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方案】社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3-05-28 17:12:03 来源:网友投稿

社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行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行依法治村,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街道方案】社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街道方案】社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推荐】



社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行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实行依法治村,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居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力,促进我社区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居实行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我居实行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正确贯彻党在农居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为法律依据,坚持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以实行居务公开为基础,调动居民参政议政,民主理财的积极性,推动社区经济社区全面发展。

二、领导机构

居务公开、民主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的重要工作。为指导和督促居务公开工作,居委会成立居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尹锦生,副组长:张金玲,成员:陆淑莲、明书艳、王淑芹、崔春花、金松雄。居务公开下设办公室,并设立群众举报电话:7590760,日常居务公开工作由居委办公室负责。

三、公开内容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

1、换届选举各阶段情况和班子调整情况。内容包括换届选举的法律依据、做法、选民户数、人数、干部候选人条件、名单、简历、干部当选名单、干部调换原因等。

2、班子人员工作目标、责任及完成情况和居干部报酬情况。内容包括本届班子任期三年规划和每年度工作目标,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目标完成情况,居民代表会评议结果、居干部职责和报酬情况。

3、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事务。内容包括:居规民约、规章制度、居民行为规范指南、依法自治章程,社区建设规划及实施情况、征兵及其他。

4、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内容包括:计划生育指标、条件、名单、超生子女费征收和使用情况。

5、土地征用和宅基土地审批情况。内容包括:征用土地的数量、土地补偿费,调整和新划宅基地的面积、地点、批准户名单等。

6、基建项目的招标、投标、承包及建设进度、经营结算等情况。

(二)财务公开的内容

1、财务计划:包括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兴办企业及开发投资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等。

2、各项收入:包括集体统一经营或出租承包收入、经批准的集资款、土地转让补偿费、救济扶贫款、上级部门拨款、属集体财务收入的各项罚款收入及其他收入等。

3、各项支出:包括生产性建设支出、公益福利事业支出、干部工资及资金、公务活动持待费支出、集体统一经营支出、办企业项目开支、集体办公经费、五保户照顾费、烈军属优抚费、救济扶贫费等各项支出及其他开支。

4、收益及分配情况:包括本年充收益、股份分红、缴纳税金、公积金、福利旨、投资收益等。

5、专项收支情况:包括重大项目经济收支,如建厂修路、建校等项目的预算金额、集资筹款数额、承包合同、各项开支等。

6、水电费收费情况:包括用水、用电和费用开支情况。

7、债权债务情况:包括银行贷款、各项往来款项、其他借款、还款等。上述的政务、财务应公开项目十三项,凡涉及到居民利益的大事和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都要予以公开。

四、公开形式

1、设立固定的居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栏的设置选择便于居民观看的当众地方,要高标准、要按要求将应公开的内容逐条、逐项予以公布。各居民小组的公开栏、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要统一规划、统一制作、实行规范化管理。

2、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及财务监督小组会议及印发报表等辅助方式公开。

五、建立制度

居务公开要建立以下十项制度:

1)居民代表会议制度;(2)民主理财制度;(3)居帐务镇及负责审计制度;(4)财务审计制度;(5)居民民主议事制度;(6)民主选举制度;(7)民主评议制度;(8)党、团组织正常活动制度;(9)居干部任期目标、岗位责任制度;(10)居务公开定期检查制度。

六、管理与监督

1、居务公开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居民自治为着重点,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村规民约、居民自治章程、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等等,对居务公开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居务公开工作能长期坚持下去。

2、居务公开必须真正实行居民代表议事制度,居委、居民小组要相应建立居民议事小组。主要负责审议本社区居务和居务公开的各项内容,监督居务公开工作。

3、居委、居民小组要成立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具体负责审查、监督居委、居民小组的工作和政务、财务公开制度的实际情况。监督小组由3-5人组成,成员在本社区居民中产生。他们的主要职责是行使对居委、居民小组居务和居务公开的监督权,并协助做好居务公开的各项工作。居党支部、居委、居民小组成员不得兼任监督小组成员。

4、建立政务、财务公开档案,将公开的内容、时间、监督小组的审核意见,群众提出的意见和答复处理情况要及时整理并将政务、财务会议记录分别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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