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意见】水利技术人员教育工作意见(全文完整)

时间:2023-05-25 14:00:50 来源:网友投稿

水利技术人员教育工作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意见】水利技术人员教育工作意见(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水利意见】水利技术人员教育工作意见(全文完整)


水利技术人员教育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人事部、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水利行业实际,现就加强水利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落实党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大力实施水利人才战略,紧紧围绕《“十一五”水利人才规划纲要》,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有计划、分领域、分类别、分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开展大规模的继续教育活动,完善继续教育制度,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增强继续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不断提高水利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

2、目标任务逐步形成以需求为导向,单位负责与个人履行义务相结合,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充分发挥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并落实继续教育的配套政策与规章制度;实行科学化、制度化管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和经费投入,加强培训机构、师资和教材等继续教育基础建设;逐步实现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率达100%,基本达到每个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或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使专业技术人员得到与科技进步、岗位要求和个人发展相适应的培养与训练,知识结构及时更新,创新能力全面提高,为促进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以培养高层次创新型水利专业技术人才为重点,开展大规模的继续教育活动

1、大力开展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继续教育。以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继续教育,着力培养一批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围绕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村水电开发、城乡水环境整治等水利重点工作、重大工程项目和重点科研任务,推出一批创新攻关与培养训练相结合的项目,实现项目、资金与人才培训紧密结合。水利部将以水利青年科技英才和水利部“5151人才工程”人选为重点,加强高层次水利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着力培养创新能力和科学精神,在提高科研成果水平和效益的同时,努力造就一批跻身国际前沿的水利学术技术带头人和水利科学家,并通过他们的影响、辐射和带动作用,形成优秀的创新团队。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结合水利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及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引进与推广应用等,积极开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

2、加快推进中高级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以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重点加快实施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水利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是“十一五”水利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点龙头工程之一,涉及水利规划设计、水资源管理、建设管理、水土保持、农村水利、防汛抗旱、水能资源及农村水电、水文和水利信息化、水利移民等9个领域,与水利重点工作密切相关。水利部每年会同人事部举办12期示范性高级研修班,带动水利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水利部机关业务司局、直属单位每年围绕水利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技术课题,面向水利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举办2030期专题研修班。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从落实“十一五”规划,推进水利事业发展的高度,按照知识更新工程的总体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政策措施,狠抓项目落实,加快实施进度,确保完成培训10万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任务。

3、着力普及初级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初级水利专业技术人员是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通过大规模的继续教育活动,普及初级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为全面落实继续教育工作任务奠定基础。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要以传授知识、提升技能为重点,加强水利新知识、新理论和新技术培训,使其夯实专业基础,完善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面。水利部将坚持每年围绕水利重点工作,制定并落实面向水利行业举办的培训班计划,及时开展水利工作方针政策、技术新规范、新标准等培训。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为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青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创造条件、提供机会,鼓励他们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

4、统筹兼顾其他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在加强水利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同时,要高度重视、统筹兼顾水利系统现有的经济、会计、政工、卫生、安全、新闻、出版、档案、翻译等类别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国家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有继续教育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没有继续教育规定的,水利系统内相应专业的业务牵头部门应积极承担该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指导工作,结合本专业特点,分层次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实现全员培训,切实提高本业务领域内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

三、完善机制,改进内容,创新方法,全面加强继续教育基础建设

1、建立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完善继续教育培训登记制度,对水利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全面实施继续教育培训登记制度,通过培训证书和学习档案,连续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基本情况。水利部直属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统一使用《水利行业培训证书》进行培训登记。实行继续教育评估制度,对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的继续教育总体工作、责任目标、活动内容、个人学习效果等实施综合评估;对继续教育培训班实施培训质量评估,考核培训课程和培训组织实施的质量和效果。实施继续教育统计制度,把继续教育纳入人才工作统计体系之中,对继续教育人数、时间、内容、经费等进行统计。建立完善继续教育激励约束机制,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继续教育相结合,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重要条件。

2、科学设置培训内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要注意挖掘深度、拓宽广度,以专业科目培训为主导,公需科目培训为补充。专业科目培训要立足水利科技发展前沿,体现专业发展趋势,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水利部将确定部分水利专业培训科目,并印发培训大纲。各地水利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水利工作特点拟定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科目。公需科目培训要立足拓展知识、开阔眼界、启发创新思维。公需科目培训按照人事部统一安排组织实施,各地水利部门可与当地人事部门联合开展一些具有特色的公需科目培训。公需科目的学习时间一般不超过国家规定继续教育总学时的三分之一。

3、创新继续教育方式方法开展继续教育要因地制宜、按需施教,根据不同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精心设计培训方案,综合运用集中培训、研讨交流、技术考察、自学研究、特殊培养等多种培训形式开展继续教育,重在学以致用,取得实效。水利部将大力推广远程网络培训,充分运用中国水利教育培训网,开发适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特点的水利类网络培训课件,不断提高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探索适应专业技术人员学习特点的继续教育方式方法,推广研究式、体验式、导师制等培训方式,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量身合体的继续教育服务,对重要、特殊和关键岗位上的人才可以采取个性化方式进行培养。

4、加强继续教育基础建设按照兼职为主、专兼结合的原则,加快建设一支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继续教育师资队伍。按照教育者先受教育的原则,水利系统各类培训机构的专职教师每年应参加不少于1个月的更新知识培训。积极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聘任政治素质高、专业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作为兼职教师。建立继续教育师资库,实现师资资源共享。组织编写一批高质量的水利类继续教育教材和课程大纲。充分发挥水利行业定点培训机构、水利院校、科研院所的继续教育主阵地作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学术团体、专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培训机构以提高继续教育质量和效益果为目的,实行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或委托办学,建立生产、科研和教学相结合的协作关系。

四、加强领导,营造氛啊围,加大投入,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落实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要把继续教育纳入人才工作的总体布局进行统筹考虑,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任务明确、人员到位、经费落实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继续教育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企事业单位要根据继续教育任务需求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等工作,保证继续教育任务的顺利完成。各级水利社团和中介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联络和动员会员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

2、营造推动继续教育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多种媒体,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重大意义、典型经验、有关政策和重点工作的宣传力度,帮助各级部门、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提高对继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积极营造推动继续教育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中国水利网、中国水利教育培训网、《中国水利教育与人才》杂志等行业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并结合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建立新的信息交流、沟通平台,为促进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不断加大继续教育投入。建立健全水利部门、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投入机制,进一步加大对继续教育的投入。各级水利部门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足额的继续教育工作经费,水利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规定,落实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一般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事业单位可参照企业相关规定,不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经费投入。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等要按一定比例安排教育培训经费,用于专业技术人员培训,促进项目建设与人才培养同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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