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7篇

时间:2022-12-10 14:45:05 来源:网友投稿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7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大力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十四五”期间要围绕实施“穗农奔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7篇

篇一: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锚定 2035 年远景目标,“十四五”期间要围绕实施“穗农奔富”专项行动,力争到 2025 年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农业基础地位更加稳固,城乡和区域差距逐步缩小,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健全,乡村振兴实现新跨越,持续当好全省乡村振兴的示范和表率。

 一、 工作原则 遵循国际大都市乡村发展规律,依托本地的资源禀赋和区位、人才等优势条件,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培育发展岭南都市现代农业产业,提升广府特色乡村风貌文化。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类施策、错位发展,形成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区域互补的广州乡村振兴新格局。

 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推动小农户与大市场对接,乡村振兴与城镇化协同发展,把维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作为“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以科技为引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城乡资源要素平等交换、自由流动,激发农村经济社会活力。

 坚持农业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发展与安全,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有效防范各类经济社会风险。

 二、 发展目标 (一)2035 年远景目标。

 展望 2035 年,全市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面振兴,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城乡融合发展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形成国际化大都市农业农村发展新格局。一是打造形成岭南特色精品农业,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协调同步,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迈上新的大台阶;二是构建形成城乡融合的都市型新乡村,乡村与山水格局、自然环境融合协调,彰显广府地域、文化和历史特色;三是培育形成都市型新型农民,农民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明显缩小,农民全面发展与共同富裕率先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十四五”发展目标。

 锚定 2035 年远景目标,“十四五”期间要围绕实施“穗农奔富”专项行动,力争到 2025 年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农业基础地位更加稳固,城乡和区域差距逐步缩小,城乡融合发展体

 制机制加快健全,乡村振兴实现新跨越,持续当好全省乡村振兴的示范和表率。

 ——精品农业生产能力不断增强。打造“穗”字种业、绿色蔬菜、优新水果、精品花卉、生态畜禽、现代渔业、休闲农业等七个百亿级产业集群,“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更加充盈,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农产品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 77%,农业绿色发展成效显著。

 ——都市农业质量效益全面提升。全面建立都市农业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都市现代农业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农业装备水平不断提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 81%。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明显提高,广州国际种业中心发展能级不断提升,具有广州特色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影响力明显增强。

 ——广府特色乡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精美农村建设步伐加快,乡村整体风貌显著提升,全部村庄建成美丽宜居村,30%的村庄建成特色精品村,乡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水平高质量提升,现代乡村治理机制和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走出一条体现特色、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善治之路,美丽乡村日益成为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的战略空间。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明显缩小。精勤农民队伍加快建设,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和体系逐步健全,农民素质显著提高,农民就业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4.6 万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下降到 2。

 三、 大力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以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垃圾处理为切入点,以行政村为单元,推进“一村一点”“一镇一站”升级改造,继续建设和完善“一区一场”,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坚持简单易行、经济适用的原则,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处理,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融合,巩固提升市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创建水平,积极推进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

 参考资料:《广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篇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深化推动我街道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进程,不断提升我县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根据《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方法(试行)》(建村〔20xx〕411 号)、《20xx 年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政办函〔20xx〕10 号)和《市 20xx 年农村人居坏境整治工作要点》(农居发〔20xx〕1 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

 根据“统筹规划、按部就班”的原则,着力构建“政府推动、全民参加、设施完善、分类精确、循环利用”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不断完善农村垃圾分类管理和服务,全面提升垃圾分类掩盖范围,营造优良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

 根据分步实施的原则,全面推动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基本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技术标准体系。到 20xx 年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村居掩盖率达 60%以上,农户知晓率达 60%以上,投放精确率达 60%以上。

 三、主要任务 ?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

 各(村)居要根据市、县、街道统一部署,做好农村垃圾分类规划,根据街道下发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激励制度和考核方法,加大对垃圾分类相关经费的投入,准时召开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部署动员会议,夯实分类基础,确保有序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二)加强垃圾分类队伍建设 ?

 各(村)居要配备了不少于 1 名的垃圾分类指导员,负责指导农户正确投放垃圾,劝阻和制止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行为。

 各(村)居要配齐专职人员,特地负责收集、运输、分拣和处理等垃圾分类日常工作,并定期到街道参与人员培训。

 (三)开展宣扬训练 ?

 街道设立 1 处以上有规模的宣扬阵地,各村居要设立 1 个以上宣扬栏,各组

 要设立 1 面以上宣扬墙。要广泛动员已有志愿者队伍,特殊是党员志愿者参加垃圾分类宣扬指导工作。街道每年组织开展 2 次以上进校内、进村组的互动实践活动。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普及垃圾分类学问,宣扬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状况和典型阅历,不断提升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加率。

 (四)完善分类处置设施建设 ?

 街道要结合人口分布和经济进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各(村)居投放、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

 1.街道要设立 1 处以上分拣中心。

 2.每个村居要分别设立 1 处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暂存点。

 3.街道要建设 1 座易腐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做到选址合理、环境干净、配套齐全、专人管理,渗滤液妥当处置,管理制度上墙并落实到位。

 4.集镇、重点村、集中居住小区分别设立 1 处以上垃圾分类积分兑换点。

 5.集镇、重点村单户配置二分式垃圾桶,其他区域可联户配置分类垃圾桶并发放农户二维码。

 (五)规范收运处理 ?

 街道按需增配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收运车,车辆要有明确标识和归属地名称,运输力量与实际垃圾产生量相匹配。同时要结合实际状况制定收运方案并公示,定时上门或定时定点收集,收运作业要有台账记录。

 四、保障措施 ?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要成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推动、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

 (二)强化资金保障。街道要对生活垃圾分类中涉及的收集设施、转运车辆以及处置终端建设统筹规划,支配专项经费,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正常运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街道将不定期对比本方案的目标任务开展村居督查,并于年终集中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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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以科技为引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城乡资源要素平等交换、自由流动,激发农村经济社会活力。

 一、 大力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以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垃圾处理为切入点,以行政村为单元,推进“一村一点”“一镇一站”升级改造,继续建设和完善“一区一场”,巩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坚持简单易行、经济适用的原则,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处理,积极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融合,巩固提升市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创建水平,积极推进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创建。

 二、 发展成效 (一)农业农村经济稳步发展,都市现代农业成效显著。

 2020 年,全市常用耕地面积 132 万亩,水产养殖面积 32.8 万亩,园林水果种植面积 105.6 万亩,乡村人口 258 万人;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514 亿元,比 2015 年增长 21%;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266 元,比 2015 年增长 61.8%;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连续 13 年高于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比由 2015 年的 2.42∶1 下降到 2020 年的

 2.18∶1。都市现代农业蓬勃发展,着力打造蔬菜、水产、种业等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促进产业融合。

 (二)农业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农产品供应能力不断提高。

 截至 2020 年底,按时完成省下达我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40.55 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逾 108 万亩,建成设施农业面积约 13 万亩。“菜篮子”规模化、标准化建设成效显著,累计建成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37 个,农业农村部、广东省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各10 个,广东省现代化美丽牧场 2 个,广东省生猪屠宰标准化企业 2 个,百亩以上的蔬菜规模化种植场 114 个。

 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农业稳产保供,印发实施广州市本地农产品生产供应市场应急预案,支持农业企业复工复产。提升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保障能力,实施重要农产品增量提质和“零弃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农业产业重大项目集中签约和启动开工。截至 2020 年底,圆满完成年度粮食考核任务,肉类总产量 11 万吨,蔬菜、水产品自给率分别达到 100.6%、90.2%。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农业品牌建设卓有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市所有涉农街(镇)挂牌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机构,共配备 553 名农产品质量安全专职安全员,建成市、区、镇(街)、村(企业、合作社)四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网络,

 共建成检测中心、站、点 277 个。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程建设提速,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农产品“湾区标准”初步形成。截至 2020 年底,全市建立市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92 个,其中国家级 15 个、省级 21 个、市级 56 个;有效期内绿色食品 56 个。全市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综合合格率达 97%以上,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广州市产地农产品合格率为 100%,番禺区获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截至 2020 年底,全市拥有“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182 个,居全省首位。从化区、增城区广州荔枝优势区被认定为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拥有广东省名特优新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24 个;“增城桂味荔枝”“从化荔枝”“从化荔枝蜜”“从化流溪娟鱼”等商标获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四)农业科技支撑有效增强,农业装备水平明显改善。

 2020 年,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 72.4%,建成“国家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蔬菜育种新技术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等重点实验室,364 个院士、博士团队全力服务广州农业,黄埔长洲岛隆平院士港等一批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建设,“广州农博士”问诊服务平台初步建成。市属农科院所成功培育“五源占水稻”“玉田 1 号菜心”“小娇红掌”等农业优良新品种 46 个。“增科新选丝苗 1 号”获首届全国优质稻(籼稻)品种食品品质鉴评金奖。全力支持配合广州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建设。

 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转型升级。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和水稻机播作业补贴、植保无人机作业补贴政策,五年累计补贴农业机械 4 万多台(套)。推广农用无人机、蔬菜育苗移植机、山地果园机、智能监测终端、畜禽水产养殖机械等先进适用农机具以及新技术。扶持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主体,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截至 2020 年底,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为 69.8%,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 77.4%,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五)农业生产布局不断优化,新型经营主体不断发展。

 “十三五”期间,我市获批创建 15 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数量居全省之首,从化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纳入国家创建管理体系。全市获评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镇 1 个、示范村 5 个,省级专业镇 12 个、专业村 102 个,市级专业镇 12 个、专业村 108 个。高标准打造 111 个农业公园,改造村级工业园 11.8 平方公里,大塘汽车配套产业园、智慧 PARK(公园)等一批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相继建成。13 家乡村旅游景区被评为国家 3A 级以上旅游景区,建成 18 个省级、17 个市级旅游文化特色村。

 截至 2020 年底,全市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分别有 11家、124 家、254 家,年营业收入过百亿的企业有 3 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1601 家,其中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社分别有 10 家、31 家、61家;家庭农场 425 家,其中省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分别有 17 家、44家。深入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羊城行动,实施“乡村工匠”工程行动,全市近五年累计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9369 人。

 (六)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截至 2020 年底,全市农村公路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统计里程 6673 公里,全市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 100%,农村客运运营、管理信息化率达 100%;增城区被评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全市自然村实现自来水集中供水和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全覆盖,农村电网改造工程全部完成。1144 个行政村全面通达光缆,4G 网络信号基本普及,5G 网络建设加速推进。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公共广播系统、乡村图书室基本实现镇村全覆盖,累计建成 2707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新增 3 个村入选全国文明村镇,文明镇、村实现全覆盖。

 深入实施广州市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和“五

 个美丽”行动,全市共有 3 个镇、6 条村获评全国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示范村庄、环境整治示范村,10 条村获评住房城乡建设部第一批绿色村庄。从化区 2020 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获国务院督查激励。全市乡村公厕、生活垃圾保洁实现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100%。花都区、南沙区分别荣获 2020 年“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全国农村污水治理示范区”称号。

 (七)基层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乡村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抓实建强基层党组织,出台党对集体经济组织全面领导的指导意见和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工作方案,将村党组织全面领导贯穿“人、财、物”及村级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全过程。打造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头雁工程”累计储备村级干部后备人选 1.4 万人,连续 8 年实施“羊城村官上大学”工程,村“两委”干部、党组织中的大专以上学历占比分别达 67%和 78%。

 深入开展省级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构建“令行禁止、有呼必应”基层党建引领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建设基层治理综合调度平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铺开、“民主法治村”创建全覆盖。推广下围村“民主商议、一事一议”民主自治模式,推进“村改居”地区管理体制综合改革等工作。从化区被确定为全国乡村治理

 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单位,白云区大源村、南沙区深湾村和黄埔区洋田村入选 2019 年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名单。

 (八)农村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农村发展活力不断增强。

 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面积 151.63 万亩,颁发证书 648050 本;从化区获评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典型地区。全市农村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约 101.11 万亩,占承包耕地面积的 65%。建成区级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协调机构 11 个,镇(街)级和村(联社)级交易站 324个。在全市 3 万亩以上耕地的镇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平台。在 7 个主要涉农区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仲裁委员会。建成市、区、镇(街)、村、社五级农村集体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体系。

 我市成功入选 2019 年度全国整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基本完成全部试点任务。分类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发展土地、农房、资产、资金等多种形式合作。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黄埔区获评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截至 2020 年底,全市完成 10768 个集体经济组织、1645.4 亿经营性资产的量化,12023 个集体经济组织、347.7 万人的成员身份确认,登记赋码发证 12002 本。

 落实国家、省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和措施,健全都市圈率先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机制,探索全域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改革。广清接合片区(含我市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成功入选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为广东唯一入选的区域。编制国家城乡融合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发展基础和改革诉求,确定 8 项改革试验任务。

 参考资料:广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篇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 李*谢制作 李 A 谢老师制作

 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一体化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全县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改造,有效提高全民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革除行为陋习,培育文明新风,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村容整洁和镇风文明程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国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总体要求,以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美丽家园,谱写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虚拟新篇章。

 (二)主要目标。到 2024 年,农村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75%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例力争达到 8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0%,农膜回收率达到 80%,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 95%;实现农村生活垃圾转运处理全覆盖,实现全县 10 个左右乡镇政府驻地和 70 个左右美丽乡村中心村全覆盖,完成 5 万户自然村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有效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宜居环境。

 (三)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农民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不增加群众负担,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广泛动员村级组织及人民群众参与,共同改善村容村貌。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区域自然环境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以及农村环境治理问题的不同特点,科学确定治理模式,防止生搬硬套、搞“一刀切”。

 ——循序渐进,注重长效。把全面整治与分步实施结合起来,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和计划,合理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逐步建立长效治理机制,防止“走过场”“一阵风”。

 ——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坚持政府主导,做好规划编制、

 资金投入、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职责,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形成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重点 (一)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治理 统筹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工业固体废物等垃圾治理,促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现农村垃圾全面长效治理。

 1.集中开展陈年垃圾清理。从 2021 年 5 月起,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陈年垃圾清理行动。抓住沟渠、田间地头、房前屋后、村庄边际、景区周边等重点部位,以陈年积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弃秸秆杂物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摸清积存垃圾的存量、分布和污染情况,制定集中清理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强化督查调度,组织人力物力,确保 2021 年 9 月底前全面完成集中清理任务,做到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禁止城市向农村转移堆弃垃圾,防止在村庄周边形成新的垃圾污染。对历史形成的规模以上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制定分类整治方案,建立《排查工作台账》,确定分年度整治计划和整治项目,2022年全面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2.全面治理生活垃圾。根据我县实际,采取“户分类、

 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区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方式。完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设施。原则上所有行政村都要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配备收集车辆;逐步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场所、设施,鼓励村民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充分利用现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模容量不足的地方应及时新建、改建或扩建。选择符合农村实际和环保要求、成熟可靠的终端处理工艺,推行卫生化的填埋、焚烧、堆肥或沼气处理等方式,禁止露天焚烧、随意填埋垃圾。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年底前基本建成运营,确保陈年垃圾和新产生的生活垃圾能够及时转运到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理。

 3.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经济高效、可持续运行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模式,推动建设一批畜禽粪污收储、转运、固体粪便集中堆肥等设施和有机肥加工厂。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2021 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列入“十三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建制村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全部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鼓励各地引进秸秆综合利用规上企业,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

 化还田和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大力推广农膜科学使用和残膜回收利用技术,开展农田残膜回收区域示范,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有效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兽药等包装物。

 4.规范处置农村工业固体废物。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工业企业严格按环保标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措施,坚决查处在农村地区非法倾倒、堆置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推动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能源化、建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依托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

 5.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2021 年,各乡镇按照先示范、后推广的原则,因地制宜制定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选择部分乡镇、村开展示范试点。启动县域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适合在农村消纳的垃圾分类后就地减量,果皮、枝叶、厨余等可降解有机垃圾应就近堆肥还田,或利用农村沼气设施与畜禽粪便以及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合并处理,发展生物质能源;灰渣、建筑垃圾等应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可再生资源尽可能回收;有毒有害垃圾应单独收集,

 送相关废物处理中心或按有关规定处理。2021-2024 年,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逐步建立“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回收利用、末端处置”的运行体系。

 6.建立日常保洁管护机制。倡导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将环卫管理由乡镇向村延伸。各乡镇要成立由城建、土地、城管、环保、工商等参加的“三大改造”监督管理队伍,组织和落实改造工作任务。建立稳定的农村环卫保洁队伍,根据人口规模、作业半径、劳动强度等合理配置环卫保洁员,明确保洁员在垃圾收集、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事会等村民组织的作用,通过修订村规民约、与村民签订卫生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制定奖惩措施,建立村民认可遵从的农村卫生保洁制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将农村环卫作业服务项目推向市场。逐步在全县推广“每人每月一元钱,卫生保洁管全年”模式,动员群众广泛参与。

 (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加大乡镇政府驻地和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从 2021 年开始,平均每年完成 15 个左右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在

 2021 年底至少 70%以上启动建设,2024 年全县所有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全面完成。到 2024 年,实现全县所有美丽乡村中心村、列入“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任务的建制村,及重点流域周边、水源地重点地区及环境敏感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

 1.加强污水治理规划编制。各乡镇要打破镇村行政区域边界局限,综合考虑人口规模及变化趋势、原有设施状况及生活用水情况、污水排放量、污水特征等因素,编制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优化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布局,科学确定技术路线,结合实际明确农村污水治理目标、要求和步骤,科学指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2.科学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按照“因地制宜、易于维护”的原则,科学选择处理模式,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城市周边乡镇可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统一处理;乡镇政府驻地采用集中污水处理模式;管网建设受地形条件限制的乡镇,可结合实际情况,采用相对集中式污水处理模式。在市政污水管网能够覆盖的村庄,可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行处理;有条件的村庄,可因地制宜采用集中处理、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处理模式;其他村庄以分散处理为主,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的办法,采用装配式三格化粪池等简易处理技术,就地进行生态治理。

 3.加强设施运行维护。各地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指导、督促、协调村级组织、村民参与设施运行维护。有条件地区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污水数字化运行维护服务管控平台,降低运维成本。可委托科研院所等专业机构实行第三方监管,并依据监管结果向运行单位支付运行费用。有关村级组织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相关事项纳入村规民约,配合企业开展工作。

 (三)稳步实施农村改厕工作 大力推进自然村常住农户卫生厕所改造,重点对不能纳入管网集中收集处置系统的自然村常住农户非卫生厕所进行改造,让农村群众用上卫生的厕所。

 1.科学制定改厕计划。2021 年,完成 3 万户农村厕所改造任务。2021 年—2024 年完成 5 万户农村厕所改造任务。各乡镇要按县里总体部署,全面调查,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年度任务和时间节点安排,建立工作台账。农民新建自建房及易地扶贫搬迁、灾后重建、塌陷区治理等项目,应统筹配建卫生厕所。

 2.合理确定改厕模式。根据地形地貌、生态环境要求,因地制宜确定改厕模式。重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自然村,逐步全面采用水冲式厕所,并集中收集处置、达标排放。其他

 自然村,推广使用技术稳定的装配式三格化粪池等卫生厕所。各地要充分借鉴各地农村卫生厕所改造经验,进一步改进提升装配式三格化粪池产品质量和性能。

 3.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农村厕所改造由县按照统一采购、统一施工、统一验收的原则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和后期服务制度。各乡镇要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改厕施工人员技术培训,逐户建立改厕档案,建立全覆盖的信息系统。

 4.推进社会化管护。各级政府要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企业或个人出资进行改厕后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粪渣资源利用等后续工作,形成管收用并重、责权利一致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实施步骤 根据县总体部署,按照“示范先行、典型引路、重点突破、全面推开”的基本思路,分期分批推进,力争“三大改造”年内有突破、两年有成效、三年基本完成、四年长效运营。

 (一)时间节点 2021 年,要迅速启动、重点突破;2022—2023 年,要扩点连线拓面、全域推开;2024 年,要常态运营、实现目标。

 (二)方法步骤 1.沿路推进。沿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依次

 推进。2021 年,选择国道、省道沿线乡镇、村庄开展试点;2022 年—2023 年,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县乡道路沿线乡镇、村庄;2024 年,实现乡道、村道沿线村庄全覆盖。

 2.重点突破。2021 年,每个乡镇选择 2 个行政村开展整村推进试点,至 2024 年底,全面完成“三大改造”目标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攻势、主动作为、决战决胜,要将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工作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抓手,摆上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形成“县级指导、部门协作、乡镇主体、分级实施”的工作推进机制。在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县农村环境“三大改造”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统筹全县农村环境“三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从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卫计局、县城管局等单位抽调专人集中办公。各乡镇要参照县里做法,成立相应机构,从强配备力量。各级领导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部署推动各项工作。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部门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县农村环境改

 造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住建部门牵头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改厕技术指导、工作调度、督查考核等工作。规划部门牵头负责“三大改造”规划编制工作,同时要督促指导抓好落实。环保部门牵头负责农村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监督管理,统筹协调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农业部门牵头负责农业生产废弃物治理工作。发改部门负责将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改厕纳入相关规划,争取相关项目资金支持。财政部门负责资金保障,落实好奖补资金。卫计部门要将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与爱国卫生运动紧密结合起来,并负责农村改厕信息统计。国土部门指导各地落实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项目用地。

 (三)加大多元投入。要积极争取并用好省级专项资金,针对省“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据实拨付”等工作新导向,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争取更多的资金项目支持。县乡镇财政要建立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改厕经费保障机制,将有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县乡镇财政总体投入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县对乡镇自然村改厕实施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县级资金根据验收情况据实拨付。积极争取国家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贷款,重点投向“三大改造”。将发改、环保、水利、住建等部门相关项目资金进行整合,按照进度安排,集中用于“三大改造”。要将“三大

 改造”与扶贫开发、生态环保、文明创建等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各级要善于运用市场办法解决资金难题,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动员群众...

篇五: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1 -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关于推行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省级示范试点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省级示范试点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以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因地制宜、示范引领 、协同推进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为加快建设高质量振兴发展新南召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各乡镇主体责任,发挥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和党员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农户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 2 - 建立起分工负责、部门联动和公众参与的运行机制,共同推动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开展。

 2.示范引领,逐步铺开。按照“示范引领、先易后难、逐步铺开”的步骤,优先选择一批环卫设施配套齐全、两委班子战斗力强的镇村开展试点,总结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充分发挥试点乡村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在全县推广铺开。

 3.市场运作,创新发展。施行市场化运作新路径,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提供政策支持,营造有利于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环境。

 4.科学筹划,协同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建立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害垃圾处置、可腐烂垃圾堆肥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利用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

 5.源头分类,循环利用。提高农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知度和参与度,逐步养成将生活垃圾主动分类的习惯。

 二、实施范围 一期实施范围:县城郊乡(闫沟村和宋楼村除外)、**镇,共 7 个乡镇 150 个村(居委会)范围内。二期实施范围:其余乡镇。

 三、主要任务

  - 3 - (一)强化乡镇主体责任,加强垃圾分类组织领导 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实施、宣传发动,指导、监督环卫一体化公司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工作。

 (二)强化处置能力提升,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 结合各乡镇人口分布、经济发展、地势地貌等因素,按照每行政村配备一座垃圾分类收集亭;每 2 个行政村建设 1座可腐烂垃圾堆肥池;每 4 个行政村配备一辆可腐烂垃圾收集车;每 15 户配备 1 组垃圾分类桶(可腐烂、不可腐烂各 1个);每乡镇新建垃圾分类分拣房 1 座,科学选址合理布局环卫设施,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

 (三)强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分类处理体系 结合自身实际,南召县各乡镇生活垃圾将釆用“大分流、粗分类”的方式。对行政村中心范围内的生活垃圾采取“四分类”模式,分为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可腐烂垃圾、不可腐烂垃圾四类。自然村范围内实施“二分类”模式:可腐烂垃圾、不可腐烂垃圾。

 1.垃圾分类 (1)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 4 - 废纸主要包括报纸、杂志、图书、各种包装纸、办公用纸、纸盒等,但是纸巾和卫生用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 塑料主要包括各种塑料袋、塑料包装物、一次性塑料餐盒和餐具、牙刷、杯子、矿泉水瓶等; 玻璃主要包括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镜子、灯泡等; 金属主要包括易拉罐、罐头盒等; 布料主要包括废弃衣服、毛巾、书包、鞋等。

 (2)有害垃圾 主要包括废电池、灯管、农药瓶等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3)可腐烂垃圾 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梗菜叶、动物骨骼内脏、果壳瓜皮、杂草、植物残枝落叶等。

 (4)不可腐烂垃圾 将可回收垃圾分离后,不可腐烂垃圾包括包括灰土、灰渣、建筑垃圾、塑料袋、旧织物、废弃生活用品等。

 2.处理方式 (1)居民居家将垃圾分为可腐烂垃圾和不可腐烂垃圾,并投放到相应的 240 升垃圾收集容器内。

 (2)可腐烂垃圾经过居民 1 次分拣和督导分拣员 2 次分拣后,由可腐烂垃圾收集车每天收集至各堆肥点堆肥处理,堆肥处理后有机肥供当地种植户使用,残留液体配备一辆吸

  - 5 - 污车定期进行收集至污水处理厂无害化处理。

 (3)不可腐烂垃圾首先由居民在家一次分类,其中的有毒有害及可回收垃圾由公司举行的兑换活动中兑换礼品。再由督导分拣员将不可腐烂垃圾二次分类后,由清运车辆转运至垃圾分拣中心站,垃圾分拣中心站进行三次集中分类,分拣出其中有毒有害垃圾,由资源回收车回收,存量满后由资质专业公司送往危废垃圾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其余垃圾由原清运系统运输至垃圾填埋场。

 (四)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再生循环体系建设 加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立建筑垃圾分选体统,其中可回收的建筑垃圾村自行作为废弃坑塘填埋、道路垫土等材料使用,或分类运至就近的资源化利用企业;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就地填埋。

 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实施秸秆能源化集中供气、供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试点项目。加快地膜标准修订,推广使用加厚地膜,开展可降解地膜研发和试验示范,推进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扶持地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地膜加工能力建设。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贮运机制,回收处置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包装物。

 规范产业垃圾处理。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6 - 的有关规定,加强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落实危险废物无害化管理措施,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托现有危险废物处理设施集中处置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物,推动农村地区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因地制宜发展能源化、建材化等综合利用技术。

 (五)强化制度标准执行,扎实推进运行体系建设 加强分类处理的制度标准,以制度标准规范源头分类。建立考核检查制度,督促农户做好垃圾分类,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建立分类处理信息统计上报、考评奖惩等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以每月产生的有机肥料、回收的再生资源和真实垃圾三者比例,考核垃圾分类成效。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南召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燕军任组长,相关职能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李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南召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县城规划区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工作考核等,每月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各乡镇工作;做好统计与分析工作;会同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对分类情况开展专项巡查;对相关部门、各乡镇进行月度考核。

  - 7 -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乡镇:成立垃圾分类农村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各公共机构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和考核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经费保障与使用的监督管理。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做好垃圾分类分拣中心、垃圾中转站、可腐烂垃圾堆肥池等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供应保障工作。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协调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支持垃圾分类工作。

 县教体局:负责学校、幼儿园等各级教育机构的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工作。

 团县委:负责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及志愿者参与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到社区、公共场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体验活动。

 农村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营企业: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设置;负责垃圾暂存点、分拣中心等设施运营;制作宣传手册、条幅等营造宣传氛围;配备司机、督导员及分拣员等运营管理人员构建农村生活分类处理体系;做好有害垃圾

  - 8 - 收集、储存、运输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以及学校、村广播、文化活动室、宣传栏广泛宣传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知识纳入教学机构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进校园”等活动载体的作用,引导广大农户树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从我做起,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自觉参与、支持、监督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引导村民参与制定村规民约、村级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方案制定;开展垃圾分类示范户评比活动,激发村民参与垃圾分类,建设清洁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统筹社会资源,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基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讲座,提高全民垃圾分类素养。

 (四)加强督导考核 加强对乡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目标考核,把垃圾分类处理纳入生态文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同时将垃圾分类成效作为各乡镇年度考核和年终人居环境奖补资金发放的重要评价依据。建立日常督导抽查、电话调查、第三方暗访、年终督查等机制。建立分类信息报送、督查激励等制度,实行县月检查、乡镇周检查、村日检查制度,实现县、乡镇、村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制度。

  - 9 - 县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制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对不按要求进行分类的依法依规处置。

篇六: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1 -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2022-2025 年)

 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分类减量和垃圾治理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快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

 二、工作目标 探索符合我市农村特色和农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选择不同类型的乡镇、村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长效运行机制,促进村容村貌不断改观。

 2022 年,全面完成行政村、自然屯落后垃圾收集池改造,完成镇级、村级垃圾中转设施改造或建设,在 14 个试点乡镇实行分类收运;创建 100 个生活垃圾分类特色示范村(屯、坡)。

 2023 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自然村覆盖率达30%,创建 100 个生活垃圾分类特色示范村(屯、坡)。

 - 2 - 2024 年,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自然村覆盖率达40%,创建 150 个生活垃圾分类特色示范村(屯、坡)。

 2025 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自然村分类收运覆盖率达 50%,创建 150 个生活垃圾分类特色示范村(屯、坡)。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基数。

 由市住建局牵头,市市政园林管理局配合,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对辖区范围内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及生活垃圾清运量、流向等情况开展调研,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二)完善配套机制,健全分类体系。

 1. 完善 政策 标准体系。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健全农村配套政策、建立完善农村地区技术标准体系。按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根据人口规模、生活垃圾产生量、分类处理能力等情况,编制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明确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建设标准。

  2. 建立源头分类机制。一是引导开展分类,开展“科普知识、检查反馈、激励约束”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流程“三步法”,做到有组织、有部署、有宣传、有督导、有奖惩,推动农户愿分、会分、准确分。

 二是引导配置设施,每户根据实际需求配备二分类桶,用于村民家庭分类投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三

 - 3 - 是升级改造投放点,建设符合生活垃圾分类存放、转运要求的集中投放点,根据各类别生活垃圾产生量因地制宜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逐步引导村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避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集。

 3. 建立分类收运体系。合理规划垃圾运输路线,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收运网络,配置满足分类清运要求的垃圾收运车辆。各县(市、区)、开发区统筹规划本辖区农村地区生活垃圾运输路线,各乡镇及辖区各行政村、自然屯逐步开展分类收运。完成规范化转运设施改造/建设。采用就地招聘保洁员或购买服务等方式,配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队伍,保证“村收-镇运”模式稳定运行。

 4. 建立分类处理系统。根据人口和垃圾量优化和布局垃圾处理设施。离城区处理设施较近的村(社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纳入城区处理体系。离城区处理设施较远的村(社区),不便纳入城区处理体系的,纳入农村片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厨余垃圾方面,在行政村、自然屯因地制宜实行厨余垃圾就地就近处理模式,探索采用好氧堆肥、厌氧发酵、生物转化等技术路线,培训专业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就地就近资源化处理厨余垃圾,减少厨余垃圾出村量。

 有害垃圾方 面,各行政村根据实际需求,至少布设 1个有害垃圾集中收集点,设置专门容器收集各类有害垃圾。各乡(镇)配置有害垃圾贮存点,可与转运设施协同建设。统一收集有害垃圾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单位处置。

 可回收物方面,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链的建设,鼓励各区县

 - 4 - 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培育一批农村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完善农村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合理布局回收网点,鼓励农村便利店等就地设立便民回收点,实现回收方式多元化。

 其他垃圾方面,按照“村收、镇运、县(片区)处理”模式,村集体或者村屯农户负责收集自家垃圾并分类投放到村屯垃圾收集点。各村(屯)其他垃圾由乡镇及时转运到乡村转运点。镇运环节,2022 年内全面完成镇(村)级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镇(村)其他垃圾统一转运到县区(片区)处理中心集中处理。

 (三)强化示范引领,推动习惯养成。

 1. 广泛开展社会动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带头示范作用,落实网格化管理,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教育,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团委、妇联等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组建垃圾分类义务宣传队,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引导广大农村妇女、青年志愿者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2. 广泛开展知识普及。按党员干部、保洁员、村民三个不同群体,有所侧重地进行分类培训。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宣贯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送教下乡”、理论与现场教学相结合。

 3. 坚持典型示范带动。各县(市、区)、开发区选择在班子战斗力强、群众基础比较好的村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形成一批分类示范村(屯、坡)。在示范村(屯、坡)实行符合当地

 - 5 - 实际需求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及时总结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经验,以点带面推广至其他农村地区。

 4. 开展工作绩效评估。市级层面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考评细则,委托第三方每季度开展绩效评估,评估结果通报各县(市、区)、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县(市、区)、开发区结合市级考评细则细分工作任务,定期检查辖区乡镇工作落实情况。乡镇指导村级建立“红黑榜”制度。成立由村干部、志愿者组成检查队伍,形成多级联合督促检查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党委、**重要工作议程,结合乡村振兴整体工作部署,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统筹考虑、同步推进。健全县(市、区)、开发区负总责,乡镇、行政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出台配套支持政策。

 (二)加强分类指导。市级层面应结合各村(屯)生活垃圾分类需求,结合村民生产生活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合理确定分类模式。应统筹考虑主导产业、人居环境、生态保护等村庄发展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 6 - (三)完善推进机制。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充分考虑地方财力可承受能力,按照示范先行、因地制宜的原则,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示范村庄创建推介。坚持先建机制、后配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行系统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行管护,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统筹谋划、统一管护运营。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总结宣传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经验做法和典型范例,将农村垃圾分类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充分借助各级媒体平台,创新多样化宣传方式,深入开展入户宣传、主题活动、集体培训等。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编制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增强社会公众认知。

 (五)加强督促检查。市垃圾分类办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市级绩效考核,并制定检查标准,加强日常工作检查,将农村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定期考评范畴,强化对农村垃圾分类突出问题的检查,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抄报考评结果。

篇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行政执法局“美丽 XX、宜居乡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年行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短板,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结合 XX 实际,特制定“美丽 XX、宜居乡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五年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工作部署,以建设“美丽 XX、宜居乡村”为目标,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方向,加快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设施设备短板,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工作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区级考核指导、乡镇具体实施、村民主动参与的三级联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机制,巩固提升“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体系。到 2025 年底,全区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现队伍专业化、管理规范化、机制长效化,形成较为完

 善的农村生活垃圾监管体系。乡村振兴示范村镇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健康和环保意识普遍增强。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坚持“区域统筹、共建共享、城乡一体”原则,按照《XX 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和《XX 市 XX 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结合我区农村生活垃圾产生、环卫设施建设实际,因地制宜选择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模式,加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全面提升农村垃圾收运处置能力。2022-2025 年拟改造中转站 X 座,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 XXXX 个,新增转运车辆 X 台。

 (二)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按照试点先行的原则,以“抓点、带线、促面”为总体要求,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减量化、资源化。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模式,主要推行“两分法”模式,部分有条件的行政村推行“两次四分法”模式。2022-2025 年每年至少启动2个乡镇、10个重点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三)采取就地分类减量方式实现资源化利用。配合区商经、供销部门建立健全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与环卫清运网两网融合,促进再生资源回

 收网络与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站的整合、转运、分拣等,到 2025年底全区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达到 30%以上。

 (四)立足实际深入推进存量垃圾治理工作。结合“农村清洁行动”,持续开展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和整治,做到农村生活垃圾应收尽收,收集垃圾全面实现无害化处置,杜绝形成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防止“垃圾围村”“垃圾围镇”等现象发生。

 (五)开展农村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净化、美化”工程为主要建设内容,督促各乡镇(街道)以清理道路边沿、河湖沿岸、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生活垃圾为抓手,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打造村容村貌整洁、生态环境优美、生活便捷宜居的人居环境。进一步构建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村庄治理格局,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共同遵守环卫保洁制度,培养垃圾分类习惯,爱护垃圾收集清运设施设备,共同维护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督促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结合规划情况及发展实际,科学编制本地实施计划。会同区发改、财政、建设、自规、生态环境、商经、供销等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各项工作

 (二)统筹政策支持。积极主动对接 XX 省“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重大工程项目等重大战略,将实施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库,争取国家重点支持。加大向上级发改、生态环境、住建、城管等部门对接沟通力度,争取每年在各自的专项资金预算中给予项目重点支持。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通设施建设项目绿色通道。

 (三)强化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区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统筹中心镇发展、乡村振兴等各类资金,推进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运营。

 (四)严格监督管理。严格遵守污染防治、市容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督管理,切实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垃圾乱倒、渗滤液直排等问题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建立健全定期巡查、公共监督、进展通报、情况反馈、挂牌督办、考核问责等工作制度,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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