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江苏省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管理方法3篇

时间:2023-01-28 20:00:07 来源:网友投稿

江苏省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管理方法1  第一条 江苏省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省重点实验室)是我省区域性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科技基础设施,是开展高技术研究的重要基地。为推动我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江苏省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管理方法3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度江苏省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管理方法3篇

江苏省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管理方法1

  第一条 江苏省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省重点实验室)是我省区域性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科技基础设施,是开展高技术研究的重要基地。为推动我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我省科技创新水*和持续创新能力,加强我省重点实验建设与运行的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省重点实验室旨在围绕我省经济、科技、社会发展的中长期需求,以高技术研究为重点,瞄准国际学科前沿或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科学和技术问题,开展高水*的探索,实现知识创新,提供技术储备,培养学术带头人。

  第三条 省重点实验室按照统一规划、有限目标、面向全省、择优支持和原则进行建设。依托本领域有较强科研实力的重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科技型企业等组建,并作为其相对独立的科研实体,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江苏省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管理方法2

  第十条 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所需的资金,由省财政、主管部门及依托单位共同筹集。鼓励企业及社会资金参与建设省重点实验室。

  第十一条 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资助省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省财政拨给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托单位的建设经费主要用于为开展科研业务购置必要的关键仪器、设备、技术软件,进行实验技术改造等方面。实验室用房及水、电、气等配套条件,要尽量利用现有设施调剂解决;必须新建、扩建的,应纳入基建计划并由主管部门负责经费筹集。

  省财政拨给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托单位的建设经费实行一次核定,分期拨款的办法。依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匹配经费须在立项建设后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到位,否则将停拨以后建设专项经费。

  第十二条 由省财政厅拨款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应单独登记造册。

  第十三条 经批准的经费预算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做变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按规定程序重新上报审批。对于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项目负责人及依托单位的责任,同时根据情况可采取通报批评、停止拨款、终止项目等措施。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江苏省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管理方法3

  第二十三条 省重点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或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并在所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威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第二十四条 省重点实验室应成立学术委员会,负责审议实验室研究方向、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学术活动安排等重大事项。学术委员会由5-9人组成,其成员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实验室主任可兼任学术委员会委员。

  第二十五条 省重点实验室每年一月底之前应向省科技厅上报年度工作计划、上年度工作总结和有关统计报表。

  第二十六条 省科技厅将委托中介机构每两年对省重点实验室进行一次绩效考评,考评结果向社会公示。考评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第一次考评不合格者进行警告,连续两次考评不合格者,取消省重点实验资格,并会同省财政厅对原有资产进行清理,同时该依托单位在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主管部门在2年内不得再推荐省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对考评优秀并具有发展前景的省重点实验室,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将资助适当的滚动支持经费用于实验室扩建或改造。

  第二十七条 省重点实验室根据运行和发展需要,保留少量精干的固定管理人员和科研业务骨干,其他研究人员主要根据承担的课题任务进行招聘。同时,根据实际需要聘任有威望的专家为客座研究人员,进行学术交流和指导。客座研究人员的聘任应严格任期,保持一定的流动量。

  第二十八条 省重点实验室的运行费用主要由依托单位承担,并在年度预算中列示。运行费用主要用于支付实验室固定人员费用、实验室正常运行及日常管理费用、仪器设备更新维护的部分费用等。

  第二十九条 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中每年安排少量的实验室运行补助经费,用于补贴实验室开放运行及大型仪器设备的维护费用等。运行补助经费由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根据考核评价情况等确定资助额度。

  第三十条 省重点实验室可视同独立的科研单位申报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鼓励省重点实验室组织国内外科研力量共同承担国家、省部各类科技计划任务及*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第三十一条 省重点实验室应不断强化开放力度,并与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等创新主体建立良性互动关系。省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应对外开放使用(可以收取一定使用费),提高其利用效率。

推荐访问:江苏省 高技术 重点实验室 江苏省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管理方法3篇 江苏省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管理方法1 江苏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版权所有:振驰文档网 2021-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振驰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振驰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备20210023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