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方案】黄浦区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06 18:36:03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食品安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实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方案】黄浦区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食药方案】黄浦区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

地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食品安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四个最严”要求,全面实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食安办、市食药监局制订的<进一步落实区县政府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201562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我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明确责任、全程控制、强化基层、社会共治的原则,按照统一监管要求、统一工作规范、统一工作流程、统一信息平台、统一信息公示、统一执法装备的“六个统一”以及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落实区县监管部门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职责、落实食品安全抽检职责等“四有两责”要求,以积极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目标,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加强本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辖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工作任务:区政府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职责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明确辖区内各监管对象的监管人员。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一户一档”制度。逐步探索上述监管方式与行政许可相结合的制度。

工作措施:

1、做强做实区、街道两级食安委、食安办。结合区域特点,调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完善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加强食安办的综合协调,健全完善跨部门协调联动、重要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绩效评估考核、宣传培训、应急管理等工作机制。完善街道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以推动“创新社会治理”为契机,加强街道食安委建设,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的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做好人财物的保障。切实落实区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树立“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意识。(区食安办、各街道)

2、严格按照市食药监局权力清单,做好两级事权下放工作,细化职责,落实责任到人、到岗。(区市场监管局)

3、完善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一户一档”制度。在餐饮企业监督公示栏的基础上,公开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名单、监管部门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责任人员名单等信息。年底前按要求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完成监督信息公示栏。根据量化分类分级和监督检查频次,及时更新监督信息公示内容。(区市场监管局)

4、探索开展餐饮企业明厨亮灶工作。把人民广场、新天地和豫园等客流量大、消费集中的商业圈作为试点区域,选取小吃广场等条件成熟和区域商业楼宇新准入单位作为试点对象。推广初期,拟定透明厨房和视频厨房作为明厨亮灶的两种主要形式,通过宣传引导、逐步推广、总结提升三个阶段,推进区内食品餐饮企业操作间透明化管理,使消费者能够直接观看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同时,以明厨亮灶工作为抓手,督促承担旅游团队接到任务的餐饮服务单位强化旅游食品经营行为。(区市场监管局)

(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流程和工作规范

工作任务:认真执行本市统一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举报投诉处置工作规范。落实案件查处工作“四个到位”(发现线索要到位、立案要到位、案件调查要到位、处罚要到位)。认真执行国家食药监总局和本市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的各项规定,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标准规程(SOP)。编制监管工作流程手册、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手册等简易操作手册,为一线执法监管提供支持保障。整合统一工作报表、抽样流程、不合格后处理等工作。针对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后的人员职能调整,开展各环节SOP、《食品安全抽样管理办法》等培训,提升监管人员执法监督工作水平。(区市场监管局)

2、强化科技监管举措。年内全覆盖完成区域食品生产企业安装视频监控,探索在学校食堂实现远程监管。建立区域大型连锁餐饮总部、大型超市卖场和区域食品企业集团沟通联络平台。全面落实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食堂、中型以上饭店及连锁餐饮企业源头管理和追溯机制。在南京东路、外滩、淮海、豫园等商圈对大型连锁餐饮、知名食品品牌以及新办证餐饮单位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和明厨亮灶试点工作。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保障协作,利用暑期继续推进“六T实务”建设,促进达标单位向示范单位升级。(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

3、加强应急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年内修订完善本区食品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及配套文件,制定处置规程,提高应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深化相关职能部门间食物中毒风险防控、调查处置过程及流行病学研判方面的协作。完善食品相关舆情核查、处置和回应机制。(区食安委各相关成员单位)

4、严格按照“四个到位”工作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从严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行政与司法部门的对接,修订完善本区《关于深化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借助区公安分局的刑侦力量,线索共享双向交流,加大行刑衔接力度。(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

(三)公开食品安全监督信息

工作任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要按照市统一要求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活动;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时记录并及时公开日常执法活动信息。在统一平台归集、录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信息,通过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建立完善食品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及公示制度,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

工作措施:

1、加强现场移动执法等装备的应用。通过移动执法装备的运用,实现GPS实时定位、监督检查记录、现场取证和文书的规范制作。(区市场监管局)

2、做好日常监管信息录入工作。能录入平台的监管信息全部录入平台,移动执法设备当场录入。按照市食品安全统一信息平台的建设进度,及时落实新的信息录入要求。(区市场监管局)

3、推进信用等级评定及公示制度。在食品生产和流通环节全面开展信用等级评定,根据评定结果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加大食品监督抽检的公开力度,每年按季度统计餐饮环节食品抽样信息,上报市食安办和市食药监局,并在职能部门政务外网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公示根据市局要求逐步推进。配合市食药监局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的“黑名单”发布工作。(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委)

(四)明确网格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范畴

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本市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确定辖区内食品企业监管重点、方式、频次和抽检数量等监管工作要求,落实网格化监管,建立基层监管所网格化电子监管地图。重点加强五项食品安全网格化事件的整治。量化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量,细化到人,充实和配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或食品安全辅助人员。

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清单。围绕食物中毒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和城区实际,制定食品安全风险清单,明确风险防控措施,指导基层市场监督所开展重点监管。加强高温季节的重点食品、重点环节监管。针对高温季节食品保质期短、易腐败变质等特点,对食品储运、贮藏及有温湿度要求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重点监控,从食品原材料采购、储藏、制作加工、餐饮具洗消等多环节入手,规范安全操作;加强季节热点食品风险防控。对月饼、粽子、老字号品牌自制糕点及熟食卤味等热点食品加强监督检查、抽检送样,适时对相关企业实施风险告知警示,提前介入防患未然。(区市场监管局)

2、加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市食安办、市食药监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本市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食安办〔201525号),加强职能部门与区、街道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的对接,尤其是根据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推进进度,做好人员、监管网格、工作流程等相关内容的对接。将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摊贩违法经营、餐饮油烟污染、餐厨废弃油脂非法处置、保健食品制假售假等五项网格事件纳入网格化巡查内容,重点加强联合整治,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常态化推进和阶段性归纳,把难点变重点,化热点为亮点,真正体现网格化对接工作的成效,实现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的双促进、双提高。(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区绿化市容局、区环保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街道)

3、加强无证无照食品经营行为的整治。以南京东路周边、田子坊、四牌楼等作为重点区域,依托无证无照联席会议、街道网格中心等工作平台,联合开展综合整治,力求通过集中整治,关停一批固定经营场所无证无照经营单位,依各自职责对当事人立案查处、对违法建筑予以拆除,并加强固守。将“7+2”景区和24条主要道路列为设摊严禁区,综合治理29处无序设摊聚集点,规范4处无序设摊临时管控点,提升1处无序设摊临时疏导点。(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公安分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街道)

4、充实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量。根据工作实际,将基层监管所执法力量向食品安全监管倾斜,保障“四有两责”的进一步落实。(区市场监管局)

(五)明确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工作要求

工作任务:明确和核定基层市场监督所监管人员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举报投诉处置和行政处罚工作规范所承担的岗位职责和工作量,加强实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量化考核。

工作措施:

1、明确年度监管工作量化指标。加强对各类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对肉制品等重点领域的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对大型超市卖场、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等重点领域的食品经营者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对学校食堂、餐饮单位半成品配送、船舶餐饮等集体供餐单位以及大、中型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对于在日常监管中屡次发现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高风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重点监管企业数据库,加强检查频次并实施彻查制度。(区市场监管局)

2、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督抽检。12月对辖区内肉制品、蔬果、水产品、乳制品等食品开展农药、兽药残留和非法添加检查,进行全覆盖抽检一次。(区市场监管局)

3、加强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加强123451233112315等投诉举报热线的对接。规范工作流程和处置结果的报告制度,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区市场监管局)

(六)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机制

工作任务:进一步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所的标准化配置。落实各类工作经费。

工作措施:

1、推进中心实验室和基层市场监管所食品安全工作的标准化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整合快检设备资源,建立食品安全中心实验室。根据市统一制定的标准和年度抽检、执法工作计划,基层市场监管所设立快检设备储藏室,每季度配齐相应设备耗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装备,年内配齐配全相关执法装备。依托“食品安全进学校”活动为学校食堂后勤中心配备快检设备,加大前端风险筛查。(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

2、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年度编制食品安全工作经费预算。按照工作实际,落实食品相关办案、抽检、宣传、装备等工作经费。(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七)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工作任务: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培训考核的力度。按照本市执法人员分类管理的改革要求,做好食品监管干部岗位技术等级晋升、定岗分类等相关工作。

工作措施:

1、加强业务培训。结合辖区食品相关生产经营业态的特点,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制定培训方案和计划,以讲座、案例讨论、现场模拟、“走进法院”等形式,分层、分类开展对基层监管人员的专业执法、综合能力及食物中毒处置能力的培训,以及社区食品安全监督员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的培训。每季度组织开展依法行政、信息公开等内容的专题讲座。每月根据工作实际,开展范围适当、互动性强、实用性突出的业务交流。(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道)

2、加强人员激励工作。按照本市执法人员分类管理的统一部署,做好食品监管干部岗位技术等级晋升、定岗分类等相关工作,激励广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增强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区市场监管局)

(八)建立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机制

工作任务:按照市相关食品安全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实施食品安全飞行检查、交叉执法检查等措施。要对违法乱纪、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工作措施:

1、开展绩效考核。区食安办要积极发挥督查督办作用,适时对区食安委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绩效考核。各街道也要适时开展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评估考核。(区食安办、区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2、加强责任追究。职能部门要根据上级机关及区纪委、监察局的有关要求,制定部门内部责任追究办法并组织督查。区监察局要督促有关部门完成《2015年黄浦区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相关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相关规定,实施问责。(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监察局、区环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国务院食安办、国家食药监总局和市政府各项工作要求,认真落实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逐级落实责任,加强检查和督促。为推进总体工作进展,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食安办主任为副组长,食安委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组员,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针对上述八项工作,进一步完善、细化各项工作措施和计划,并逐一落实,责任到人,做到责任清、情况明、数据准、工作实,切实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落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要注重信息报送并及时总结。

(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将推进落实八项工作任务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要求相结合,与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意见》相结合;与推进落实市政府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相结合;与《黄浦区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相结合。着力夯实基层食品安全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基层监管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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