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办法】乳源瑶族自治县林业局机关效能管理办法【优秀范文】

时间:2023-06-07 18:48:02 来源:网友投稿

县林业局机关效能管理办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林业局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续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经林业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办法】乳源瑶族自治县林业局机关效能管理办法【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林业办法】乳源瑶族自治县林业局机关效能管理办法【优秀范文】


县林业局机关效能管理办法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变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林业局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续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经林业局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加强政务公示

林业局是县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保持林业局廉洁务实、勤政高效的机关良好形象,特制定此政务公示制度。

一)明确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计划 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实施林业执法工作。

2、组织、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国 土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 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和管理;组织、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3、负责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调查统计;组织编制森林釆伐限 额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釆伐、运输和经营加工 工作;依法管理林地、林权,森林资源有偿使用,监督林地开发利用等工作

4、参与编制全县自然保护区规划,组织、指导和监督陆生野 生动物、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指导森林、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的规 划建设和管理;协调森林生态旅游的宏观管理。

5、指导监督、组织协调森林公安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监督 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工作。

6、研究提出林业经济发展调节意见和林业产业政策措施;依 法监管林业资产;指导林业产业发展。

7、指导林业基本建设;负责县级林业事业费、林业基金和林 业专项贷款管理;监管林业资金的使用,指导林业财会工作;负责林区公路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8、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林业科研成果的推广 应用;组织协调林业科技、教育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考评工作;

负责宣传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9、指导乡镇林业站的业务工作;管理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10、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县人民政府和省、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明确工作职能

1、林业生态环境及森林与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规 划、建设与保护。

2、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加强林地的保护和管理。

3、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

4、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

5、在宜林地区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6、依法治林,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和监督。

三)明确工作要求及处理程序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十八大”精神作为重要思想指导,以勤政廉政、 提高效率、优化环境、执政为民、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以突出思想教育、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建章立制、严格考核奖惩为落脚点,整合机关管理资源,优化机关管理要素,规范机关管理行为,规范机关管理行为, 改善机关运作方式,切实解决机关效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局各部门和广大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改进,在人民群众对机关工作的满 意度上有新的提高,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 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制度。

1、对涉及县委、县政府直接管理工作人员的效能责任问题, 经县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同意后,直接进行调查并做出处理决定,并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2、非县委、县政府直接管理工作人员的效能责任问题,由林业局党委直接调查处理;

3、涉及效能责任问题必须调查处理而不调查处理的部门主要领导人给予效能告诫。

4、对经批准公开的内容,必须按规定的范围、程序,釆取相 应的形式进行公示;对未经批准公开的内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 泄露。

5、各部门应张贴办事指南、工作人员工作牌等,方便群众,以利群众监督。

6、对违反本制度的,要限期纠正,造成不良后果的,要给予当事者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二条 实行岗位责任制

岗位责任制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纳入个人总结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

一)机关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国 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事业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条例》、《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管理,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和有关政策法规精神, 协调各方关系,服从组织安排,维护机关队伍的团结,促进全局工 作有序进行;保证办公室工作的正常开展,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开拓进取,不断研究搞好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二)机关工作人员应加强政治理论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努力提高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抓好落实;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精通本职工 作,避免工作差错,遇到重大问题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或主管领导汇 报;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求真务实工作;增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意识,做好各项服务,自觉维护“廉洁务实、勤政高 ”的良好机关形象。

三)机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按法律法规处理;发生工作差错或失误,按照纪委监察局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工作不力,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按公务员条例有关规定 进行处理;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工作人员对本 职工作承担直接责任。

第三条 实行同岗替代制度

一)同岗替代制度(又称AB岗)是指机关某一岗位的工 作人员不在位时,应指定相同或相似岗位的工作人员代行其职责, 以保证工作连续性的制度。

二)岗位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确需短时间离开岗位的,须 事先报主管领导或局领导同意。避免群众到机关办事无人办理,防止工作停滞、拖延或中断。

三)部门工作人员因开会、出差、请假或其他原因一天以 上无法到岗的,应在离岗前向主管领导汇报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并做好交接手续,直接领导人应及时指定人员代行其职责。

四)顶岗人员要认真履行替代岗位职责,按规定及时办理 相关业务,不得推诿、留置、拖延或不办。

五)违反本制度,要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 实行服务承诺制

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简化办事程序。办事程序力求科学、合理、易行,告之 服务对象,办事必备条件具体、明确,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

二)提高办事效率。手续齐全、能办的马上就办,不能马上办的要限时办理,不能办理的要耐心细致讲明政策。

三)提供优质服务。机关工作人员,做到勤政为民、文明礼 貌、态度热情、服务周到,努力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四)坚持廉洁从政。机关工作人员,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 事、工作透明、接受监督,不以权谋私,不“吃、拿、卡、要”,不损害群众利益。

五)对本单位工作职责、工作范围、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在局机关效能宣传栏向群众公布,方便群众办事。

六)对违反承诺规定的工作人员,群众可向县纪检监察部门、县机关效能中心申报、投诉。对群众投诉的问题局领导要认真调查处理(局里将根据情节轻重,按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或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公示时限内反馈给投诉人。

第五条 实行限时办结制

一)每个部门要在每月月底前将上月本部门落实工作情况 和下月工作安排以书面形式上报局办公室,每个季度结束前5天,报送一次当年工作开展情况,以利于局工作的安排。

限时办结制是指管理相对人到机关办事,在符合法律、法规和 有关规定以及手续齐全的前提下,经办单位或经办人应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办结其所诉求事项的制度。

二)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职责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所承办事项的办理时限。

三)窗口部门或行政执法部门对即办事项,在管理相对人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要即时予以办理(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和刁难。

(四)对限时办理的事项,经办人应即时对管理相对人申报的 材料和有关手续进行审核,并出具收回执单,写明所收材料名称、页数、办结取件时间及经办人姓名。

(五)对管理相对人诉求事项,无正当理由不准延时办理。如 特殊情况确需延时办理,经办人要按照职权规定报领导审批,并告知当事人延时办理的理由。

(六)违反本制度,要根据情节轻重,按照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 实行绩效考评制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全面准确地评价各部门工作业绩;坚持原则,使林业局作风建设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坚持原则,讲求效果,避免形式主 义,做好绩效考核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

绩效考核是对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任用、晋升、奖惩的客观依 据。绩效考核与岗位责任考核由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 施。部门绩效考核评议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注重实效的原则,考核分季度考核、年终考核。季度考核主要用于总结 每个季度工作绩效;年终考核主要用于年终个人总结及奖惩。

二)考评范围

局各部门工作人员。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的完成情况;

2、社会承诺的履行情况;

3、工作效率;

4、群众的投诉情况;

5、局里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

考核结果出来后,由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进行综合平衡,并提出对干部的处理意见。

第七条 实行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负责制是指管理相对人到机关或打电话到机关办 事(含举报、投诉咨询、查询等),接受询问的首位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负责解答、办理或交经办部门(人)办理的制度。

二)首问人要热情礼貌、用语文明;熟悉本部门岗位职责 和工作流程;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切实为办事人着想,不得推诿扯皮,充分体现机关干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

三)首问人的责任:

1、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的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或不予办理理由的制度,需要补充或携带的材料,以 及如何办理等,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2、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但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首问人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有关经办部门;经办部门无人时,应告知经办部门的联系电话。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具体经办人不在时, 首问人应先接下来,并记下管理相对人的联系电话,再交经办人办 理。

3、不属于本单位或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应告知或尽可 能帮助了解承办单位或部门。

4、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人应按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 报或投诉的,首问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要素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四)因首问人态度不好,群众不满意,可向局领导举报。 对违反本制度被投诉并经查实的,根据情节轻重,按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八条 实行否定报备制

一)否定报备制度是指部门(尤其是窗口部门和行政执法 部门)工作人员在办理各项业务中,认为管理相对人的诉求事项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精神,决定不予办理的事项,要实行登记备案或请示报告制度。

二)经办人对管理相对人的诉求事项要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检查核对,对确实需要否定并符合职权范围的,才能予以否定,并进行登记备案。

三)属于超越经办人权限的事项,经办人员没有否定权, 应及时请示局分管或主管领导,不得随意或滥用职权给予否定。分管或主管领导接到否定的请示报告后,应在二周时间内,依法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经核实符合否定条件的事项,由经办人员填写《否定报备登记表》,内容主要包括:审办部门、审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审办事项、否定的理由及依据、领导审批意见等,与审办材料一起存档备查。

五)否定报备必须按规定或承诺的时间办结,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管理相对人。

六)管理相对人要求退还被否定的审办材料的,应当退 还。退还材料时管理相对人应出示身份证明材料并签收备查。

七)经办人违反本制度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警告、严肃处理等处罚,并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中记录填写评语,同时降低评定等次。

第九条 实行失职追究制

一)机关工作人员有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失职追究

1、不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贻误工作,造成恶劣影响或损失的;

2、对分管范围内工作人员发生工作效率低下、作风恶劣、违 纪违规等问题长期失察、管理措施不力或放任不管的;

3、在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或国家、集体财物被盗 窃、诈骗、浪费,造成较大损失的;

4、在工作中作风拖拉、办事不力、推倭扯皮,造成国家、集 体和个人经济损失的;

5、对本机关存在的问题不认真解决,致使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

6、工作时间擅离岗位的,造成工作失误并产生不良后果的;

7、其他失职类错误。

二)失职追究及处理

1、经济责任:本责任制每季度考核一次,与绩效考核同时进行,未完成岗位责任制的,绩效考核一律定为三等,完成岗位责任制的,视完成情况可定为一等或二等。

2、机关工作人员因失职但未造成损失、未构成违法违纪的,视情节上报效能监察中心给予效能诫勉处理。

3、机关工作人员因失职造成损失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 条例(试行)》、《党员领导干部犯严重官僚主义失职错误党纪处分暂行规定》和《国家公务员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进行查处。

4、机关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国家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5、在追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行为的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的责任。

推荐访问:乳源瑶族自治县 林业局 林业 【林业办法】乳源瑶族自治县林业局机关效能管理办法

版权所有:振驰文档网 2021-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振驰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振驰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备20210023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