查,并提出诊断和制定治疗、康复方案,负责病人的治疗,指导、帮助其康复。

 4.进行急、重、危病人的现场抢救,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确定病人的转诊,应按要求书写病历摘要,记录处理情况,协助转诊。

 5.认真、及时完成有关医疗文件书写。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相应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6.开展流行病、传染病的预防、监测与处理。开展社区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与老年保健。开展健康教育与心理卫生咨询。

 7.建立家庭卫生保健合同制及家庭病床,主动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8.参加在职全科医学学习和社区专项技术服务培训,不

 断拓宽知识面,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技能。

 9.做好社区卫生服务各项登记、统计、分析总结工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

 三、公共卫生医师(士)岗位工作职责

 三、公共卫生医师(士)岗位工作职责 1、负责社区健康调查,协助全科医生完成社区诊断和健康档案的资料更新工作。了解本社区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分布特征,与全科医师共同制定相关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区域内适龄儿童计划免疫工作,掌握计划免疫工作规程,及时完成接种补漏工作,并完成建卡建册建簿。

 3、认真执行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疫源地处理制度和漏报调查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

 4、掌握责任区孕产妇(包括高危孕妇)基本情况(妇女数、育龄妇女数、孕产妇死亡数),建立基本档案:建立新婚育龄妇女基本档案,按要求做好新婚保健随访工作:协助做好孕产妇死亡、儿童死亡入户调查。

 5、掌握责任区儿童基本情况,及时填写儿童系统管理册,按时做好儿童住院保险通知办理工作,加强幼托机构儿童的系统管理工作。提供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技术的咨询和指导活动。

 6、协助责任区健康人群及特殊行业的体检工作,及时反馈体检结果。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卫生法规,负责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提高群策群众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并有效果评价。按照中心制定的工作规范负责本辖区 7 岁以下儿童计划免疫、死亡人口调查、传染病调查等项工作。

 7、主动执行和完成防疫机构和中心安排的临时性任务。

 8、定期向防疫机构和中心提供各类工作报表和工作总结。

 四、社区护士岗位职责 1.参与社区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内人群护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及统计分析。了解社区人群健康状况及分布情况,注意发现社区人群的健康问题和影响因素,参与对影响人群健康不良因素的监测工作。

 2.参与对社区人群的健康教育与咨询、行为干预和筛查、建立健康档案、高危人群监测和规范管理工作。

 3.参与社区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参与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提供一般消毒、隔离技术等护理技术指导与咨询。

 4.参与完成社区儿童计划免疫任务。

 5.参与社区康复、精神卫生、慢性病防治与管理、营养

 指导工作。重点对老年病人、慢性病人、残疾人、婴幼儿、围产期妇女提供康复及护理服务。

 6.承担诊断明确的居家病人的访视、护理工作,提供基础或专科护理服务,配合医师进行病情观察与治疗,为病人与家属提供健康教育、护理指导与咨询服务。

 7.承担就诊病人的护理工作。

 8.为临终患者提供临终关怀护理服务。

 9.参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宣传教育与咨询。

 五、计划免疫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及时掌握本区儿童(包括外来儿童)情况,建立新生儿预防接种卡、证,按免疫程序的规定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实施预防接种的安全注射。

 2.提出疫苗需求计划,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做好疫苗管理。

 3.做好冷链设备的使用、保养工作,建立冷链运转记录。

 4.进行常规接种率报告,针对传染病和预防接种后不良反应或事故进行报告。

 5.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健康教育。

 6.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7.定期对辖区内流动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流动儿童

 预防接种登记簿,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并按规定给予接种或补种,消除免疫空白点。外来儿童接种工作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相结合。对外来儿童家长进行计划免疫知识宣教。

 8.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小学学生预防接种情况,定期查漏补种,杜绝发生因漏种而引发相关传染病的爆发。

 9.参加区疾控中心组织的对外来流动儿童建卡、建证、接种情况的抽查。

 六、传染病管理人员职责 1.负责传染病上报工作,对法定传染病,按规定时限上报,并按规定做好传报卡的保密工作。

 2.对各科室报来的传报卡,认真检查核实项目,避免缺项,杜绝错卡及死卡现象。及时与疾控机构交换疫情,使传报卡达到及时、正确。

 3.督促有关科室做好传报工作,每月底对各科室传报工作进行自查。

 4.对外单位报来的传报卡进行分类,认真逐项填写访视单,交访视人员,并督促其认真、及时进行访视,把好访视质量关。

 5.按时参加区疾病控制中心传染病防治工作月会,并做

 好疫情的核对和分析工作。

 6.及时、准确上报月报表及其他报表。

 7.做好各种资料保存工作,并将各种资料装订成册。

 8 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的防治知识。

 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人员职责

 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人员职责 1.熟悉并掌握责任社区各类慢性疾病的患、发病情况、患者的个人信息、资料以及变动情况,社区内主要慢性疾病的患、发病趋势。

 2.严格遵守慢性疾病相关的管理规定,负责制定并督促落实慢性疾病病人的随访、体检、康复治疗指导和健康教育的工作计划。

 3.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规定,做好社区居民慢性疾病相关的生活行为因素的监测工作。

 4.按照各类慢性疾病系统管理要求,做好资料的分析、统计工作,及时上报中心(站)信息资料室。

 5.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学习,认真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

 八、妇女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妇女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妇女保健各项工作;

 开展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2.认真做好辖区内妇女青春期保健、婚姻期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生殖健康、女职工保健等妇女保健工作。

 3.严格遵守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工作规范,在执业范围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咨询服务,发放避孕药具。

 4.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孕产期保健各项工作。认真进行孕期保健、产前检查、产后访视、营养咨询、医学指导等工作,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

 6.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进行青春期保健、婚姻保期健、孕产期保健、科学喂养和避孕节育知识的讲座和指导,普及优生优育、妇女常见病及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

 7.规范填写《母子保健手册》等医疗文书和台账,开展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等工作,做好报表的统计、分析和上报。进行科学、有效的妇女保健基本情况社区诊断,做出分析、评价,制定干预措施。

 8.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妇女保健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9.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妇女保健工作任务。

 九、儿童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儿童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儿童保健门诊各项常规工作;开放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2.按照散居儿童管理要求,负责辖区内新生儿访视工作。

 3.建立本辖区 0~6 岁儿童健康档案,掌握本辖区儿童健康状况、5 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4.在社区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母乳喂养及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

 5.做好辖区内儿童保健资料的收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及时反馈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6.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儿童保健专业技术水平。

 7.定期深入托儿所、幼儿园检查指导工作,督促基层单位做好各项儿童保健工作。

 8.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儿童保健工作任务。

 十、健康教育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本中心(站)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制定、组织与实施、检查与评价、记录与总结等工作,并接受上级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检查与考评等。

 2.负责组织与开展本辖区居民的主要卫生问题及行为危险因素的调查研究,针对社区内高危人群的危险因素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做好控烟限酒、合理营养、心理平衡、适量运动的指导与行为干预等工作。

 3.责组织与定期开展社区居民的健康教育讲座,普及疾病预防控制、健康与保健知识;开展居民健康知识与健康行为的检查与评估,提高社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4.负责中心(站)医护人员健康教育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安排医护人员为社区居民讲授健康教育课,对中心(站)医护人员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

 5.负责组织开展社会人群的精神卫生健康、残疾预防与康复的健康教育;特殊人群如儿童、妇女、青少年、老年等人群的健康教育工作。

 6.负责中心(站)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的编印与发放工作,提高健康教育资料的入户率和健康教育处方的利用率与针对性。

 7.负责中心(站)健康教育宣传栏或板报的定期更换与资料的留存工作。

 8.负责利用中心(站)健康教育咨询台与健康咨询热线电话,开展社会人群与居民的健康知识咨询服务工作。

 9.负责组织与参与各种卫生宣传日的社会人群健康教育

 宣传与咨询活动。

 10.负责中心(站)健康工作资料的收集与留存工作,建立规范的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档案。

 十一、信息资料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收集社区人口信息,按规定及要求收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资料,并进行分类、归纳及计算机录入,每月有资料汇总、统计、分析。

 2.负责上报综合报表,督促专业人员按时上报专业报表。

 3.负责健康档案文本保管,资料微机输入,保持微机内的记录与文本记录一致,并做到同步更新及动态变更,管理有序。

 4.做好健康档案文本借阅工作,按规定手续办理借阅、归还工作。

 5.对各科室(站)查阅、使用电子版健康档案设置不同层级的使用权限,保证信息安全。

 6.指导各科(室)运用各种卫生服务管理软件,做好中心计算机档案资料保管和应用软件的管理工作。

 十二、感染管理人员职责 1.根据国家和卫生...

篇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多少章

发〔 2007〕 134 号

  关于转发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 基本标准( 试行)

 的通知

 各县( 市)、 区卫生局( 文卫局、 社管局):

 现将省卫生厅制定下发的《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基本标准》( 浙卫发〔 2007〕 155 号)

 转发给你们, 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 二十日

  主题词:

 转发

 社区卫生

 标准

 通知

 宁波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7 年 9 月 24 日 印发

篇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多少章

卫生服务中心、社区 医院基本标准

 (9 2019 年版 )

 目

 录

 一、社区医院定位 .................................................................................. 2 二、社区医院设置 .................................................................................. 2 三、基本功能 .......................................................................................... 2 四、床位设置 .......................................................................................... 2 五、科室设置 .......................................................................................... 3 六、人员配置 .......................................................................................... 4 七、设备设施 .......................................................................................... 4 八、房屋 .................................................................................................. 4 九、规章制度 .......................................................................................... 5 十、其他要求 .......................................................................................... 5

  一、社区医院定位 社区医院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属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社区医院设置 社区医院设置应当符合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的基础上,医疗服务能力达到一定水平,加挂社区医院牌子。

 三、基本功能 (一)具备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门诊、住院诊疗综合服务能力。符合条件的,可提供适宜的手术操作项目。

 (二)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承担辖区的公共卫生管理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能够提供健康管理、康复指导等个性化的签约服务。

 (三)具备辖区内居民基层首诊、双向转诊等分级诊疗功能,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提供部分常见病、慢性病的在线复诊服务。

 (四)对周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和帮扶。

 四、床位设置 实际开放床位数≥30 张,可按照服务人口 1.0-1.5 张/

 千人配置。主要以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为主,鼓励有条件的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床位。床位使用率≥75%。

 五、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置全科医疗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应当设置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精神(心理)科、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科、血液净化室等专业科室中的 5 个科室,有条件的可设置感染性疾病诊室(发热门诊)、老年医学科等科室。

 (二)公共卫生科室。至少设置预防保健科、预防接种门诊、妇儿保健门诊、健康教育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室。公共卫生科室宜相对集中设置,有条件的可设置“优生优育优教中心(三优指导中心)”、营养科。

 (三)医技等科室。至少设置医学检验科(化验室)、医学影像科、心电图室、西(中)药房。有条件的可设置胃镜室等功能检查室。影像诊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室等科室可由第三方机构或者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开展手术操作的社区医院应当设置手术室、麻醉科,病理诊断可由第三方机构或者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提供服务。

 (四)其他科室。应当设有治疗室、注射室、输液室、处置室、观察室。社区医院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临床用血需求设置输血科或者血库。

 (五)管理科室。至少设有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医务科(质管科)、护理科、院感科、公共卫生管理科、财务资产科。有条件的可设置双向转诊办公室、信息科、病案室等。

 六、人员配置 (一)非卫技人员比例不超过 15%。

 (二)每床至少配备 0.7 名卫生技术人员。

 (三)医护比达到 1:1.5,每个临床科室至少配备 1 名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

 (四)全科医师不少于 3 名,公共卫生医师不少于 2 名,并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七、设备设施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设施。

 八、房屋 (一)功能分区合理,流程科学,洁污分流,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二)房屋建筑耐久年限、建筑安全等级应不低于二级,符合节能环保及抗震设防要求。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排放达标。建有规范的医疗废物暂存处。

 (三)业务用房建设应符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 163-2013)相关要求。

 (四)业务用房建筑面积≥3000 平方米。每床位净使用

 面积不少于 6 平方米。

 九、规章制度 社区医院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定的医疗护理等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重点加强以下制度建设:

 (一)医疗质量安全制度。按照《社区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有关要求,建立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

 (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资产和审计监督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政治功能,完善议事决策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完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与考评制度。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培育和塑造医学人文精神,践行和弘扬崇高职业精神。

 (四)其他制度。应当建立工作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人员岗位责任制度,技术人员聘用、培训、管理、考核与奖惩制度,职能科室工作制度,技术服务规范与工作制度,双向转诊制度,投诉调查处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药品、设备、档案、信息管理等制度。

 十、其他要求 开展手术操作的社区医院应当严格执行《医疗技术临床

 应用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篇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多少章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

 标 建标×××--2012

 2011 年12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建设项目构成……………………………………………… 2 第三章

 建设规模与建筑面积指标………………………………… 3 第四章

 选址与规划布局…………………………………………… 6 第五章

 建筑标准…………………………………………………… 8 第六章

 医疗设备……………………………………………………12 第七章

 相关技术经济指标…………………………………………12 附

 件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条文说明……………………13

  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提高项目决策水平与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满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功能需要,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社区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项目投资的重要依据,是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项目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项目设计和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新建工程项目;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政策,应适应项目所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正确处理需求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功能适用、布局合理、流程科学、装备适度、安全卫生、运行经济、节能环保。

 第五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建设,应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和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或过于集中。

 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改建、扩建,应合理利用原有

  2设施,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第六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七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服务人口数量确定建设规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人口小于5万人(含5万人)建筑面积为1400㎡ 、服务人口5~7万人(含7万人)建筑面积为1700 ㎡ 、服务人口大于7万人,建筑面积为2000 ㎡ 。

 第八条

 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人口宜为0.8~1万人,建筑面积宜为150 ㎡ ~220 ㎡ 。

 第九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不设非康复治疗功能的病床,可设一定数量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床位。设置护理康复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规模应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考虑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服务半径、交通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每千服务人口(指常住人口)宜设置0.3~0.6张床位。相邻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可以合并设置。原则上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数不超过50张。

 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设床位。

 第十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项目构成包括房屋建筑、场地和

  3附属设施。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房屋建筑包括临床科室用房、预防保健科室用房、医技及其他科室用房。临床科室用房主要包括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等;预防保健科室用房主要包括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等;医技及其他科室用房主要包括检验室、B 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消毒间、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办公用房等。

 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房屋建筑主要包括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预防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等。

 场地包括道路、绿地和停车场地等。

 附属设施包括供电、供水、供暖、弱电系统、污水处理、垃圾收集等相关设施。

 第十一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配套设施的建设应坚持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尽量利用城镇公共设施。

 第三章 建筑面积指标 第十二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使用面积参照表1确定。

 表 表 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业务用房使用面积分配及建筑面积控制表( ㎡)

 )

  4序号 类别 使用面积(m 2 )

 备注 服务人口<5 万 服务人口5 ~ 7 万 服务人 >7 万 1 临床科室用房 接诊区 20 20 20 包括预检分诊台 挂号收费室 12 12 12

 全科诊室 60 108 144 诊室数量分别为 5、9、12 间中医诊室 12 12 24 诊室数量分别为 1、1、2 间 口腔诊室 15 15 15

 抢救室 18 18 18

 康复治疗室 40 50 60

 针灸理疗室 24 36 48

 注射室 9 9 9

 换药室 9 9 9

 候诊区 40 50 60

 小计 259 339 419

 2 预防保健科室用房 预防接种室 60 75 90

 儿童保健室 24 24 36 房间数量分别为 2、2、3 间 妇女保健室 18 18 18

 健康教育室 40 55 60

 计划生育指导室 12 12 12

  5候诊区 40 50 60

 小计 194 234 276

 3 医技及其他科室用房 检验室 18 23 28

 B 超室 12 24 24 房间数量分别为 1、2、2 间。心电室 12 12 24 房间数量分别为 1、1、2 间。西药房 16 16 16

 中药房 16 16 16

 消毒间 10 15 20

 治疗室 10 10 10

 处置室 9 9 9

 观察治疗室 100 120 140 含配药等辅助用房。

 健康信息管理室 14 16 16

 办公 70 70 70 含医护休息用房。

 污物处理间 9 9 9

 库房 9 9 9

 候诊区 10 14 18

 小计 315 363 409

 业务用房使用面积合计(㎡)

 768 936 1104

 业务用房建筑面积(㎡)

 1280 1560 1840

 辅助用房建筑面积(㎡)

 120 140 160 包括附属设施、

  6设备机房等 总建筑面积(㎡)

 1400 1700 2000

 注 1:表中所列各项功能用房使用面积指标为参考值,可根据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际业务需要在总建筑面积指标范围内做适当调整。

 注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寒冷地区的,建筑面积可增加 4%;位于严寒地区的,建筑面积可增加 6%。

 注 3:无障碍坡道的建筑面积不计入本标准规定的总建筑面积内,所需建筑面积应另行计算。

 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使用面积参照表2确定。

 表 表 2

 社区卫生服务站

 业务用房使用面积分配及建筑面积控制表( ㎡)

 )

 类别 使用面积(㎡)

 备注 1 挂号收费室 10 包括健康信息管理室。

 2 全科诊室 12

 3 治疗室 10

 4 处置室 8

 5 观察治疗室 28

 6 预防保健室 18

 7 办公 12

 业务用房使用面积合计(㎡)

 98

 业务用房建筑面积(㎡)

 150

  注 1:表中所列各项功能用房使用面积指标为参考值,可根据各地社区卫生服务站实际

  7业务需要在总建筑面积指标范围内做适当调整。

 注 2:社区卫生服务站位于寒冷地区的,建筑面积可增加 4%;位于严寒地区的,建筑面积可增加 6%。

 第十三条

 设置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床不超过25㎡增加建筑面积。

 第十四条

 配置X线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台不超过60㎡增加建筑面积。

 第四章 选址与规划布局 第十五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方便群众,交通便利。

 二、具有较好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

 三、周边有便利的水、电、市政道路等公用基础设施。

 四、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

 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高压线路及其设施。

 六、宜设置在居住区内相对中心区域,结合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

 第十六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划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布局合理、节约用地。

 二、满足基本功能需要,并适当考虑未来发展。

  8三、功能分区合理,布局紧凑,管理方便;流程科学,洁污分流,避免交叉感染。

 四、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条件,合理确定建筑物的朝向、间距,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与通风。

 五、在气候异常(多雨、多雪、多风)地区,加强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宜为相对独立的低层、多层建筑,如设在公共建筑内,应为相对独立区域的首层,或带有首层的连续楼层,且不宜超过四层。

  社区卫生服务站与公共建筑合并建设时,应设在首层。

 第十八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绿化用地、停车用地应符合当地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新建独立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密度不宜超过45% , 建设用地容积率宜为0.7~1.2。

 第五章

 建筑标准 第二十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建设,应贯彻安全、适用、经济、节能、环保的原则,建筑标准应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和地域条件合理确定。

 第二十一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建筑的结构型式,应考虑使用的灵活性和改造的可能性。

 第二十二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设计应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的规定。

  9第二十三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临床科室用房、预防保健科室用房应自成一区,分设出入口。预防保健科室用房中的计划免疫、儿童保健用房宜设置在首层。污物的运送宜设置单独出口。

 第二十四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临床科室、预防保健科室和医技科室用房应满足使用功能的要求,每间使用面积不宜低于下列规定: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房:

 (一)全科诊室10㎡、中医诊室10㎡、康复治疗室40㎡、抢救室14㎡。

 (二)预防接种室50㎡、儿童保健室10㎡、妇女保健室18㎡、计划生育指导室10㎡、健康教育室40㎡。

 (三)检验室18㎡、B超室12㎡、心电图室12㎡、西药房16㎡、中药房16㎡、消毒间10㎡、治疗室8㎡、处置室8㎡、观察室60㎡、健康信息管理室12㎡。

 二、社区卫生服务站用房:全科诊室10㎡、治疗室8㎡、处置室8㎡、观察室20㎡、预防保健室10㎡、健康信息管理室6㎡。

 第二十五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宜设集中候诊区,利用走廊单侧候诊,走廊净宽应不小于2.40m;两侧候诊,净宽应不小于2.70m;不设候诊的走廊净宽应不小于2.10m。

 第二十六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室内净高不应低于下列规定:

 一、诊室2.60m,观察室2.80m。

 二、医技科室2.80m,或根据需要而定。

  10三、如果设置病房,病房2.80m。

 第二十七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用房层数为二层时宜设电梯或无障碍坡道,三层及以上应设电梯。

 第二十八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建筑装修和环境设计,应有利于患者生理、心理健康,体现简洁、温馨的特点。

 第二十九条

 临床科室、预防保健科室和医技科室用房的室内装修,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墙面、顶棚应易于清扫、不起尘、易维修。有推车(床)通过的门和墙面应采取防撞措施。

 二、地面用材应采用防滑、宜清洗的材料;检验用房的地面材料还应耐腐蚀,便于清洁、消毒;部分医疗设备用房应按其设备要求防尘、防静电。

 三、化验台、操作台等台面均应采用易洁净、耐腐蚀、可冲洗、耐燃烧的面层,相关的洗涤池和排水管应采用耐腐蚀的材料。

 四、消毒间、卫生间、污物(洗)间等有蒸汽溢出和结露的房间,应采用牢固、耐用、易清洁的材料装修到顶,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使蒸汽排放顺利、楼地面排水通畅不出现渗漏。

 五、卫生洁具、洗涤池,应采用耐腐蚀、易清洁的建筑配件。卫生间的洗手池和便器应采用非手动开关。

  六、装修材料应采用环保、无污染的材料。

 第三十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配置完善、清晰、醒目的标

  11识系统。

 第三十一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建筑耐火等级应不低于二级,消防设施的配置应遵守国家有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抗震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进行设计。

 第三十三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供电设施应安全可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条件的宜采用双回路供电。电源装配容量应满足现有设备及近期的增容量。

 第三十四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放射、功能检查、检验等用房应设置通风设施,有条件的宜设置空调。消毒、卫生间等用房应设置通风设施。未设外窗的房间应设置通风设施。

 第三十五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建筑物,排水管道应采取防堵塞、防渗漏、防腐蚀措施;当管线集中布置时应设置管道井,主要管道沟宜便于维修和通风,应采取防水措施。

 第三十六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根据使用特点和需求,设置相适应的弱电设施。

 第三十七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给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医疗区污水的水质应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关于医院污水排放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医疗废弃物应满足《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归集、

  12存放与处置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第六章

 医疗设备 第三十九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备配备,应符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规定。

 第四十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备配备,可根据发展需要,增加康复理疗、儿童保健、妇女保健等相应的设备。

 第七章

 相关技术经济指标 第四十一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投资估算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编制。在评估或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房屋平均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可参照建设地区相同建筑等级标准和结构形式的住宅平均建安造价的1.5~2倍确定。有特殊功能要求的建筑物,其建安工程造价可按实际情况适当提高。

 第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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