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规划】湖南省“十一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范文推荐)

时间:2023-05-23 12:48:02 来源:网友投稿

湖南省“十一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为推动全省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制定本规划。一、发展现状(一)主要成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档案规划】湖南省“十一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档案规划】湖南省“十一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范文推荐)



湖南省“十一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为推动全省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一)主要成绩。

“十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档案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 

1、档案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十五”期间,各级档案部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积极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档案信息服务,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全省137个国家综合档案馆,有60%被授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有81个挂牌建立了现行文件利用服务中心,有18个被当地党委、政府指定为政务信息公开场所。档案服务“三农”、服务重点工程建设、服务社区全面推进。 

2、档案开发利用深度与广度不断拓展。“十五”期间,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共接待利用者96万人次,提供利用档案资料340万卷(册),向社会开放档案350万卷(册),编辑出版档案资料700种,计3100多万字。 

3、档案资源进一步丰富。加大了档案接收与征集的力度,档案资源建设有新进展。全省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至“十五”末,馆藏档案资料数达到875.02万卷,比“九五”末增长39.26%。 

4、档案馆室设施继续改善。至“十五”末,全省国家档案馆面积达到19.39万平方米,比“九五”末增加了2.26万平方米,增长13.17%。 

5、档案法制工作不断加强。修订了《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各市州相继出台了档案管理办法与规定,颁布了《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地方标准,长沙市出台了《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条例》,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和规范化评估活动,有效地促进了档案工作深入开展。 

、档案工作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档案科研工作有序开展,档案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社会档案意识逐步提高,档案工作社会环境日趋优化。 

(二)存在的问题 

“十五”期间,档案事业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档案的依法监管不够有力,档案法治意识亟待提高;档案资源的结构性调整和整合尚未到位,各类档案的全面收集、科学管理、有效利用等基础业务工作有待加强;档案信息化还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和共享平台,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未能与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同步进行;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不够平衡,不能满足新时期档案馆多种功能特别是社会服务功能需求;高素质、复合型的档案人才缺乏,档案工作者整体素质还不够高。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及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富民强省的战略部署与要求,以提供优质服务为目标,以档案资源建设为核心,以档案基础设施建设和档案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档案法制建设为保障,以档案科研和教育为依托,加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加大档案开放开发和利用力度,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服务各项建设事业的能力,进一步促进全省档案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档案法规不断健全,依法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对立档单位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档案基础业务工作更加扎实,管理现代化程度逐步提高,全省国家综合档案馆文件级目录计算机检索率平均达到80%以上。档案馆室设施完备、功能完善,为提高档案管理和服务水平提供保障,5个市级档案馆和65个县级档案馆完成改扩建或新建任务,基本具备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已公开现行文件集中向社会提供利用的中心和档案信息服务中心“四位一体”的功能。档案资源进一步丰富、馆藏结构科学合理,应移交档案进馆率达到90%。档案信息化建设与电子政务相适应,基本实现电子文件实时归档,积极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档案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水平显著提高。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力度明显加大,现代化利用水平逐步提高,省、市州档案馆已数字化开放档案的全文上网率达到70%。档案干部队伍建设稳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满足事业发展需求,档案科研质量进一步提高,新上岗档案人员培训率达到100%,继续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三)基本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省、市、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履行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档案事业的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各级档案事业的投入,以本级政府的投入为主。坚持档案馆主体地位。各级国家档案馆是档案事业发展主体,把档案馆主体建设始终置于优先发展的位置。既要加强档案馆舍实体建设,也要加强馆藏档案资源建设,做到统筹兼顾、精心安排、合理布局。坚持利用主导、服务优先。充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发挥档案信息资源存史、资政、利民、育人的功能与作用,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提供有效服务。坚持有效利用与保密安全并重。各级档案部门所保管的档案,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军事等国家秘密的,要充分保障其安全,做到不失密、不泄密。在确保国家秘密档案内容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做好开发利用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档案基础业务建设

1、抓好档案馆室设施建设。以地方投资为主,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省采取以奖代补和向老少边穷地区倾斜的政策,扶持市、县两级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方新建或改扩建国家综合档案馆。各级政府把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列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建设资金列入政府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十一五”期间,40个暂无档案馆建筑、濒危馆库及严重不适应多功能建设要求的市、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完成建新馆任务;30个部分受损或部分不适应多功能建设要求的国家综合档案馆完成改扩建任务。新建档案馆要成为公益性和有文化品位的地方建筑,馆址要选在适宜的城市规划区内,以方便群众利用。各单位要重视档案室建设,加大对档案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涉密藏馆建设要与保密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2、抓好档案馆室资源建设。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加强档案收集工作,按照确定的档案收集范围,将反映本地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发展情况的不同门类、载体的档案完整接收进馆,有计划地征集散失在境内外的珍贵档案,特别要加强名人档案、地方特色档案、重大事件和重大活动档案接收与征集工作,进一步丰富和优化馆藏,形成适合社会各方面利用需求的馆藏资源。各档案室依法监督指导本单位各类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加强对各种专门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的文件齐全完整;有移交任务的单位要按时、保质、保量地向各级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各档案馆室重视并认真做好档案鉴定工作,使档案资源在齐全完整的基础上优质精炼。 

3、抓好重点领域档案工作。根据“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档案工作的要求,围绕全省重点建设任务,做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确保档案工作与重点工程建设和管理同步开展;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抓好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加强对乡镇档案工作和村民委员会档案工作的指导和培训;深化社区档案工作,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规范企业档案工作,逐步解决改制企业档案的归属、流向等问题,扶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档案工作;重视信用档案,积极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4、抓好重点档案抢救工作。有计划开展全省馆藏濒危珍贵档案的抢救工作,解决字迹褪色、纸张老化等危害档案安全的严重问题,使重点档案得到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严格规范重点档案抢救经费的使用,各级政府加大资金配套的力度,确保每年完成6万卷(件)重点档案的抢救工作,“十一五”期间共完成30万卷(件)重点档案的抢救任务。选择具有重要价值的档案文献推荐申报《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 

二)档案信息化建设

1、加强档案信息化标准规范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已颁布实行的档案信息化标准规范,根据我省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发展需要,制定相应的标准规范体系方案,加强电子文件归档、档案信息资源共享方面的标准制定工作。 

2、加强档案馆室信息资源建设。加快增量文件电子化、存量档案数字化步伐,大力丰富档案馆室信息资源。在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中,加强对电子文件形成和归档的管理。积极探索电子文件及时归档、安全保存、有效利用及移交进馆工作,启动网络环境下电子文件实时归档、进馆试点工作,逐步规范全省电子政务环境下电子文件归档及进馆工作。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在完成纸质档案全宗级、案卷级机读目录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加快纸质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和声像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十一五”末,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机检文件级目录达到80%以上。各级档案馆要坚持需求主导,有计划地开展档案全文数字化工作,加快珍贵的、利用价值高的纸质档案和声像档案数据库建设。 

3、加强档案信息化设施和网络建设。各单位结合电子政务及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配备能够满足电子文件归档、电子档案管理与移交进馆需要的软硬件设施。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根据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的要求,配备适应智能、集成及安全需要的信息基础设施。加强档案网站建设,利用政务专网,为领导决策和政府有关部门提供馆藏档案资源共享服务;利用互联网,为社会公众提供开放档案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查阅服务,促进档案资源服务网络化。研究数字档案馆和电子文件中心建设整体方案,启动数字档案馆和电子文件中心建设项目,选择部分国家综合档案馆开展数字档案馆和电子文件中心试点工作,逐步实现档案的在线接收、在线管理和全省档案资源共享。 

4、加强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将档案信息安全建设纳入全省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对上网信息的审查工作,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逐步建立档案信息数据备份和灾难恢复机制,不断完善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档案信息网络系统的操作安全、接入安全、存储和应用服务安全。 

(三)档案法制建设 

1、进一步完善档案法规体系。要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修改,适时修改《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同时研究制定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民营企业档案监管、职工档案管理等规范性文件。 

、加大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与监督力度。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严格执行档案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明确执法职责,健全执法制度,建立档案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规范档案执法检查工作,细化检查标准,突出检查重点,增强检查实效,保证档案行政执法检查的经常化、制度化;加大对档案违法行为的监控力度,严肃查处档案违法案件,及时处罚违法行为;加强档案行政主体建设,充实档案行政执法队伍,不断提高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继续加强对《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档案法律意识。 

3、加强档案事业规范化管理与评估工作。继续贯彻湖南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地方标准(DB/43/T263—2005),进一步开展档案馆室规范化管理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档案局的部署,到“十一五”末,完成对全省14个市州档案事业发展情况的综合评估任务。 

4、严格执行档案审查制度。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96号)的规定,认真履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审批职责。依法搞好“向各级国家档案馆以外的单位、个人出卖、转让、赠送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向国内外单位或个人赠送、交换、出卖国家所有档案复制件”等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审批工作。积极贯彻《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的规定,2008年底以前完成全省各级机关、人民团体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编制和审批任务。 

四)档案科教工作 

1、不断提高档案科研水平。加大对省级和国家级档案科技项目的组织、引导力度,进一步完善档案科研项目评价制度,加强档案科研优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十一五”期间,全省重点搞好档案信息资源库建设与共享、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档案服务产业发展与引导等问题的研究,取得一批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研究成果。 

2、加强档案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进一步完善档案人员培训、考核制度,规范和深化档案培训教育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档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和档案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每年对专兼职档案人员进行岗位培训、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和专题培训。对新上岗或已在岗尚未接受专业知识培训的档案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在培训档案管理基本理论和技能的基础上,重点培训档案信息化知识;根据不同层次和岗位档案人员的特点,抓好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重点传授新知识、新理念;根据档案工作中现代化技术应用、不同行业档案工作特定要求、档案工作热点问题等,对档案从业人员进行档案信息化、档案法制、档案科研成果介绍等方面的专题培训。“十一五”期间,全省在职档案人员原则上接受一次档案新知识教育培训。加强湘潭大学等省内高等院校档案专业教育,搞好档案教育培训基地和档案专业学科建设,培养高层次、复合型档案学专业人才。 

(五)档案信息开发利用 

1、加大档案开放力度。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做好馆藏档案的审定和解密工作。除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以外,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的,必须向社会开放;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形成未满30年档案的研究,积极稳妥地开展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类档案的随时开放工作,及时公布开放档案目录。 

2、加大档案资源开发力度。各级档案馆室围绕党和政府决策与社会需求,深化对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优化选题,推出一批高质量的编研成果。“十一五”期间,完成《湖湘文库》、《湖南二十世纪图鉴》等重点课题的编研任务。紧扣热点,筛选专题,利用丰富馆藏拍摄影视专题片、资料片。精选馆藏,办好特藏展室,提高基本陈列质量。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问题及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纪念日,开展具有档案特色的专题展览和活动,发挥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市场手段,对已公开的档案信息进行深度加工和开发,促进档案信息资源增值服务社会化。 

3、加强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认真履行已公开现行文件查阅利用服务的职责,加强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服务中心建设,切实搞好政务信息公开。各级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服务中心做好已公开现行文件接收、管理和查阅工作,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管理方式,完善服务条件,为公众免费提供优质、高效的查阅服务。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逐步建立已公开现行文件数据库,实现已公开现行文件的计算机目录检索和全文阅览。各机关、团体、有关企业事业单位按规定做好向国家综合档案馆抄送已公开现行文件的工作。 

4、抓好省文档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国家档案局“四位一体”的要求,不断拓展省级档案部门的社会服务功能,在搞好省档案馆档案保管基地建设的基础上,启动省文档公共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解决目前省档案馆只有库房而没有档案展览和开发利用等社会服务功能用房的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把档案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定期听取档案部门的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档案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档案工作,为档案工作的开展提供人员、经费等方面的保证。 

(二)加大对档案事业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把档案事业作为文化事业的重要部分,加大对县级以上国家综合档案馆新建与改扩建工程、数字档案建设与服务工程以及档案保管保护、重点档案抢救等工作的经费投入。 

三)创新档案服务机制与体制。各级档案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不断拓宽档案工作服务领域,强化档案的社会服务功能,创新档案服务手段和服务机制。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加强社会公共服务阵地与设施建设,不断扩充自身的信息集散功能、社会教育功能、文化休闲功能,最大限度地方便社会大众利用档案,逐步向社会公共档案馆转变。积极探索档案信息资源增值服务和市场化开发的方法和途径,不断开辟档案咨询服务的新领域,引导和加快档案中介服务机构有序发展。打破档案资源的部门封锁,积极推行国家综合档案馆与部门档案、专业档案馆等“多馆合一”的管理模式,不断优化档案资源配置,提高档案利用效率,降低档案管理成本。 

四)加强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档案人才管理,建立全省档案人才数据库,不断培养、引进本省档案事业发展急需的人才。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弘扬爱岗敬业精神,增强档案工作者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激发档案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造就一支忠于职守,作风优良,适应新时期档案事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档案干部队伍。 

五)强化档案的社会宣传。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已公开档案信息、档案法律法规,积极推介档案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先进集体和先进经验,提高社会公众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律意识。培育档案利用者和利用市场,通过档案利用服务活动、档案文化产品开发、档案学术交流、档案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提升档案工作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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