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规划】红桥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全文)

时间:2023-05-23 11:36:03 来源:网友投稿

红桥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一、我区档案工作的现状“十五”期间,全区的档案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档案局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档案规划】红桥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全文),供大家参考。

【档案规划】红桥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全文)



红桥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一、我区档案工作的现状

“十五”期间,全区的档案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档案局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以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积极争取把档案工作列入全区工作规划中,主动协调解决区档案局新馆建设,使档案保管条件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促进了档案工作的开展。以新馆建设为契机,举办“海河——辉煌的母亲河”即“纪念天津建卫600周年”等大型档案图片展。采取法律宣传、义务咨询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档案法》,使全区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档案意识逐步增强,档案执法检查和档案考核力度不断增强。2002年全区170个基层单位档案目标管理工作全部达市级,全区156个居委会全部建档。2003年对20个精品居委会进行了档案执法检查。2004年对60所普教系统各级各类学校进行了执法检查。2005年按照市档案法制工作要求,邀请部分区人大代表对房产、卫生系统的基层单位档案工作进行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档案的法制建设;为加强全区档案工作的宏观指导,下发了《归档文件整理标准细则》,全区处级立档单位全部实行文书立卷制度改革,做到有章可循;按照档案现代化管理的要求,全区有近一半处级立档单位使用了档案专业系统软件,为今后实现文档一体化打下了基础;开展了“私企建档服务月”活动,走访了10余家私营企业,完成了10个单位的建档工作,加快了个体私营企业建档的步伐;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了馆藏档案的接收范围,拟定了近几年接收档案的具体安排,并对财贸系统和撤并的五个街道办事处的档案陆续接收进馆;除对不符合标准的案卷进行鉴定和整理外,还加强了对历史档案的抢救与保护;加大现行文件和以公开档案的查阅力度,将馆内可开放档案全部对外开放。此外,还按照市局《天津市档案馆现代化标准》,圆满完成了我局档案馆现代化综合评估工作。

2001年正式出版了近50万字的《红桥区志》,并荣获天津市第八届优秀成果三等奖;完成了《天津市区县年鉴》(红桥区部分)资料的编写上报工作;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配合市志办完成《抗日烽火在津门》一书,提供了涉及我区10个篇目的1.7万字及大量历史照片和抗日文献等。

总之,全区的档案工作在各个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在发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档案法制意识不强,有些单位档案结构不尽合理,档案质量还有一定差距,档案现代化管理水平还不高,档案馆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档案接收、征集渠道不够畅通,档案信息开发利用不够充分,我们与市内其他兄弟区档案馆相比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档案干部的智力与潜能尚未得到充分的发挥,创新能力亟待加强;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和学术技术带头人比较短缺。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档案局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档案事业发展的实际,特制定我区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计划。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各项战略目标和市局的工作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抓住机遇,开拓进取,以档案信息化建设为主导,以档案法制建设为保障,以档案资源建设、档案基础建设、档案人才队伍建设为依托,积极推进档案管理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努力提高档案工作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的功能。

三、主要目标和具体任务

主要目标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打牢基础,扎实苦干,争创一流,促进全区档案工作上档次、上水平;加强档案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档工作的开展、在全区形成依法治档的氛围;强化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应进馆的档案及时接收进馆;认真落实国家档案局关于新时期档案馆“四位一体”功能的要求,不断完善新馆库的配套设施建设,使我区基础设施条件和服务功能得到整体性提高;进一步完善档案馆的社会功能,在全面加强资源建设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做到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通过以公开现行文件提供利用,促进政务信息公开;采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及技术,对文件、档案资源实行科学管理;努力实现档案管理与未来接轨,通过加速档案数字化、网络化进程,实现历史档案与未来档案的有机链接,实现传统管理模式的跨越;以适应信息时代对档案工作的必然要求,实施科技兴档,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档案干部队伍,确保档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任务

(一)档案法制和业务建设

1、进一步完善我区档案法规体系。切实履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宏观管理职责,依法制定、修订、清理档案工作规范性文件,依据《档案法》,并根据市档案局的具体要求,制定出我区的档案规范性文件及各类相关技术标准,更好的指导基层开展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到“十一五”末,使我区档案法规体系基本建立。

2、开展档案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十一五”期间,要

将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列入普法教育范围,不断增强档案法制意识。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结合“五五”普法教育,使《档案法》走进社区、深入民心,逐步建立起依法治档的社会氛围。二是结合社会热点问题,积极开展关于公民保护档案的义务和档案利用的价值及重要作用等方面的社会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市民的档案意识。三是通过对馆藏档案资源的分析研究,充分利用有关刊物、有线电视以及网站等多种形式,将有特色的档案信息进行宣传,不断拓宽宣传领域,增强宣传效果。

3、加强档案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建立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新机制,认真落实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事能力和执法水平。一是要进一步健全法制机构,从组织上保证档案法制工作的开展。二是进一步完善档案行政执法人员队伍结构,切实发挥作用,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档案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三是搞好法制业务培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

4、加强对非国有企业的建档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天津市非国家所有档案管理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大为个体、私营企业服务工作的力度,充分发挥档案在个体、私营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中的基础作用,促进我区个体、私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一是加强对企业档案工作的分类指导,并纳入工作计划;二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为各类企业提供档案技术指导和档案整理、保管、寄存等方面的服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指导企业开展建档工作。到“十一五”末,基本建立起私企建档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帮助和掌握20个左右的相对稳定、有一定规模和较为规范的私企建档。

5、大力推进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一体化工作。一是加大档案现代化管理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使档案人员认识到档案现代化管理的优越性、必要性,提高档案现代化管理意识;二是选择区内有条件的单位作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推广;三是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加强对本单位电子文件积累、著录、归档及网络传输和利用等项工作的监督、指导,规范档案管理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推广工作。到“十一五”末,力争达到全区60多个处级立档单位全部实现计算机软件管理。

(二)档案馆建设

6、加强档案业务基础工作。加大对档案整理、鉴定、保管、检索及日常借阅等业务工作的管理,使其规范化、制度化。一是以新馆迁址为契机,搞好馆藏档案的核卷工作,建立馆藏档案的总流水登记。通过建立各种动态统计台帐,对馆藏档案情况做到数字准确。二是对馆内保存的部分全宗档案进行鉴定,对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重新整理、立卷,对无保存价值的且过期的档案,经鉴定后登记造册,为销毁工作做准备。

7、加强档案开放、编研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信息资源的服务功能,不断加快档案开放步伐。一是档案馆紧紧围绕我区的实际,着重于实用型、服务型档案专题资料的编写,最大限度的为社会提供馆藏信息;二是充分利用我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举办专题展览;三是加大档案开放工作力度,使档案信息资源更好的服务于社会百姓。

8、加强档案收集工作。做好档案的移交、接收和征集工作,确保所有进馆档案的质量,加大对重大活动档案、知名人士档案的征集力度,不断完善馆藏体系。一是做好我区处级立档单位1990年以前形成的档案移交工作,以及1991年至2000年档案接收的准备工作,同时对撤并、改制的单位,其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也要全部接收进馆。二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利用走访、座谈和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我区劳动模范、历史名流以及各类有代表性的名人,并积极广泛的进行征集。三是对我区重大活动中形成的珍贵档案资料积极介入,确保资料的齐全、完整并及时接收进馆。“十一五”末,将应接收的档案全部接收进馆。

9、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大力开发和利用各类信息资源,满足多功能、多层次、多样化服务的需求,充分发挥各类资源的作用,实现互通互联,资源共享。一是通过建立局馆网站和局域网等基础设施,选用先进、实用可靠的档案管理软件,由实行“超星”和“今易”两套档案管理软件并存的方式,逐步过渡到以“今易”为主的管理方式,力争“十一五”末全部完成。二是加快现有馆藏档案目录数据的录入工作,保证馆藏条目全部录入完毕并实现机检。同时对基层单位档案目录5年内全部接收进馆。三是对利用频率较高的重要馆藏档案进行全文信息数字化处理。特别是照片档案、征集档案、实物档案等,力争“十一五”末完成馆内常用的档案资料全文信息化处理率达60%

(三)编史修志工作

10、续修区志启动。一是成立续修编委会,研究制定续志篇目,力争2008年启动;二是召开全区续修工作启动大会,对各单位负责人员提出资料上报的具体要求;三是汇总资料,编写续志初稿,力争2011年完成初稿。(具体时间安排服从市志办的统一安排)

11、完成本区年鉴的编写出版工作。一是成立年鉴编修委员会,年鉴编辑部,做到人员到位、明确责任、落实分工;二是每年组织一次基层编写人员年鉴基础知识培训;三是力争2006年完成本区第一本年鉴。(合订本20002004年),以后逐年发行单行本。

12、起动全区部门志的编写工作。选取协调区23个部门进行部门志的编写工作,区志办给予帮助,与其共同研究制定篇目,拟定初稿,并进行审核,确保全区部门志规范统一,力争“十一五”末完成12单位部门志的出版工作。

(四)档案人才队伍建设

13、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档案干部队伍。大力培养档案高层次人才,掌握一支既有高级又有中级和初级职称的人才队伍。力争23年内培养12名高级职称人员,确定为我区档案系统学科带头人。

14、加强对全区档案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定期举办培训班,以档案人员业务能力建设为重点,不断拓展知识面,学习新技能,注重培养档案人员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通过培训增长档案人员才干,调动档案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5、注重专科人才的培养。随着档案现代化管理步伐的加快,加大档案现代化、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及软、硬件使用和维护人才的培养。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局领导班子要切实加强领导,并把它列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目标中,做到目标分解、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完成。

2、进一步提高档案干部队伍素质。要教育档案工作人员自觉“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以适应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需要。

3、坚持依法管理档案事业。要严格以档案法律、法规作为管理档案事业及各项具体工作的依据,在履行职责中,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履行档案事业行政管理职责。

4、充分发挥档案学会的作用。要根据档案工作的实际需要,大力开展学术研究交流活动,根据基层档案部门的具体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5、积极争取各方面的大力支持。依据档案工作需要,健全档案机构,配齐档案工作人员,努力争取档案事业经费,并逐年有所增加,以保证档案工作各项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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