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龙湖区住房保障工作方案(完整)

时间:2023-06-05 15:12:08 来源:网友投稿

2016年龙湖区住房保障工作方案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建设“幸福龙湖”,切实改善民生,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城镇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任务及20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龙湖区住房保障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龙湖区住房保障工作方案(完整)


2016年龙湖区住房保障工作方案


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建设“幸福龙湖”,切实改善民生,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6年城镇住房保障目标责任任务及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通知》(汕府办函〔20164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三五”期间城镇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20%的目标,着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着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补贴制度。龙湖区目前历年积存待配租保障房源一百多套,还具备进行保障房实物配租客观条件,将继续对本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实行实物配租,力争使我区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包括最低收入的特殊困难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改善。汕头市自2016年起,以公共租赁房实物配租采用不定期受理申请的方式,即根据房源筹建情况,适时制订、公布准入标准并接受申请。自2016年度起只受理公共租赁租金补贴申请。

(二) 保障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根据市下达任务和我区现有资源情况,综合考虑本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数量、住房困难程度、住房支付能力和本区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年度住房保障的目标和任务,进行统筹规划并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障性住房筹集、分配工作是我区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由区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用好土地资源并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投入;同时,发掘社会力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引导企业和个人合理负担。

3.目标管理,落实职责。按照区政府对本区住房保障工作负总责,区直各有关部门及街道(镇)具体负责的要求,落实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住房保障工作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协助市住房保障部门做好上级房源配租、租赁补贴涉及的审核、公示和发放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工作目标

1.按照汕府办函〔201641号要求,继续做好我区保障对象向市一级申请公共租赁租金补贴受理申报工作。

2.做好龙湖区本级现有保障房源实物配租工作。

(二)工作任务

1. 实施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加强对历年积存173套保障房房源的管理、维护、消化,大力促进本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实物配租的申请工作。按上级精神大力推进由实物配租逐步向货币补贴转化工作。

2.保障房的日常管理

1)住宅公司负责保障房的日常管理及维护,代收保障对象租金、水电费、卫生保洁、公共维护、房屋日常维护、安全保卫等工作。

2)住宅公司根据龙湖区住房保障领导小组确定的入住对象建立入住和退出的档案。

3)住宅公司应设立专户用于收取保障对象的租金,并将收取的租金每半年上缴区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保障对象条件的确定

2016年度区一级保障对象的标准是:1、新就业无房职工,条件是从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在本区有稳定职业,具有本区非农户籍的从业人员,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600元(含2600元)的无房户;2、外来务工人员,条件是在本区有稳定职业的外地来汕务工者、不具有本区的城镇非农业户籍的从业人员,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600元(含2600元)的无房户。保障对象的申请条件及申请和审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鉴于我区目前积存的保障房房源比较充裕,以及我区有部分原属市一级的保障对象(低保户和困难户),但要求转到区一级进行解决,可以经保障对象本人申请,并经市、区两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商定,在本区现有的保障房房源中解决,其条件应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

4.公租房的租金标准

原属市一级的保障范围经批准而转到区一级解决的保障对象(低保户和困难户),租金标准按照原市物价局有关标准执行。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参照原市物价局有关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执行。

5.租赁补贴资金来源

区财政建立年度核拨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制度。

6.落实2015年度棚户区改造存在问题的整改

根据汕府办函〔201641号及广东省审计厅《审计报告》(粤审教报〔201675号)指出的问题,对2015年度棚户区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完成2016年度龙湖区棚户区改造的任务。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20165月底之前,制订2016年度的住房保障方案,完成相关征求意见、批报和公告等工作;

20166月底之前,做好住房保障对象的申请受理有关工作。

201612月底之前,安排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入住,转入正常管理工作。

住房保障工作的信息公开与上列各项工作按相关规定同步进行。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2016年度住房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及时调整完善区住房领导小组成员。相关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五、有关要求

住房保障工作是一项惠及民生的重要政治任务,对消除社会两极分化,改善民生,促进和谐,提高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要求完成住房保障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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