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方案】绍兴市水利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时间:2023-06-08 10:00:07 来源:网友投稿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的“打好‘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三大‘硬仗’”的要求,继续深化我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绍兴市水利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水利方案】绍兴市水利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的“打好‘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三大‘硬仗’”的要求,继续深化我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全市水利安全生产环境,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我市水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杜绝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整改影响当前水利安全形势稳定、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形成自主排查治理隐患、持续改进的工作机制和行业监管机制,有效控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治理范围

全市水利系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

以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农村水电、河道采砂、水文测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和检测、水利旅游、出租经营场所等为重点领域,在水利行业各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重点内容

(一)水利行业共性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水利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及非法转让、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违反水利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3.停产整顿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的和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4、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对安全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特种设备及重要安全设备无合格证、无许可证、未按规定进行日常管理维护及定期检测检验的;

6.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安全制度、作业规程不完善,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9.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安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0.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以及重大危险源排查、监控措施不落实的;

11.应急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2.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水利行业重点领域的内容

1.水利工程建设

建设工程项目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不履行建设管理程序,非法从事水利建设活动的;违反安全生产市场准入条件,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任意肢解工程,随意压缩合理工期的;施工企业未按规定标准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减少安全投入的;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资质许可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托管、代管、挂靠的;未按规定办理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施工活动的;未按规定编制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方案并及时备案的;未按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未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起重机械、脚手架等未严格执行验收或备案制度,以及安装、使用、拆除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工程施工中,未按规定运输、存储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2.水利工程运行

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明确的;安全运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的;安全调度运用规程不落实的;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未编制和事故救援演练未开展的;运行机电设备安全监测和工程安全状况记录不健全的;正在实施除险加固的病险水库未制定汛期安全度汛计划和度汛预案,未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的要求安排施工的;山塘水库管护人员和安全观测与巡查不落实的。

3.农村水电

农村水电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落实的;违反规划、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初步设计或进行技术审查的;不贯彻执行“两票三制”的;已建水电站不进行安全管理分类、年检和相应整改的;新产生违规水电站不按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未彻底整改前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

4.水文测验

水文测船没有定期检查、维修,不配备消防救生设备、堵漏器材的;水文测验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的;水文作业不穿戴安全防护、救生器具的;水文作业人员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的。

5.河道采砂

非法违规采砂运砂问题比较突出的河段,采砂量较大的河段和防汛任务较重的河段,无证或不按许可要求的采砂行为,危及重要水工程、桥梁、航道、管线等跨河、穿河、临河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汛安全、航运安全的非法采运砂行为。

6.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检测试验

勘测作业、设计查勘过程中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规程规范和操作流程的;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不配备安全防护用品、不制定应急避险方案的;对聘用的临时工不按规定加强安全教育、技能培训的。实验室和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不健全的;大型实验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的;危险化学品不按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使用和存放,以及不制定防护措施的。

7.水利旅游

水利旅游项目审批管理不严,严重影响水工程安全、水质及水生态环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水利旅游项目;安全保障制度不健全,旅游预测预报、游人疏导方案不完善的。

四、责任分工

根据“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治理工作责任,各地的治理工作由各县(市、区)水利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局各单位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和局安全生产职责分解要求,负责做好各自专项治理的具体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实施方案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坚持建设施工企业自查自纠与各县(市、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防范体系建设相结合,确保非法违规行为查处到位、事故隐患消除到位、安全秩序治理到位、安全责任追究到位、安全防范体系建设到位。从20136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自查阶段(61日至730日)

各县(市、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局属各职能处室、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81日至1031日)

各县(市、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局属各职能处室、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认真查找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并通过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基层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要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对专项行动中暴露出的问题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对重大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三)总结督导阶段(111日至1230日)

各县(市、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局属各职能处室、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在此阶段要对已经查出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进行抽查复查,同时要对“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总结回顾,仔细分析此次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暴露的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出需要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加强日常监管的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局属各职能处室、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对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汇总此次排查工作的统计数据,形成排查总结报告和数据统计表,于1130日前报市水利局建安处。联系人:张寅,联系电话:057585730790

同时,根据前两阶段整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市局将派出督查组,对“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进行督查,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水利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水利安全生产秩序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认真组织“打非治违” 和隐患排查行动,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节点要求。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整改工作。

(二)严格执法,务求实效“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工作既要严厉打击、严肃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又要讲方法、讲政策,将查处非法违规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稳妥处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水利安全领域稳定。对情节严重、可能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典型非法违规行为,要严惩不贷,形成强大的影响力和威慑力。要严格事故查处,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非法违规行为造成事故,以及谎报瞒报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要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把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中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上升为制度规范,把“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开展“打非治违” 和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深入分析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主要因素,对发生事故、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单位,要抓住关键环节,有效实施打击,全面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行动各项工作。既要突出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农村水电、山塘水库等重点领域和发生事故、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区域和单位,同时要加强对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水文测验、水利旅游、出租和建筑工地食堂等方面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既要突出汛期、高温期和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其他作业场所和部位,做到不留死角,切实把排查工作抓好抓实。

(四)加强宣传,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将“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工作与汛期水利安全生产检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紧密结合,加强排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工作的先进方法和思路,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推荐访问:绍兴市 水利 打非 【水利方案】绍兴市水利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版权所有:振驰文档网 2021-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振驰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振驰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备20210023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