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弱涣散村的班子不团结回头看会议记录3篇

时间:2022-12-14 16:20:06 来源:网友投稿

软弱涣散村的班子不团结回头看会议记录3篇软弱涣散村的班子不团结回头看会议记录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整治责任,健全和完善党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软弱涣散村的班子不团结回头看会议记录3篇,供大家参考。

软弱涣散村的班子不团结回头看会议记录3篇

篇一:软弱涣散村的班子不团结回头看会议记录

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整治责任,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委建立巡察制度,成立专门机构,按照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省委、市委有关部署要求,组织实施巡察工作。

   第三条 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政治巡察,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强化巡察监督作用,着力发现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构建上下联动的巡视巡察工作新格局,切实发挥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第四条 巡察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规依纪、实事求是,聚焦问题、注重实效,发扬民主、依靠群众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县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将巡察工作纳入全市 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部署,研究决定巡察工作整体部署、阶段任务和其他重大事项。县委常委会每年专题研究巡察工作不少于 2 次;县委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每轮巡察情况综合汇报。

   第六条 成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成员,负责巡察工作组织领导、任务安排、听取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巡察成果运用、对巡察组管理监督等工作。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每轮巡察结束后,及时召开会议听取各巡察组工作情况汇报。

   第七条 设立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为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办事机构,列入县委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委,履行巡察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等职责,业务上接受上级巡察办的指导。

   第八条 设立 5 个县委巡察组,在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巡察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可组建临时巡察组。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和巡察工作人员采取专兼结合方式配备。组长由正科级领导干部担任,根据每次巡察任务确定并授权。专职工作人员主要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优秀干部中选配,也可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巡察工作人员按照规定轮岗交流,并实行公务回避、任职回避和地域回避。

  第九条 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库,根据工作需要,抽调熟悉纪检监察、组织、政法、编制、信访、审计、财税等工作的干部参 加巡察工作。

  第十条 巡察工作经费由县财政列入预算,单独列支,确保工作需要。

   第三章 巡察对象和任务 第十一条 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对象和范围主要是:县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委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镇(街道、区)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县委管理的其他党员干部;重点村(社区)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县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二条 县委巡察组对巡察对象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及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和移交事项办理情况,以及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第四章 巡察方式及程序 第十三条 巡察工作实行全覆盖,在巡察对象每届任期内至少巡察一遍。巡察工作总体规划、阶段性计划和具体安排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报县委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 巡察工作采取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以专项巡察为主的方式。对一个单位的常规巡察时间一般掌握在半个月左右,专项巡察时间灵活掌握。在巡察方法上,充分借鉴运用上级巡视巡察工作方式方法,积极探索有效管用的新措施、新办法。

  第十五条 巡察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一)听取被巡察单位工作汇报和专题汇报; (二)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点岗位、关键岗位负责人进行民主测评; (三)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不同层次、范围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 (四)与被巡察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部分干部职工、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五)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财务账簿等资料; (六)对被巡察单位的下属单位及其服务对象进行走访调研; (七)列席被巡察单位有关会议; (八)采取信箱、电话、网络等方式,多渠道受理干部群众信访举报; (九)征求被巡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分管领导的意见; (十)开展专项检查; (十一)对专业性较强或特别重要问题的了解,可商请有关职能部门或专业机构协助; (十二)县委授权的其他方式。

  第十六条 县委巡察组依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第十七条 县委巡察组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察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特殊情况下,县委巡察组可直接向县委书记报告。

  第十八条 巡察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部署。县委巡察办拟定年度巡察工作计划,确定巡察对象、时间安排,报县委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人员培训。县委巡察办对巡察组成员进行巡察前培训,明确巡察的目标任务、基本步骤、方式方法和具体安排,以及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等。

  (三)分析研判。县委巡察办牵头纪检、组织、信访、审计等部门征询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进行集中分析研判。巡察组通过多种渠道提前了解被巡察单位的工作职责、业务开展等情况,掌握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有关情况。

  (四)制定方案。巡察组根据被巡察单位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县委巡察办备案。巡察工作方案应包括巡察单位、巡察时间、巡察内容、方法步骤、巡察组成员及巡察要求等。

  (五)巡察预告。县委巡察办在县级新闻媒体发布巡察公告,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并提前将巡察工作安排书面通知被巡 察单位,协调安排巡察组进驻有关事宜。

  (六)开展巡察。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后,召开动员会议,通报巡察工作安排和有关要求。根据巡察工作需要和被巡察单位实际,按照规定的工作权限,灵活运用各种方式开展巡察工作。

  (七)巡察报告。巡察组及时总结巡察情况,提出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形成书面报告,于巡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报县委巡察办,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八)巡察反馈。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反馈有关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九)督促整改。被巡察单位接到巡察意见反馈后,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巡察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逐项抓好整改。整改方案和问题整改台账于收到反馈意见后 10 个工作日内报县委巡察办,并于 1 个月内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县委巡察办采取“回头看”等方式,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十)结果公开。巡察结果及整改情况报县委并通过媒体、通报等方式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第五章 巡察成果运用 第十九条 巡察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分析,形成移交材料,报县委巡察办审核把关后,按有关规定做好移交工作。属于工作方面问题的,移交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处理;属于违 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交县纪委处理;属于组织建设、选人用人问题的,移交县委组织部处理;其他问题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收到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后,应在 1 个月内办结并书面向县委巡察办反馈。

  第二十条 对巡察发现的党组织或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进行处理。问题处理要坚持挺纪在前,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第二十一条 巡察结果作为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考核、干部考核评价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县委巡察办加强巡察结果运用台账管理,会同县委巡察组对整改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了解和督办,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可直接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有关整改情况的汇报。

   第六章 纪律与责任 第二十三条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决议、决定; (二)研究提出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三)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 (四)研究巡察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向县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六)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十四条 县委巡察办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拟定年度巡察工作计划; (二)抓好统筹协调和指导调度工作; (三)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向巡察组传达上级重大决策部署; (四)按照上级巡察机构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对上级巡视巡察机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移交事项,建立台账督促落实,跟踪了解,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五)组织对巡察人员进行培训、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六)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巡察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巡察工作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 (二)不如实报告巡察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 (三)泄露巡察工作秘密的; (四)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利用巡察工作便利谋取私利或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有违反巡察工作纪律其他行为的。

  第二十六条 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 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察组提供相关资料的; (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察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六)其他干扰巡察工作的情形。

  第二十七条 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发现如有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所列行为的,可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或县委巡察办反映,也可依照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反映。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县委巡察办负责解释。

  

篇二:软弱涣散村的班子不团结回头看会议记录

项目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责任人整改时限备注一、党委不重视党建工作1.党委领导核心意识不强,对基层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把主业当作副业现象,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重工作、轻党务的倾向性明显。2.党委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党委会议制度执行不到位,经常以班子会、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以日常工作会代替党建会。3.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有偏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不力,未能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安排部署。4.党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到位,学习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不深入。5.党建制度不健全,未建立党委会议制度。6.党务政务公开栏内容更新不及时。组织一科组织二科二、落实党组织生活不到位1.党委组织生活不规范,历次民主生活会记录不全不规范。会议记录内容宽泛,没有经常性、常态化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流于形式,没有入脑入心。部分党员干部党的基础知识薄弱,对应知应会内容一问三不知。3.部分乡(镇)党委班子成员不能发挥带头示范作用,没有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4.个别村级党支部“三会一课”召开不及时,记录不规范,乡(镇)直机关部分党支部无“三会一课”相关记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支差应付现象。5.个别村支部开展活动缺少主动性和自觉性,没有召开过专题党建会议。组织一科组织二科巡察交办基层党组织建设问题整改台账(乡镇) 项目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责任人整改时限备注二、落实党组织生活不到位6.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敷衍了事。乡(镇)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上班子成员不做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党员只做自我批评;部分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互相抄袭,不同支部的对照检查材料、会议记录完全一样,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先填内容复印后再签名。7.基层党支部均不能定期召开党员会议研究党建和开展党员活动,党建会议少,民主生活会召开较少,“三会一课”未坚持开展。8.党小组设置不合理。有的党支部未设立党小组,有的虽然设立党小组,但党员偏多,不利于管理。组织一科组织二科三、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欠缺发展党员问题1.农村党员发展问题突出。农村党员发展受家族势力影响较大,“近亲繁殖”现象严重,党员老龄化突出、文化素质偏低,有的村近几年都没有发展过新党员。2.个别支部未按规定发展新党员。3.长期失联党员未及时排查清理,部分党员脱离党组织视线失去联系。组织一科三、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欠缺1.党员教育管理不规范。村级党员管理存在外出党员多、流动党员多,人员难组织、时间难统一、活动难开展、作用难发挥“两多四难”现象,基层党建基础薄弱。2.贫困群众信教现象突出。个别村级党组织忽视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宣传党的政策不到位,团结带领群众、引导基层治理工作不力。走访发现,某村村委会无偿提供场地设立宗教活动场所,7户贫困户家中张贴基督教教会宣传品,1户贫困户在家中研习圣经。组织一科组织二科 项目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责任人整改时限备注三、党员队伍教育管理欠缺干部问题1.少数党委班子成员和部分机关干部党性不强、纪律松弛,工作缺乏热情和积极性,支差应付,不思进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薄弱,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强。2.党员队伍管理松散。少数党员对组织活动缺乏积极主动性,甚至只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存在棚架现象。3.党员干部党性不强、宗旨意识薄弱;部分党员自我定位不准、混同于一般群众,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4.部分村两委干部服务宗旨意识不强,坐班制度落实不到位,代理代办记录不完善。5.个别村班子成员不团结,工作不能密切配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相互推诿,将矛盾上交。干部科组织一科组织二科四、党费收缴问题1.党组织对待党费收缴制度督促执行不力。党委以改制、年龄大等原因为借口,放任个别支部、个别党员常年不交党费。2.少数党员党费交纳不及时、不足额、个别党员拖欠党费。组织一科五、两委换届问题1.支部换届选举不严肃。个别支部的选票空白,乡机关支部出席人数与票数不符,选举请示上的候选人和选票不一致,预备党员被列为候选人。2.个别党支部未进行换届。3.个别村党支部书记由乡党委下派。组织二科 项目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责任人整改时限备注六、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不强1.基层党支部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不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2.部分村党支部书记抓组织工作能力不强,影响力和号召力不高。3.党委对后进村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部分村两委驾驭整体工作的能力有所欠缺,缺乏排查隐患、化解矛盾、调处纠纷的能力,不能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导致信访形势严峻。4.乡镇对历史遗留问题担当不够。组织二科七、活动阵地1.乡(镇)直党支部,部分单位没有悬挂党支部标牌,没有党员活动阵地、致使组织凝聚力下降。2.个别村党支部办公环境脏乱差。组织二科八、民主决策不规范1.基层四项基础制度不落实,党务政务公开不及时。2.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坚决。党委未制定“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事项清单,“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范围界定不清,集体决策机制缺失。3.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执行不严格,重大事项未进行民主决策,“四议两公开”没有相关记录,无筹资名单。4.党委议事决策发扬民主不充分,个别重大事项由一把手先定调后讨论。5.部分“三重一大”事项未经党委会议研究。如房屋修缮、地面硬化等基建项目的规划、工程款支付均未见研究记录。6.党委议事规则照搬照抄。组织二科九、远程教育远程教育未真正发挥作用。

  电教中心 党委重视党建工作情况(5分)2.查阅乡镇党委会议记录,每季度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不少于3次得3分,缺一次扣1分。落实党组织生活情况(10分)4.“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制度落实情况,查看相关会议记录频次、党课讲稿、签名、照片等。查看会议记录、签名、党课讲稿等。齐全、规范的得3分,少一项扣1分。1.有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台账得1分;有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得1分。3.“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情况。所辖党支部定期召开“两学一做”相关活动,有组织生活示范点名单、会议记录、相关信息和图片,资料齐全得3分。 5.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乡镇科级以上干部以双重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情况。查看方案、会议记录、签名、发言提纲、问题清单等。规范齐全的得4分,少一项扣1分。党员队伍教育服务管理情况(25分)9.安排部署“双推双评三全程”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新发展党员档案内容齐全,近三年新发展党员质量评估工作有安排部署、有存档表格材料,以上材料齐全得4分,少一项扣1分。10.扎实开展“党员积分”活动。查看乡镇成立领导小组、考核办法和实施方案文件,查所辖各村是否按照“月登记、季通报、后进党员随时呈报”的原则进行,看各村上报的活动方案、参加积分管理人员名单、党员积分统计表、活动图片等,资料齐全的得5分,少一项扣1分。8.发展党员工作。有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计划中注重向贫困户20户以上村、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倾斜,有具体数字、措施、完成时限)、上半年发展党员自查报告、入党申请人和新发展党员台账,有消除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村台帐和贫困村发展党员台帐得3分,缺一项扣1分。 11.党员档案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建档工作规范,党员信息更新及时,党组织关系接转及时,档案室硬件设备齐全,管理制度上墙,档案整理完善,系统内党员信息无明显错误,入党申请人、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有台账且输入系统的得2分,少一项扣1分。12.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有序进行,所辖党支部均按要求开展。查看各支部活动开展情况,相关会议记录、上报总结、活动图片等,资料齐全得2分,少一项扣1分。13.有党员义工活动方案;有服务队伍人员名单,在市义工网注册登记队员信息;有《党员义工月报表》和台账表格、会议记录、工作总结、图片等,资料齐全的得2分。14.无职党员按“一编三定”工作法要求设岗定责,有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名单、有承诺践诺表且公示的得3分。1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和评议结果报告的得2分。16.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安排部署“双推双评三全程”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对所有党支部党员进行抓党建促脱贫工作培训,有培训计划、会议记录、现场图片和相关培训信息资料的得2分。项目 考评内容党费收缴情况(5分)17.党费收缴工作有专人负责,依照工资表按时足额上缴党费。查看党费收缴登记薄、党费收据等党费收缴资料齐全、记录规范的得2分,存在不按月缴纳情况不得分。 18.认真开展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专项治理检查“回头看”活动,查看《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自查情况统计表》、《党(工)委党费收缴工作检查汇总情况表》、《党费收缴工作台账》和党(工)委工作报告等,材料详实规范的得3分。村“两委”换届选举情况(20分)20.全部产生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得3分;有一个村没有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的扣除0.5分。21.落实妇女委员专职专选村比例达70%以上的,得2分;低于70%的,不得分。22.没有发生因换届到市以上信访的得2分,有1次扣0.5分;信访案件至今未办结的不得分。23.村“两委”干部签订“三项承诺书”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的得2分;承诺内容不具体不规范的扣1分;有1人未签订的不得分。24.有村党组织和村委会选举结果报告单、候选人资格审查结果、选举批复、换届后“两委”干部花名册、村党组织成员任职文件等内容得2分,每缺一项扣0.5分。25.村“两委”换届选举档案规范完整的得1.5分,档案分类不清晰、存档不够完整规范的扣1分。26.完成村“两委”换届选举评估工作的得1.5分,查看评估结果和评估问题台账,没有开展不得分。27.所辖村全部完成村民代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得1.5分,有各村村民代表名单、村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资格审查结果、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花名册,缺一项扣0.5分。28.开展新一届村“两委”干部培训的得1.5分,有培训通知、参训人员名单、培训内容、图片等,缺一项扣0.5分,没有培训不得分。19.所辖村“两委”全部完成换届的,得3分;有1个村党支部或村(居)委会未完成换届的,扣1分。 软弱涣散党组织集整顿情况(4分)30.有整顿方案、整顿措施(一村一策)、工作总结、工作日志记录规范完成得1分。31.有整顿工作队名单,有第一书记任职文件、支部书记任职文件的得1分。32.村“两委”班子配备齐全,无缺职情况得1分。“逐村观摩整乡推进”情况(4分)34.乡镇党委书记带头进行观摩,有观摩结果排名、有照片的得1.5分。35.按照季度计划对村进行观摩,有观摩后的整改问题台账、有观摩总结的得1分。开展2018年上半年绩效考核(4分)37.有班子划类结果、村干部考核等次结果和相关会议记录等内容得2分。村级活动阵地建设情况(4分)39.建立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信息库,有各村级组织场所建设情况信息库得1分。40.至少有2个“开放式”示范村室的得1分,少一个扣0.5分。41.有“开放式”村室建设台账和村级活动阵地“开放式”示范村创建台账得1分。经费保障情况(4分)43.有财政部门的拨款通知书、村级办公经费和服务群众支出拨款通知书以及其他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相关凭证得2分。驻村工作情况(5分)33.有2018年上半年第一、二季度逐村观摩工作方案的得1分。36.扎实开展2018年上半年村级班子和“两委”干部绩效考核工作,有本乡镇绩效考核方案、考核组成员名单得2分。38.所辖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得1分,有一个村不达标的不得分。42.有现任村“两委”干部每月工作报酬发放情况花名册得2分。44.每月召开一次主要领导参加的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述职会议;有工作会议记录、会议图片相关资料的得3分。29.有软弱涣散村台账,包括软弱涣散村名单、基本情况、存在问题、采取措施、目前整顿情况等内容得1分。 45.严格管理驻村工作队考勤,按时签到,有请销假报告单、暗访记录、每月对工作队考核排名存档的得2分。

篇三:软弱涣散村的班子不团结回头看会议记录

党建工作整改情况报告 党建工作整改情况报告 党建工作整改情况报告 2016-12-20 浏览:分享人:夏滢可手机版 党建工作整改情况报告(一) 区委第五巡查组于2016年6月 18 日至 9 月底,对我镇进行为期三个半月的基层党建督导巡查,并于 9 月 28 日反馈了巡查意见,在肯定我镇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同时,指出了在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镇党委对巡查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工作。通过全镇上下共同努力,巡查组所反映的四个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领导带头,强化协调配合。收到巡查组反馈意见后,镇党委迅速召开联席会议进行专题讨论,就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了基层党建督导巡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方式,镇党委书记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做到整改任务落实到责任部门,由镇纪委牵头,镇党政办、组织办、经管统计中心、财政所等站所合力抓细、抓好整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措施要求。整改工作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对巡查组反馈意见中的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突出重点,对于已具备整改 条件的问题迅速整改落实,确保效果,对需较长时间才能解决的问题,镇党委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列出时间表,逐步加以解决。

   (三)强化督查督办,确保整改实效。整改过程中以及整改结束后,定期开展“回头看”。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建立整改落实长效机制,跟踪问效,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一)在党员干部廉政建设方面 1、开展农村干部廉洁教育。针对部分村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足,领导经验、政策知识水平参差不齐,镇党委从思想教育入手,以每月“农村论坛”为载体,通过调研讨论、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村“两委”干部参与农村基层法规、政策宣讲活动,定期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知识,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意识。

   2、畅通违法违纪通报渠道。镇纪委依托机关干部包村长效机制,及时向农村干部尤其是村“两委”一把手,通报廉政制度、省市区各级纪委查处农村干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让村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目前,已发放简报 6 期、通 报案件 13 件次。对极个别放松对自己要求的农村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帮助他们厘清边界、明白职责定位。

   3、开展一线警示教育。结合年度镇村干部培训计划,组织村干部分批次参观青岛市、黄岛区两级反腐倡廉教育基地,通过现场授课、案例教育、观看专题片等形式,深入开展农村党员干部廉洁教育,增强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腐意识。

   (二)加强村班子队伍建设 1、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全面落实“五项禁令”和纪律作风整顿要求,制定出台《镇村干部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意见》,开展纪律巡查工作,对村干部缺岗、工作日午间饮酒等情况进行抽查,坚持“每天一巡查抓典型、每日一提高树标杆”,每月汇总巡查、通报情况。突出特殊、重点时间阶段纪律作风整顿力度,在全镇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期间,对 2名不作为的村干部进行诫勉约谈,对 10 名工作拖沓的村干部进行约谈;对 1 名违反“五项禁令”的机关干部做出了诫勉约谈、书面检查、扣罚绩效工资、通报批评的处理。

   2、抓好基层班子建设。在前期排查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基础上,对不团结村“两委”班子,由镇纪委书记、组织委员、挂社区党政成员逐村进行个别谈话及集体谈话。对不胜任村级组织发展的支部书记,按照不换思想就换人的原则,加强管理和选配,着重对个别经教育变化不大,工作仍没起色或闹不团结的班子采取“评、选、调、配”等方法, 坚决进行组织调整。目前已调整村党组织书记 2 名,切实在全镇上下营造干事创业环境。

   3、健全完善制度约束。转发了青岛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从严管理村干部 20 条负面清单〉的通知》等文件,制定下发了《关于纪律作风集中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重申〈严明纪律五条禁令〉的通知》,严格执行农村“两委”干部值班、镇村干部请销假制度。分三个批次对村两委班子值班、值守情况进行巡查,涵盖全镇所有村庄,明确将督查结果纳入年度村庄考核,确保让群众能够找办事人,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三)加强村级民主管理 1、开展村级民主决策程序“回头看”检查活动。重点对上一届村两委班子任期内村级民主决策程序进行全面清查,对违反村级民主决策程序、违规处置村集体资产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查处。2016 年度对下柴、庙王家两个村违反“四审四议三公开”工作程序的党员干部进行了处置。

   2、注重审核把关前移。不断完善村级民主决策程序,落实决策事项配套会议记录、工作方案上会讨论审核的工作方法,不断完善制度约束,增强村级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加大对落实村级事务“四审四议三公开”工作机制、重大事项审批等工作的考核力度,逐月通报考核结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四)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1、完善财务审接制度。通过黄岛区审计局业务指导、邀请社会中介参与、镇积极配合“三位一体”的方式,对镇政府财务、各站所财务、44 个村财务、2 个合作社财务全部进行内控审计,加大对村级财务的审计、审接监督力度。结合《宝山镇 2016 年度农村工作考核办法》,对财务审计不力、审接工作不严不细的村庄进行倒排,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有关财务审接时间节点安排推进工作。

   2、严肃财经纪律。从严执行村财镇管制度,按照《宝山镇人民政府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的规定》,确保审批资金内容专款专用,禁止截留、坐支、挪作他用,把好各级签字审批关。对多年遗留白条抵库问题,本着先干部、党员,后一般群众的原则,明确责任,限时清理。对照章办事、账目规范的村庄,优先考虑财政奖补政策倾斜,对有令不行、拒不交接财务账簿的村干部进行组织处理。

   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查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结合“三严三实”、“双学双讲”主题教育活动,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加快完善我镇相关工作制度体系。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明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和村级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查问责,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实现“生态宝山、花果宝山、富美宝山、平安宝山”夯实组织保障。

   党建工作整改情况报告(二)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半年自查的通知》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全局基层党建重点工作开展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突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要求,局党组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从严管党治党重大部署,坚决贯彻省委《严守政治规矩严明政治纪律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十项规定》,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党组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局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领导班子建设的 中长期规划,先后召开 3 次会议专题研究此项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 2 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方案的制定,活动的开展,确保此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二是迅速行动,突出重点。按照从严从实抓好领导班子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局党组组织党组中心组成员开展专题学习 3 次,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七个有之”、“五个必须”、“十类问题现象”、“五个不容忽视”开展学习讨论 3 场;认真开展“回头看”,持续推进“四风”问题整改,全面落实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计划,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组织召开领导班子专题组织生活会 1 次, “一把手”为职工上党课 1 堂,举办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报告会 1 场,出台了局党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 三是扎实开展大讨论,成果显著。局党组高度重视开展“新常态新习惯新作为”大讨论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全省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等,共开展专题学习 3 次 9 个学时,专题讨论 3 场,形成成果 35 篇,韩斌局长结合当前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撰写了《构建安全生产新常态促进安全生产新发展》的理论文章。

   (二)突出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服务功能 1.开展“三转三进”,增强党员志愿服务活动针对性。一是转方式,走进农村搞帮扶。走进农村帮助“三留守”家庭及困难农户助农抢收 1 次;每位党员干部到精准扶贫村开展帮扶 2 次以上,为 35 户建卡贫困户户平提供魔芋种 100斤,赠送脱温鸡 20 只,确保建卡贫困户均增收 500 元;二是转思路,走进社区治环境。全局党员干部改变了以往应付检查、走形式、走过场的错误思想,身体力行做好文明劝导、清扫街道等志愿服务活动。局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领 2-3名党员干部到杜里社区和西城社区进行环境卫生整治 4 次;三是转服务,走进企业送安全。今年以来,我局转变服务方式,走进港华燃气、大通等企业宣讲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3 次,发放安全知识宣传读本 5000 册、宣传扑克 500 副,宣传环保袋 1000 个,提升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安全防护能力。

   2.建立健全组织生活制度,实现党内组织生活规范化、严肃化。局党组根据《广元市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十条措施》,制定了《县安监局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优、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要求全年至少开展组织生活会不少于 4 次,确保党内组织生活有序有效进行。截至目前,全局共开展组织生活2 次,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1 次。

   3.加大党建基层基础建设,不断优化局党支部结构。一 是筹备了机关支委进行改选工作,计划选用政治业务素质高的党组成员和党员共 5 人专门负责党建工作;二是抓好党建文化,落实 40 平米党建阵地,添置桌椅、电视、书柜、书籍等硬件设施,做到“六有”。在局机关各办公室悬挂廉洁图片、廉政警示语 20 幅;三是严格按照党费缴纳比例,党员干部每季度按时足额上缴党费,每半年及时向机关工委党费账户上缴党费,并及时进行公示;四是接通“党员 e 家”网络教育平台,要求党员干部在线自学不少于 12 学时,将党员在线学习情况纳入各股室 2016 年度目标考核中。

   (三)突出惠民聚心,扎实开展“走基层”活动 1.建立三本台账,切实化解基层群众矛盾。我局机关干部积极深入到帮扶村,了解群众的困难和诉求,将收集的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建立完善了“三本台账”,把各类问题分别落实到党员干部头上,实行责任到人、包干到户,及时解决群众疾苦,快速化解群众矛盾。

   2.扎实开展精准扶贫,认真做好“双结对”工作。一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多次深入帮扶村走访所联系的困难群众,了解他们的基本情况和致贫原因,为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和脱贫方案;二是局机关落实专职的驻村帮扶干部,成立帮扶工作队,建立了党员干部与建卡贫困户一对一帮扶,确保责任到人;三是为贫困户提供资金、项目、技术和信息等帮扶。单位及机关党员干部先后为英明村 35 户建卡贫困 户发放慰问金、提供魔芋种 100 斤/户、赠送脱温鸡 20 只/户;四是为结对共建的英明村党支部,争取资金 3 万元翻修村活动阵地,争取组道路建设项目资金 80 万元,争取人畜饮水项目资金万元。

   3.全面落实社区“双报到”制度,积极开党员志愿活动。我局党员干部均完成了到所在社区的“双报到”登记,主动认领公益岗位 19 个。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员义工日活动 2次,打扫社区清洁卫生 5 次,开展文明劝导 5 次,慰问孤寡老人、贫困老党员 4 人,到企业发放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等宣传资料 5000 余份,开展为汽车站旅客发放安全知识宣传单、提供热水活动 1 次。

   半年来,局党组在县委的正确指导下切实把党建工作作为第一要务来抓,在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上取得良好成绩,但还存在一下问题。

   (一)机关党建文化建设无亮点。上半年我局搬入新办公楼后,投入了大量经费为党员活动室添置了桌椅、书柜等实施设备,做到了“六有”,但机关党建文化建设离县直机关工委要求的“五个文化”还有差距,特别是没有将“五个文化”与安全生产行业特色结合起来。机关党建文化也着重在抓学习、抓制度、抓服务等基础党建文化上,没能与精神文化、廉政文化、环境文化统筹协调,导致机关党建文化形式单一、无亮点、无特色。

   (二)个别党员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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