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律师发挥作用情况9篇

时间:2022-11-11 15:05:04 来源:网友投稿

公职律师发挥作用情况9篇公职律师发挥作用情况 国家工商总局市市市市场场场场监监监监督督督督管管管管理理理理参参参参考考考考国家工商总局研究中心编第109期2011-05-20新形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职律师发挥作用情况9篇,供大家参考。

公职律师发挥作用情况9篇

篇一:公职律师发挥作用情况

工商总局市市市市场场场场监监监监督督督督管管管管理理理理参参参参考考考考国家工商总局研究中心编第109期2011-05-20新形势下加强工商机关公职律师试点工作探析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2010年7月印发了《关于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通知》。一年来,工商机关在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中取得了很大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认真总结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成效,充分认识存在的不足,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工商机关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开展。一、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一)树立了工商机关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一)树立了工商机关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一)树立了工商机关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一)树立了工商机关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涉及的法律法规体系庞大,亟需公职律师来把握法律法规的适用。通过吸收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咨询、参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参与听证、复议工作、参与诉讼工作以及参与工商行政执法中疑难、复杂问题的研讨和法律宣传、咨询等活动,使工商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明显增强,从源头上预防或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树立了工商机关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二)提升了工商机关处理法律事务的专业化水平(二)提升了工商机关处理法律事务的专业化水平(二)提升了工商机关处理法律事务的专业化水平(二)提升了工商机关处理法律事务的专业化水平由于公职律师不但具有较高法律专业知识,同时非常熟悉行政机关的运作,在处理具体法律事务上驾轻就熟,具有“离得近、叫得应、专业熟、信息灵、反应快、保密好”等特点与优势,发挥了社会律师难以替代的重要作用,提升了工商机关处理法律事务专业化水准。(三)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公职律师发挥自身独有的优势,积极参加消费维权律师团,义务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和相关法律服务,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树立了工商机关执政为民的社会形象。二、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社会知晓度不够(一)社会知晓度不够(一)社会知晓度不够(一)社会知晓度不够目前公职律师制度仅在工商机关、证监会等部门试行,很多行政机关还没有公职律师,许多人甚至司法机关都不清

 楚公职律师的性质和职责范围,导致公职律师的专业性难以充分体现。(二)难以与本职工作有效兼容(二)难以与本职工作有效兼容(二)难以与本职工作有效兼容(二)难以与本职工作有效兼容一些公职律师对以公职律师身份承担法律事务顾虑重重,认为是一项额外的职责,除了有相应的义务外,缺乏相应的权利和待遇,加上自身行政岗位所赋予的职责已相当繁重,难以有精力和时间兼负公职律师的职能。(三)综合素质有待加强(三)综合素质有待加强(三)综合素质有待加强(三)综合素质有待加强一方面,部分公职律师取得律师资格后并没有接受系统的执业技能培训,专业技能和职业经验相对欠缺,律师的审查和规范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另一方面,公职律师大部分为普通公务员,无法准确把握行政决策趋势,难以从宏观视角及时高效地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三、进一步推进工商机关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建议(一)建立完善公职律师管理机构和制度(一)建立完善公职律师管理机构和制度(一)建立完善公职律师管理机构和制度(一)建立完善公职律师管理机构和制度建立完善公职律师管理机构和制度,加强对公职律师的管理。着手建立公职律师专门管理机关,负责公职律师的日常管理、联系和工作协调。积极探索制定《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职律师业务工作研究制度》等制度,建立公职律师长效管理机制。(二)壮大公职律师队伍(二)壮大公职律师队伍(二)壮大公职律师队伍(二)壮大公职律师队伍目前工商机关公职律师人数不足,且公职律师的地区分

 布也极不平衡,部分公职律师的业务能力还不能满足工商机关更好开展执法工作的需要。可以考虑结合干部队伍结构现状,适当增加法律专业公务员的招收名额,鼓励广大干部积极参加司法资格考试,取得公职律师资格。(三)建立综合咨询制度(三)建立综合咨询制度(三)建立综合咨询制度(三)建立综合咨询制度建立健全综合咨询制度,努力盘活现有公职律师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对系统外积极提供内容涵盖消保、市场准入、商标广告、市场合同等多项工商业务的综合咨询服务,提升公职律师的服务层次和社会影响力。对系统内干部职工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也提供适当法律指导,提高工商机关干部群众对公职律师的认同感。(四)建立案件会诊机制(四)建立案件会诊机制(四)建立案件会诊机制(四)建立案件会诊机制建立诉讼案件会诊机制。对执法依据较原则、交叉规定较多、职能争议较大、程序较复杂的疑难案件、新型案件进行定期讨论,提出解决思路及技巧,破解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公职律师提前介入大案要案,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法律审查、司法协助等方面的优势,全力保障重大案件的办理质量。(五)加强与法律职业人士之间交流与研讨(五)加强与法律职业人士之间交流与研讨(五)加强与法律职业人士之间交流与研讨(五)加强与法律职业人士之间交流与研讨对依法行政和法治工商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工商行政执法中出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要积极组织公职律师和社会律师、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学术探讨、业务交流等,以

 求加强合作,扩充知识,丰富执业经验。(六)建立健全公职律师激励机制(六)建立健全公职律师激励机制(六)建立健全公职律师激励机制(六)建立健全公职律师激励机制一是一是一是一是要落实公职律师职称的评定工作。要积极提请司法行政机关会同人事部门制定《公职律师职称评定办法》。二二二二是是是是要给予公职律师晋升行政职务的机会。对于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公职律师,要积极给予晋升行政职务,充分发挥潜能,促使其做出新的成绩。(浙江省湖州市工商局彭卫忠)崇义工商局多措并举服务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江西省崇义县工商局针对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热潮,立足职能,多措并举,为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一、开辟创业绿色通道,灵活变通提供创业服务对返乡农民工创业办理营业登记,符合法定条件,材料齐备的,开办绿色通道办理;条件具备,材料不全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适时变通办理;材料不具备,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及时沟通,待材料齐全后及时办理。先后为返乡农民工简化手续进行注册登记100余人次。二、采用“小卖部模式”,进行信息监测和提供创业咨询

 通过联络各村、街道的副食店、农家店,及时了解返乡农民工的个人情况,详细掌握农民工就业、创业意向,并提供信息服务和政策咨询,实行口头预约、先行登记、及时告知、上门填表、无间隙办照服务,为创业作好服务工作。目前,崇义县工商局已在全县设立80多个联络站或联络点,为广大回乡创业、就业农民工提供服务。三、降低准入门槛,培育市场主体坚持“非禁即允、非限即许”的原则,支持农民工兴办企业。对返乡农民工从事个体经营的,凭返乡农民工就业优惠证及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村(居)委会证明及其他相关手续到辖区工商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免收登记费,并享受下岗职工优惠政策。截至目前,崇义县新增市场主体217个,提供劳动就业岗位300多个,涉及服装、电子、交通、餐饮、采矿、建材、食品、农牧等多个产业。四、促进银企对接,解决资金难题崇义县工商局大胆创新,施行“你创业、我服务,你申贷、我帮忙”扶持创业新模式,实行优先登记,优先培训,免收费用,上门指导,受到了广大创业人士的一致好评。为帮助农民工创业解决融资难等问题,工商局联合个私经济协会组织开展“银企对接”咨询活动,筛选出信誉好、潜力大、带动力强的企业,推荐给金融部门,争取信贷支持,为银企牵线搭桥。

 五、扶持农村经纪人,鼓励农民走“经纪人+农户”发展模式鼓励返乡农民工从事经纪活动,活跃商品流通,推行注册登记发表、受理、审核、发照“一站式”办理,有计划地对从事农村经纪活动的农民工进行法律法规、经纪知识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他们的经纪业务能力。设立农村经纪人专管员和服务窗口,并降低准入门槛,实行政策性免收费用。对农民季节性、临时性和小规模从事经纪活动的,备案后免予登记。同时建立农村经纪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严厉查处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经纪”。如今,很多返乡青年成为远近闻名的经纪大户,并且带领其他乡亲创业致富,有些经纪人还加入党组织。六、助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产业化经营规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引导和帮助返乡农民工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扩大产业化经营规模。对要求成立农民合作社的创业青年,为其提供信息咨询、法律援助、资产评估、申请贷款等服务。目前,新增加工企业和专业合作社12家,提供劳动就业岗位100多个,投资金额超过300万元,使地方经济得到更好更快发展。七、开展返乡就业指导,帮助返乡农民工选择前景良好

 的创业项目崇义县工商局充分利用登记信息资源,结合乡镇地方特色产业,强化对返乡农民工就业指导,帮助其选择前景良好的创业项目。崇义是多山地区,林业和矿山资源丰富,又靠近湖南、广东,种植脐橙和养殖山禽很有发展前景。工商部门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开展脐橙种植和竹鼠养殖等项目投资,做好长远规划,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八、推行行政指导,实行柔性监管一些返乡青年由于法律意识不够和对相关政策的不了解,创业初期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或者核准经营范围、经营场地等与实际不符。对此类现象,县工商局不再施行刚性执法,取而代之的是行政指导,使他们体会到政府对农民工创业的支持和鼓励,让他们创业更有动力。(江西省崇义县工商局黄志伟)

篇二:公职律师发挥作用情况

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2 2 篇

 篇一 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报告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党委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3、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确保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4、指导本级各部门单位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单位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5、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

 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法治素养、法治能力。

 6、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每年至少举办 2 次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对党委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等领导于部学法制度。推动开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普法宣传工作,积极推进法治创建、依法治理活动,推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二)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具体安排,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请示汇报,为推动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2、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积极作用。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核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3、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权力清

 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收费清单等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支持执法部门依法公正行使职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5、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6、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尊法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积极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大力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1、聚焦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情况。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职责,推行权力清单、收费清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压缩、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的情况。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情况。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 2019 年“营造

 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问题整改要求,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情况。

 2、聚焦做好行政立法工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情况。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提升立法质效,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情况。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情况。针对规章备案审查纠错问题进行整改落实的情况。

 3、聚焦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整合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综合执法队伍的情况,及落实《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严格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工作的情况。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在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六稳”“六保”和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法治保障的情况。

 4、聚焦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情况。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

 用的情况。《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推进情况。健全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制度,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情况。

 三、推动责任落实情况 聚焦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情况: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情况;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研究落实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重要标尺的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各项工作,为有效实施《民法典》营造良好氛围的情况。

 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严格依法办事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意见》(鲁法委发〔2020〕2 号)要求,重点督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律宣传情况,强化诚信法治政务环境情况,依法保障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情况,依法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情况,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党政机关履行法院判决和杜绝“新官不理旧账”情况。

 篇二 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情况的报告 依法治区委员会:

 按照《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自查的通知》要求,区**高度重视,由分

 管领导牵头,落实专人对照《自查清单》全面梳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 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 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工作推进及任务落实情况,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把本部门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第一时间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综合协调、财务管理、待遇保障和医药监管 4 个组,包片开展工作。及时向辖区内医药机构下发了《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禁止相关药品及材料乱涨价的告知书》,并落实工作人员每日进店巡查。推行“两确保、三保障、四办理”工作机制,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务经办服务指南》,确保参保群众待遇享受不受疫情影响。落实“减征缓缴三不降”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2-6 月累计减半征收**家参保企业职工医保保费**万元。

 (二)坚持理论学习,贯彻落实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十九届四中全会

 精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增强本部门抓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严格落实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本单位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学法用法守法良好氛围。一是坚持会前讲纪说法,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周三夜学”作为平台,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宪法》《民法典》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四川省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指引及行政执法文书样式》等文件。

 二是积极开展**政策法规的宣传,每年 4 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分别通过微信、公开栏、短信、宣传画册等方式以及在区海悦银河城广场、区政务服务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向全社会广泛公布举报电话和微信公众号,强力宣传了医疗保障政策、典型案例、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累计已印发宣传手册 800 余册、宣传海报 2600 份和折页4400 余份、“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倡议书”500 余份,发送宣传短信 4 万余条,现场解答咨询 200 余人次。

 三是健全法律顾问队伍,聘请执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

 审查;负责合同审核;参与诉讼、复议案件的讨论,提供建议和对策;对涉及我局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等。

 。

 (四)认真执行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按照“五大程序”配合相关决策部门做好前期的论证、调查、意见征求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五)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落实专人负责规范性文件申报、审核及备案等工作,定期对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3 月中旬,我局会同区财政局对《区特殊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扶贫”救治救助方案(试行)》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讨论,梳理存在的问题,在充分征求区委政法委、政府相关部门、各镇乡以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基础上,形成了《区城乡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办法(审议稿)》,并报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经人民政府六届第**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 6 月 2 日印发实施。6 月 4 日,我局依法将《区城乡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办法》及起草说明呈报区司法局备案。

 (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落实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省司法局

 《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规范行政执法“十个不准”》。

 二是贯彻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严格按照《四川省**行政执法指引及行政执法文书样式》规定,切实规范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以及案件移送程序和标准,有效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2020 年,依法向区公安机关移送案件 3 例,法院已判决 1 件,挽回医保资金 1.8 万余元。

 二、存在问题 一是我局的法治教育培训形式较单一,内容欠丰富,法治思维的创新力不足; 二是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医保局是新组建单位,成立仅 2 年,工作人员多数曾从事与医疗相关的工作,且国家**公布《**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仅 2 个月,执法经验相对不足。

 三、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建立常态化会前学法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和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旁听典型案例判决,强化法纪意识;开设法律讲堂,邀请法律顾问授课,注重学法用法能力培养,提高法治思维创新能力。

 二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引进具有法律知识和法治工作经验的人才充实执法队伍。

篇三:公职律师发挥作用情况

国 律师CHINESE LAWYER2013·12在实践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 我们召 开律师全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研讨会, 很有意义。这些年来, 随着经济社会的日 益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逐步推进, 在党和国家领导下,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积极开展政府法律服务工作, 取得了良好成效。

 服务制度不断完善。

 从 1989 年司法部颁布《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 提出 律师可以担任政府法律顾问, 到全国律协制定《律师法律顾问工作规则 》, 对律师从事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指导; 从 1993 年国 务院批转《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 提出 在国家机关进行政府律师试点的要求, 到 2002 年司法部出 台 《关于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 探索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公职律师制度, 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制度不断完善。

 服务队伍不断壮大。

 目 前, 全国约 23500 名律师受聘担任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 占到律师总数的十分之一以上, 公职律师队伍人数已经达到 4585 人, 一支政治可靠、综合素质好、专业化程度高的法治政府建设律师队伍初步建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各地结合实际以组建政府顾问团、聘请法律顾问、 公职律师试点等多种形式推动律师参与政府法律服务工作;1300 余名律师受聘于省部级政府部门,8100 多名 律师受聘于地市级政府相关部门 ,14000 多名律师受聘于县级政府相关部门 , 多省(区、市)构建了 省、市、县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体系;31 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开展了 公职律师试点工作, 以政府法律顾问为主、 公职律师为辅的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并逐步完善。

 服务领域不断扩大。

 从早期的代理政府参加诉讼、协助政府审查经济合同、 经济项目 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等, 到参与政府重大工程决策、重大项目 安排、重大民生工作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论证; 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配合政府处理突发事件、群体事件等, 律师服务领域不断扩大。

 服务成效日 益显现。

 据不完全统计, 过去 3 年中, 全国律师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咨询51 万余次, 出 具法律意见书 8.7 万多份, 参与重大项目 研究 1.6 万次, 参与重点事件研究 1.7 万次, 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处置 9.5 万次, 为政府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在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研讨会上的讲话(2013 年 8 月 10 日)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高 层声 音08

 中 国 律师CHINESE LAWYER2013·12回 顾这些年来律师政府法律服务工作的 探索和 实践, 我们体会到:

 推进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 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贯彻落实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 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找准工作定位, 把律师事业的发展、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 民主法治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 必须不断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职业道德和党的建设, 提高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必须坚持依法诚信主动服务, 引 导广大律师投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以依法规范的职业特性, 以诚实守信的工作作风, 树立律师行业良好的职业形象; 必须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 为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搭建平台 、创造有利条件, 形成分工负 责、协调配合、共同 推动事业发展的良好局面。

 这些有益经验,在今后工作中要继续坚持、不断完善、发扬光大。当前, 我们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历史时期。

 全党全国人民正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实现“中国梦”需要建设法治中国, 这为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广阔空间。

 党的十八大指出 ,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提出 了 2020 年要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 标任务, 强调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 习近平总书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 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 了 深刻阐述和重要指示, 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不断开创 依法治国新局面。

 李克强总理代表本届政府提出 , 要建设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法治政府。

 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领导同志对加强法治建设, 建设平安中国的高度重视, 必将为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广阔空间。

 实现“中国梦”需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这为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 良好机遇。

 党的十八大提出 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继续简政放权, 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简政放权需要律师为政府提出 有前瞻性、 有价值的建议, 发现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的问题, 客观检验政府职能转变的成果; 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 完善市场体系, 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需要律师及时提出 法律意见建议, 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强化行政监督机制, 促进政府和市场良性关系; 完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需要律师积极投身保障和改善民生, 服务政府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 为营造有活力、有秩序的社会环境提供法律帮助; 社会管理创新需要律师通过参与诉讼、仲裁、调解、信访等工作,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促进社会稳定, 这都为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良好机遇。

 可以说, 律师能够也应该在更广的范围、更深的层次, 以更有效的方式为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发挥更大的作用 。我们要自 觉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深刻认识进一步深化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动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推动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 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发展, 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 近平总书记一系列 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办发 ﹝ 2010﹞30 号文件精神, 紧紧围绕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要求, 充分发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职能作用 , 进一步健全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制度体系, 完善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保障措施, 全面提高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创新服务方式方法, 引 导广大律师为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一、 明确服务原则要服务大局。

 坚持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 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 在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发展和完善律师事业, 在服务大局中实现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要主动服务。

 更加主动地参与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 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要依法诚信。

 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 坚持依法诚信尽责执业, 依法审慎处理政府法律事务。

 要协同服务。

 坚持既发挥社会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 又发挥公职律师作为内 部人熟悉政策、熟悉政府事务的优势, 共同 为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高 层声 音09

 中 国 律师CHINESE LAWYER2013·12法律服务。二、 完善服务体系完善服务体系是进一步发挥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作用的重要保障。

 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省、市、县三级服务架构, 特别是积极推动省级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体系。

 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选拔聘用 、联络协调、工作管理和责任落实等各项制度, 形成依法、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扩大公职律师试点覆盖范围, 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 推动公职律师制度向更大范围, 更深层次发展, 完善社会律师和公职律师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相互协调, 共同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体系。

 研究制定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范, 使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 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三、 提升服务能力政府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律师应当 具备较高的法律知识、专业水准, 较强的执业能力及丰富的社会经验。

 从事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律师要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 更好地适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职责要求。

 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熟悉和掌握国家大政方针, 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符合中央要求、符合法律规定的意见和建议。

 要努力提升专业素养, 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 学习 法学理论, 成为通晓法律之师; 钻研相关业务领域法律知识, 成为精通政府法律事务的专才; 不断学习经济、 金融和社会管理知识, 熟悉了 解社会和群众需求, 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要高举诚信旗帜, 恪守职业道德,严守执业纪律, 切实做到依法诚信规范地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四、 创新服务方法创新是我们各项工作发展不竭的动力。

 要以制度的方式扩大律师参与政府法律事务的渠道和范围, 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政府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服务政府决策的规范化和法治化。

 扩大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服务领域, 推动各级政府建立健全重大决策法律风险防范制度, 将律师参与政府重大决策合规论证纳入决策程序; 推动各级政府出 台相关意见, 将律师全过程参与政府重大项目 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 推动律师参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发挥律师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 ; 推动律师参与信访和调解工作的制度化, 协调各方利益关系, 化解各类纠纷,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推动建立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参与社会管理工作的 机制, 发挥律师熟悉法律、熟悉社会的优势, 探索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参与社会管理的工作方式, 服务政府社会管理工作。

 协调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制度, 推动将律师从事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参与公共服务工作纳入政府采购目 录, 统一纳入预算, 调动律师从事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五、 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 各地律师协会要切实承担起进一步深化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

 要加强组织协调。

 搭建律师服务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平台, 为律师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加强规范化建设。

 研究制定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 制定公职律师业务指引 , 加快研究制定政府各领域法律服务流程规范和指导意见, 确保律师服务质量。

 强化教育培训。

 组织开展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项培训 , 加强以诚信为核心的律师行风建设, 建立健全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培训长效机制。

 总结推广经验。

 加强调研和信息工作, 开展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务研究, 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

 加大宣传力度。

 多种形式、多个渠道开展对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宣传, 对做出 突出 贡献的公职律师、社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进行奖励和表彰, 营造有利于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同志们, 做好律师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使命光荣, 责任重大。

 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团结带领广大律师努力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 砥砺前行, 开拓创新, 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做出 新的贡献。中国律师高 层声 音10

篇四:公职律师发挥作用情况

法论坛2019 · 5(上)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华之芬摘 要 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推进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构建法治政府、化解社会矛盾、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上发挥很大的作用。就我国目前的实际运行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对此项制度的健康发展形成一些制约因素,本文就目前政府法律顾问的人才选聘程序、自主性、话语权、保障体系以及管理模式等问题和解决对策上进行分析探讨,希望能对推动此项制度的健康发展提供建设性的意见,供参考。关键词 政府 法律顾问 法治政府作者简介:华之芬,浙江君豪律师事务所,助理,研究方向:行政、民商事。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5.055如何更好的使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能在政府的涉法工作中得到充分的发挥,建设法治政府,更好的做到依法行政,是人民政府和广大法律工作者应该积极思考的问题,也是需要广大民众积极参与和配合的问题,只要找到问题,解决问题,才能达到预期的目的。一、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我国的发展与实践1955 年,国务院法制局起草了一份《关于法律室任务职责和组织办法的报告》,法律顾问制度由此诞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指出要积极发挥出政府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2016 年 6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二、我国当前在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一)选聘政府法律顾问的方式落后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在进行法律顾问的选聘过程中,主观性依然占据了主导地位,这种情况就导致选聘条件比较模糊,缺乏人才的良性竞争,这对于此项制度的健康发展而言是极为不利的因素。以靠单位推荐为主的模式缺乏竞争,也不够公平,顶着“经验丰富”具有社会影响力的一些“优秀律师”和“专家”中,也避免不了论资排辈,严重打击了一些年青优秀律师的积极性。而且这些专家、资历老的律师往往又比较忙,在履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时时间无法保障。当然,也不排除有的人利用自己的关系,为了获得某种社会荣誉也混进了政府法律顾问的队伍,反而让一些有能力、有责任,又愿意为政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年轻优秀律师失去了这样公平竞争的机会,非常不利于此项制度的健康发展。目前,我们尚没有在国家层面上形成统一的政府法律顾问选拔标准,各地政府都在积极的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选聘机制。(二)法律顾问缺乏自主性政府设置法律顾问的目的,就是要为政府行政决策中的涉法事物提供法律依据和建设性的意见,以保证政府工作符合法治的要求。这就要求我们的政府法律顾问们要有敢于说真话的胆量,以法律条款为准确,事事站在中立的角度,客观、公正,意见具有自主性,才能提高有效的法律服务。但是,有些律师基于某种顾虑,在与政府之间持不同意见时,往往不愿意或是不敢坚持自己的意见,从主观上就丧失了自主性,形同虚设。(三)群众法治意识有待提高中国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在历代王朝,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实行封建君主制,人治高于法治,在老百姓的心中,自然就对法治政府的观念比较淡薄,认为官就是法。新中国建立后,法律体系越来越健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工作。尤其是近年来“苍蝇老虎一起打”的反腐倡廉活动,极大的提高了地方政府的法治观念,老百姓都拍手叫好。但源于历史的观念问题,以及个别的政府官员作风问题给百姓造成的心理阴影,导致一些百姓在发生事情的第一反应都是想如何托人搞关系、花钱解决法律问题,而并不是依靠法律来进行合法权益的维护,这种思想不去除,也不利于法治国家的建设。(四)政府法律顾问的话语权不够目前,从我国一些地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来看,对政府法律顾问职能的定位还不是很清楚,作为政府法律顾问,究竟可以参与政府的那些工作,或者是政府的哪些工作、政令决策必须要有法律顾问的参与,参与到什么程度,尚且没有一个准确的文件定性。在现实中,很多地方政府所聘任的法律顾问至始至终都没有正式参与到政府的行政工作中去,在政府的涉法工作中很少有话语权,而只是把法律顾问拿来充当解决问题的“消防员”。而作为法律顾问的律师,因为介入的时间比较短,对情况也缺乏了解,所以提供的意见有时也不够客观,先导性没有很好的发挥出来,这也是不被引起重视的原因之一。三、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康发展的建议措施(一)提高政府法律顾问的地位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其职能作用是否能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得到充分的发挥,这与政府部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重视程度是密不可分的。政府法律顾问,作为政府向社会公开聘用任命的、在万方数据

 ◆政法论坛2019 · 5(上)业界具有很高声望的法律界的专家、学者,他有就政府工作中的一些涉法事物、重大行政决策、以及行为提出合理化建议和监督的权力,而我们政府机关尤其是领导人要赋予他们这种权力,更应该对法律顾问提出的看法和建议给予充分的尊重和正确对待。比如美国的政府法律顾问直接受司法部领导,具有向部门首长直接提意见的权力。在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中,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扎实推进和有效落实既是一个重要的保障,也是一种客观上的需要,是未来发展的趋势,它对于提高政府行政工作人员办事行为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有着十分重要的规范性指导作用。必须正确认识到此项制度的现实意义,提高政府聘用法律顾问在政府工作中的话语权和地位,将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保障。(二)健全保障机制,提高激励力度关于如何完善保障和激励机制,结合目前的国情,个人认为可以从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上着手,针对政府法律顾问的职业特征以及承担的社会责任,基于责任、义务、权利、荣誉、薪酬等多方面考虑,在法律法规上有所体现,实现工作开展的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首先,可以建立相关的激励机制,通过以荣誉性奖励为主、物质性奖励为辅的措施,来提高工作积极性和热情。政府法律顾问是各地政府为律师设定的一个特殊的社会职位,并不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它在法制政府的建设中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不是所有具有律师资格的人士、专家、学者都可以成为政府法律顾问,应当按照一定的资质条件向社会公开遴选,严格考核,才能实施聘任程序。律师的专业能力应该只是一个最基本的底线要求,思想道德、政治觉悟、工作评价和社会影响才是重要的考核标准。能成为政府法律顾问,也说明政府对其的人格以及专业素养给予了高度的肯定,应该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为此,从这方面看,被政府部门聘请为法律顾问本身也是荣誉。另一方面,政府所聘请的政府法律顾问与原政府法制工作人员是存在区别的,政府所聘请的法律顾问,并非固定在政府部门上班专职提供法律服务,政府法律顾问还从事着其他法律事务。通过奖励机制,也可以提供工作的热情。其次,建立健全经费保障制度。根据社会市场规律有偿购买法律服务,保障政府法律顾问可持续发展。要将受聘于政府担任法律顾问的有关经费补助、差旅费、培训费,以及政府在购买法律服务中所产生的费用,以专项经费的形式列入到政府法治机构年初的经费预算中,要做到专款专用,并且足额保障。尤其是外聘法律顾问时,可以借助社会市场价格,尊重社会市场的行情,合理确定外聘法律顾问的劳动报酬,以促进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对于政府部门就某项重大法律服务事务,政府部门可以结合市场价格先行制定具体法律费用标准,纳入经费预算,做到科学管理使用。最后,有效发挥其作用,保障其权利和地位。此项制度的建设,本身就是为了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经营管理,促进依法办事,是“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协调推进的法治保障。如何使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保障其权利和地位是极其重要的。法律顾问被政府部门聘用,又为政府部门在政府的行为实施“监督”,充当起“军师”的作用。政府部门应当充分尊重他们的法律意见,真正保障他们工作上的独立性。在参与工作中,不仅应得到政府部门的配合,也应给予充分的权利。在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出台,以及一些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时,可以向政府法律顾问征询有关法律意见。甚至,可以直接委托政府法律顾问团队作为规范条例文本起草单位,让外聘律师围绕有关难点、热点问题,充分法律在参与地方立法等方面发挥起重要作用。(三)政府法律顾问的管理方式搞好政府法律顾问的体制建设并不断完善,它本身就具有常规性的工作特点,同时又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要保障它的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尽快建立起对应的管理机制。第一,在政府法律顾问的人才选拔、聘用以及任命上,要实行面向社会业内人士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机制,制度要透明,条件要明确,过程要公平、公正,选拔程序要规范合理。第二,就是要建立科学的管理模式。目前,我国政府法律顾问依然还在探索阶段,各地区的实际情况不一样,要在现在就建立起全国的统一管理体系,还不太现实,生态环境还不成熟,开展起来有一定的难度。结合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要求以及工作性质特征,我们可以考虑建立双重管理模式,在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些事物上,可以通过选择人力资源部门作为业务协作伙伴来处理人力资源管理上的相关事物,而关于法律顾问的业务管理问题,可以由司法行政部门来接收,负责业务培训和工作监督。第三,提高法律顾问在政府部门的地位,建立政府工作的参与机制。法律顾问的职能本身就应该包括对政府的涉法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查、防控法律风险等,要发挥法律顾问的职能,就要提高法律顾问在政府涉法工作中的话语权,不能拿法律顾问当“消防员”,出了问题才找法律顾问出面解决,要完善政府会议制度,一些规范性的重要文件以及决策,建议先通过法律顾问审查,建立工作会议文件审查的前置程序,未经通过法律顾问审查或审查中发现有涉法问题的文件,不宜提交会议组正式讨论,只有这样,才有利于政府工作在法制轨道上健康前行。当然,作为政府工作的法律顾问,我们要深感肩上责任重大,要对得起国家、社会赋予我们的使命和荣誉,要消除顾虑,在政府工作会议上大胆进言,发挥出法律顾问该有的作用。四、结语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是建设法制政府的重要条件,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政府法律顾问是保障政府工作沿法制轨道健康运行的重要保证,它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责任,享有崇高的社会荣誉和地位。在人才选拔上,既要考虑专业知识能力,还要注重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品质的考察;在保障方面上,既要考虑精神上的激励,还要考虑社会市场化的物质保障和权利独立。我们要正确审视设立政府法律顾问的意义,改变传统感念,提高其在政府工作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使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能在政府依法行政的工作中得到充分的展现,唯有如此,才能保证政府法律顾问机制的健康、持续发展。参考文献:[1]汪玉光.县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实施问题研究.行政科学论坛.2018(9):33-36.[2]余俊.司法实务视角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法制博览.2018(20):163.万方数据

篇五:公职律师发挥作用情况

交流 2OO7—3 近几 年来 .随着公职律 师制度在 成都 市的推行 .成 都市工商 局 因为具 有 较 为充沛 的 律师人 才 而 率先 成 为 试 点单位 截至 目前 ,全局 共发展公 职 律 师 6名 .其 中局领 导 1名 、处 级 领 导 3名 .分 布在 法制 、执 法 办案 等 重 要部门和岗位 公职律 师在 维护 自 身合 法权 益 、立法 立规 、制定规 范性 文件 、重大 决策 、行政执 法 、法 制宣传 教育和法律 咨询服务 、维护法律 权威 等方面做 了大量工作 .为促进 我局依 法行 政 .提高 决策 水平 ,转变 管理 职 能 .提升政府形象发挥 了重要作用 。

 一、 尊 重 民事相 对人的 平等 主体 身份 .依法维护 自身合 法权 益 行政机关 处理 民事纠纷 、维护民 事权益 的方式 、能力 和水平直接 体现 了行政机关依 法行政 的意识 、能力 和 水 平 工 商机 关 与其 他行 政机 关 一 样 ,也有 借贷 纠纷 、购 置办 公 用房 和 办公 用 品 、房 屋 租赁 、雇请 临 时用 工 人员等方面 的民事 纠纷 由于工商部 门以前具有 培育建设 市场 的职 能 .因 此 拥有很多 有形市场 .这些市场 大多 是 贷款修建 的 .同时 为收取市场 管理 费 .工商部 门还雇 请 了大量临 时务 工 人员 .“管办脱钩”后 .产生了大量还 贷 、抵押纠纷和劳务纠纷 。在近 20起 纠纷 的解决 过程 中 .我局公 职律 师积 极参 与了调查取证 、谈判 协 商 、诉讼 、

 70叶r团工裔管理轩宽 信访等具体工作。在这一过程中,公 职律师充分 应用法 律专业 知识 ,坚持 以事 实 为根 据 ,以法律 为 准绳 ,坚持 原 则性 和灵 活性 相 结合 。既维 护本 单位 自身合法权益 .又考虑民事主 体 相 对人 的实 际情 况 ,妥 善解 决 了 所 有 纠纷 .其 中很 多 纠纷 通过 协商 解决 .避免 了诉讼发生 和矛盾 激化。

 此 外 .公 职律 师 在 我 局对 外 招 标 、签约和政府 采购 中也 发挥 了积极 作用 公职律 师代理本单 位的相关法 律 事务 不 仅能及时根 除纠纷 隐患 , 避免 纠纷发生 .更有效 地维护本 单位 的合 法 权益 .节 约诉 讼 成 本 ,而且 在 纠纷 发生后 .也能通过 正确途径 、正 确方 式及时 化解矛盾 和纠纷 .避 免事 态 扩大 .产 生更大损 失和不 良后果 . 公 职律师 的作用取得 明显效果 .也为 我局树立 了 良好形 象 二、广泛参 与 。严格把 关 ,大 力提 高全 局依法行政水平 (一 )发 挥 法律 参 谋 助 手作 用 , 提 高全局依 法决策水 平 在 决策过程 中.我局 公职律师 积 极参 与 .进行专 门的研究 及可行性 分 析 严 把法律关 、政策关 ,为决策提 供 法律依据和保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 作用 在 2006年的近 1O项行政决策 中 .我 局 公职 律 师都 积极 参 与 了起 草 、审查和修 订 ,运用 法律专业 知识 , “

 能 力 建 气炙 誓 口 陈 春建 分析法律 和政策关 系 .提 出了很好 的 意见 在 培育和发展农村专业经 济合 作组 织 、壮 大农 村经 纪人 队 伍 、培 育 和发展农产品商标 、加强涉农合同监 管 、延伸 消费维 权网络 等一系列推 进 社会 主义新农 村建设 的重 要决策 中 , 既遵 守法律又 敢于创新 .所 有决策 都 收到 了预期效 果 :在治 理商业贿赂 , 打击 传销和变 相传销 .整治虚假 违法 广告 .清理整 治无证无 照经营 等重 大 决策 中 .坚持 合法与合 理相结合 ,妥 善处 置 了很 多社会热 点 、难点 问题 ; 在改 革企业年 检 、个体 工商户验 照制 度 .建 立企 业 分类 年检 制度 、个 体 工 商户滚 动验照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提 前年检制度 .实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免检制度 .深化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推 动各类市场主体诚实守信经营方面都 发挥 了重要作用 公职律师在行政 决 策 咨询 中紧 紧围绕 全 局 中心 工作提 供法 律服务 .进一步规 范决策程 序 . 促进 依法施政 .保障 了全局政务 活动 的合 法高效运行 ,提高了行政效能 。

 (二 )参与地方立法和部 门规 范性 文件的制定.规 范抽象行政行为的实施 按 照市委 、市政 府关 于加 强 中介 机构 管理 的要求 .我局专 门组织公 职 律 师攻 坚 .学 习借 鉴外 国 、外 地 的管 理 经 验 .克服 涉及 管理 部 门多 、内容 新 、协 调 难度 大等 困难 .经 过 调查 研 究 。反 复协调 、论证 和修改 ,在 不违反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2OO7—3 经验交流 相 关法律法规 规定 的前 提下 ,起 草了 《成都 市 中介 机构 管理 办法 》,该 《办 法》共 20条 ,明确 了管理 范 围和管 理 对象 .建 立 了联 系会议 制 度 、“黑 名 单 ”公示 制度 和违 法处 罚 制度 ,结 束 了我市 中介 监管无统 一法律体 系 、无 统一管理 机构 的监 管状态 ,为促进我 市 中介 机构 的规 范管 理 和健 康发 展 提供 了依 据 同时 ,积极参 与地方立 法 工作 .认 真完成 市 人大 、市 政 府交 办 的各 类立 法及 规 范性 文件 的征求 意见 T作 截 至 目前 ,共 回复各类立 法征求 意见稿 l00多件 .参加 立法修 改讨论 会 20多 次 ,提 出了约 200多 条意见 (三)直接参与行政许可和行政 处罚等重 大、疑 难复 杂案件的研 讨 , 强化 政 府依 法行 政 我 局 成立 专 门 的行政 许 可 案件 审批 委员会 和行 政 处罚 案 件 审批 委 员会 .负责行政许 可和行 政处罚 中重 大 、疑难复杂案 件的研究 我局公 职 律 师大 多是案 审会成员 .为促进我局 依法行政提供 了保 障 2006年全市新 登记 注册各类 企业 17593户 .个体工 商户 62483户 .企业集 团 18个 .外地 内资企 业驻 蓉办 事 机构 设立 备 案登 记 252户 .完 成 改 制 企 业 登 记 377 户 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处各类经济违 法违章 案件 10056件 .其 中立 案查处 3842件 .万元 以上 大要 案件 2633件 .

 案件总 值 18839万元 .罚没款 入库金 额 6702万元 截至 目前 .所有行政许 可和行政处罚 案件无 败诉 、复议 和被 撤销 案件 我局 公 职律 师参 与处 理 群众 申 诉 和上访 案件 30余件 .完成市 委 、人 大 、政府 、政 协交 办 事项 和提 案 回复 40多件 .参与研究处理 重大疑 难案件 50余件 .起到 了很好 的法律 宣传 、法 制参谋 、攻坚克难 的作用 。

 (四)调查和处理具体的法律事 务 ,代 理参加诉讼 、复议 活动 ,依 法维 护 自身合 法权 益 公 职律 师 是 专 门为政 府 提 供法 律 服务的 队伍 。这一优势是 社会律 师 所不具 备的 由他们代理 本单位 的相 关法律事务 .能更有效 地维护本单 位 的合 法权益 .不仅节约 了诉讼 成本 ,

 而且取 得很好 的效果 为了规范 和改 进行政复议 和行政应诉 工作 .切 实发 挥复议 和诉讼 的监督作 用 .我局 制定 下发 了《关 于行政应诉 和行政 复议 工 作 的实施 意见》,建立 了被诉部 门负 责人和 主办人 出庭应诉 制度 ,鼓励 公 职律师直 接参 与诉讼 和复议工 作 ,负 责组 织被 诉 部 门定 期 组织 相 关人 员 参 加审判 旁 听 .并直 接 指导 如何 答 辩 、应诉 2006年共办理行政诉讼 案 件 5件 .无 败诉 案件 共办理行 政复 议案 件 15件 .被 复议 案件 3件 .无 被 撤销案件 (五 )通过 法制培 训授课 和法律 咨询等 活动 .提 高法制 宣传教 育的 实 际效 果 为 全 面提高 我 市企 业 经 营管 理 人员 的法 律 素质 和企 业法 治 化管 理 水平 ,增强企业 依法经 营 、依法 管理 、 依法决策 的能力和企业竞 争力 .我局 积极开展 了“百千万企 业普法工 程”. 安排 5年 内在 全市 范 围 内组织 100 家规模 以上 企业 、1000家 民营 企业 、 10000家个体工商户 .采取 多种 形式 . 有针对性 、分期 、分批 、分层次地 开展 法 制 宣传 培训 教育 针 对 新修 正 的 《公 司法》、《公 司登记管理 条例》等新 法 律法规 .进行 了专 门的工商执法人 员 培训 .总数 超过 2000多人 次 在 这 些 活动 中 .公 职律师大 都参加 了直 接 授课 .提供 法 律咨 询服 务 .取 得 了较 好 的社会效果 .为法制宣 传教育做 出 了贡献 在公 职律师 的直 接参 与下 ,

 我局 的“四五”普 法 工作取 得 了较 好 成绩 .被 国家工商 总局评 为全国工商 系统 “四五 ”普法 先进 单 位 ,被 省 委 、 省政府 和市委 、市政府 分别评 为 了全 省和全市 的“四五 ”普法先进单 位。

 三、尊重 法律 权 威 。自觉接 受 法 律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司法监督 和 社会监督 .坚持公正执法 .是确保 全局 依法行政 .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保证 公职律师的参与更加畅通了法律 监督 的渠道 。也使监督更及时 ,更有效 。

 近 年来 .我 局接受 了市人大组织 的执法 检查组对 我局执 行 《商标法》 及 其实 施 条例 、《成 都 市著名 商 标认 定和保 护规定》、《成都市 股份合作 制 企业 条例》、《成 都市个体 工商户和私 营企业 权益保护 条例》等 法律法规实 施情 况的检查.公职律师站在法律 角 度对法律执行情 况 、执法 中存在 的问 题 、立法修改完 善等方面 提出 了很 多 专业 性较强 的意见和建议 .增强 了执 法 检查的力度和深度.有效地促进 了 法律实施 在 接受检察 机关的 司法 监督 中 .

 我局公职律师积极 主动参 与 .在预 防 职务犯 罪 等方 面定 期 与检察 机关 沟 通 .了解 相 关信 息 .针对 热点 问题 和 容 易发生违法犯 罪的环节 、领 域 ,及 时 向领 导反馈 .及 时 向全局领 导干部 和执法 人员 传 达 .及 时 采取 防 治措 施 针对工商执法管理 中的具体情形 和 困惑 .及 时 向检 察 机关 汇报 .争 取 他们 的支持帮助 和指 导 由于公职律 师参与指 导 ,及时沟通 ,及时预 防 ,近 年来 .我 局没有发生 过一起渎职 或滥 用职权 的违法犯罪行 为 在接受人 民 法 院的司法监督 中 .我局不仅认 真对 待每起行 政诉讼案件 .而且虚心 接受 司法监督 .我局长期安 排专 门公 职律 十周工商管理轩宽 71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经验交 流 2007—3 来稿摘登 大力加 强 工商所制度 建设 .对抓 好各项责任 制的 落实 .提 高市场监 管 和行政执 法水平非 常重要 但 是 .要 真正把各 项制度 落 实在 行动上 .就 必 须 从制 度设 计 的科 学性 方 面 来进 行 改革 。

 一是 要 实现 工商 所 工作 的标 准 化 工商所干部该 干什 么.不该干什 么. 怎 么干 。必须要有 明确标 准。从监 管 行为入 手 .要 建 立综合 监 管 、分 类 管理标准化 此如 .巡查 中查什 么。专 项检 查 又查什 么 .查 到后 走什 么程 序 .后 续操 作 怎 么进行 等 等 .必 须建 立一套如 重点热点行 业监 管流程 、无 照经营户监 管流程 、简易处罚监 管流 程 、专项检 查 流程 等规 范 :面 对 同一 检 查行为 、同一检 查结 果 .要 建立 统 一的检 查表 式 :制 发 相 关法律 文 书 时 .应 当有统 一规 范的格 式和文 字表 述 ;从规 范 内务 管理 、队伍 建设入 手 ,

 要使 基层建设标准化 可以适 当建立 对 内流程 、对 外流程 、队伍 管理 规 范 类流程等 如 对 内流程 .可 以建 立信 息发 布流程 、信访 工作 流程 、人 员请 72卞周工商管理研完 工商所制度建设要有科学l 生 假 审核流程 、通知转发提 示流程 、车 辆使 用管理流程等等 二是要 实现 监 管手 段 的信 息 化 和现代化 .以提 高监 管效能 在这 方 面 .上海 工商 系统在近 几年 实施 的工 商所工作平 台取得 了较好效果 以长 宁分局新 泾工商所为例 .实施 工商所 信 息平 台之 前 .各项 工作只能记 录在 纸面 的 工作 台账上 .利 用率低 .工 作 效率低 .对干部 的考核也 难 以把握 实施 上海 市工 商行 政 管理 计算 机信 息 系统工商所 工作平 台后 .内务 管理 效 果明显 .监管效率大为提 高 例如 .

 在 工作 动 态一栏 中.所 长布 置一周 工 作 、每 个干部每 天下班前撰 写工作 日 记 、监 管组长 汇报 一周 工作 是必须 完 成 的工作 内容 。互动性强 ,上情下达 、 下情上报 .双方一 目了然 更重要 的 是 .工商所 工作 平台能链接 到案件 处 理 系统 、办公 自动化 系统 、工商所 综 合监 管 系统 、消费者权益保 护 系统等 重要 的业务工作平 台.使 监 管干部 的 工作程 序化 、格 式化 .从 而达 到 工作 的规 范化 .使 基层 工商所责任 制的 落 口 袁祥庆 实在机制上 用信 息化 予以保证 三 是在 组 织结 构 和监 管方 法上 要 实现综合监 管 目前 市局 、分局仍 然 实行 漏斗式 的条 线 管理状 态 .所谓 “上 面千条线 .下面一根针 ” 而随 着 市场 经济的发展 .老百姓对 基层 工商 干部 的执 法 水 平和 处置 能 力要 求越 来越 高 .专管 员式的监 管模 式 已不适 应 目前的监 管要 求 因此 .工商所应 当以“分组 划块 .综合 监管”的理念 来 进行 机 构和 岗位 设 置 .实行 一人 多 岗、一 岗多能的综合监管方 法 “分组 划块 ”主要 指按 工商所管辖 范 围划分 成若干 个地 块 .每 个地 块设 置若干个 监管 岗位进行 管理 :“综合监 管”主要 指每 个监 管干部 必须熟练 掌握 、综合 运用各 类工商法律 法规 .不分条 线 .

 实行综合执法 每个工商所设置一个 综合 组 、一 个 办案组 和 若干 个监 管 组 .以适 应监 管形势发展 的需求 (作者 单位 :上 海市工 商局 长 宁 分局新 泾工商所、 维普资讯 http://www.cqvip.com

篇六:公职律师发挥作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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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法律服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好的法治环境,关乎市场的稳定和企业的信心,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所在。近年来,湖北省鄂州市注重发挥律师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扎实推进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管理,较好地促进了营商环境法治化,推动了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一、主要做法及成效湖北省鄂州市现有律师事务所16家,执业律师126人。近年来,鄂州市司法局盘活专业法律服务资源,着力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主动回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法律服务需求,切实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一)聚焦民企需求,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市司法局会同市工商联根据民营企业发展实践,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努力树立了民营企业的法律服务品牌,并率先在全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向民营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形成了“万所联万会”机制,深入推进“法治体检”活动常态化,为民营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一是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服务。2015年,市司法局和市工商联共同制定了文件,成立了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通过政府采购法律服务的方式和举办法治讲座、提供现场法律咨询、审查协议等多种形式,为全市28家重点民营企业和商(协)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有效预防或缓解了不少企业风险。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市司法局会同市工商联深入开展民企“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组建律师助力民企复工复产法律服务团,为民企复工复产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二是建立“万所联万会”联系合作机制。2021年7月,市司法局会同市工商联推进律师事务所和工商联及所属商会开展工作对接,鼓励和引导尚未聘请法律顾问的商会和民营企业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民企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以进一步提升民企依法经营、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三是通过引导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对相关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并通过法律保障措施来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创新,有效推动了企业可持续发展。2020年至今,全市律师到民营企业举办法治讲座63场次,帮助民营企业化解矛盾纠纷39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律师作用的路径思考——以湖北省鄂州市为例高戬生 (湖北省鄂州市司法局局长)李 鹰 (湖北省鄂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洪利民 (湖北省鄂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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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STICE OF CHINA2022年第1期·总第265期件,给民营企业制作法律意见书82份,审查合同78份,撰写“法治体检”报告8篇,办理涉及知识产权保护案件26件。(二)聚焦发展大局,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一是推行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2017年6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全面实施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指导律师通过担任党政机关和有关单位的法律顾问,全面介入顾问单位的决策、管理全过程,为顾问单位处理涉法事项建言献策,推动顾问单位管理决策的规范化和法治化。二是组织律师参与村(社区)法律服务。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需要,组建村(社区)法律顾问团,采取顾问律师定期到乡镇(街道)司法所集中坐班与主动下访相结合的法律服务工作模式,积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法治乡村建设。2020年至今,全市法律顾问在各村(社区)组织开展各类法治专题讲座912场(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7万多人(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521件,审查合同361份。三是开展律师参与城管执法工作。推荐优秀律师常驻城管各执法大队,随队赴执法第一线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了城管行政执法规范化。(三)聚焦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积极组织律师参与信访维稳工作。每月定期组织律师赴信访部门,参与党政领导信访接待工作,依法化解矛盾并做好息诉罢访工作。组织10名律师参与了全市出租车整治工作,引导出租车主依法理性维权,及时有效化解群体性事件。二是积极开展律师调解工作试点。在市、区两级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在律师协会设立律师调解中心,发挥律师化解矛盾纠纷职能作用。三是组织引导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市司法局2020年8月印发了《关于推动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通知》,以引导广大律师积极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有效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四是建立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值班、代理制度。每个工作日各安排1名专职律师在法律援助中心平台、“12348”热线平台值班,在市、区两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市看守所派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为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供法律援助,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四)强化教育管理,着力提升执业能力。一是注重教育培训。通过“请进来”的培训方式,每年定期举办律师教育培训班,邀请省内的知名法学专家学者讲课;同时通过“走出去”的培训方式,分期分批组织律师参加学习考察、业务研讨活动,促进律师队伍整体素质提升。二是注重考核管理。每年开展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检查考评工作,把考评结果作为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诚信评估、资质管理的依据,并按照考评结果实施奖惩。三是注重能力提升。加强律师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落实新上岗律师执业宣誓制度,组织律师学习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能力。二、存在的问题鄂州市律师行业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了难以取代的重要作用,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障碍和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一)市场主体尚未形成“有事找法”的惯性思维。法律顾问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价值并未受到市场主体充分的关注,有些民营企业并不重视法律顾问的作用,往往在发生了法律问题以后,才会让律师介入事件当中,不少民企从未聘用过律师,以至于在法律案件处理中常常处于被动局面,严重影响了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二)律师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发挥不明显。法律服务与营商环境优化的结合点在于业务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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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法律服务求。但目前律师法律服务没有完全抓住这个要点,律师的业务领域拓展不够,没有完全做到让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信得过、离不开。部分单位由于对律师工作缺乏深刻认识,“聘而不用”,或者“顾而不问”,从而使得顾问律师工作很难深入顾问单位的日常管理流程当中。又如部分单位未能建立健全完备的顾问律师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在实际中也无法反映出顾问律师的专业化水平和权威性。(三)律师优化营商环境的综合素质有待提升。律师受聘法律顾问,除了必须具备法律专业素质外,还应具备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才可以为法律顾问单位发展进行法治引导与支持。但实践中,一些单位法律顾问只懂理论不懂实践,又或者只熟悉顾问单位所在行业的相关法律而对其他部门法律完全不了解,甚至只懂法律,不讲政治、大局,以致无法切实维护顾问单位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了顾问单位的健康发展。(四)律师优化营商环境的经费保障不到位。党政机关、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但一些党政机关特别是村(社区)法律服务费偏低,难以吸引优秀律师资源;市工商联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民营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服务,但服务费较低,甚至区级没有将此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影响了律师的工作热情。三、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律师作用的路径笔者建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发挥律师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一)搭建专业平台,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引导广大律师深度嵌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提升律师行业影响力,做到党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部署到哪里,律师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1.积极引导律师参与民主法治建设。一是积极推动科学立法。律师参与立法,对于推动国家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有着重大意义。建议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机关招聘资深律师加入立法团队,以切实解决目前国家立法机关尤其是地方立法机关律师人才短缺的现状。建议由立法机关聘请资深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让律师积极参与立法,以切实提升立法的工作品质与效果。充分吸收优秀律师作为人大代表,充分发挥律师代表在参政议政以及执法监督方面的特殊优势。二是积极推行严格执法。各级党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均必须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凡重大的行政决策、重要合同、重要文件、重大行政案件等,政府及政府部门在作出决策之前均应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律师在任法律顾问期间,也要建言献策,以保证党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在决定重要事务时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各级执法机关对行政裁决、行政处罚等具体的行政行为,都必须积极聘请律师开展合法性审核,以保证行政执法的事实认定与实施程序严格遵循法律规范。要招募优秀律师进入行政执法队伍,以提高行政执法的合法性与严肃性。三是积极推动公正司法。要发挥法官协会、检察官协会与律师协会的功能作用,通过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及业务互动、专题研讨、数据共享等工作制度,为广大司法人员与律师之间提供公开透明的沟通交流平台,进一步增强双方相互了解与信任。建立在优秀律师中招聘法官、检察官的机制,并建议废除律师进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需要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规则,畅通律师进入司法队伍的途径,以进一步提升全体律师对于法律职业的认同感,激发司法队伍的活力。公检法等机关要继续完善律师执业权益保护机制,认真落实听取律师辩护意见机制,进一步完善便利律师参加诉讼机制,以更好地实现律师在公正司法中的职能作用。四是积极推动全民守法。提高全民法治观念、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就需要更多律师介入普法工作,以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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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STICE OF CHINA2022年第1期·总第265期用法的意识。设立律师以案释法的机制,并组织律师参加普法宣讲团,以案讲法、以事说法,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为群众答疑解惑。要充分借助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热线电话、法律咨询网站三大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展律师法律服务触角,向广大人民群众免费提供专业、精准、快捷的法治宣传服务。2.积极指导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企业实际情况和民众需求,积极指导律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一是围绕中心工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参与政府重要工程、融资项目协议的审核工作,为政府重要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完善公职律师机制,进一步发挥公职律师在政府决策、重大项目、规范性文件编制等各方面论证评估的作用,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水平提高。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为银行、证券、保险、环境保护、精准扶贫、知识产权、空港经济、多式联运、“互联网+”等领域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服务保障地方支柱产业发展。二是聚焦企业实际,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引导律师成立企业服务队,进商会、进公司,围绕企业的治理结构、法律风险预防化解等问题进行“法治体检”,剖析商会、企业法律需求与风险点,并协助商会、企业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发挥民营企业律师服务团、企业法律顾问作用,通过引导律师事务所与律师利用“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的自测系统小程序、二维码APP等,向民企提供智能检测、在线分析、远程咨询等法律业务。推动并落实“万所联万会”的联系合作制度,鼓励并指导没有聘任法律顾问的商会聘任联系合作的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在民营企业开展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对工商联推荐的民企申报公司律师开辟绿色通道,以进一步提升民企的依法经营、依法治理能力与水平。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法律帮扶,对困难企业特别是进入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程序的企业适当减免律师服务费用。引导律师事务所开发与专利保护有关的法律服务产品,积极引导律师关注涉及专利保护事项,并进一步做好与高科技、新兴领域企业之间的法律服务衔接,为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的申请、转移、转化和保护提供法律服务。三是关注民众需要,提供贴心法律服务。全面落实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合理配置律师资源,进一步优化法律顾问的团队化服务水平,采取定点接受咨询、进村入户、跟踪服务、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上门的贴心法律服务,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发挥律师在法律援助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范围,切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3.积极指导律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指导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充分运用调解理念,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维稳的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和谐安定。一是指导律师充分运用协调、和解的方法,达到案结事了,有效防范与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切实有效地将问题化解在最基层、化解于萌芽状态。二是将调解优先贯彻在律师执业的全过程。强化律师介入“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律师主动介入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的有效途径,充分运用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手段,积极参与信访接待和管理。进一步推行对不服司法机关已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由律师代理制,进一步健全律师参与诉前、诉中调解机制。三是坚持发扬“枫桥经验”,积极指导律师在代理因意外死亡、民房拆除、拖欠工程款、劳动报酬等产生重大争议的社会敏感案件中,注重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入手,对各方当事人释法析理,依法、理性地解决矛盾纠纷。要组织律师开展涉法涉诉信访等案件评查活动,推动案件得以公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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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法律服务理。四是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加大对律师代理重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指导。五是不断推动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积极推动形成在律师进行委托代理时告知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法处理纠纷制度,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加强管理引导,优化法律服务环境。律...

篇七:公职律师发挥作用情况

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的安排,区人大常委会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调研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 XX 市监督法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对照《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及《XX 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分工安排,调研组先后到部分镇街和市民中心现场了解了窗口单位办公运行情况,并召开了相关职能部门座谈会,听取了相关牵头单位 XX 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汇报,并着重就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中XX年度应完成的 X项内容进行了调研,广泛收集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XX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效

 XX 年,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较好地完成了 XX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序推进。按照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三级四同”要求,制定“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XX 年,受理各类政务服务 X 件,办结 X 件,办结率 X%。大力开展“减证便民”,完成国家 X 项设定证明事项、X 项市级设定证明事项的清理报备,取消区级证明事项 X 项。开展涉企降费减负,取消、免征、减低标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X 个,为社会和企业减负 X 余万元。推进投资项目“一站式”审批服务改革,将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 X 天。

 (二)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一是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监督管理更加规范。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更新规范性文件库。对 X 份拟签订的政府合同内容、形式进行合法性审查,对 X 份政府合同进行登记备案。对 X 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严格事前合法性审查和事后备案公布。备案审查部门规范性文件 X 件。全面清理 XX 年政府规范性文件 X 件(其中拟废止 X 件、拟延长有效期 X 件)。二是政府法律顾问团运行更加高效。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和重大事项集体研讨会,根

 据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对 X 名法律顾问进行年度综合考评,其中 X 名不再续聘,另行选聘 X 名,并就顾问的指派进行了重新调整。三是重大决策更加科学、民主、法治化。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决策,注重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坚持主管单位通过召开论证会或座谈会,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确保决策民主、公开。XX 年,先后组织召开了经开区治丧服务中心收费标准论证会、XX 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论证暨风险评估会和 XX 区建立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机制及调整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听证会。

 (三)市场监管更加有力。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XX 区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分行业和区域执行产业投资禁投清单。对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废止《XX 区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等 2 个涉及限制竞争文件。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出台《XX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XX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强化信息归集和信息应用,X 家成员单位收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XX 条,归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各类信用信息 XX 条。落实“红黑名单”制度,X 户失信企业在工程投标、政府采购、财政资金补助、评先评优中受到联合惩戒。

 (四)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得到有效化解。修订完善《XX区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滚动排查梳理各类矛盾纠纷 X 件,每月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例会,累计排查各类重点矛盾纠纷 X 件、化解 X 件、化解率 X%。深化安全生产执法,加强对重点单位、关键环节和重点时段执法检查,排查生产经营单位 X 家,整改隐患 XX 项,行政处罚 X 万元,行政拘留 X人、移送检察机关 X 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线索排查和打击处理,侦破“X”类案件 X 件,打掉恶势力团伙 X 个。大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组建社区巡防队 X 支 X人,“红袖标”义务巡防队伍 X 支 X 余人,社会面巡逻防控力度不断加大。通过“打、防、管、控、建”等手段,对 X 个市、区、镇级挂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进行综合整治,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各街镇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应予充分肯定,但是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从本次集中调研收集的情况来看,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仍需不断提升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但我区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偏低。XX 年,承办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 X 件,其中一审案件开庭审理 X件,区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 X 件,应诉率 X%;区法院开庭审理全区行政诉讼案件 X 件(含镇街),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X 件,应诉率 X%。

 (二)“ 放管服” 改革仍需不断深化 一是该放的权有些还没有放到位,一些已出台的放权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地。比如,投资领域审批时限虽经压缩,但各种审批“要件”、程序、环节等还是繁多,审批时间还是比较长。二是各种证照包括职业资格认定和行业准入证、上岗证仍有很多,有些证照的办理,有关部门的标准和要求互为前置,为老百姓提供高效服务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简政放权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仍需不断加强 一是“信用 XX”暂未与“信用 XX”“市网审平台”等系统实现数据对接,信用信息互联共享作用发挥效果不理想。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于 XX 年才正式开始推进,虽然目前已完成平台建设及数据征集等基础工作,但在联合奖惩、“红黑名单”管理、重点领域信用报告应用及“信易+”产品创新等

 方面需进一步加强。二是相关部门信用信息采集、使用、公布、管理还不够规范,“信息孤岛”“条块分割”现象仍然存在,全区尚未全面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大格局。三是有的部门部分政策兑现不好,在诚信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不够好,甚至存在违约失信情况。

 (四)行政执法检查仍需不断规范 从调研情况来看,提出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意见建议比较集中,比如反映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比较突出,执法检查慢作为、不作为情况时有发生。对交通、环保、拆违、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等投诉,有关部门执法效率低,查处“慢半拍”,群众反映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有的基层部门还反映,委托执法存在“权责不清”“权责失衡”等现象,上级部门将执法责任委托给下级部门后,人力物力保障跟不上,镇街等基层单位负担较重。

 (五)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仍需不断提高 调研中反映,对一些重大行政决策,在形成过程中公开征求意见不够,引导社会公众建言献策不足,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不够深入、作用发挥不充分,科学民主决策有待加强。有的政府部门在起草规范性文件时,征求意见方式比较单一,极少采取听证会等有效形式,且征求意见对象

 往往由主管部门推荐,代表性不强,民主性不够,普通群众实质性参与少、反馈意见少。个别部门对行政相对人申请公开事项不重视,公开内容不全、超期公开的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三、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一是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的主动性,不断修改完善《XX 市 XX 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对相关规定进行细化。二是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更加重视司法建议,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

 (二)

 进一步着力优化“ 放管服” 改革 放管服,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简称。“放”即简政放权,降低准入门槛。“管”即创新监管,促进公平竞争。

 “服”即高效服务,营造便利环境。一是要根据深化机构改革的精神,加快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着力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进一步调整和健全全市各级政府权责清单,并将各类清单及时上网公开,促进市、区、镇(街)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协调、有效。二是要深入推进分类精准放权,加强和改进并联审批、证照联办,优化整合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切实打通企业和群众便捷办事

 渠道;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力求做到权责统一,并充分考虑基层人员、力量、经费等配套保障,帮助基层解决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后承接难、衔接难等问题。三是加快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推进政府服务平台便捷化,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将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事项等要求,压缩发票申领、参保登记时间,强化业务协同办理、数据开放共享、网站集约化建设等,着力解决企业开办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环节多、效率低等问题。

 (三)进一步着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更好发挥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政府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加强诚信建设,区、镇两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带头讲诚信,信守承诺、取信于民,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公信力。加快建立违法失信黑名单的公开曝光制度和市场禁入制度,逐步使信用状况成为各类准入门槛的基本衡量内容。建立健全信用联合奖惩发起与响应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使违法失信者无处遁形,大力营造不愿失信、不敢失信、不能失信的良好社会氛围。着力推进行业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行业经营标准和自律准则,将更多事项交给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和规范的作用。聚焦广大群众高度

 关注的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行业领域,加强执法检查公开,共享信用信息记录,实现信用信息运用规范化法治化,使诚实守信成为各行业发展的自我约束和价值导向。

 (四)进一步着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以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为核心,强化宪法法律至上、权由法定、权依法使、权责统一等法治理念,进一步加强执法体制机制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有效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分散以及执法推诿、执法畸轻畸重等突出问题。强化常态化规范化执法,不搞下达指标突击式执法。优化“双随机、一公开”机制,重视执法程序制度建设,明确执法程序和适用条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进一步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使其更科学、合理、明确,更具可操作性。切实规范委托执法行为,加强对委托协议的审核,合理限定镇街受委托执法事项,明确委托执法的标准、范围、程序以及委托执法实施后果。加强基层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执法规范、法治素养教育培训,加强执法办案业务指导;同时将村居两委工作人员也纳入常态化法治教育培训范围,进一步发挥这部分人员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五)进一步着力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有关规定,事关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管理重要事项要及时报告。完善专家论证评估机制,重要决策涉及技术上不确定事项时,建议委托专家进行论证评估,并确保专家意见的中立性、论证评估的透明性。畅通和健全社会各方面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的途径和方式,建议探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预公开制度,非因保密原因,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相关草案、依据及其说明。大力推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公用事业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增进群众关注领域的信息公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增强公众实质性参与。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管理工作,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机制,更好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行政决策过程中法律咨询和风险预判的作用。

篇八:公职律师发挥作用情况

关于加快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律师行业“扬帆行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服务”三年推进计划,围绕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的目标任务,努力提升律师万人比,促进我市律师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要求,以增强律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核心,加大对律师行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健全律师工作体制,搭建律师服务平台,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促进我市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丽水”“平安丽水”和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力争到 2025 年,“每万人拥有律师人数”达到 3.6,市、县级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工作覆盖率达 100%。律师队伍人才机制进一步完善,律师业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初步建成一支

  2 高素质、专业化、复合型的律师人才队伍,培育一批规模化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和在专业领域具备核心竞争力的律师事务所,形成结构科学合理、专业门类齐全、执业规范有序、服务优质高效、保障充分有力的律师行业发展新格局。律师执业权利得到依法保障,法律服务市场进一步规范,律师职业道德水平明显提高,律师行业公信力、竞争力整体提升。

  三、主要措施 (一)培育律师队伍发展壮大 1.鼓励支持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鼓励律师事务所整合兼并做大做强,推进律所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将律师事务所纳入中小企业和服务业等优惠扶持政策范畴,享受相应政策。国家级、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外地规模律师事务所(品牌所)在我市设立分所,派驻律师不少于 6 人(派驻律师需分别在总所和分所执业一年以上),分别给予分所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30 万元、30 万元。对业务收入 1000 万元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当年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每增加 1000 万元再奖励 20 万元。执业律师达 30 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给予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执业律师达 50 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给予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引进省级以上优秀律师、律协专门委员会主任、涉外人才库律师为团队负责人,且团队执业律师 3 人以上的,给予律所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鼓励律师事务所“个转合、合升规”,合并重组向规模化方向发展,执业律师 10 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对现有的执业律师 5 人以下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合并的,每净注销 1 家,给予合并后的新律师事务所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

  3 超过 20 万元。

 2.加强律师队伍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大高端法律服务人才、紧缺专业法律服务人才引进力度,提升法律服务层次,加强涉外商事、知识产权、公司重组并购、证券金融、互联网经济等领域的法律服务人才培育和青年律师培养,重点培育一批讲政治、重操守、专业精、服务优的名律师。将法律服务人才纳入我市人才目录,对符合高层次人才规定的法律服务人才,经人才主管部门认定,享受相应人才津贴、住房保障等人才政策。对首次入选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浙江省涉外律师人才库的执业律师,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5 万元、3 万元。对晋升为一级、二级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执业律师,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 3 万元、1 万元。支持“招才引智”引进法律服务人才,外省执业律师到丽水执业且通过年度考核的,连续 3 年每年给予 1 万元补贴。设立律师首次执业补贴,对在我市首次获准执业的专职律师,通过年度考核的,连续3 年每年给予 1.2 万元补贴。律师首次执业补贴,不适用于领取退休金的单位退休人员。

 3.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全面实施公职律师制度,党政机关要配齐配强公职律师。鼓励支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党政机关应为报考人员提供必要的考前复习时间,组织考前集中辅导培训或统一购买线上培训课程。新任公务员招考过程中,鼓励党政机关招录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从事法律事务有关岗位。对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初次领取公职律师工作证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4 4000 元;公职律师年度考核称职的,3 年内每年给予 2000元奖励;并凭有效票据报销考试报名费、考试差旅费、岗前培训差旅费。所需经费纳入所在单位本级财政预算。2022 年之前已经取得公职律师工作证的,不享受一次性奖励,享受年度考核奖励。公职律师所在单位要建立健全公职律师遴选聘任、职责履行、考核奖惩、与法律顾问衔接等管理制度,对公职律师的执业活动应给予支持、帮助和鼓励,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更大限度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

 (二)积极搭建法律服务平台 4.推进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继续加强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和领导接访随行制度,按“谁使用谁购买”原则落实法律服务主体责任,将律师参与诉源治理、矛盾纠纷调解、信访接待和处理、信访积案化解及群体性事件处置、市场主体法律服务等事项,统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5.完善党政机关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科学制定法律顾问参与政府决策工作机制,把法律顾问服务经费纳入各部门财政预算,根据工作量和工作绩效合理确定外聘法律顾问报酬。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经费,按照平均每年每村(社区)不少于 1500元的补助标准,各级财政按照省财政转移支付标准不低于 1:1 配套落实预算。健全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考评机制,确保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落到实处。

 6.推动律师参与社会治理。为律师参与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指派机制,为更多青年律师提

  5 供办案机会。严格落实办案补贴,并逐步提高法律援助补贴标准。支持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促进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深入开展。建立健全司法行政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宣传、民政、工会、妇联、残联、工商联等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机制,搭建合作平台。

 7.拓展法律服务领域。鼓励律师事务所、律师立足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的目标定位,拓展新兴和高端法律服务市场,加大律师对重大项目服务力度,发挥重大项目法律服务顾问团作用。

 (三)优化律师执业环境 8.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尊重和协助律师依法履行职责的执业活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定期召开政府与法院、检察院联席会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律师执业存在困难和问题,着力破解会见难、阅卷难、申请收集调查取证难、人身权利受到侵犯等问题。

 9.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司法行政、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联合依法查处取缔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违法经营主体、场所,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个人。

 10.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依托全国律师行业党校基地“中共浙江省委-黄景之律师事务所旧址”,优化创新律师党建培训和党史宣传教育功能,创建律师行业党校教育基地全国品牌。加强律所党的建设和党员律师

  6 的教育管理,建立党员律师和骨干律师“双向培养”机制,健全常态化的政治学习教育机制,引导律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 向,提升律师队伍综合素质。强化行业监管机制,加强对律师日常执业行为的监管,健全律师执业信息发布机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律师行业发展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结合实际制定支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律师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律师行业扶持政策,相关政策所涉及的资金由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机关所在地财政给予保障。

 如与我市其他相关人才政策有重复,按“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执行。对两次以上达到奖励标准的律师事务所,按享受一次最高奖励的原则,补足最高奖励标准。

 (三)加快政策衔接。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抓好律师行业发展规划,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督促各项扶持政策落地见效。

 本意见自 2022 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丽委办发〔2018〕102号)同时废止。

篇九:公职律师发挥作用情况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提纲 一、主要做法及工作完成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是加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

 3.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是稳步推进“相对集中”审批制度改革

 2.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3.是持续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是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

 2.是分步骤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是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2.是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

 3.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是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2.是加强执法队伍监管

 3.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

 2.是加强审计监督

 3.是加强政府诚信建设

 4.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2.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3.是多途径化解信访问题

 4.是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法治化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统筹推进各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二)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

 (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加强法治力量建设

 正文:

 2021 年,...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严格贯彻落实中省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战略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 、主要做法及工作完成情况 (一 )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 1 .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县政府主要负责人通过县政府常务会、理论中心学习组和专题会议,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重点任务,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2 2 .是加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

 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各镇、县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县政府进行报告,推动述法

  工作常态化。

 3 3 .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 作

 坚持把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奖惩,报请县委同意印发《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2021 年工作要点》《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细则(2021-2025 年)》《...县 2021 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工作责任,分解落实任务,定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全面依法治县理念走心走深、工作落地落实。

 (二 )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 1 .是稳步推进“相对集中”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省、市、县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在已划转第一批 108 项、第二批 72 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基础上,完成了第三批县交通局实施的 33 项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围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对划转事项进行了“颗粒化”梳理和流程再造,建立了审管长效机制(两办法一制度),制定了业务操作规程(三清单一指南),规范操作流程,提升审批效率。

 2 2 .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1467 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880 项事项做到即来即办,其中 479 项行政许可类事项网上可办率达 92.10%,全程网办率 72.35%,“网上查、网上问、网上办”能力不断提升。制作并对外公布 33 项“一件事一次办”的“码上晓”,办事群众和企业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享受“指

  尖上的服务”。进一步拓展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深度和广度,深化办事一张网,先后与八省十二县(市、区)签订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让数据跑路代替群跑路。

 3 3 .是持续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严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政策措施,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施行重大政策措施前的必经程序。依法严格市场监管,明确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2021 年度共实施了学校食堂(含幼托机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茶叶小作坊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茶叶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等共 15 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成立...县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民营企业法律咨询室,指导律师为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与服务,不断提高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以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 1 .是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

 建立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所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对于内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条文内容不明确、公文用语不准确等问题及时督促修改纠正,力求做到不合法、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不予出台。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中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对规范性文件经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本级人大和市政府备案。

  2 2 .是分步骤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

 全县组织了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文件清理、涉及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清理、涉及长江流域保护规范性文件清理等 3 次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活动,通过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将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纳入法治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促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四 )实现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 1 .是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全面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研究制定了《县政府工作规则》,专章对县政府决策流程做了规定,以合法科学民主为决策要求,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体系,切实增强各项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参与度。

 2 2 .是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

 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巩固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基础,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中的作用,切实规范决策行为,不断强化决策水平。今年以来,县政府法律顾问对县政府 19 项重大决策和重大合同提供审核意见,提供法律咨询 60 余次,参与现场研判 3 次,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

  3 3 .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五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1 .是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二次评估工作,并通过实地督查及时查找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以书面通报等方式倒逼各行政执法机关切实规范和改进行政执法行为,执法的规范性进一步提高。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执法部门全覆盖。

 2 2 .是加强执法队伍监管

 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组织开展全县范围内的行政执法证件换发、换领和申请工作,印发《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工作的通知》,全面梳理核查执法人员,进一步审核完善证件管理系统执法人员信息,切实清理不是正式编制、未在执法岗位人员。建立执法证件注销、回收和挂失机制,对执法人员因退休、调离、辞退、辞职等离开执法岗位的,及时收回并注销,做好行政执法主体、人员动态管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强化执法人员专业素养,进一步杜绝执法简单粗暴,严格依法依规执法。

  3 3 .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巩固提升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监管、执法有效衔接机制,扩大综合执法范围,规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按上级要求统一制服和标志样式,推进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实现常见违法行为裁量基准全覆盖,明确裁量依据,避免处罚随意性。以规范行政执法为抓手,紧紧围绕产业项目建设的主旋律,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 1 .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全部及时答复,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 100%。主动公开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及时处理并反馈投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

 2 2 .是加强审计监督

 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经济卫士”作用,开展对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重要民生资金、重点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促进被审计单位不断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各单位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

 3 3 .是加强政府诚信建设

  将诚信施政理念和信用管理机制嵌入政府工作各环节,建立健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联合应用、协同监管、奖惩联动的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政府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持续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梳理各级政府对企业的失信事项。

 4 4 .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财政预决算、涉农整合资金等群众关心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动我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七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 1 .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全面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积极畅通行政复议的渠道,及时接收处理各类行政复议申请,严格依法审理案件,规范使用文书。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1 年共接待复议咨询和复议当事人 10 人次,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7 件、行政诉讼案件 3 件,按时受理率、办结率均达到 100%。

 2 2 .是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深化“三调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强化公安、法院、司法、信访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多元化解矛盾纠

  纷机制。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组建“老哈调解室”“老支书调解室”等基层特色调解室。全年排查矛盾纠纷 1500 件,成功化解 1490 件。

 3 3 .是多途径化解信访问题

 常态化落实县级领导包案、接访制度,大力推进领导带案下访、入户接访制度,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2021 年全县接访642 件 837 人次,信访总量较去年下降 1.5%。

 4 4 .是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法治化

 全面推行“321”基层治理模式,按照“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原则,建立“党员联系群众、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中心户长联系村民”联系机制,根据群众经济收入、家庭结构、利益诉求等情况分为放心户、关心户和连心户,实施“绿黄红”三色管理,推行精细化差异化服务,实现网格化管理服务全覆盖。

 二 、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包括基层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行政执法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距离;法治队伍力量仍然不足,行政复议专业力量不足、部分单位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足、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三 、下一步工作举措 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为目标,固强补弱,积极创新,统筹谋划法治政府建设新规

  划,全面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实现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

 (一 )统筹推进各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建立健全各镇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对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指导、培训和监督,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水平,推进规范文明执法。

 (二 )加快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 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地方行政复议职责,按照事编匹配、优化节约、按需调剂的原则,合理调配编制资源,充实我县行政复议工作力量。强化行政复议保障标准,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

 (三 )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依托“陕西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有效规范涉企监管执法,减少执法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涉。强化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四 )加强法治力量建设 完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设置,配齐配强符合资质的法制机构专业人才。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完善科学的考评体系与激励机制,为公职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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