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房改公寓方案13篇

时间:2022-12-19 09:15:06 来源:网友投稿

农民房改公寓方案13篇农民房改公寓方案  百江镇百江村农民公寓房方案设计说明概述自然条件百江镇是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辖镇。百江镇位于桐庐县西南部,总面积235.4平方公里,辖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民房改公寓方案13篇,供大家参考。

农民房改公寓方案13篇

篇一:农民房改公寓方案

  百江镇百江村农民公寓房方案设计说明概述自然条件百江镇是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辖镇。百江镇位于桐庐县西南部,总面积235.4平方公里,辖15个行政村,总人口20134人,05省道穿境过,是千岛湖的必经之地,交通便利。镇人民政府驻地百江村。总面积235.4平方公里,辖15个行政村,2012年总人口20111人。百江镇以发展规模效益农业而著称,板栗、茶叶、菜竹、杨梅已成为该镇百江镇板栗四大龙头产业,特别是板栗面积已达15326亩,年产板栗744吨,产值689万元,已成为该镇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被授予“省级板栗之乡”称号;工业经济主要有制笔、木业、纺织、铸造等产业,2003年工业总产值3。5亿元,农业总产值6898万元,农民人均收入4051元。项目地块状况百江镇百江村农民公寓房位于百江镇西南面。用地面积3215.0平方米,基地地势平整规则,地块由东面临滨江路、西临罗溪,整个规划地块紧邻百江一桥,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内容根据规划要求该地块为住宅用地。本次规划设计的主要内容为该项目地块的公寓、商业、广场的规划设计。市场背景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的提高,带来了产业用地需求量的不断增加。同时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商业、住宅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对房地产的潜在需求也将逐步释放出来。设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民用建筑设计规范》3.《建筑设计规范》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关于该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及地形图、红线图等6建设方关于该项目的设计要求7.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程、规范等规划设计原则根据地块周边现状以及整个百江镇百江村现状,在设计时我们提出以下几点:以人为本———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设计以满足人们对现代居住环境所要求的舒适性、健康性、安全性和经济性为出发点。创造出一个布局合理、功能齐备、交通便捷、环境优美、节能化的示范现代住宅区,充分考虑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形成一种绿意盎然、自然和谐、高尚的生活环境。注重品质———追求“新建筑主义”的主题风格充分满足居民的舒适感。全方位营造高品质生活空间,妥善处理建筑与景观、周边环境之间的关系,让建筑融于环境,使景观衬托建筑,满足人们的可参与性的要求。环保健康———以创造安全、健康厂房为目的以前期策划、地块选择、规划设计、建设设施、管理等一系列环节进行全过程、多环节、多方面的科学开发、以创造出新世纪的健康居住建筑。人文融合———体现“融合自然生命、倾注人文关怀”的开发理念

  讲求人与环境的融合,建筑与整体规划布局的融合,建筑与绿化、水环境的融合,并充分考虑考虑城市的社区的示范性建筑,使此地的人们有强烈的归属感与自豪感,建设出具有优雅环境、文化内涵、有品位的社区新亮点。经济节能———体现“合理利用资源、地势、节约资源”的理念本项目地块内地势平坦,在设计中结合场地原有的地势再创造,减少开发建设的前期工程量,同时运用新技术利用太阳能、中水系统等达到节约开发成本、合理利用资源及节约资源的目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住宅的可持续发展住宅区应该是一个人和自然有机协和的统一体,实现社会经济和自然生态在更高的水平上的协调发展,建立人与自然共生共息,生态与经济共繁荣的持续发展的文明关系,把生态环境保护、建筑持续发展作为必须具有意识和行为准则。安全智能———实现住宅区“安全性、智能化”的要求合理的人车相对分流,避免造成时段性消极空间,确保车行系统与步行系统的利用率。针对不同出行设置道路及出入口,避免交叉干扰。整体规划布局设计以人为中心,以整体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三者统一为基准点,着意刻画优质生态环境和丰富的城市景观环境,为人们塑造社区中心的自然优美、舒适便捷、卫生安全的怡然工作生活之地为目的。规划思路功能布局、商住组合、道路系统、景观系统与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形成统一整体。规划理念:1.空间的收放形成视觉序列;2.建筑与环境的相融合布局;3.具有认同感的个性化空间设计;2.整体布局整个地块由一栋公寓及底下一层商业组成,在地块的东北侧设置车行主要出入口,整个地块通过主路形成一个C行区域,区域内布置公寓。3.绿化系统地块绿化追求均质,着重载空间绿地、中心绿地和步行绿地上进行精心设计。力求自然简约、清新悦目,四季有花,终年见绿。4.停车系统地面停车位:该停车系统主要为临时性停车服务,它有方便、有效等特点。地面停车位分散设计,有自行车停车棚、汽车停车位以方便为原则,与景观环境结合,把停车位融入与环境之中,使其成为地块内部的点缀,避免把它完全暴露于地块之中。建筑设计1.公寓建筑设计沿滨江路商住建筑在满足商住功能的同时,注重城市环境,创造良好的城市空间,住宅建筑与展示厅采用框架结构,在平面设计上采用可自由分离的方式,主要分区进行划分,方便使用,平面设计增加沿街的凹凸感与阴影变化,空间确保相错,增添韵律。在形态布局上考虑视觉上的多样化,以防止审美疲劳,形成韵律感。2.建筑造型与材料、色彩本地块建筑风格简洁庄重,用现代建筑板、玻璃及金属栏杆等元素进行重组与穿插,以现代建筑简洁线条组合。设计强调平面的简洁与立面的丰富。简洁明快的风格与精巧、细致的细部设计,摆脱了乏味感,也体现了对新世纪的建筑的展望。色彩与材质上弃轻浮取活跃,水

  平与垂直板材穿插,玻璃等建材来体现其新兴化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风貌。景观环境规划总体设计思想本次规划设计在整体规划结构布局的基础上,着意强调整体景观环境的塑造。首次,本规划突破以往一些规划中地块绿化环境视为“边角料”的零散无序现象,而是提出一个大景观的思想,把整个地块通过一个大景观进行串联。“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具体以“天人合一”的生态理念作为景观环境的整体宗旨,充分融洽到地块的环境中,继而营造出一个整体和谐可亲,充满诗意的居住环境。景观设计在景观的设计上主要遵循步移景异的原则,设置有序的景观节点,以现代的造景手法为主,塑造出动感的景观线。平缓起伏的草坡、群落成荫的树木,匍匐低矮的灌木丛,点缀的景石,曲折的步道„„构成丰富的景观。使人在地块中能享受自然的气息,亲近自然,以缓解城市生活的紧张喧嚣。道路系统地块道路系统规划以加强内部功能组织和便利内外交通联系为原则,强调对景与转折,以形成移步换景的空间变化,共同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空间景观。整个道路系统主要分为三级:地块主要车行道路:道路宽度为6米景观步道:道路宽度为1.2~3.0米不等。八、环保设计生活垃圾实行分级清运的方式,地块布点设置垃圾回收站。地块内雨、废、污分流,提高地块的环保质量。减少噪声和振动,生活给水泵采用了变频技术,水泵基础设施减震装置。水泵进出水管均采用柔性连接。排水管采用UPVC或UPVC螺旋管,且排水管尽可能远离建筑隔墙,提高地块的环境质量。九、节能设计1.选用建委推广的节能建筑材料,减少能源浪费。2.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节能规范、规程设计。3.按当地规划部门的要求,严格控制日照间距,保证建筑享受充分的阳光。十、消防专篇1.总体消防设计:消防通道结合地块道路设计,车道道路宽度为4米,建筑对于较长沿路面,按消防规范,设置了消防通道。沿消防通道设室外消火栓。十一、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设用地面积:3215.0平方米绿地率:20.0%建筑占地面积:890.51平方米建筑密度:27.7%总建筑面积:3031.75平方米容积率:0.95

  

  

篇二:农民房改公寓方案

  总结上海里弄住宅的生态节能改造必须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继承和发展原有里弄住宅中可借鉴的生态因素并介入现代的生态节能技术不仅局限于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应用而应将历史保护和生态节能思想贯穿于改造设计的全过程将两者有机结合从全生命周期节能的角度来思考历史建筑的改造使之通过改造后成为第二个设计生命周期的开始

  历史保护与生态节能双重视野下的上海里弄更新改造0引言上海里弄住宅,兴起于租界出现之后,停止在解放前夕,集中建造在上海市中心区,是具有上海地方特色的江南民居,先后建设了一个世纪…,反映了建筑的时代性和地域性,是一种中西合璧的建筑类型,是保护历史的珍贵遗产。其规划布局紧凑而又灵活,平面设计功能明确,空间组织流畅合理,并形成了宁静又方便的居住环境。但由于城市化进度的1高速发展带来的城市人口的快速增加,原有的一户居住的里再民居单元变成当今的“七十二家”房客现象。众多住户挤入其中,居住环境甚差,已无法满足当代的居住要求,从而形成了现阶段高密度、低品质的居住状况。日常使用能耗巨大,远多于多高层住宅,居民改造要求日益迫切。另一方面,随着全球能源危机与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建筑的可持续发展被提上了议事日程。如果仅仅从历史保护与经济效益等角度出发的历史建筑改造已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必须在尊重上海里弄住宅历史特征的基础上,创新性地进行生态节能改造(图1)。1传统生态元素上海里弄继承了江浙民居的传统,借鉴了欧洲毗邻式住宅特点,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建筑风格(图2)里弄中有许多传统生态元素是历史上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延续至今。我们须将这些生态元素给予延续和发展。归纳起来,上海里弄中的传统生态空间形态主要包括弄堂、骑楼、天井、老虎窗等。1.1弄堂早期的里弄民居均采用行列式紧凑布局方式,弄堂分总弄和支弄,由住宅山墙或住宅前门与对面住宅的后门的间距形成(图3)。弄堂路面往往由青石或花岗石铺设而成,有良好的渗水性。在环境控制方面,弄堂间形成了“冷巷效应”,通过紧凑的建筑排列产生阴影,使建筑之间的巷道形成阴凉区域。由于上海地区夏季的炎热气候,这对阻止过多太阳辐射进入里弄,有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弄堂多呈南北和东西向,通道狭长,这为巷道的导风提供了条件,有利于弄堂内形成良好的风环境。1.2骑楼骑楼底层架空,二层设房间连接两侧,是集交通、遮阳、通风、避雨、隔音为一体的有效功能要素(图4)。它在夏季形成的阴影区域为人们提供了舒适的开放空间,而且往往通风顺畅,是乘凉的好去处。在雨季,又为人们提供避雨和储物等功能。在与外部道路连接处的骑楼能较好的阻隔外部噪音,达到闹中取静的效果。1.3天井里弄住宅由于进深大,设有前天井和后天进(图5)。天井是室内外空间的过渡区,同时也是气候的缓冲区。面积虽然不大,只有10-15m2,却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室内的通风采光条件,增加了绿化面积,为封闭的天井增添了生气。另外天井的围墙高度对日照也有一定的考虑,以满足夏季遮阳、冬季日晒的双重作用。1.4老虎天窗

  老虎天窗是为顶层阁楼空间提供采光与通风的开口,在为室内改善环境状况的同时也是室内向室外的观景台,同时丰富了里弄住宅的屋面形态,是里弄住宅特有的建筑构件,扮演着一定的采光通风角色。2存在的问题由于时代的变迁,传统的里弄住宅室内空间已无法满足现代居住生活的需求。这给居住在其中的居民带来了极大的不便,矛盾日益突出。归纳起来,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成套率、居住密度、通风采光、日照、公共设施等方面。2.1成套率在早期里弄住宅中,往往缺少独立的厨房和卫生间,给现住的居民造成了很大的不便,邻里间干扰大,卫生条件差,设备设施不齐全。目前的改造工作多局限于设立卫生间与厨房,增大住房的成套率,以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2.2居住高密度由于里弄住宅多为2-3层。总建筑面积有限,但里面却居住着高密度的居民,人均占有建筑面积极低。居民在里面缺乏领域感与私密性。由于密度过高,居民为了扩大自己的居住面积经常会出现自行搭建现象,例如使原来开敞的天井封闭成为室内居住空间(图6),这种封闭天井增加室内面积的做法,必将带来室内相邻房间环境的恶化,矛盾日益突出。2.3小开间大进深导致自然采光与通风差早期里弄住宅为了提高居住密度,采用了小开间大进深单元组合方式,虽然在单体内部设置了天井,但仍无法满足当代的生活品质要求,室内光线昏暗,而且由于通风差,室内也较潮湿,无法满足人体舒适度要求。2.4日照间距里弄住宅的房屋前后间距一般只有1:0.7左右(图7)。虽然在设计中采用了前高后低的办法,一般南侧主屋层高为3.5m左右,北侧附屋层高为2.4m左右,从而降低北面辅助房屋的高度,改善后排房屋的日照,但与目前大寒日满窗日照时间3h要求差距依然很大,对于冬季采暖不利。2.5围护结构热工性能不足里弄住宅多为砖木混合结构,墙体有一砖墙和半砖墙,由于地下水、雨水入侵等问题,造成砖墙老化严重。甚至有的外墙尚是木质板材作为围护材料,热工性能甚差。门窗材料一般也都是木材。住宅坡屋顶一般为木屋架,结榭形成为立帖式梁架系统,屋面采用冷摊瓦。这些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均较高,而且密闭性差,增加了室内使用能耗。3生态节能技术介入技术是驱动建筑不断向前发展的强大动因。建筑师必须充分了解当前成熟合理的建筑技术,并积极地付诸实施,以提高建筑品质。其中生态节能技术近年来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在上海里弄更新改造中积极介入生态节能技术可显著改善建筑的环境表现,以实现上海里弄的可持续发展。3.1围护结构与结构体系

  对围护结构的外墙保温体系可结合建筑的外立面材料采用聚苯板外保温方式、保温砂浆保温等。外墙为粉刷装饰的墙体可以采用外保温后,再进行类似粉刷装饰。清水砖墙的保温可采用外墙内保温或夹芯保温(图8、9)。里弄建筑的原有门窗主要为单层玻璃的木门窗。改造中可以结合原有立面形态,换成带热阻断的铝合金双层玻璃窗户,或采取在保留原有外木窗的情况下,增设内窗。至于玻璃可应用有良好阻热性能且造价较低的双层中空玻璃,减少能耗。对于结构加固或加建部分的结构体系,建议应用钢木结构体系。钢、木是可再生和循环使用的材料,具有良好的生态效应。钢木结构体系可以缩短施工周期和提高施工效率,另一方面它便于历史建筑将来结构的调整与维护。3.2屋面太阳能热水器与光伏一体化设计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是建筑物节能的重要手段之一。而且太阳能热水技术较成熟、应用广泛、产业化发展快。在上海里弄的改造更新中考虑运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并进行太阳热水系统与建筑的整合设计,具有较强的适用性。上海里弄绝大部分为坡屋顶,为充分利用太阳能,在坡屋面的改造设计中应考虑屋面设置太阳能集热器的位置,使集热器有良好的朝向和倾斜角度,以充分接受太阳辐射热。同时还要做到与屋面一体化,不影响建筑的整体外观,通过利用太阳能热水器使呈弄住宅为上海正在推进的“阳光工程”起一定的推动作用,使太阳能应用更有广泛性(图10、11)。对于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目前国内还处于初步应用阶段。其光电电池主要分单晶硅、多晶硅、非晶硅等,其中单晶硅转化效率相对较高但造价较贵。从与屋面一体化设计角度,光电板具有较强的适用性,通过单元块的不同组合方式,可形成各种肌理效果满足建筑造型要求,同时它也体现了现代材料的技术美学。3.3天窗设置与热压通风居住单元由于进深大,而且中间的隔断较多,不利于利用风压组织穿堂风。如果利用室内的楼梯间等竖向贯通空间组织热压通风,将改善室内的风环境,即使在室外无风季节也可形成竖向通风,进而增加人体热舒适度。热压通风形成的条件是室内外温差和一定的进出风口高度差。于是,可在顶部屋面设置可开启天窗,在满足自然采光的同时又形成了顶部出风口,加强了竖向通风。另外天窗可结合设置遮阳卷帘以免出现夏季室内过热的现象(图12)。3.4导光管与LCP导光板改善自然采光导光管是一种新型的健康、节能、环保产品。主要由采光罩、光传输部分和漫射器组成。导光管将室外自然光通过日光汇集部分聚光,经光导管道传输和强化后由底部漫射器将自然光均匀漫射到室内(图13、14)。在里弄建筑的屋面布置导光管,可解决顶层“黑房间”无法自然采光的问题。它在白天可形成良好的室内光环境,从而避免了过多的人工照明,是种较好的节电措施。应用LCP激光切割导光板增加里弄住宅的自然采光也是一种很好的改造措施。可以在原立面窗上设置激光切割导光板来将自然光导入室内深处。一般把LCP板安装在原有的窗框上,通过铰链自动调整导光板的倾角,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太阳入射角,解决里弄住宅进深较大造成的采光较差的问题。4总结上海里弄住宅的生态节能改造必须在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继承和发展原有里弄住宅中可借鉴的生态因素,并介入现代的生态节能技术,不仅局限于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应用,

  而应将历史保护和生态节能思想贯穿于改造设计的全过程,将两者有机结合,从全生命周期节能的角度来思考历史建筑的改造,使之通过改造后成为第二个设计生命周期的开始。让我们一同来思考地方性居住模式在当今生态节能要求日益重视的背景下走科学更新、合理改造道路的新方法、新思路,以造福于我们的社会、我们成千上万在此环境中生活起居的人们。湿热地区农民住房的生态改造作者:kulong007110点击率:340农民住房在我国存在量相当巨大,并且每年其建筑面积以很快的速度增长,然而其在能源消耗上存在着很大的不合理性,这不但影响着农民的居住条件,而且消耗了国家大量的能源。我们以南方湿热地区农民房的节能改造为目标,通过比较和分析古今中外各项合适的节能技术,提出了基于生态节能理念,并针对南方湿热地区农民房节能改造的有别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解决策略。整个策略的提出是从基本的节能原理出发,通过吸收早期及现代的节能方法和节能构造,再结合实际情况,创造出新型适合农民住房特点的节能改造方法。这一切都采用“低技(Low-tech)”,而非“高技(High-tech)”,以低成本,低技术来实现建筑低能耗的目标,这符合农民房住户的实际经济情况和接受能力。其重点在于节约能源,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提高舒适度和实现建筑的可持续发展,这符合当前国家所提倡的节约能源的号召,并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国家的能源压力。关键词:改造节能生态可持续发展1、前言能源问题早已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关注,也是我国经济工作中的战略重点之一。在我国,能源生产的增长速度远滞后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这将严重影响我国的经济发展。因此,能源短缺是制约我国经济的发展的一个根本因素。据新华网报道:“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日前透露,我国的建筑能耗是相同气候条件下发达国家的2至3倍,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建设系统资源节约的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如何节约能源就成了影响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改善农民居住用房的室内环境是提高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有效途径。随着我国经济和建设事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房在村镇出现。据统计,9亿多农民现有农房面积约200亿平方米,估计在今后若干年内,每年将以10亿平方米的速度发展。对于提高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水平而言,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在不大幅增加其生活负担的情况下改善其居住环境。我国现有的农民房存在形式多样、造成了材料和能源的严重浪费,为我国土地及建材资源增加了负担,不利于我国经济的长远发展。实施对农民居住用房的生态节能改造,不仅能改善居住热环境,满足人们对生活质量的需求,还能缓解我国的用电压力,节省能耗,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为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作出贡献。2、深井地区的调研2.1调研状况深井村位于广州黄埔区长洲镇,其地区占地面积约3万多平方米,是南方湿热地区的典型代表(图1)。深井村四面环水,目前有居民4000多人,1563户。居民大多务农。我们以深井村作为研究基地,通过现场问卷和访谈以及对室内外温湿度,风速等物理数据的测定,对深井地区的环境状况和建筑状况进行调研,并用各种图表进行数据的统计分析。当地农民房住户对室内外环境个人意见的提出:1.湖边、涌边、山边空旷地区通风条件比较好,比较舒适;2.该地区建筑密度比较大,部分地区通风条件不好;3.街道排水系统条件欠缺,雨天积水淤塞情况严重;4.该地区绿地规划布局不合理,急需完善;5.一楼一般都比较阴凉,但是较潮湿;天井、大厅、庭院、阳台感觉最舒适;6.房屋外墙遮阳板少,遮阳效果不明显;7.西晒造成外墙面温度比较高,室内温度偏高;8.屋顶热环境较差,希望通过种植植物达到夏季防热的效果;9.窗户不够大,客厅通风不好,临街房间接受的热辐射过多,不太舒适。

  2.3调研情况总结:当地居民普遍对建筑节能认识较浅,欠缺相关知识,同时在自身住房中考虑节能的措施比较少。室内通风环境参差不齐,由于建筑单体设计缺乏节能方面的指导,居民在能源消耗上的投入还是比较大的,每户电费夏天高峰时期均超过100元/月。整个社区整体规划欠缺科学性,建筑密度大,功能布局比较混乱;建筑设计、布局和材料运用等方面欠缺有效指导,多数只是依靠经验和个人喜好,通风效果因房而异。由于深井地区本身地理条件的优势,室外通风状况和温度感受都比较理想,但是住户之间还存在比较大的差异。大约有35%左右的居民对现状还很不满意。可见当地的农民住房需要通过建筑节能的改造来降低能源消耗。3.1综述在考察中我们选定了当地一栋三层住宅楼作为我们的调查研究对像。它是这个地区农民住房的典型代表,适合作为研究试点,具有一定的节能改造价值。3.2需要改造的方面和改造方案3.2.1通风:深井地区处于亚热带气候区,湿热是其气候的主要特点,夏季利用自然通风降温是建筑适应自然环境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根据深井地区建筑的调研情况和热压通风及风压通风的原理,我们可以进行以下改造:组织好室内气流,提高通风效率。厨房、卫生间应安装机械排风装置。合理布置厅堂、天井的位置,注意不同楼层间的相互结合,利用不同楼层造成空气压力差与温度差,实现在无风状态下都能良好通风。控制开窗面积和调整开窗位置,根据气流走向有效的组织通风,充分利用天井、屋面开气窗、风斗通风屋脊等出风口,避免乱开窗影响夏季放热。房屋与房屋之间应通过建筑布局的合理设计、有效地利用建筑间南北朝向的冷巷,与此同时,前后屋顶房屋檐高要有差异,前低后高等措施,实现热压和风压通风。结合当地的环境和地形情况,靠近河边和山边的通风条件较好,有效的引导河风和山风。3.2.2遮阳:从我们测试的这栋农民房的朝向和各层平面的关系以及实测温度记录情况(图11)可以看出,三层露台上方无屋顶和其它的遮阳措施,这使得露台地板的温度很高,同时也向二楼室内传递大量的热。通过实测的结果可知测点4的气温是要高于一楼室内的气温。在测点4周围虽然放置了一定数量的绿色植物,但是由于其长时间暴晒于阳光中,这里的热舒适性较差。为了改变这种状况,我们可以在其上加建一个遮阳屋盖,其可以用固定的混凝土遮阳板,也可用磨砂玻璃作为遮阳板的页片。这种在楼板上做绿化,再在其上加建遮阳板的方法有很好的遮阳隔热效果。通过遮阳板的合理设计,可以在夏季阻挡和反射掉多达85%的太阳辐射,不仅可以使遮阳板下的太阳辐射大量减少,剩下的太阳辐射可被绿色植物进行的光合作用吸收掉。这种做法因为不仅为植物遮住了过多的阳光照射,而且还延长了雨水的自然蒸发时间,延长植物的自然生长周期,还可以很好的改善露台周围的热环境。由于该建筑的三层后墙没有受任何遮挡,并且这一面墙是西北朝向,所以可以接受大量的太阳热辐射,因而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三层的室内温度。对于这一位置的改造,我们选择在其外墙面再增加一通风遮阳墙面,这种墙面开有一定的通风口,这些通风口可以是方形,菱形或其它形状。使得这种通风遮阳墙不仅可以遮挡一定的热辐射还能对原有建筑起到一定的装饰作用。这种墙面可以遮挡大量的直射阳光,它和建筑墙面之间的空隙形成了一个散热的空气层,风在这一空气层之间的流动可以将墙面蓄积的热量带走,进一步降低了墙面的温度,室内的温度受外墙影响也相应的有所下降。这种技术在广西南宁已有所应用(图8),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对于该建筑的西南立面和其中一侧的东南立面,一部分窗可用遮阳纱幕,遮阳纱幕是一种隔热效果不错的遮阳构件,其主要材料是玻璃纤维,耐火防腐,坚固耐久。纱幕的稀疏度(OpennessFactor)是决定有多少光线能够穿过纱幕的关键因素,如稀疏度为14%或是6%,即分别阻挡86%和94%的太阳热辐射。这种遮阳纱幕能较好地保持玻璃的采光和玻璃的可见度。另外其遮阳效果不易受太阳高度角的影响,这一点明显要优于一般的水平遮阳,同时这种材料价格适宜,综合效果优于大多数遮阳材料。这两个立面的窗还可以用水平和垂直遮阳构件,其制作的材料最好和当地的材料相结合。遮阳构件在遮挡阳光的同时会因吸收太阳辐射而升温,如果选择不当,选用了导热系数较大的材料,其吸收的热量相当一部分都会传至

  室内,影响节能效果。所以我们认为使用磨玻璃作为百叶叶片其热工性要好些。另外,光线可以被这种遮阳构件折射进入室内,缓解一般遮阳板存在的建筑遮阳与影响室内光线的矛盾。百叶遮阳板可以在遮阳的同时不阻碍通风,其热工性能要优于实体遮阳板。另外还可将保湿材料作为遮阳百叶或者在遮阳结构中注入循环水,水通过细小管道注入遮阳百叶内,从而在蒸发过程中带走热量,与百叶的遮阳效果结合实现双重降温。热交换后的水流回单栋住房的水箱或用于3.2.3外维护结构:通过对深井环境和对该住房墙体围护结构的考察和测量,,我们发现深井地区的农民住房围护结构主要以青砖、红砖、混凝土等材料为主,而围护结构的导热性以简易的红砖墙居首。(测试结果如图13)通过访问,我们得知顶层是居民感觉最热的部分,华南地区长时间的湿热天气使得顶层的利用率大大降低,而且这里的农民住房基本都是农民自己建造的,对屋顶保温隔热层意识的缺乏也使得房屋顶层的隔热性能非常差。根据这栋房子的实际情况,我们提出三种外围护结构的节能方案:(1)特殊处理东、西外遮阳墙体,推广带有保温隔热层的建筑材料来建造房屋。这种方案可以很大效率的提高墙体的保温隔热性。(2)采取节能措施对屋顶或外墙进行改造:对现有红砖等保温隔热性能差的围护结构添加外隔热层,方法有直接使用浅色外饰面(ρ<0.6),例如加贴瓷砖等反射性能好的简易材料。屋主非常赞同在侧墙面布置攀爬植物,并让它们布满整个建筑外表面。(3)做好墙体的防水和防潮措施情况下,可在外维护结构内注入水,如灌水墙,能起到隔热、降温作用。水的来源可以是雨水收集,或来自循环水系统。雨水通过屋面的收集器收集,然后经过净化处理,被储存在水箱或者直接注入家庭中水系统。被注入建筑外维护结构的水仍然可以循环利用。循环水系统包括大环境中的水循环,与生态池塘结合,是整个街区的用水系统。居民可得到更便捷,效果更好的节能改造,但应共同承担建设和维护费用,共同对用水情况进行监督及负责。另外还包括单栋住房的小循环系统。它利用自来水、井水或者收集的雨水实行循环利用,水在整栋建筑内运行,最终由中水系统排出。水可以不需要机械推动,可以通过室内外热压或气压推动。(4)改造屋顶构造。根据图12分析可知需要对该栋建筑屋顶面进行改造。遮阳屋顶,蓄水屋顶,内部有贴铝箔的封闭空气间层的屋顶,或者在其上增加含水多孔材料。屋面铺保湿材料,使水分能留在屋面上等待蒸发,从而带走热量,使室内降温。同样,夏季可以在房屋的进风口放置保湿材料,使水分在蒸发过程中带走热量,进入室内的风会更加凉爽,改善室内舒适度。被蒸发掉的水分尽可能再利用,可在水分蒸发过程中利用多孔材料吸收,进行水分收集,循环利用。在南方湿热地区,利用吸湿材料所吸收的多余的水分来用进行建筑的降温,可以取得去湿和防热的一举两得效果。3.2.4其它改造措施:由于水体的热容大于陆地,其热惰性强,升温和降温的速度都远远慢于陆地,使其与陆地之间产生热压差,使湖面热空气在湖面冷却后,再流向周边地区,从而在两者上部出现空气环流。冬季与夏季环流方向相反,对周围有加热,升温作用。这就是所谓的“水陆风”。村中也有池塘若干,对调节该地区小气候有着重要意义。有一定水域面积不仅使得住宅小区内环境温度变化减小,还可以通过蒸发过程调节住在小区内空气温度,增加住区环境的舒适度。同时,农民住房与池塘关系紧密,很多房屋都是沿着池塘边而建。池塘周围自然或人工种植了很多植物,不仅有景观用途,也可改善整个小区的生态环境。同时,可进一步利用池塘,作为循环水利用的更新转折点。将不同的池塘分别作为净化-过滤-储藏这样一个循环过程的一段,结合房屋用水,引水进屋,循环用水。经过初步净化的水可以用作灌溉、房屋蒸发散热消耗,以及房屋中水系统用水。通过进一步净化,更可以用作生活用水。这是一个循环过程,符合可持续发展原则。在国外,民间早已存在改善住房以满足减少能耗或者改善居住环境的做法。如巴基斯坦Sind省的通风塔(图14),各式各样,参差不齐,均面向相同的常年风向,以引导气流进入各户起居空间,当地居民通常在风塔内摆放水盆或淋湿的布席,利用水分的蒸发作用,让通过的气流变成湿润的凉风,水分被带进室内,调节室内的温度和湿度。还有柯里亚的气候控制概念(图15~图16)——把建筑中央部分作为通风井,让气流通过环绕周围的主要起居空间,形成穿堂风。风车型平面围合中央天井,中央天井上蓄水调节小气候。风通过屋顶

  的通风管道进入室内,水箱包裹着通风管道,起到冷却作用。同时,通风井作为垂直交通渠道,满足功能的同时,也结合了适应气候的改造用途,一举两得。四.总结此次对深井村农民住房的考察和改造方案的提出是我国南方湿热地区的农民住房的节能改造的一次尝试,也是中国湿热地区生态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模式。研究的技术有较强的针对性,主要是针对湿热地区农民住房,并适应于南方湿热地区的特定环境。从低技术、低成本、低能耗出发。这符合农民房住户的实际经济情况和接受能力。适合我国的国情,还考虑了改造过程的居民可参与性。其出发点是节约能源,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提高农民住房的舒适度和实现建筑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对农民住房现状研究及当前时代背景下农民住房发展趋势的研究,更好地了解我国居住建筑的发展趋势,为建造生态居住建筑做好准备。这符合当前国家所提倡的节约能源的号召,并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国家的能源压力,对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将有着深远的影响。参考文献:[1]孟庆林建筑物理2002.8[2]李建成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小区的阴影率;热带建筑,2003.1[3]张磊华南理工大学人文馆屋顶空间遮阳设计;热带建筑,2003.1[4]张雯居住建筑外窗的节能设计研究;热带建筑2003.2[5]戚影建筑与可持续建筑发展;建筑学报,1998(6)[6]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绿色建筑研究中心绿色建筑.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1999[7]西莫斯环境性建筑主要的议题与近来的设计;世界建筑2004/08[8]李寒松伸手可及的可持续性建筑设计;世界建筑2004/08[9]景星蓉谈绿色生态住宅小区;工业建筑2003,33(5)[10]王鹏谭刚生态建筑中的自然通风;世界建筑2000年04期[11]高云飞.孟庆林一种生态建筑技术--自然通风;生态科学2003年01期[11]龚光彩.李红祥.李玉国自然通风的应用与研究;建筑热能通风空调2003年04期旧房子也能变"生态住宅"同类技术有望在上海普及园林在线12月5日消息:隔热聚苯板裹住混凝土外墙,可以保持室内冬暖夏凉;工业废碴制成地砖,渗水功能好还可“滋养”两旁的草皮„„日前记者随市政协视察团来到闵行区,发现经过节能技术一改装,最常见的六层居民楼也能打造成“生态住宅”,其造价一改以往生态建筑“高不可攀”的形象。据工作人员介绍,本市已有区县在“平改坡”等旧居改造中,用上了同类技术,普通市民住进“生态屋”将不再遥远。旧居改造搭上木屋顶在宛平南路的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记者看到了这幢“低能耗”生态公寓。它只有两层楼高,模拟的正是普通居民楼中的五层和六层。屋顶上戴着的小木屋则是“平改坡”中的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之所以用小木屋来作顶,正是因为选用复合型木材比钢筋水泥更能调节温差,更节能。工作人员介绍说,这桩楼就好像是旧房子的代表,其中采用的节能技术多达数十项,屋内屋外均可改造。例如在它的阳台和窗户下,挂着深蓝色太阳能集热器,用它给家用热水器供能,夏天水温也可达到80摄氏度。内置的保温筒,遇上黄梅天也没关系,只要在阳台上动点“小手术”,外挂的它便可以倾斜角度采光,邻里间互不影响。同在阳台上的橙色遮阳板引起了政协委员的兴趣。工作人员解释说,这种可以收缩开闭的遮阳板遮住了热量,“居民家中只要装上这种遮阳板,便能够节能40%。”制造环境价格并不贵

  这幢生态住宅示范楼2005年8月刚建成。住进去得有多贵?这是政协委员们最关心的问题。记者从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了解到,并不是所有的节能技术都如想像中的昂贵。例如这种橙色遮阳板不仅可以装在阳台上,也可以装在窗户上成为一种外置“窗帘”,价格只比普通窗帘高10%。太阳能集热器千余元的造价与节约下的电费相比也不算贵。最有“玄机”的则是隔音玻璃。它看似略厚,实则每扇窗都是双层的,一层是移窗一层是推窗。“这两层中有一个角度,通过这夹角便能达到降噪隔音的效果”。工作人员说,这样的改造对于普通市民家来说非常简单,无非就是加层玻璃而已。如在上方开一个约20厘米长的吸风装置,则能大大减少室内扬尘。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已有区县在旧居改造工程中,参考这一生态住宅示范楼施工,节能的理念正在大力推广中。有兴趣的市民也可以自学一两项技术,改善家居环境。零能耗别墅会报警节能技术种类繁多,另一些则只能与建筑相结合,也就是在造房之初先设计好,且造价不菲。隔壁一幢“零能耗”生态别墅———能耗全靠“自给自足”。记者刚走进屋子的大门,它就因为门没关而发出“嘟嘟”的报警声。而想进入别墅,其实不用钥匙也不用密码,手上的指纹就是永远不会丢的“钥匙”。记者看到,别墅屋顶上有一架“小风车”。一旦风力高到一定速度,这个传感器便可将所有的遮阳装置关闭,还能关门、关窗、关灯。而支持整套智能化系统的电力,全靠“特殊屋顶”———3千瓦太阳能光伏发电板提供3000度的用电量。据工作人员介绍,屋内冲厕所的水也有学问:通过别墅外的透水混凝土,雨水可被回收,而不是随便流掉,过滤并生物处理后就成了清水。厨房里则安装了中央垃圾收集器。有垃圾了,放进去便由真空技术吸进小区垃圾站。记者从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了解到,推广这些节能技术大概需要10-20年。他们,就像市民十年后的家。

  

  

篇三:农民房改公寓方案

  绍兴县人民政府文件

  绍县政发[2007]号绍县政发〔2007〕37号

  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拆旧建新建设农民公寓的若干意见

  为加快我县城乡统筹发展,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浙江省关于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围绕“村庄环境整治、农民多层公寓建设、村级物业用房建设、家庭工业集聚点建设和违法违章建筑整治”等新农村建设重点,进一步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深化完善村庄规划,合理确定改造范围,积极有序推进“镇中村”“空心村”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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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造,盘活利用存量土地资源,大力提高土地利用率,统一规划建设农民多层公寓以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做到功能布局合理、设施配套齐全、环境整洁优美、村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统一规划、集中建设的原则;(二)坚持拆旧建新、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三)坚持以人为本、致力改善民生的原则;(四)坚持村容改善、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的原则。三、安置对象及标准(一)农民公寓安置对象为农村住房困难户和拆迁户。(二)农民公寓的安置面积按大户220m以下、中户180m以下、小户135m以下进行控制。(三)农户安置公寓后必须按规定拆除原有住房或办理有法律效力的调剂、调拆手续。四、建设管理各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农民公寓代建业主,负责农民公寓建设管理。公寓建设按集体建设项目程序报批,项目用地按使用集体土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农民公寓土地使用权证、房产所有权证根据代建农户名单核发。(一)规划指导1、强化村庄建设规划对农民公寓建设的基础性指导地位。加快编制完善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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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2

  和保留村的村庄建设规划,科学安排农民公寓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按生产、生活、生态等不同功能实行合理分区,积极引导农居点向中心村集聚,并遵照规划布局组织实施农民公寓建设。2、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结合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坚持控制增量、合理布局、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原则,今后不再下达单家独户的个人建房宅基地指标。(二)建设要求1、农民公寓建设应结合“空心村”整治或旧村改造。要合理确定用地规模,分批建设,梯度推进。用地一般在4亩以上,集中安置在30户以上。建筑层次为四至六层(不包括车库),积极鼓励建造小高层,公寓应二单元联体以上,严格控制一梯一户,容积率控制在1.35以上、建筑密度控制在35—40%、绿地率控制在20—25%。2、结合旧村改造和家庭工业集聚点建设,积极探索在不突破农村宅基地限额的前提下,生产、生活居住相分离的规划建房新模式。(三)审批程序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申请办理项目核准、规划与土地报批、工程质量监督、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登记发证等手续。具体程序如下:1、村通过调查,确定农民公寓安置户名单,经村“两委”、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镇(街道)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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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审核,向县发改局申请立项。2、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经上级政府批准后,由县国土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须提供拆迁和安置户名单、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的须先行办理农转用手续),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安排用地指标。3、村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公寓规划建设方案,经村两委会讨论并公示10个工作日后,按规划审批权限,相关审批单位确定规划方案,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须附拆迁和安置户名单)。4、按规划审批权限,由村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拆迁和安置户名单,报相关审批单位办理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5、镇(街道)按规定组织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6、建设规划部门定线放样。7、由县建管(房管)局实施质量监督。8、镇(街道)组织竣工验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9、报县建管(房管)局办理房产所有权登记手续。10、报县国土局办理公寓房土地使用权分割发证手续。五、政策支持(一)补助及奖励。利用“空心村”整治或旧村改造建设农民公寓的,《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意在见》(县委办〔2006〕108号)规定每户奖励5000元到村的基础上,县财政再增加专项资金以奖代补按大户每户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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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户每户5000元、小户每户4000元标准补助到村,重点用于拆迁和公寓配套设施建设,各镇(街道)根据各自实际确定相应配套补助标准。(二)费用减免。农民公寓建设涉及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配管费、墙改押金、散装水泥押金、房产登记发证费、土地登记发证费、定线放样费、质监费、房屋勘丈费等费用予以全免,其他技术性服务费减半收取。农民公寓住房涉及水、电、气、有线电视、宽带网等收费,参照农村私人建房标准执行。六、工作措施(一)加强领导。县建立农民公寓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办内,具体做好农民公寓建设的指导、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各镇(街道)要切实加强领导,由主要领导牵头,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扎实抓好拆迁、建设、安置等各项具体工作。(二)大力宣传。要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广泛深入宣传拆旧建新,盘活农村存量土地,统一规划建设农民多层公寓,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积极倡导农村公寓式住房解困的良好氛围。(三)优化服务。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本着从简、从快、从优原则,做好农民公寓建设的管理服务工作。县农办要负责农民公寓宣传推广、建设计划审核和建设资金审计、奖励资金拨付;县国土局要指导盘活村庄存量土地,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土地预审、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农民公寓土地使用权分割发证手续;县建设局要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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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农民公寓的选址、套型设计、建设规划手续办理;县建管(房管)局要负责农民公寓质量监督管理,及时办理房产所有权登记发证手续;其他各有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加强指导、服务。同时,由县农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到镇(街道)、开发区进行现场办公,集中为农户办理有关手续。(四)依法监督。加强建设资金管理,各村对农民公寓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时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的监督,财务应独立建帐列支,并由专业部门进行审计,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保证农民公寓建设的顺利推进。要加强农民公寓安置管理,切实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五)强化考核。为扎实推进农民公寓建设,县委县政府将把这项工作列入镇(街道)岗位责任制考核,要求每个镇(街道)(已全部列入城中村改造的柯桥街道、华舍街道除外)当年至少有一个村新启动拆旧建新建设农民公寓项目,并要求主体工程动工,否则,扣减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分1分,如有二个以上项目的加1分。同时,各镇(街道)也要把这项工作列入村(居)干部岗位责任制考核,切实加大考核力度。七、其他(一)本意见实施范围为除县城规划区以外的其它区域。(二)本意见由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会同县建设局、县国土局负责解释。二○○七年七月十日主题词:主题词:农村农民公寓建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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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校对:傅炳荣2007年7月11日印发

  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拆旧建新建设农民公寓的若干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

  二○○七年月日

  主题词:农村

  农民公寓建设

  意见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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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农民房改公寓方案

  杭州市撤村建居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扩大撤村建居改革试点在撤村建居地区推行多层公寓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扩大撤村乡镇建居街改革试点推行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的意见市委200129号以下简称意见以及基本建设程序有关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杭州市撤村建居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市委办发〔2002〕80号文)法条

  为进一步扩大撤村建居改革试点,在撤村建居地区推行多层公寓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扩大撤村(乡镇)建居(街)改革试点,推行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的意见》(市委〔2001〕29号,以下简称《意见》)以及基本建设程序有关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1、凡实施撤村建居的行政村(名单见附件1),并实行农转居多层公寓的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2、凡实施撤村建居的地区,包括已经完成撤村建居的地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另行规定),必须推行多层公寓建设(条件允许的可建高层),一律停止单家独院住宅的建设审批。3、本办法所称“农转居多层公寓”,指由撤村建居所在区政府设立的推行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建设单位)集中申报建设的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项目。二、住房标准4、农转非居民可按建安价购买公寓,人均建筑面积指标控制在40平方米以内,超过控制面积的部分可按成本价购买,但人均不得超过10平方米。5、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符合招工条件的应安置人员,可根据地段按照人均建筑面积30-45平方米标准(见附件2),增加建筑面积指标。选择货币安置的招工对象不在该规定执行范围。6、入住农转居多层公寓的人口数,原则按入住公寓时在册农转居户籍人口计算。独生子女按2人计算。原为本地农村户口的现役军人(义务兵)、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正在监狱服刑和被劳教人员,可计入农转居户籍人口,按本办法第4条规定执行。

  原村民与外地农村妇女结婚,女方户口暂未迁入本地的,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政策。7、在原农户中的每个居民户口按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40平方米建安价

  +10平方米成本价)标准计算(已经享受过公房分配、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货币分房等待遇的不再享受本建房指标)。原农户中的居民人口以2001年12月31日前登记在册的户籍人口为准。

  三、实施要求8、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立项前,应将计划入住多层公寓的人口、住房情况等调查资料建档并报市扩大撤乡镇(村)建街(居)改革试点、推行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备案。9、建设项目规模原则上要求达到居住区组团规模(300户,1000人口)以上。零星多层公寓建设,要按照农转居定点规划,结合旧村改造统一编制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分批申请审批建设。10、农转居多层公寓规划设计技术指标的审批管理,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实施。住宅建筑以多层为主,条件允许并要求建高层住宅建筑的,必须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四、建设审批与管理11、计划立项:各区政府负责编制辖区内农转居多层公寓年度建设计划,并抄送领导小组和市计委、建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单位根据年度计划,在建设项目实施前,持区计经局立项申请报告到市计委办理立项手续。市计委要加强核查、监督管理。12、规划、设计管理:(1)由市规划局配合各区政府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区年度计划,按照

  “相对集中”的布局原则,编制各区农转居多层公寓定点规划,并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前提下,多层公寓建设选址可与旧村改造相结合。

  (2)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规划设计,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建委组织对总平面图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会审。建设单位根据会审意见进行修改后,由市规划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总平面图会审后,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消防审批手续外,不再到市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其他平面图审批、审核手续。按省以上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的审批事项,由市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批权限下放或委托区政府办理。

  (4)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批准的平面布置图编制的施工图设计,需按照有关规定经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审核通过。有高层建筑的,须编制初步设计方案,由市建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审查。

  (5)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核,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的,由市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3、用地管理:(1)建设项目需要征(拨)用土地的,由建设单位持立项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等相关资料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或集体土地的,须先办理农转用和征用审批手续。(2)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根据立项批复,分期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14、建设管理:(1)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的,由市建委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应向区统计局报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3)工程完工后由区政府组织综合验收。15、环境保护审批管理:(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履行报批手续。(2)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五、产权管理16、农转非居民入住多层公寓后,区政府有关部门在确定原住房已拆除且符合《意见》和本办法规定要求后,开具办证证明,由建设单位集中向市房管局、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市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参照经济适用房有关规定予以办理。六、物业管理17、由各区政府参照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有关规定,自行制定本区农转居多层公寓物业管理细则。七、有关政策18、由区建设单位组织开工建设的农转居多层公寓,其住宅建筑总面积由领导小组核定30%作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面积指标。19、有关经济适用房指标计划、建设审批程序以及各项规费等政策,按现行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执行。20、市负责多层公寓小区外部的大市政配套,各区建设单位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负责小区内的公用设施配套。21、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项目按照现行农居建设政策,除征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白蚁防治费(收费标准见附件3)外,其他规费一律免缴。22、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按照本办法

  实施。23、非撤村建居地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区),提倡建设多层住宅,因集镇、开发区、

  科技园区和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拆迁的,原则上要安排入住多层公寓,并参照本办法实施审批管理。

  24、撤村建居以外地区,尚有较多农业用地的乡镇、村,应按照市规划局农居定点规划建设低层联体住宅(具体审批细则另行制定)。如实施多层公寓建设,可参照本办法实施。

  25、迁入多层公寓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原有住房,具体由区政府负责监督实施。26、本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杭州市扩大撤乡镇(村)建街(居)改革试点推行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〇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杭州第一批(1999年)撤村建居改革试点村名单(共计34个村)西湖区(共11个村)古荡镇(7个村)l、保亭村2、花园村3、武林村4、宋江村5、古荡村6、庆丰村7、黄龙洞村西湖乡(2个村)8、金沙港村9、玉泉村文新街道(2个村)10、五联村11、骆家庄村江干区(共5个村)四季青镇(3个村)12、常青村13、定海村14、景芳村

  览桥镇(2个村)15、闸弄口村16、三里亭村下城区(共5个村)石桥镇(2个村)20、长木村21、打铁关村朝晖街道(3个村)22、潮王村23、河东村24、河西村拱墅区(共10个村)上塘镇(8个村)25、拱宸桥村26、七古登村27、善贤村28、大关村29、沈塘湾村30、八丈井村31、东新村32、半道红村样符镇(2个村)33、李家桥村34、三宝村

  杭州市第二批(2001年)撤村建居改革试点村名单(共计54个村)下城区(共5个村)石桥镇(5个村)1、草庵村2、三塘村3、灯塔村4、西文村5、沈家村江干区(15个村)四季青镇(5个村)6、水湘村7、三堡村8、三叉村9、五福村10、唐祝村彭埠镇(4个村)11、新塘村12皋塘村13、章家坝村14、彭埠村览桥镇(2个村)15、董家村16、范家村九堡镇(2个村)17、蚕桑村18、杨公村(新增)下沙镇(2个村)19、智格村20、高沙村拱墅区(共6个村)

  上塘镇(1个村)21、蔡马村祥符镇(5个村)22、吉如村23、阮家桥村24、庆隆村25、郭家厍村26、渡驾桥村西湖区(共28个村)古荡镇(2个村)27、古荡镇村28、益乐村三墩镇(12个村)29、浦家桥村30、三坝村31、虾龙纡村32、五里塘村33、厚诚桥村34、厨房枓村35、大港桥村36、南阳坝村37、荡王头村38、罗家村39、陆板桥村40、杨家桥村留下镇(2个村)41、留下村42、金鱼井村转塘镇(9个村)43、转塘村44、江口村45、午山村46、大诸桥村47、龙王沙村48、象山村49、狮子村50、方家畈村51、龙心村(新增)西湖乡(3个村)52、灵隐村53、南山村54、珊瑚沙村

  

  

篇五:农民房改公寓方案

  农村整体搬迁高层公寓建设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改善村民居住条件,集约利用土地,根据《新农村住房建设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高层公寓建设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村高层公寓建设领导小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研究处理本村高层公寓建设日常事务。第三条:高层公寓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责:接受建房户的申请、资格审查、旧房登记、配合确权、评估等工作;代表村两委与建房户签订拆建合同,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土地报批、办理建设施工许可证、参与工程管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发证、新农村建设中的资金管理和档案管理。第四条:本村庄范围内的道路、杂地、水塘、房前屋后的空闲地等一切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拆除旧房腾出的土地由村集体收回统一规划。第二章规划管理

  第五条:高层公寓规划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和城乡一体规划。第六条:本村高层公寓建设,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并以镇政府对村统一规划为准。

  第七条:在规划区内,采用以户为单位进行全拆全建;按1:6平方为标准安排高层公寓。具体实施步骤为:先报名申请,办理土地审批手续,签订拆除旧房协议,预交建房款和基础设施费,然后由村按规划统一组织实施招投标和施工。第三章建设用地申请审批

  第八条:村级组织建设用地的审批对象为下列人员:1、村级组织实有在册成员,以派出所登记为准(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止)。

  2、入学前属于本村级组织成员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3、现正在劳动教养或判有期徒刑的,属村级组织成员的归正人员。4、服兵役前属于本村级组织成员的义务兵、士官。5、户口未迁出的外嫁女可计算人口,但子女不准享受。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增加一人;1、年满20周岁以上的未婚男性村民(不含离异人员)或有女无子户(允许一个年满20周岁的)。2、夫妻双方均为本村级组织实有在册成员,且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家庭(父母、子女二代都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只能享受一个)。在上述情况中,有符合两个以上增计条件对象,只能享受一个不得重复享受。3、属建设用地审批对象,已婚未育的家庭。第十条:建设用地审批标准。

  1、申请人在取得建设用地批准,落实户型和面积后拆除旧房,无论拆除的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旧房腾空交出,由村建房领导小组统一管理,一切违章建筑与乱搭乱建(包括父母、子女)应与旧房同时拆除。并将旧房的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资料上交村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土地使用权归集体所有。2、建设用地审批对象,以户为单位按下列标准确定安置基数:(一)1-3人的小户安排安置基数平方米以内,其中,子平方米

  女单独立户的父母一人安排36平方米以内,二人安排

  以内(夫妻之间各自立户的,按一户安排);符合立户条件且未婚的子女安排平方米以内,已婚未育的子女安排平方米以内,

  有子有女的女儿以单独立户的,按每户(二)4-5人的中户安排(三)6人以上的大户不超过

  平方米安排。

  平方米以内。平方米。

  (四)本村级家庭成员中拥有合法旧房总占地面积超过可审批标准的,超过部分按占地面积(五)旧房总占地面积打折后超过剩余旧房面积以元/平方米找回该户。的比例折返还。平方米的,最终

  3、本次建房主要是高层公寓,按占地面积1:6安排;因资金问题也可分几次参加,村里允许其保留参加下一批建房的权利。占地面积较多的户,也可保留一部分面积参加垂直房建设,保留面积不应多于50%。4、非村级组织成员,按下列标准确定安置基数:

  合法旧房建筑占地面积在

  平方米以下的,按1:1的比例平方米以上的,超过

  确定安置基数;合法旧房建筑占地面积在

  平方米部分按1:0.5的比例按实确定安置基数,但最高不超过平方米。多余面积由村委按5、特殊情况处理:(一)招女婿女方家庭应没有兄弟,以同村委会签订招女婿合同为准,否则以外嫁女安置。(二)实有在册的外嫁女按自愿原则,在男方户籍地或女方户籍地选择一处享受审批宅基地的政策,但其子女不准享受。(三)离婚人员,女方如有合理房产权分割的(按土管部门确权为准),在册未嫁的按一人标准安置,必须与男方合法旧房或继承房相挂钩。(四)无产权离婚女按排平方米。元/平方米折价回收。

  (五)挂靠人员、五保户、失踪外流人员不准享受。第十一条:父母与子女已分户,其中有不参加旧村改造的子女或父母,父母一人的可以留旧房米,子女按每人加。第十二条:本村级组织拥有的合法房屋已出卖,赠予他人或已被司法部门依法查封,但土地使用权未发生变化的,按土地使用证面积核算。安置基数扣减已出卖或赠予或被司法部门依法查封拍卖的旧房建筑占地面积:(买卖有一方要求参加旧村改造的都应拆除旧房,无平方米,父母二人留平方

  平方米内,女儿单独立户的必须与父母同时参

  纠纷条件下当可参加)。1、扣减后的面积大于置基数。2、扣减后面积小于平方米的,予以照顾安置。家庭实有平方米以内高层平方米的,该面积即为该家庭的安

  在册成员人数在三人及以下的,安排建筑面积公寓一套;四人及以上的安排建筑面积套。第四章旧房经济补偿和措施

  平方米以内高层公寓一

  第十三条:旧房面积的确定:1、旧房面积以土地证登记面积为准。2、无合法证件,旧房未登记发证或有纠纷的老屋,按实际丈量以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核确定的面积为准。3、违法、违章建筑的阳台、庭院等,一律不予确权安置。第十四条:旧房的经济补偿:旧房的经济补偿分两块进行:1、为公平,申请户的旧房土地面积按旧房或旧房面积不足审批面积的,不足部分也按补。2、旧房的残值给予补偿:①木结构旧房按建筑占地面积补偿,一层的二层的元/平方米,赤脚楼元/平方米。元/平方米补偿。元/平方米,元/平方米折价,无元/平方米找

  ②砖混结构旧房按建筑面积

  第十五条:新农村建设的实施:1、土地报批面积落实后,按各户的实际情况,申请落实户型,户型分大、中、小三种。大户型小户型平方米,中户型平方米,

  平方米。(包括共用面积)。

  2、申请户必须按实际占地面积上交基础设施费;村在册人口上交元/平方米,非在册人口上交元/平方米。

  3、由于土地审批面积不同,预留面积有差别,与确定户型不一定完全相符,应由村里作相应的处理。①审批占地面积多于所报户型的,多出部分平方可由村里作价收购。②审批占地面积小于所报户型的筑面积上交元/平方米给予处理。平方米的,允许该户按建

  4、申请户必须按所选户型及建筑面积上交建房款,建房款暂定元/m2,按实际费用,多退少补。5、房屋楼层分配按抽签确定,不得反悔。第十六条:财务资金和档案管理1、新农村建设所收取的各项费用应专款专用,优先保证道路,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2、新农村建设各项财务应单独列支,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并按阶段及时公布。3、建立一户一帐,所有档案由专人保管,分户装订成册,工程结束后及时移交。

  第十七条: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如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及贪污受贿等行为的,应进行辞退,并交由上级相关单位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辱骂、殴打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阻碍公务的,报公安机关查处。第十九条:以上各项规定如有与上级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以上级法律法规政策为准。第二十条:本细则自镇政府批复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村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村两委年月日

  

  

篇六:农民房改公寓方案

  区委办〔2008〕62号

  关于全面推行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镇乡、街道、开发区,区级机关各部门:根据区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市化进程,在2007年试点的基础上,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现就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推进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快实施撤村建居、城中村改造和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是彻底改变农村居民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保障农民利益的一次重大变革;是加快我区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实施城市化与工业化“两轮驱动”、“一化带四化”同步发展战略的迫切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促进“五质”

  1

  大提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促进改革开放,树立创业创新、以民为本的理念,科学规划,调优布局,明确定位,完善功能,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全区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更新理念,在实践中不断总结、不断提高、不断完善,合力把我区打造成为最适宜居住的“美丽之洲”。二、全面推行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的原则和要求(一)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发展”的原则。要以我区区域总体规划和“一副三组团”分区规划为依据,规划建设部门要统筹兼顾,抓紧编制完成全区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规划,并按照“适度房等人”的要求,每年十二月制定完成下一年度实施计划和工作方案。(二)坚持“项目带动、稳步推行”的原则。要以大项目建设为依托,带动撤村建居、城中村改造和周边村庄的基础设施与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走新型城镇化道路。(三)坚持“以民为先、让利于民”的原则。要以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升农村居民生活品质为目的,实现农民变居民,农村变社区,让农村居民共享城镇文明,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逐步实现同区同待遇的目标。(四)坚持“政府主导、共建共享”的原则。要以区政府为主导,以镇乡、街道、开发区为主力,村级组织与农村居民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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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运用市场规律,实现共建共享。(五)坚持“四统、四高”的原则。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监管和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能建设管理。(六)坚持“一镇(乡、街道)一统筹,一村(片)一方案”的原则。要以镇乡、街道、开发区为单位,统筹规划、统筹建设、统筹标准、统筹资金和用地指标,以村(片)为单位落实农户安置方案。(七)坚持“撤村建居、城中村改造和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同步推进”的原则。要加大对城(镇)中村、城(镇)边村、园中村撤村建居和城中村改造力度,实现多(高)层公寓建设与撤村建居和城中村改造工作同步推进。(八)坚持“以项目带动安置,以安置促进项目”的原则。要以农村居民安置为重点,正确处理好项目建设与保障群众利益的关系,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要适度超前,达到项目建设和农居安置同步推进的目的。三、全面推行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的实施范围和政策措施(一)实施范围按照“鼓励高层、推行多层、限制双(多)联”的要求,全区农村居民拆迁安置要按照规划的要求,全面实施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重大项目推进的区域、城市规划建设区域,都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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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除了个别确因地理等客观条件所限难以实施多(高)层公寓建设的偏远镇乡和零星安置点以外,其余地区一律不得再批建“两户一联”和“多层多联”形式的农居点。情况特殊,需要批建联体式农村居民住宅的,自下文之日起,必须由所在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严格审核同意后报区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在推行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范围内,2008年1月1日前已批准但未动工的安置项目,必须停止联体式农居安置,调整规划,统一实施多(高)层公寓安置;对已经部分建设完成但其余部分在建或拟建的农居安置项目,由各镇乡、街道、开发区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统一研究批准后实施。(二)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的安置政策1.立户和人口(1)立户界定在实施范围内按实施拆迁或申请购房时的在册户籍计算。有子女(含符合条件的入赘人员)为农业户口的父母一般不得再单独立户,若本人为农业户口,子女均为非农户口和无子女的夫妻可单独立户,入住敬老院(福利院)由政府供养的孤寡老人不再予以单独立户。(2)人口界定在实施范围内按实施拆迁或申请购房时在册常住人口计算。夫妻双方有一方为居民(本区的征地农转非人员、撤村建居农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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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人员除外),户口在本区并且居住在村内又未享受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等住房福利政策的,可凭区房改办证明按照所在村在册常住人口计算;未足额享受房改政策的,按未享受比例计算安置面积。农业人口(含征地农转非人员和撤村建居农转非人员,下同)按一人计算,独生子女凭证按两人计算,已婚夫妇未育子女的家庭按增加一人计算。在本区无常住户口,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可计入购房人口:①原户口在本实施区块,现在部队服役的军人(不含军官);②原户口在本实施区块的大中专院校的在校学生;③原户口在本实施区块,现在监狱服刑、劳教的人员;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3)时间界定安置人口按签订协议时的人口计算。选房前发生人口自然变动(仅指出生、婚嫁),人口增加的应及时进行调整;死亡、婚嫁而发生人口减少的不作调整。具体的时间节点,由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自行确定。2.安置总面积计算(1)对入住农村居民多层公寓的一人户以优惠价购买的安置面积为65平方米,两人户以优惠价购买的安置面积为90平方米;三人户以上的(含三人户)以优惠价购买的安置面积按人口计算确定,符合安置条件的按人均40平方米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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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入住农村居民高层公寓的一人户以优惠价购买的安置面积为75平方米;两人户以优惠价购买的安置面积为110平方米,三人户以上的(含三人户)以优惠价购买的安置面积按人口计算确定,符合安置条件的按人均50平方米安置;(3)为鼓励农民入住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在征地拆迁时如能按时签订征地拆迁协议并及时腾空房屋的,每人可按优惠价增购10平方米面积,按成本价增购20平方米面积;(4)以上面积之和为每户农户入住多(高)层公寓可购买房屋的总面积。3.购房价格和规费减免(1)为鼓励农村居民入住多(高)层公寓,政府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确定购买价格,并根据购买对象和面积的不同,分为优惠价、特惠价和成本价三种价格。2008年的优惠价确定为多层700元/平方米、高层1200元/平方米。对自行拆除旧房要求购房入住的农户按特惠价购买住房,2008年的特惠价确定为多层550元/平方米、高层950元/平方米。优惠价和特惠价由区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物价部门一年一定,适时公布。成本价由各地建管中心报区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物价部门核实后公布明确。(2)考虑到住宅设计时因自然不可分割的因素,每户农户实际购房总面积超过规定可购房总面积10平方米以内部分,该部分面积按成本价购买;超过规定可购房总面积10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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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该部分面积按市场价购买。市场价由建管中心根据同地段商品房的评估价格,报区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区物价部门审核后明确。(3)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由区建设局、国土余杭分局按照房改房政策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予以办理,产权转让时涉及的土地出让金和各项税费按房改房转让政策办理。(4)农户入住多(高)层公寓时,应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由建管中心缴纳。农户入住多(高)层公寓后,自住房屋免交五年物业管理费;出租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由农户自负。(5)所有涉及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的相关审批手续应予简化,区内的行政事业性规费统一由区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全部予以免缴。四、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的立项与审批(一)实施范围内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由所在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建管中心作为建设主体。该中心为拥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负责实施并按有关建设管理程序规范进行。(二)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项目由所在镇乡、街道或单位提出具体实施方案,报区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经区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领导小组审查同意后,按以下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审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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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建管中心通过招标或邀标的方式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区建设局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规划设计,并由区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建设局组织开展规划设计方案会审。各地建管中心根据会审意见进行修改后,由区建设局审定方案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设计方案会审前必须向当地农村居民公示,广泛听取农村居民意见和建议。2.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项目用地由国土余杭分局落实用地指标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审批后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3.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在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后,由区建设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的,由区建设局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5.项目进入施工阶段后,按基本建设项目一般程序进行项目的后期管理工作。6.各项目所在地的党委、政府都必须十分重视工程建设,各级纪检、监管部门要主动介入,加强督查,要求建管中心加大对工程质量与进度的现场监管,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五、推行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的政策支持(一)各建管中心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必要时可按规定程序商请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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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资解决,区财政在贷款主体注册资本增资或贷款担保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支持。(二)实施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后的节余土地,按照“镇(乡、街道)一统筹”的原则,选择合适的地块,以经营性用地为用途公开依法出让,出让所得的净收益全额用于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滚动建设。(三)实施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项目的镇乡、街道开发区,由区政府优先安排宅基地整理项目。宅基地整理项目推进可与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相结合,所产生的用地指标70%以上应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30%以内部分由镇乡、街道调剂使用。(四)区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一定的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的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和考核奖励。六、其它规定(一)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规范的要求建设停车及公建配套设施,,并按区委[2003]65号文件精神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和社区配套服务用房。(二)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成后参照居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物业管理。(三)对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成后的农户分房、选房的具体方案由所在镇乡、街道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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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并报区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四)征地拆迁户在签订拆迁协议的同时签订安置协议,其可享受安置面积的购房款原则上应由拆迁主体从拆迁补偿费中支付给建管中心作为购房预交款;其他农户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预交一定比例(不低于60%)的房价款,余额交房时结清。(五)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进度不能满足拆迁户用房安置需要的,实行发放临时过渡费,由被拆迁人自行过渡,临时过渡费按余杭区有关标准执行。(六)凡购买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的农户,需经资格认定审查。由村民代表大会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集体讨论确认后,提交村民(户主)大会审定,再张榜公布7天无异议后,报所在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再办理购房手续。七、加强领导,形成合力,稳步推进我区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做好此项工作作为贯彻十七大精神的重要内容,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举措,作为检验干部执行力的重要标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件事办妥、办好。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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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线,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建设中碰到的困难。各镇乡、街道、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扎实做好拆迁、建设、安置等各项具体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创业创新的理念和强烈的责任意识,加强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二)各司其职,优化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为推行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提供指导、帮助和服务。区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的宣传推广、建设计划审核、奖励资金拨付;国土余杭分局负责指导盘活村庄存量土地,及时办理建设项目土地预审、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农民公寓土地使用权分割发证手续;区建设局负责办理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的选址、方案设计、建设规划、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质量监督管理,房产所有权登记发证等手续。各部门要在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的前提下,大力简化多(高)层公寓建设的相关审批程序。(三)加强管理,强化考核。要加强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的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建设;加强建设资金的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要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的安置管理,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项目完成后由区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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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加强宣传,确保稳定。要加强宣传教育,重视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印发宣传册、上门服务等方式,使广大干部群众消除顾虑,积极参与和支持这项改革。要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要做深做细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防止因工作不当、不利而引起的矛盾激化。要严肃党纪政纪,加强纪检监察,对乱开口子、乱讲人情的现象要严肃处理,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余杭区范围内有关农村居民多(高)层公寓建设的相关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按本意见执行,同时,区委办[2007]67号文件停止执行。

  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办公室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4月21日

  主题词:农村多(高)层公寓实施意见抄送: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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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4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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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农民房改公寓方案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撤村(乡镇)建居(街)改革试点推行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中共杭州市委•【公布日期】2001.12.17•【字号】市委[2001]29号•【施行日期】2001.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撤村(乡镇)建居(街)改革试点推行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的意见(市委[2001]29号2001年12月17日)

  为深化城区基层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城市化进程,在认真总结我市撤村(乡镇)建居(街)(以下简称撤村建居)改革试点工作和滨江区建设农村多层公寓做法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决定,进一步扩大撤村建居改革试点范围,并在撤村建居地区推行农转居多层公寓(以下简称多层公寓)建设。现就做好此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扩大撤村建居改革试点和推行多层公寓建设的重要意义1998年起,我市率先开展了大规模的撤村建居改革试点,现已完成第一批34个村的撤村建居工作,1.5万人实行了“农转非”,初步理顺了城郊结合地区的管理体制,有效盘活了城市土地资源,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促进了集体经济的健康发展,加快了城市化进程。但由于城市核心区近郊还有相当部分乡(镇)、村保留着原来的体制,农居混杂,卫生状况和环境面貌较差,社会治安问题较多。已实施撤村建居的地方仍有一些住宅建设沿袭原来的农村标准,布局杂乱,给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因此,进一步扩大撤村建居改革试点范围,并在撤村

  建居地区统一推行多层公寓建设,既是对改革试点工作的深化,也是“建经济强市,创文化名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迫切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区、乡镇、村要从“构筑大都市,建设新天堂”,加快城市化进程,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和综合竞争力,改善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环境质量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改革的思路和实事求是的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工作。

  二、扩大撤村建居改革试点、推行多层公寓建设的指导思想和范围界定1、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省委、省政府关于《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杭州城市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市委(1999)10号)精神,按照“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依法办事、确保稳定”的原则,在城市核心区近郊开展扩大撤村建居改革试点和推行多层公寓建设工作,为推进杭州新一轮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2、范围界定在近期城市规划建设控制区范围内的部分村(见附件一)实施撤村建居,部分乡(镇)实施撤乡(镇)建街道。对上述撤村建居范围以内和过去已经撤村建居的地区(西湖风景名胜区除外),要依托现有集镇、开发区、科技园区和重大投资项目,统一调整居(农)住区规划,逐步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的多层公寓小区,不准自行新建住宅。对撤村建居范围以外尚有较多农业用地的乡(镇)、村,可从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实际出发,在规划农居点内建设低层联体住宅,并鼓励建设多层公寓。根据《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西湖风景名胜区内居(农)民住宅建设和管理另行制定实施办法。滨江区农村多层公寓建设,仍按该区已实施的办法组织进行。

  撤村建居范围内涉及到西湖龙井茶保护基地的街道(乡镇)、村,在执行本意见时,还应严格执行《杭州市西湖龙井茶基地保护条例》。

  对未列入撤村建居的中心镇范围的村或近期规划为旧镇改造范围的村,也要积极推行多层公寓建设,具体范围由各区政府确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扩大撤村建居改革试点和推行多层公寓建设的政策措施1、扩大撤村建居改革试点和推行多层公寓建设工作由各所在区委、区政府制订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按年度进行目标考核。2、市规划局负责编制多层公寓小区布点规划。规划要结合旧村改造,可打破原有组、村界线。多层公寓要按照城市居民小区标准进行建设,以多层为主,条件允许的可建高层。3、市负责多层公寓小区外部的大市政配套,区负责多层公寓小区内部的公用设施配套。在保持绿化总量基本不变的前提下,按照因地制宜、点线面结合的要求,允许对分区绿化的布局和控制线型作适当调整。4、多层公寓要按照“个人出资,政府组织,市场运作”的原则,进行统一规划和招标建设,力求形成一定规模,实行物业管理。5、因危房和灾毁房而需搬迁入住多层公寓的住户,在多层公寓建成之前,由其所在区、乡(镇)政府给予临时安置或发放过渡房租补贴。6、撤村建居范围内已经依法审批并已办毕全部手续的农居,可按原规定继续动工建设。7、2001年12月31日前因重点工程建设已拆除的农居,在规划允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可在现有农居点建设少量联体低层住宅,用于安置拆迁农民。8、撤村建居范围内其他各类正在审批的单体或联体农居,应停止审批,不再开工建设。9、建设多层公寓的规税规费,除上缴国家、省规定的部分外,其余按现行农

  居建设政策予以免缴。10、区政府组织建设的多层公寓,可将其住宅建筑面积30%的部分作为经济

  适用住房公开销售(不包括小区内的公建配套用房);允许作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的,要按现行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缴纳规税规费。

  11、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国发(2001)15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杭政(2001)15号)的规定,经年底考核,通过财政返还有关区范围内当年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包括大市政配套和级差地租)的10%,以补贴区政府在城市建设和多层公寓小区配套建设上的投入。已经市政府同意并由各区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其产生的利润也要用于多层公寓的配套建设。

  12、撤村建居中入住多层公寓的“农转非”居民,可按建安价购买公寓,其面积按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控制;超过控制面积的部分,可按成本价购买,但人均不得超过10平方米。建安价与成本价由各区政府拟定,报市物价部门同意后执行。

  13、撤村建居中入住多层公寓的“农转非”居民,符合招工条件的,除可购买上述规定面积的多层公寓外,还可以根据地段等级按综合价每人购买30—45平方米的多层公寓(见附件二),该房产的购买权即抵作安置费。符合招工条件的安置对象也可选择货币安置。

  14、多层公寓的建设用地在依法转为国有后实行行政划拨。撤村建居后实行“农转非”的居民购买的多层公寓,可参照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办法,予以办理划拨土地证和房屋产权证。

  15、撤村建居地区的规划建设留用地应依法转为国有,参照征用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统一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库。撤村建居后,为解决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生产、生活问题,可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建设留用地范围内,留出可转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面积的10%,作为社区、村镇建设和

  经济发展用地,也可以折抵符合规划但未办证的乡镇企业用地。根据规划要求,留用地要打破乡镇、村的界限,由区、乡镇政府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相对集中使用,用于工业、商贸等园区建设。同时,对撤村建居涉及的具体工作和遗留问题,由各区、乡镇政府解决,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留用地的使用政策,应严格按照杭政(2001)15号文件规定执行。

  16、撤村建居涉及的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造、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社区建设等工作,仍按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政策执行。

  四、扩大撤村建居改革试点和推行多层公寓建设的具体要求1、加强领导。扩大撤村建居改革试点和推行多层公寓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及时调整和充实杭州市扩大撤乡镇(村)建街(居)改革试点、推行多层公寓建设领导小组人员力量,切实发挥其领导、协调和督促的作用。市委农办、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主动为扩大撤村建居改革试点和推行多层公寓建设提供指导、帮助和服务。各区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有关乡(镇)、村要成立专门班子,承担和落实各项具体任务。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或社区)要上下协调,互相配合,形成网络,确保政令畅通,任务落实。2、优化服务。要把做好扩大撤村建居改革试点和推行多层公寓建设工作,作为当前正在农村开展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委要紧密联系本地实际,把做好这项工作作为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作为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措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件好事办妥、办好。市直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与正在开展的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结合起来,深入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或社区),摸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要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

  问题。在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的前提下,大力简化多层公寓建设的相关行政审批程序。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计划立项、规划定点(红线)、土地审报、总平方案、环评审定等行政审批工作,并加强必要的监督管理。要把一般性的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到区政府(具体的实施办法另行制定),以方便基层和群众,提高办事效率。

  3、确保稳定。要加强宣传教育,重视正面引导,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工作,讲清扩大撤村建居改革试点和推行多层公寓建设的重大意义,讲清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法规,使广大干部群众消除顾虑,积极参与和支持这项改革。要坚持依法办事,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对撤村建居前的集体资产要合理评估、妥善处理。在集体土地未征用前,必须落实责任,继续耕种,严禁抛荒。对撤村建居后的原乡(镇)、村的有关档案,要妥善保管,办好移交。要做深做细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防止因矛盾激化而引起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对个别非法串联、无理取闹者要严肃处理。要严肃党纪政纪,加强纪检监察,确保这项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附:1、杭州市列入第二批撤村建居改革试点的村名单2、符合招工条件的安置对象根据地段等级可购买公寓面积划分表附件1:

  杭州市列入第二批撤村建居改革试点的村名单

  (合计52个村)

  下城区(共5个村)

  石桥镇(5个村):

  1、草庵村

  2、三塘村

  3、灯塔村

  4、西文村

  5、沈家村

  江干区(共14个村)

  四季青镇(5个村):

  6、水湘村

  7、三堡村

  8、三叉村

  9、五福村

  10、唐祝村

  彭埠镇(4个村):

  11、新塘村

  12、皋塘村

  13、章家坝村

  14、彭埠村

  笕桥镇(2个村):

  15、董家村

  16、范家村

  九堡镇(1个村):

  17、蚕桑村

  下沙镇(2个村):

  18、智格村

  19、高沙村

  拱墅区(共6个村)

  上塘镇(1个村):

  20、蔡马村

  祥符镇(5个村):

  21、吉如村

  22、阮家桥村23、庆隆村

  24、郭家厍村25、渡驾桥村

  西湖区(共27个村)

  古荡镇(2个村):

  26、古荡镇村27、益乐村

  三墩镇(12个村):

  28、浦家桥村29、三坝村

  30、虾龙圩村

  31、五里塘村32、厚仁桥村33、厨房土斗村

  34、大港桥村35、南阳坝村36、荡王头村

  37、罗家村

  38、陆板桥村39、杨家桥村

  留下镇(2个村):

  40、留下村

  41、金鱼井村

  转塘镇(8个村):

  42、转塘村

  43、江口村

  44、午山村

  45、大诸桥村46、龙王沙村47、象山村

  48、狮子村

  49、方家畈村

  西湖乡(3个村):

  50、灵隐村

  51、南山村

  52、珊瑚沙村

  附件2:

  符合招工条件的安置对象根据地段等级可购买公寓面积划分表

  土地级别每人可购买建筑面积

  四类以内(含四类)30平方米

  五类

  35平方米

  六类

  40平方米

  七类以上(含七类)45平方米

  

  

篇八:农民房改公寓方案

  旧村改造-农村旧村改造实施方案

  篇一:农村完善旧村改造实施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为目标,以旧村改造为主要内容,按照规划先行,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加强管理,有序推进的要求,加快旧村改造步伐,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提升农村总体发展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奠定坚实基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就加快旧村改造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旧村改造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把

  破解农民建房难问题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建设生态文明,全面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以解决农民基本居住需求为目标,以拓展农民建房空间,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为重点,因地制宜,全面推进旧村改造工作。

  旧村改造的总体要求:“改造空心村,撤并自然村,建设新农村。”

  旧村改造的实施途径:一是整片拆除危旧房、闲置房,重新规划建新房,多余土地搞复垦。二是逐步推进自然村撤并,向中心村或主村集聚,自然村闲置宅基地全部搞复垦。

  旧村改造的主要工作:拆旧房、腾空间;建新房、强配套。

  旧村改造的基本原则:——坚持规划先行,合理有序建设的原则。旧村改造要符合村镇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优先完成有旧村改造项目的村庄的建设规划编制任务,对

  不切合实际的村庄规划按规定程序进行适当调整并严格按规划实施。要紧紧抓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按照村庄规划的要求,调整好新农村建设用地。要结合《松阳县农村居民异地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将山区地理位置偏,生存条件差,自然资源少的村向公路主干线大村、自然村向中心村、山区村向平原村迁并进行规划。

  ——坚持农民自愿,维护农民利益的原则。要以解决农民的基本住房需要为目标,把旧村改造作为破解农民建房难的第一抓手。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充分发挥村两委和农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和发挥村两委和农民的积极性,统筹经济发展、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妥善处理农民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关系,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有效控制村集体负债。要特别重视农村特困户的住房问题,通过采取政策倾斜、资金补助、提供小户型安置住宅等多种手段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

  ——坚持稳步推进,依法依规开展的原则。旧村改造必须考虑本村的经济实力和建房需求,防止不切实际,一哄而上,低水平建设。要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强化对农民建房的日常管理,坚决制止、依法从严查处新“两违”的发生。农村违法建筑的巡查和制止工作,由镇人民政府与国土、建设部门共同负责。违法建筑的拆除实行属地管理,并由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关于严禁党政干部购置农村宅基地以及非法占地建造私房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坚持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的原则,严格执行“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党政干部一律不得以本人或他人名义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等规定。

  ——坚持严格管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要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

  度,新建住房户必须先拆除旧房或将原有住房交由村民委员会统一管理,其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由有关部门及时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手续。旧村改造的业主单位应积极为拆除旧房户提供临时周转房。要引导农民转变观念,鼓励农民建公寓式住宅,实现节约集约用地,降低农民建房成本。旧村改造的建设用地要严格按规划执行,建房控制面积按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阳县城规划区外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执行。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和耕地。大力开展宅基地复垦工作,确保旧村改造建设用地占补平衡,并有盈余,为新农村建设筹集资金和建设用地指标。

  ——坚持科学发展,改造与保护有机结合的原则。从广大群众的长远利益着眼,切实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绿化美化力度,保护好生产、生活环境,着力建设生态家园。

  

  

篇九:农民房改公寓方案

  公寓房建筑设计方案设计说明(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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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江镇百江村农民公寓房方案设计说明概述自然条件百江镇是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辖镇。百江镇位于桐庐县西南部,总面积平方公里,辖15个行政村,总人口20134人,05省道穿境过,是千岛湖的必经之地,交通便利。镇人民政府驻地百江村。总面积平方公里,辖15个行政村,2012年总人口20111人。百江镇以发展规模效益农业而著称,板栗、茶叶、菜竹、杨梅已成为该镇百江镇板栗四大龙头产业,特别是板栗面积已达15326亩,年产板栗744吨,产值689万元,已成为该镇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被授予“省级板栗之乡”称号;工业经济主要有制笔、木业、纺织、铸造等产业,2003年工业总产值3。5亿元,农业总产值6898万元,农民人均收入4051元。项目地块状况百江镇百江村农民公寓房位于百江镇西南面。用地面积平方米,基地地势平整规则,地块由东面临滨江路、西临罗溪,整个规划地块紧邻百江一桥,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规划内容根据规划要求该地块为住宅用地。本次规划设计的主要内容为该项目地块的公寓、商业、广场的规划设计。市场背景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的提高,带来了产业用地需求量的不断增加。同时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商业、住宅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对房地产的潜在需求也将逐步释放出来。设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民用建筑设计规范》3.《建筑设计规范》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关于该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及地形图、红线图等6建设方关于该项目的设计要求7.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程、规范等规划设计原则根据地块周边现状以及整个百江镇百江村现状,在设计时我们提出以下几点:以人为本———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设计以满足人们对现代居住环境所要求的舒适性、健康性、安全性和经济性为出发点。创造出一个布局合理、功能齐备、交通便捷、环境优美、节能化的示范现代住宅区,充分考虑现代人的生活方式,形成一种绿意盎然、自然和谐、高尚的生活环境。注重品质———追求“新建筑主义”的主题风格充分满足居民的舒适感。全方位营造高品质生活空间,妥善处理建筑与景观、周边环境之间的关系,让建筑融于环境,使景观衬托建筑,满足人们的可参与性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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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健康———以创造安全、健康厂房为目的以前期策划、地块选择、规划设计、建设设施、管理等一系列环节进行全过程、多环节、多方面的科学开发、以创造出新世纪的健康居住建筑。人文融合———体现“融合自然生命、倾注人文关怀”的开发理念讲求人与环境的融合,建筑与整体规划布局的融合,建筑与绿化、水环境的融合,并充分考虑考虑城市的社区的示范性建筑,使此地的人们有强烈的归属感与自豪感,建设出具有优雅环境、文化内涵、有品位的社区新亮点。经济节能———体现“合理利用资源、地势、节约资源”的理念本项目地块内地势平坦,在设计中结合场地原有的地势再创造,减少开发建设的前期工程量,同时运用新技术利用太阳能、中水系统等达到节约开发成本、合理利用资源及节约资源的目的。可持续发展———实现住宅的可持续发展住宅区应该是一个人和自然有机协和的统一体,实现社会经济和自然生态在更高的水平上的协调发展,建立人与自然共生共息,生态与经济共繁荣的持续发展的文明关系,把生态环境保护、建筑持续发展作为必须具有意识和行为准则。安全智能———实现住宅区“安全性、智能化”的要求合理的人车相对分流,避免造成时段性消极空间,确保车行系统与步行系统的利用率。针对不同出行设置道路及出入口,避免交叉干扰。整体规划布局设计以人为中心,以整体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三者统一为基准点,着意刻画优质生态环境和丰富的城市景观环境,为人们塑造社区中心的自然优美、舒适便捷、卫生安全的怡然工作生活之地为目的。规划思路功能布局、商住组合、道路系统、景观系统与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形成统一整体。规划理念:1.空间的收放形成视觉序列;2.建筑与环境的相融合布局;3.具有认同感的个性化空间设计;2.整体布局整个地块由一栋公寓及底下一层商业组成,在地块的东北侧设置车行主要出入口,整个地块通过主路形成一个C行区域,区域内布置公寓。3.绿化系统地块绿化追求均质,着重载空间绿地、中心绿地和步行绿地上进行精心设计。力求自然简约、清新悦目,四季有花,终年见绿。4.停车系统地面停车位:该停车系统主要为临时性停车服务,它有方便、有效等特点。地面停车位分散设计,有自行车停车棚、汽车停车位以方便为原则,与景观环境结合,把停车位融入与环境之中,使其成为地块内部的点缀,避免把它完全暴露于地块之中。建筑设计1.公寓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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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沿滨江路商住建筑在满足商住功能的同时,注重城市环境,创造良好的城市空间,住宅建筑与展示厅采用框架结构,在平面设计上采用可自由分离的方式,主要分区进行划分,方便使用,平面设计增加沿街的凹凸感与阴影变化,空间确保相错,增添韵律。在形态布局上考虑视觉上的多样化,以防止审美疲劳,形成韵律感。2.建筑造型与材料、色彩本地块建筑风格简洁庄重,用现代建筑板、玻璃及金属栏杆等元素进行重组与穿插,以现代建筑简洁线条组合。设计强调平面的简洁与立面的丰富。简洁明快的风格与精巧、细致的细部设计,摆脱了乏味感,也体现了对新世纪的建筑的展望。色彩与材质上弃轻浮取活跃,水平与垂直板材穿插,玻璃等建材来体现其新兴化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风貌。景观环境规划总体设计思想本次规划设计在整体规划结构布局的基础上,着意强调整体景观环境的塑造。首次,本规划突破以往一些规划中地块绿化环境视为“边角料”的零散无序现象,而是提出一个大景观的思想,把整个地块通过一个大景观进行串联。“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具体以“天人合一”的生态理念作为景观环境的整体宗旨,充分融洽到地块的环境中,继而营造出一个整体和谐可亲,充满诗意的居住环境。景观设计在景观的设计上主要遵循步移景异的原则,设置有序的景观节点,以现代的造景手法为主,塑造出动感的景观线。平缓起伏的草坡、群落成荫的树木,匍匐低矮的灌木丛,点缀的景石,曲折的步道……构成丰富的景观。使人在地块中能享受自然的气息,亲近自然,以缓解城市生活的紧张喧嚣。道路系统地块道路系统规划以加强内部功能组织和便利内外交通联系为原则,强调对景与转折,以形成移步换景的空间变化,共同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空间景观。整个道路系统主要分为三级:地块主要车行道路:道路宽度为6米景观步道:道路宽度为~米不等。八、环保设计生活垃圾实行分级清运的方式,地块布点设置垃圾回收站。地块内雨、废、污分流,提高地块的环保质量。减少噪声和振动,生活给水泵采用了变频技术,水泵基础设施减震装置。水泵进出水管均采用柔性连接。排水管采用UPVC或UPVC螺旋管,且排水管尽可能远离建筑隔墙,提高地块的环境质量。九、节能设计1.选用建委推广的节能建筑材料,减少能源浪费。2.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节能规范、规程设计。3.按当地规划部门的要求,严格控制日照间距,保证建筑享受充分的阳光。十、消防专篇1.总体消防设计:消防通道结合地块道路设计,车道道路宽度为4米,建筑对于较长沿路面,按消防规范,设置了消防通道。沿消防通道设室外消火栓。

  4

  十一、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容积率:

  5

  

  

篇十:农民房改公寓方案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16•【字号】鲁政发[2009]17号•【施行日期】2009.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鲁政发〔2009〕17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在扩大内需中的作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现就推进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拉动投资、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加快城镇化进程、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坚持政府统筹、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工程,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节约集约用地,协同推进城市和小城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农村扶贫开发,加快改善农村居

  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1.农村住房建设: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工程,每年确保新建农房75万户,力争达到100万户,3年直接拉动投资3000亿元左右。2.农村危房改造: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8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半岛8市3年内基本完成,其余9市5年内基本完成;2009年全省力争先行改造5万户。3.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统筹安排、配套建设村庄道路、供水、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沼气和供气、集中供热及科教文卫等设施,每年完成投资100亿元以上,力争5年内全省农村道路由“村村通”逐步向“网络化”、“村内通”延伸,基本实现村庄“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三)基本原则。1.政府统筹。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统筹规划、统筹资源、统筹资金,整合并捆绑使用各项扶持“三农”的资金和优惠政策,统筹安排农村住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及环境建设,做到资金集中投入、政策配套运用、效果尽快显现。把节地、节能、环保要求贯穿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全过程,坚持一户一宅、建新拆旧的原则,鼓励农民拆除危旧房、交还宅基地,鼓励盘活利用空闲房,鼓励采用新型建材和新能源,解决好农村污水和垃圾问题,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2.政策引导。按照统一规划、集约用地、规模开发、配套建设的要求,制定实施引导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相关政策,推动农民居住由分散向集中转变、平房向楼房转变、村庄向社区转变,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耕地向

  规模经营集中。引导和扶持农村住房建设,可采取“以奖代补、先干后补”或“银行贷款、政府贴息”的办法,也可采取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大宗建材进行实物补助的办法,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带动作用。

  3.群众自愿。农民是农村住房建设的主体,必须尊重民意,充分调动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鼓励集中建设改造农村住房的同时,支持农户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改善居住条件。对具备条件的建房农户,政府主要给予政策支持和技术服务;对自己建房有一定困难的农户,可实行民建公助,鼓励群众互帮互助;对没有能力进行危房改造的特困群众,可由乡镇政府或村集体采取利用空闲房、修缮现有房、提供周转房等办法予以安置,鼓励社会捐助、单位帮扶。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

  4.市场运作。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乡镇驻地村庄及经济强村,主要运用市场机制加以改造,提倡以乡镇(街道办事处)、园区为单位集中开发建设,提倡经济强村利用集体收入进行统一改造。综合运用土地、信贷、资金、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房地产开发、工程设计、土建施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农村住房建设。

  二、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一)深入调查,摸清底数。按照省建设厅制定的全省农村危房鉴定标准,以县(市、区)为单位,立即着手进行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调查摸底,重点调查2009-2011年3年内,城镇规划区内需要改造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乡镇驻地村庄及农户数量,城镇规划区外需要旧村改造、整村迁建、合村并点的村庄及农户数量,其他村庄拟建新房的农户数量和需要修缮加固、拆掉重建的危房数量等内容。要逐村逐户建立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档案,为编制规划、制定政策、开展工作提供依据。(二)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当地地形地貌、地

  质条件、历史沿革等因素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改造城中村、整合城边村、建设中心村、合并弱小村、治理空心村、培育特色村、搬迁不宜居住村的要求,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立即着手编制或调整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合理确定中心镇、一般乡镇、各类村庄的区位和规模,合理安排农田保护、生态涵养、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空间布局。同时,与城市建设、小城镇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村庄整治、农村扶贫开发、“百镇千村”建设示范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科学编制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以2009-2011年为重点,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和时序,合理制定农房建设标准。各县(市、区)要在2009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及年度计划,报各设区市政府审批,报省建设厅备案。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调查摸底的情况,省政府确定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的目标和时限,将预期任务下达给各市,由各市分解落实到县(市、区),逐级落实目标责任,定期督查调度,年终检查考核,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各市、县(市、区)要加强指导,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各县(市、区)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制定计划、组织实施;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具体抓落实。

  (四)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积极稳妥,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要求,大力开展农村住房建设,引导能够集中成片改造或建设的地方先行启动,让经济条件较好、建房积极性较高的农户率先启动,分期分批展开。主要可根据六种情况分类实施:

  1.撤村建居型:对城中村和城边村,根据城市发展需要,政府引导、民主决策、市场运作,积极进行整体拆迁、整合改造,变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变村民为市民,变村委会为居委会,变农村集体经济为城市混合经济或股份制经济,变村庄为城市社区,实现农民住房改善、城市形象改观、二三产业发展。

  2.小城镇集聚型:对乡镇驻地村庄,按照小城镇建设规划,高起点编制详细规

  划,搞好建筑设计,逐步集中建设改造成为城镇社区,并将周边村庄有条件的农户吸纳进来,促进小城镇做大做强。国家重点镇、省级中心镇和经济强镇要率先启动。

  3.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型:对中心村、经济强村和大企业驻地及周边村庄,按照农村新型社区的标准,统一组织建设集中居住区,同步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并可通过宅基地置换方式,将拟撤并村庄的农户吸引进来。鼓励经济强村兼并周边弱村,通过集中建房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拓展发展空间。

  4.村庄整治改造型:对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确定保留的村庄,结合村庄整治开展农房建设,同步配套建设可以满足相应需求的基础设施。其中,空心村要实施旧村改造,最大限度地减少闲置土地。

  5.逐步撤并型:对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确定要搬迁合并的弱小村、偏远村,一律停批宅基地,通过提供优惠条件引导农户到小城镇、中心村购房、建房;或按规划整村搬迁,原村址复垦。

  6.整村迁建型:对地质灾害威胁区、煤矿塌陷区、压煤区、水库库区、黄河滩区等不宜居住的村庄,尽快实施整村搬迁,倡导集中连片建设,鼓励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

  (五)多措并举,改造危房。要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区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实施,从住房最困难、最急需的群众入手,充分利用现有空闲房,优先安置无房户和整体危房户,重点扶助农村低收入危房户特别是优抚对象和农村低保户。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六种方式解决农村危房住户的居住问题:

  1.空闲房安置:镇、村集体有闲置房屋的,可用于安置危房住户。2.租赁安置:村内有空闲房屋的,可由村集体出面租赁,安置危房住户。3.修缮加固:对结构尚好的危房,可更换部分构件,采取工程方法修缮加固,

  确保居住安全。4.救助安置:对鳏寡孤独人员可通过新建和扩建敬老院、光荣院、社会福利院

  安置,对残疾人家庭可使用助残资金支持。5.配建安置:进行村庄整体改造或迁建的,应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内配套建设部

  分周转房或老年公寓,用于解决农村低保、五保家庭住房问题;对购房、建房有困难的贫困农户,可由政府或村集体予以一定扶助;对城中村、城边村的困难群众,应逐步纳入城市住房保障范围。

  6.新建翻建:对规划保留村庄中年久失修、残损破旧、无法采取工程方法消除安全隐患的危房,可由政府或村集体投资,帮助农户拆除旧房,在原宅基地重建或择址新建,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六)建改并举,突出重点。“建”,就是组织集中建设农村居民住宅楼,或引导鼓励农民自建住房;“改”,就是对农村旧房特别是危房有计划地进行改造,逐步减少农村危房和空置房。工作中要以旧村改造、整村迁建、合村并点为主,农户分散自建为辅,提倡建公寓式楼房,防止重复建设,避免造成新的浪费。近期,要以城中村、城边村、乡镇驻地村、经济强村、大企业驻地及周边村、地质灾害威胁区、煤矿塌陷区和压煤区搬迁村为重点,迅速启动,尽快见效。农村住房集中成片建设改造的,必须编制详细规划或总体设计方案,经市、县规划(或建设)、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后实施。对集中连片进行村庄改造的地方,要优先安排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实现土地整理与农房建设有机融合。

  (七)加强监管,规范运作。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依法按程序进行,并纳入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要建立完善公示制度,充分尊重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建立完善群众意见征集制度,尽可能满足大多数群众的合理要求;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对相关资金实行专帐专户、专款专用。对集中建设农村住房和为农户自建房提供实物

  补助所需的钢材、水泥、管线等大宗建材,可以县(市、区)为单位,由政府组织统一进行招标采购,按照就地就近、优质适用、降低成本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县、本市、本省企业生产或经销的相关产品。对政府组织集中连片建设或改造的农村住房及配套设施,必须进行建设工程招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县、本市、本省队伍。对集中连片农房建设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对农户自建房要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和村镇建筑工匠培训,确保新建农房质量安全不出问题。

  (八)确权发证,维护权益。村庄整合改造建设农民住房,涉及占用国有土地的,向产权人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涉及占用集体土地的,向产权人颁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注明集体土地)。要按照《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第168号令)的规定,确定房屋权属,建立房屋登记簿,依法进行登记。对腾退、调整和改建前后的土地,在村民协商、处理好利益关系的基础上,依法确定土地权属。集中改造建设完成的新型社区,有条件的要实行物业管理,暂不具备条件的要配备保洁、绿化、保安等人员。

  三、加大政策支持,推动工作开展(一)资金扶持。1.各级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对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给予积极支持。省财政从2009年起,连续3年设立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市、县(市、区)政府既可对农户直接补助,也可对集中建设的农房项目开发单位和自建房农户给予贷款贴息。2.安排土地出让收益统筹用于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3.土地出让金平均纯收益的20%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和部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统筹用于村庄“腾空地”开发整理和复垦。4.对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除国家规定用途外,其余部分可全部用于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5.城市维护建设税新增部分,主要用于村镇规划编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6.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城边村和建制镇驻地村庄进行统一建设改造,用于安置农村居民的住房,按规定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规划区外旧村改造、整体迁建和农民自建住房,不收任何费用,严禁搭车收费,更不允许自立项目乱收费。严禁向城市居民出售集体土地性质的住房。

  7.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捐资捐物、投工投劳,免费提供规划、设计、监理等技术服务,支持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

  (二)用地支持。按照“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坚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

  1.抓住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统筹安排好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二、三产业发展用地。在规划修编中对城镇、村庄周围的基本农田进行合理调整,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预留建设用地空间。农村住房建设选址要尽量利用原有建设用地,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要利用未利用地和劣等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2.对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涉及新增的建设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上,拿出适当比例用地指标予以保障,依法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

  3.积极争取利用好国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逐步扩大挂钩范围和规模,最大限度地改造农村居民点。对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除统筹安排好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及公益事业建设外,可置换为城镇建设用地,并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获取的土地级差收益可用于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

  4.村集体开展旧村改造节省出来的土地,复垦后由村集体组织管理使用。节约

  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可在本市范围内调剂使用。5.在城市和建制镇规划区内集中建设出售给本村村民的住宅楼,应根据当地经

  济发展水平、村庄地理区位、村民意愿等因素,确定建设用地供应方式。由村民集资、政府或村集体统一组织建设的,可划拨供应,其住宅参照经济适用住房办法管理;采取商业运作、连片开发的,可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其住宅按商品住房管理。

  6.对符合规划和宅基地审批条件而没有宅基地的农户,由县(市、区)、乡(镇)政府统筹协调解决宅基地。7.对农户拆除旧住房、交还宅基地的可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对超占宅基地的农户实行有偿使用,具体标准由各县(市、区)政府制定。

  (三)信贷支持。1.对参与农村住房建设、资信优良的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简化审批流程,优先提供贷款。2.开办农村居民住宅楼按揭贷款,对符合条件、土地证和房产证齐全、申请按揭贷款的,适当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3.对符合条件的自建房农户,可提供小额贷款。4.具备条件的市、县(市、区)政府,可利用现有投融资机构,也可组建国有独资或股份制开发建设公司,作为农村住房集中建设改造项目的投融资主体,以项目资产及其收益为担保和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进行拆迁安置、土地整理和项目建设。(四)技术支持。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村镇规划、达到施工条件的农村住房建设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根据农民实际需求,结合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建筑风格,组织搞好新型农房规划设计,为自建房农户免费提供设计图样,免费进行技术咨询,

  引导农民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实用大方、造型美观、经久耐用的“百年住宅”,从根本上改变农村住房“建了拆、拆了建”的现象。

  四、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省政府成立山东省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省政府有关领导同志担任组长、副组长,省建设、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经贸、教育、监察、民政、交通、电力、通信、农业、水利、卫生、审计、人民银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各市、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推动这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由各市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抓落实。各市要制定相关政策,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市、区)和乡(镇),确保按期完成。省建设厅要会同省有关部门抓好督查,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每年年底检查考核。(三)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各级政府安排的支农专项资金,都要围绕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实行重点倾斜,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抓好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编制、技术指导、情况调度、建房数量认定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负责安排年度投资计划,积极争取中央投资补助;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财政专项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解决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用地问题,组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抓好农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经贸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工业、流通企业积极参与农房建设,协调落实煤矿塌陷区和压煤村庄搬迁资金;教育部门负责抓好农村中小学建设和改造;监察部门要严格监督,及时查处违纪行为;民政部门负责做好农村低保户和优抚对象认定、扶助资金安排、农村残疾人住房救助、农村敬老院和光荣院扩建、发动社会捐助等工作;交通部门负责继续抓好公路和客车“村村通”工作,并协助乡镇政府

  编制村庄道路规划,推进农村交通发展;电力、通信部门对城镇规划区外村庄改建为集中居住区的,要继续执行国家扶持农村发展的有关政策,并负责搞好集中居住区外的电力、通信设施投资和建设;农业部门负责农村沼气建设和扶贫开发;水利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负责水库库区、黄河滩区新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村庄搬迁的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负责抓好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建设;审计部门负责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查和监督工作;人民银行及金融部门要为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提供有力的信贷支持。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多种形式,使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作出积极贡献。

  山东省人民政府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篇十一:农民房改公寓方案

 公寓房间改造商务房可行性方案

  一、客源结构及产品定价(一)客源结构

  1、区内住宿在公寓内的人员及探亲家属2、学院区的学生及学生家属3、附近企业物流公司的大车司机4、区内企业临时出差的业务人员(二)产品定价根据客源结构以及区内竞争对手的价格,对于我公寓改造的房间定价不易过高,建议价格设定在80-100元/晚,可以先以80元/晚做试营业价格,如需求量较大,则可考虑提高价格;

  二、商务房规划(一)房间位置及数量根据目前四人间状况,四层至六层均可实现改造,考虑到楼层等问题,第一期首先改造四层房间,其他楼层按一期入住情况另行计划改造,四层房间共计13间,其中有1间作储物间,实际有12间作客房。(二)房间类型房间内只能配置大床,如有需要可在自行采购单人床,开设少量双人房间。(三)房间配置电视、空调、宽带网接口、二十四小时冷热水、衣柜等一应俱全的生活设施。(四)客房服务项目每日更换布草,每日进行房间清洁房间内配备两个一次性塑料杯(带杯托)、烟缸、卷纸、煮水壶、垃圾桶、拖鞋等

  免费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免费宽带上网。三、四人间改造方面(一)资产添置

  1、写字台:12个;2、布衣柜:12个;3、烟缸:12个;4、电热水壶:12个,已有,无须采购;5、拖鞋:每间房配置两双拖鞋,共计24双;6、窗帘:13套;7、窗帘杆:13个,已有,无须采购;8、台灯:12个;9、布草:24套;10、垃圾桶:12个;11、毛巾架:12个;12、置物架:12个;13、衣架:48个;14、晾衣杆:12个,已有,无须采购;15、杯托:30个,已有,无须采购;(二)消耗品添置

  纸杯、卷纸、一次性洗漱用品、网线若干;(三)房间维修

  由于房间设施陈旧,不具备做商务房的条件,因此需对每个房间进行维修,具体维修项有:1、房间整体刷浆2、卫生间吊顶维修3、卫生间管件及淋浴喷头维修预计每个房间的维修费用为2000元,因此12间客房的整体维修费用为24000元;

  四、操作方面

  (一)综合服务部:

  招聘商务房管理员贰人,上班时间为晚7点半到早8点半,两班倒;

  (二)客房:

  1、由保洁人员做房间卫生,按房间给保洁支付费用,在住宿不满的情况

  下,可以先给客人可卖房,下午再进行做房,但在上岗前需到酒店学

  习。

  2、新招聘的商务房管理员负责对房间进行管理、登记、清洗布草及熨烫

  (需采购洗衣机)等;

  五、成本与费用分析(以下物品价格皆参考网上价格)

  (一)资产:

  项目

  数量单位

  单价合计金额

  备注

  全自动洗衣机

  1

  台

  2000

  2000

  半自动1000元

  写字台

  12

  张

  400

  4800

  窗帘

  12

  套

  200

  2400

  台灯

  12

  个

  100

  1200

  布衣柜

  12

  个

  100

  1200

  毛巾架及置物架

  12

  套

  100

  1200

  合计

  12800

  (二)成本:

  1、人员成本:

  招聘商务房管理员贰人:工资每人1200元/月,每月共计2400元;

  2、物品:

  项目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计金额

  备注

  布草

  24

  套

  500

  12000

  参考大胡同价格

  烟缸

  15

  个

  10

  150

  拖鞋

  30

  双

  10

  300

  垃圾桶

  12

  个

  25

  300

  接线板

  12

  个

  50

  600

  衣架

  48

  个

  合计

  (三)费用:(按照每天满入住率算)

  项目

  数量单位

  一次性洗漱用品12

  套

  保洁费

  12

  间

  纸杯

  26

  个

  垃圾袋

  12

  个

  卷纸

  12

  卷

  合计

  2.5

  单价0.750.10.050.5

  12013470

  日合计8.4602.60.606.077.6

  月合计252180078181802328

  综上所有费用共计:1、前期投入共计:26270元2、房间维修费用:24000元3、每月消耗费用:4728元;

  *房间卫生:由保洁人员进行房间的清洁,每间按5元付费,则保洁费为1800元(不含水电消耗);

  

  

篇十二:农民房改公寓方案

 杭州市撤村建居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管理实施办法【颁布单位】杭州市【发文字号】———-—-—--——【颁布时间】2002—05—31【生效时间】2002—05—31【时效性】

  为进一步扩大撤村建居改革试点,在撤村建居地区推行多层公寓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扩大撤村(乡镇)建居(街)改革试点,推行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的意见》(市委〔2001〕29号,以下简称《意见》)以及基本建设程序有关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1、凡实施撤村建居的行政村(名单见附件一),并实行农转居多层公寓的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2、凡实施撤村建居的地区,包括已经完成撤村建居的地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另行规定),必须推行多层公寓建设(条件允许的可建高层),一律停止单家独院住宅的建设审批。3、本办法所称“农转居多层公寓”,指由撤村建居所在区政府设立的推行多层公寓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建设单位)集中申报建设的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项目.二、住房标准4、农转非居民可按建安价购买公寓,人均建筑面积指标控制在40平方米以内,超过控制面积的部分可按成本价购买,但人均不得超

  过10平方米.5、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符合招工条件的应安置人员,可根据地段

  按照人均建筑面积30—45平方米标准(见附件二),增加建筑面积指标.选择货币安置的招工对象不在该规定执行范围。

  6、入住农转居多层公寓的人口数,原则按入住公寓时在册农转居户籍人口计算。独生子女按2人计算.原为本地农村户口的现役军人(义务兵)、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正在监狱服刑和被劳教人员,可计入农转居户籍人口,按本办法第4条规定执行.原村民与外地农村妇女结婚,女方户口暂未迁入本地的,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政策。

  7、在原农户中的每个居民户口按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40平方米建安价+10平方米成本价)标准计算(已经享受过公房分配、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货币分房等待遇的不再享受本建房指标)。原农户中的居民人口以2001年12月31日前登记在册的户籍人口为准。

  三、实施要求8、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立项前,应将计划入住多层公寓的人口、住房情况等调查资料建档并报市扩大撤乡镇(村)建街(居)改革试点、推行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备案。9、建设项目规模原则上要求达到居住区组团规模(300户,1000人口)以上。零星多层公寓建设,要按照农转居定点规划,结合旧村改造统一编制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分批申请审批建设。10、农转居多层公寓规划设计技术指标的审批管理,参照《城市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标准实施。住宅建筑以多层为主,条件允许并要求建高层住宅建筑的,必须编制初步设计方案。

  四、建设审批与管理11、计划立项:各区政府负责编制辖区内农转居多层公寓年度建设计划,并抄送领导小组和市计委、建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单位根据年度计划,在建设项目实施前,持区计经局立项申请报告到市计委办理立项手续。市计委要加强核查、监督管理。12、规划、设计管理:(1)由市规划局配合各区政府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区年度计划,按照“相对集中”的布局原则,编制各区农转居多层公寓定点规划,并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前提下,多层公寓建设选址可与旧村改造相结合。(2)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规划设计,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建委组织对总平面图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会审。建设单位根据会审意见进行修改后,由市规划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总平面图会审后,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消防审批手续外,不再到市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其他平面图审批、审核手续。按省以上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的审批事项,由市直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批权限下放或委托区政府办理。

  (4)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批准的平面布置图编制的施工图设计,需按照有关规定经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审核通过。有高层建筑的,须编制初步设计方案,由市建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审查。

  (5)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核,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的,由市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3、用地管理:(1)建设项目需要征(拨)用土地的,由建设单位持立项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等相关资料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或集体土地的,须先办理农转用和征用审批手续.(2)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根据立项批复,分期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14、建设管理:(1)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的,由市建委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2)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应向区统计局报送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3)工程完工后由区政府组织综合验收。15、环境保护审批管理:(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履行报批手续.(2)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五、产权管理

  16、农转非居民入住多层公寓后,区政府有关部门在确定原住房已拆除且符合《意见》和本办法规定要求后,开具办证证明,由建设单位集中向市房管局、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市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参照经济适用房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六、物业管理17、由各区政府参照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有关规定,自行制定本区农转居多层公寓物业管理细则.七、有关政策18、由区建设单位组织开工建设的农转居多层公寓,其住宅建筑总面积由领导小组核定30%作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面积指标。19、有关经济适用房指标计划、建设审批程序以及各项规费等政策,按现行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执行。20、市负责多层公寓小区外部的大市政配套,各区建设单位参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负责小区内的公用设施配套。21、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项目按照现行农居建设政策,除征地管理费、耕地开垦费、白蚁防治费(收费标准见附件三)外,其他规费一律免缴。22、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按照本办法实施。23、非撤村建居地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区),提倡建设多层住宅,因集镇、开发区、科技园区和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拆迁的,原则上要安排入住多层公寓,并参照本办法实施审批管理。

  24、撤村建居以外地区,尚有较多农业用地的乡镇、村,应按照市规划局农居定点规划建设低层联体住宅(具体审批细则另行制定)。如实施多层公寓建设,可参照本办法实施。

  25、迁入多层公寓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拆除原有住房,具体由区政府负责监督实施。

  26、本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责解释.杭州市扩大撤乡镇(村)建街(居)改革试点推行农转居多层公寓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02年5月31日

  

  

篇十三:农民房改公寓方案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日照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6.16•【字号】日政发[2009]31号•【施行日期】2009.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

  正文

  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实施意见

  (日政发〔2009〕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增长、推动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对扩大内需的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意见》(鲁政发〔2009〕17号),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拉动投资、扩大内需、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加快城镇化进程、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坚持政府统筹、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市场运作,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工程,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节约集约用地,协同推进城市和小城镇建设、农村基础设

  施和环境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农村扶贫开发,加快改善农村居民住房条件和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1.农村住房建设。从2009年起,用3年时间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工程,每年确保新建农房约22000户,力争达到30000户。2.农村危房改造。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约24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2009年全市力争先行改造1500户。3.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统筹安排、配套建设村庄道路、供水、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沼气和供气、集中供热及科教文卫等设施,每年完成投资3亿元以上,力争5年内全市农村道路由“村村通”逐步向“网络化”、“村内通”延伸,基本实现村庄道路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三)基本原则。1.政府统筹。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统筹规划、统筹资源、统筹资金,整合并捆绑使用各项扶持“三农”的资金和优惠政策,统筹安排农村住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及环境建设,做到资金集中投入、政策配套运用、效果尽快显现。2.政策引导。按照统一规划、集约用地、规模开发、配套建设的要求,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推动农民居住由分散向集中转变、平房向楼房转变、村庄向社区转变,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3.群众自愿。农民是农村住房建设的主体,必须尊重民意,充分调动农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集中建设改造农村住房,支持农户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改善居住条件。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不强迫命令,不搞“一刀

  切”。4.市场运作。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乡镇驻地村庄及经济强村,主要运用

  市场机制加以改造。综合运用土地、信贷、资金、费用减免等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房地产开发、工程设计、土建施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参与农村住房建设。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内容包括:对全市2009-2011年农村住房建设需求与危房现状进行调查摸底;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和农房集中建设改造详细规划;落实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资金、用地、信贷、行政收费和农房产权等五项政策;按照规划和年度计划,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搞好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重点是:组织搞好基础调查和相应规划编制;创新落实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资金、用地、信贷、行政收费和农房产权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完善规范运作程序和监管制度;扎实搞好配套服务。主要搞好以下九项工作:(一)深入调查,摸清底数。按照省建设厅制定的农村危房鉴定标准,以区县为单位,立即着手进行农村住房建设调查与危房鉴定摸底,重点调查2009-2011年3年内,城镇规划区内需要改造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乡镇驻地村庄及农户数量;城镇规划区外需要旧村改造、整村迁建、合村并点的村庄及农户数量;其他村庄拟建新房的农户数量和需要修缮加固、拆掉重建的危房数量等内容。要逐村逐户建立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档案,为编制规划、制定政策、开展工作提供依据。(二)科学规划,精心设计。以区县为单位,编制三类规划。一是编制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根据当地地形地貌、地质条件、历史沿革等因素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改造城中村、整合城边村、建设中心村、合并弱小村、治理空心村、创建生态村、培育特色村、搬迁不宜居住村的要求,在我市农村建设用地挖潜利用规划的基

  础上,结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立即着手修编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合理安排城乡建设、农田保护、村落分布、生态涵养、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空间布局。以《日照市村居布点规划技术导则》为指导,合理确定各类村庄的区位和规模,为村庄建设规划提供依据。二是编制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与城市建设、小城镇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村庄整治、农村扶贫开发、“百镇千村”建设示范活动结合起来,科学编制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以2009-2011年为重点,合理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和时序,合理制定农房建设标准。三是编制农房集中连片建设或农房改造项目详细规划。根据调查摸底情况,以城市总体规划、县域村镇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农村建设用地挖潜利用规划和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为依据,组织村集体(社区)或开发建设单位,编制农房集中建设改造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体设计方案,做到布局紧凑、节约集约用地。2009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及年度计划,报市政府审批,报省建设厅备案。

  (三)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按照“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先易后难、有序推进”的要求,分期分批开展农村住房建设。主要根据以下6种情况分类实施:1.撤村建居型。对城中村和城边村,根据城市发展需要,政府引导、民主决策、市场运作,积极进行整体拆迁、整合改造,变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变村民为市民,变村委会为居委会,变农村集体经济为城市混合经济或股份制经济,变村庄为城市社区,实现农民住房改善、城市形象改观、二三产业发展。2.乡镇集聚型。对乡镇驻地村庄,按照乡镇建设规划,高起点编制详细规划,搞好建筑设计,逐步集中建设改造成为城镇社区,并将周边村庄有条件的农户吸纳进来,促进乡镇做大做强。国家重点镇、省级中心镇和经济强镇要率先启动。3.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型。对中心村、经济强村和大企业驻地及周边村庄,按照农村新型社区的标准,统一组织建设集中居住区,同步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城乡基本公

  共服务均等化,并可通过宅基地置换方式,将拟撤并村庄的农户吸引进来。鼓励经济强村兼并周边弱村,通过集中建房改善农民居住条件,拓展发展空间。4.村庄整治改造型。对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确定保留的村庄,结合村庄整治开展农房建设,同步配套建设可以满足相应需求的基础设施。其中,空心村要实施旧村改造,最大限度地减少闲置土地。5.逐步撤并型。对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确定要搬迁合并的弱小村、偏远村,一律停批宅基地,通过提供优惠条件引导农户到小城镇、中心村购房、建房;或按规划整村搬迁,原村址复垦。6.整村迁建型。对水库库区、地基沉降和山体滑落地质灾害易发区等不宜居住的村庄,尽快实施整村搬迁,倡导集中连片建设,鼓励向乡镇驻地和中心村集中。

  (四)多措并举,改造危房。要认真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区分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实施。根据不同情况采取6种方式解决农村危房住户的居住问题:1.空闲房安置。镇、村集体有闲置房屋的,可用于安置危房住户。2.租赁安置。村内有空闲房屋的,可由村集体出面租赁,安置危房住户。3.修缮加固。对结构尚好的危房,可更换部分构件,采取工程方法修缮加固,确保居住安全。4.救助安置。对鳏寡孤独人员可通过新建和扩建敬老院、光荣院、社会福利院安置,对残疾人家庭可使用助残资金支持。5.配建安置。进行村庄整体改造或迁建的,应在农民集中居住区内配套建设部分周转房或老年公寓,用于解决农村低保、五保家庭住房问题;对购房、建房有困难的贫困农户,可由政府或村集体予以一定扶助;对城中村、城边村的困难群众,应逐步纳入城市住房保障范围。6.新建翻建。对规划保留村庄中年久失修、残损破旧、无法采取工程方法消除安全隐患的危房,可由政府或村集体投资,帮助农户拆除旧房,在原宅基地重建或择址新建,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五)建改并举,试点先行。坚持组织集中建设农村居民住房、引导鼓励农民自建住房与农村旧房、危房有计划改造相结合。以旧村改造、整村迁建、合村并点

  为主,农户分散自建为辅,防止重复建设。坚持试点先行、先易后难、突出重点。从经济、财力状况较好和农村基层领导班子较强的地方入手,优先启动集中连片建设和整建制改造,分期分批,有序推进。农村住房建设的试点范围是:城中村、城边村、乡镇驻地村、经济强村、大企业驻地及周边村。农村危房改造的试点范围是:从最困难、最急需的群众入手,采取空闲房安置、租借、修缮加固、翻建新建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解决农村危房户居住问题,优先安置无房户和整体危房户。农村住房集中成片建设改造的,必须编制详细规划或总体设计方案,经县建设、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后实施。对集中连片改造的村庄,要优先安排挂钩试点、土地置换和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实现土地整理与农房建设有机融合。

  (六)完善设施,改善人居。开展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必须坚持统一规划、配套建设,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周边环境建设。在改造城中村、城边村过程中,要按照城市社区的标准,同步配套建设城市路网、公交站点、停车场所,完善供水、燃气、热力、污水等地下管网,建设养老、托幼、中小学、文化、健身、医疗、商业网点和社区管理、物业管理用房等服务设施。村镇住房建设,要同步硬化道路,设置路灯,敷设排水管线或沟渠,建设沼气池,配备简易适用的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收集转运系统,进行绿化美化。决不能“只见新房、不见新村”。要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中心村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综合配置科教文卫、治安、社保等服务设施。要把建筑节能环保要求贯穿农房建设全过程,积极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产品。集中连片建设或改造的农房项目,要结合实际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新标准;农房墙体材料要尽量采用粉煤灰蒸压砖、加气混凝土砌块、石膏板材等新型建材,有条件的也可采用钢结构。要大力推广使用太阳能、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集中连片建设楼房的要积极应用太阳能与建筑设计、施工一体化技术。

  (七)加强监管,规范运作。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设施建设,应依法按程序进行,并纳入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要建立完善公示制度,充分尊重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建立完善群众意见征集制度,尽可能满足大多数群众的合理要求;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对相关资金实行专帐专户、专款专用。对集中建设农村住房和为农户自建房提供实物补助所需的钢材、水泥、管线等大宗建材,可以区县为单位,由政府组织统一进行招标采购,按照就地就近、优质适用、降低成本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县、本市企业生产或经销的相关产品。对政府组织集中连片建设或改造的农村住房及配套设施,必须进行建设工程招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本县、本市队伍。对集中连片农房建设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对农户自建房要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和村镇建筑工匠培训,确保新建农房质量安全不出问题。

  (八)确权发证,维护权益。村庄整合改造建设农民住房,涉及占用国有土地的,向产权人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涉及占用集体土地的,向产权人颁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注明集体土地)。要按照《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第168号令)的规定,确定房屋权属,建立房屋登记簿,依法进行登记。根据《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0号令),对腾退、调整的土地,在处理好利益关系的基础上,依法确定土地权属。集中改造建设完成的新型社区,有条件的要实行物业管理,暂不具备条件的要配备保洁、绿化、保安等人员。

  (九)分工协作,搞好服务。要开辟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根据农民实际需求,结合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建筑风格,组织搞好新型农房规划设计,为自建房农户免费提供设计图样,免费进行技术咨询;要搞好农村沼气、自来水等生活设施建设的技术服务,引导农民建设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实用大方、造型美观、经久耐用的“百年住宅”,从根本上改变农村住房“建了拆、拆了建”的现象。

  三、加大政策支持,推动工作开展

  (一)多渠道加大资金扶持。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要紧紧依靠广大农民群众和集体组织,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同时,各级政府要加强引导,制定政策,创新措施,多方加大扶持。1.认真研究安排年度投资计划,设立政府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给予积极支持。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投资补助;市、区县政府区分不同情况对集中建设农房项目直接补助,或对开发单位和自建房农户给予贷款贴息。2.安排土地出让收益统筹用于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3.土地出让金平均纯收益的20%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和部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统筹用于村庄“腾空地”开发整理和复垦。4.对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形成的土地增值收益,除国家、省规定用途外,其余部分可全部用于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5.区县城市维护建设税新增部分,主要用于村镇规划编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6.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城边村和建制镇驻地村庄进行统一建设改造,用于安置农村居民的住房,按规定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城市规划区外旧村改造、整体迁建和农民自建住房,不收任何费用,严禁搭车收费,更不允许自立项目乱收费。严禁向城市居民出售集体土地性质的住房。严禁借用旧村改造名义进行商品房开发。7.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捐资捐物、投工投劳,免费提供规划、设计、监理等技术服务,支持农村住房建设、危房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8.市、区县两级政府安排的支农专项资金,都要围绕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实行重点倾斜,切实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9.协调落实大型企业支持周边村庄搬迁资金。10.做好发动社会捐助工作。

  (二)加大用地支持。按照“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坚守耕地红线,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1.在已有农村建设用地挖潜利用规划的基础上,抓住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机遇,统筹安排好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二、三产业发展用地。在规划修编中对城镇、村庄周围的基本

  农田进行合理调整,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预留建设用地空间。农村住房建设选址要尽量利用原有建设用地,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要利用未利用地和劣等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2.对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涉及新增的建设用地,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上,拿出适当比例用地指标予以保障,依法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手续。3.积极争取利用好国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和省土地置换工作政策,逐步扩大挂钩范围和规模,最大限度地改造农村居民点。对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除统筹安排好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及公益事业建设外,可置换为城镇建设用地,并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实现土地收益最大化,获取的土地级差收益可用于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4.村集体开展旧村改造节省出来的土地,复垦后由村集体组织管理使用。节约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可在城市和区县范围内调剂使用。5.在城市和建制镇规划区内集中建设出售给本村村民的住宅楼,使用国有土地的,应通过划拨方式供应,其住宅参照经济适用住房办法管理;对城中村或建制镇改造中腾空的剩余土地,可根据规划、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采取市场化运作。属集体土地的,应先征收为国有,然后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进行商业或商品房开发。6.符合规划和宅基地审批条件而无宅基地的农户,由区县、乡镇政府统筹协调解决宅基地。7.对农户拆除旧住房、交还宅基地的可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对超占宅基地的农户实行有偿使用,具体标准由各区县政府制定。

  (三)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组织金融机构参与农村住房建设。1.对参与农村住房建设、资信优良的房地产开发和建筑施工企业,简化审批流程,优先提供贷款。2.对符合条件、土地证和房产证齐全、申请按揭贷款的,适当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3.开办农村居民住宅楼按揭贷款,对符合条件的自建房农户,可提供小额贷款。4.利用现有投融资机构,研究组建国有独资或股份制开发建设公司,作为农村住房集中建设改造项目的投融资主体,以项目资产及其收益为担保和质

  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进行拆迁安置、土地整理和项目建设。四、时间安排全省任务下达后,各区县组织开展了农村住房建设调查与危房鉴定摸底工作,

  目前已完成入户调查、数据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启动了三类规划的编制工作。下一步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编制规划,完善政策(2009年6月30日前)。各区县完成三项规划的编制、讨论、评审和报批工作;编制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的政策措施,为全面启动做好准备。

  (二)全面启动,组织实施(2009年7月1日-2011年12日15日)。按照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各相关部门配合搞好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

  (三)检查验收,考核评定(2009至2011年每年12月15日-12月31日)。市政府分年度组织对各区县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考核评定。

  五、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一)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市政府成立日照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各区县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推动这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区县政府是责任主体。由市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区县长(管委主任)为辖区内第一责任人。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的相关政策,并搞好配套服务。各区县要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抓好落实,确保按期完成。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列入对区县及市直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市建委要会同有

  关部门抓好督查,一旬一调度,一月一通报,每年年底检查考核。(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

  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使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家喻户晓,形成全社会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要及时报道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做出积极贡献。

  日照市人民政府二○○九年六月十六日附件1:日照市推进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长:赵效为市委副书记、市长副组长:孙雨副市长刘西良副市长成员:董全宏市政协副主席、监察局副局长、调研员高月波市政府副秘书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马军市政府副秘书长张长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庄会海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党委副书记、副主任、调研员张显文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信息产业办公室主任庄乾友市教育局副局长陈修平市民政局副局长王彬市财政局副局长、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许传东市规划建设委员会主任臧新宇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陈祥金市交通局副局长刘兆明市水利局副局长牟宗文市农业局副局长李太华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滕世翠市审计局副局长杜树法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XXX中国人民银行日照中心支行副行长罗玉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日照监管分局副局长刘加国日照供电公司副经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许传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附件2: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表

  单任务

  位

  试点项目完成时间

  东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调查与危房鉴定摸底;编制县域

  港村镇体系规划、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规划、农按照试点三项规划6月

  区房集中连片建设或改造项目详细规划;分期分批组要求确定30日前完

  织开展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抓好配套基础设试点项成;建设改造岚

  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制度,搞好监管;制目,并抓任务三年分期山

  订超占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抓好农房确好落实分批完成。区

  权登记。抓好各项相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莒县

  五莲县

  开发区

  发挥好牵头作用,抓好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调查市摸底和三项规划编制的督导、规划评审和报批工抓好试点建作;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抓好农房建设的技术服三年委与危房改造试点和农房确权登记的督导和技术服务务工作

  工作。

  市

  配合搞好

  三年

  发将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纳入全市投资年度计划;搞试点项目

  改好中央和省投资补助的争引工作。

  服务工

  委

  作。

  市财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抓好中央和省财政补助争引工作;搞好配合搞好三政局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的资金筹集工作;督导落实城市维护建试点项目年

  设税新增部分,主要用于村镇规划编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工和维护;整合捆绑市县两级各类支农建设资金,用于农房集作。中建设项目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妥善解决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建设用地问题,组织开展城乡市国

  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抓好农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土土资

  地置换项目的实施;审查农村住房集中成片建设改造的详细源局

  规划或总体设计方案。

  市经研究制定建材下乡办法;组织相关工业、流通企业积极参与贸委农房建设。

  市教抓好集中建设和改造村庄的中小学规划建设和改造。

  育局

  市民做好农村低保户和优抚对象认定、扶助资金安排、农村敬老政局院和光荣院扩建;发动社会捐助等工作。

  市残做好农村残疾人住房救助等工作。

  联

  市交协助乡镇政府编制村庄道路规划;继续抓好农村道路建设,通局逐步实现由“村村通”向“网络化”、“村内通”延伸;抓

  好客车“村村通”工作。

  农村沼气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围绕农村住房建市农业局

  设和危房改造,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搞好农村自来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抓好市水利局

  水库库区村庄搬迁的监督管理。

  抓好农村集中建房区域的医疗卫生设施规划建市卫生局

  设。

  配合搞好试点项三

  建立完善制度,搞好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有关政目服务工作。年

  市审计局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查和监督工作,确保专款专

  用。

  市信息产对城镇规划区外村庄改建为集中居住区的,搞好

  业办

  农村集中居住区的通信设施规划建设和投资。

  人民银行督导抓好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信贷政策措施的实日照支行施。

  督导抓好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信贷政策措施的制市银监局

  定和实施。

  督导抓好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信贷政策措施的制市金融办

  定和实施。

  日照供电对城镇规划区外村庄改建为集中居住区的电力设

  公司

  施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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