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方案】东丽区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时间:2023-06-08 14:00:05 来源:网友投稿

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区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依托电子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方案】东丽区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府办方案】东丽区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

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政府《关于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区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1]99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关于印发<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实施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联信[2011]455号)(以下简称“指南”)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为载体,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逐步实现政务服务均等化,全面提高我区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强化为群众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突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实际效果;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的统筹协调,实现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针对不同区域特点,加强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予以推进。

(三)工作目标。20156月底前,建立和完善全区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充分利用平台全面、准确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实时、规范办理主要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并实现电子监察全覆盖。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依托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委常委、区纪检委书记,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各委办局和各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东丽区依托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该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成员由区政府办、编委办、审批局、法制办、监察局、财政局、文广局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一是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工作组。由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政府各委办局和街道全面梳理、清理和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并向社会公布。二是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工作组。由区政府办牵头,负责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工作;三是行政审批服务推广应用工作组。由区审批局牵头,负责在街道和社区()部署行政服务系统。四是电子监察应用工作组。由区监察局牵头,对行政职权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进行电子监察。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区工作实施方案和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方案(20141031日前)。按照《意见》、《指南》要求和市政府具体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安排,加强资金保障。结合区政府网站改造,制定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方案。

(二)梳理、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20153月底前)。全面梳理、清理并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编制《东丽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并向社会公布。

(三)建设和应用统一电子政务平台(20154月底前)。按照《指南》要求,充分利用政务外网、政府网站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完善和提升,构建满足和支撑区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需要的统一电子政务平台。

(四)加强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应用(20154月底至5月底前)。应用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行政职权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实时办理行政职权事项。

(五)推广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和效能监察系统(20155月底前)。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行政服务体系电子网络应用系统建设的实施意见》(津政办发[128]号),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将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和效能监察系统向街道和社区推广,实现区--社区三级行政服务模式,并实现电子监察全覆盖。

(六)迎接市政府检查验收(20156月)。615日前,进行自查自评,发现问题进行整改。620日前,向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自查报告6月下旬起,准备迎接市政府检查验收。

四、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方案,将方案提交政府会议审定批准后予以实施。此项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按照《意见》要求,全面梳理、清理并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组织编制《东丽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和《东丽区政府服务事项内容目录》(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通过统一电子政府平台在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此项工作由区信息公开办牵头,其中:

区信息公开办:负责梳理、清理并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区财政局:负责梳理、清理并严格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区审批局:负责梳理、清理并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服务内容。

区各部门、各街道:负责依据职能梳理、清理并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依托区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向社会公开信息、提供服务。

区编委办、法制办公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具体内容进行初步审核。

区监察局:负责制定监察规则,充分利用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与效能监察系统,对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办理进行全过程监察。

(三)建立和完善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改造区政府网站,整合区信息公开网站、工程领域信息公开网站和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与效能监察系统,建成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满足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需要。

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牵头,其中:

区信息化办:负责做好区政府网站改造、区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建设相关的技术工作、技术保障、技术培训和评测等工作。

区审批局、区监察局:负责在市审批局指导下,做好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与效能监察系统的推广、应用和部署,配合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做好互联互通工作。

(四)加强统一电子政务平台的应用。在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向社会公布《东丽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充分利用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和效能监察系统,将目录中主要行政职权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纳入平台的业务系统办理。监察部门应用电子监察系统对主要行政职权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察,并逐步将行政处罚事项纳入电子政务平台进行监控。

区审批局: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和效能监察系统的应用和推广。

区监察局:负责应用电子监察系统,对主要行政职权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办理流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察,逐步将行政处罚事项纳入电子政务平台进行监控。

区信息化办:做好技术支持工作。

(五)推广应用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与效能监察系统。根据全市统一安排,逐步将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和效能监察系统向街道和社区逐步推广,实现行政职权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办理向基层延伸。

此项工作由区审批局牵头,其中:

区审批局:负责制定推广应用方案,逐步推动各街道建立和社区应用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与效能监察系统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区信息化办、区文广局:完善政务外网网络,街道采用光纤接入政务外网,社区采用虚拟专网(VPN)技术接入政务外网,为整个项目建设提供网络基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是一项创新性的系统工程,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技术标准高,政府各委办局和街道要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议事日程,精心安排,认真落实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遇到的问题,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工作机制、平台建设和制度规定,确保按时完成任务,全面提高区行政机关的政务公开意识、政务服务水平和电子政务应用能力。

(二)加强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工作组牵头单位以及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工作按计划开展。加强对有关委办局和街道的协调和推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强资金保障。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建设要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类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区财政局要保障此项工作所需资金,平台设备购置、系统开发、服务保障等要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确保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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