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方案】海州区司法局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3-06-14 08:24:02 来源:网友投稿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为确保司法行政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根据《中共海州区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海委〔20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方案】海州区司法局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司法方案】海州区司法局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精选推荐】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活动工作方案


为确保司法行政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根据《中共海州区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海委〔20142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海州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方案》(海群办法〔20141号),《海州区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海群办发〔20145号),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参加范围

此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司法局全体党员中开展,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窗口单位、服务部门。

二、总体要求

各单位、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指导意见》和省、市、区委《实施意见》,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20条实施办法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十条禁令、区委十四个不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紧紧围绕省委“四查四治”、市委“十问十查摆”实现“十强化十提升”的目标和市政法委“八查八治”要求,坚持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讲求实效,坚持分类指导,坚持领导带头,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要聚焦“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紧密结合司法行政系统特点和工作实际,着重查摆解决6个突出问题。一是解决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重点解决服务生冷、态度横硬;服务群众不主动、慢作为;精神懈怠、贪图安逸等问题。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展示文明形象。二是解决执法不公的问题。重点解决执法观念陈旧,执法作风不实,执法质量不高等问题。进一步增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三是解决权力运行不规范的问题。重点解决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滥用职权等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使司法行政权力得到规范运行。四是解决服务环境不优的问题。重点解决司法行政行为、法律服务不规范,部分行政性收费就高不就低等问题。为基层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软环境。五是解决工作效率不高的问题。重点解决“散、懒、庸、浮、满、软”;对基层情况不明,对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提高党员干部履职尽责能力,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六是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重点解决在执法司法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通过教育整治,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

要做到“四个贯穿始终”,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查摆问题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把建章立制贯穿始终,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真正把区司法行政系统各部门各单位打造成服务人民群众的满意窗口、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的示范窗口、展示改革开放的形象窗口,为建设高新技术园区和南部新城提供坚强保证。

三、方法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2月开始,到9月基本结束。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实行自上而下、紧密衔接、压茬推进,各个环节工作同步推进、交叉进行。

(一)做好准备工作

具体抓好以下6项任务:

时间安排:2月至4

1.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精神(时间安排在2月中旬)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提出本单位贯彻落实措施。

2.成立组织机构,建立联系点(时间安排在2月中下旬)

局机关要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督导。结合“走百村、进千户、访万民”民生关爱活动,建立相应联系点。

3.制定实施意见和方案(时间安排在2月中下旬)

制定我局活动实施方案,同时制定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实施办法。

4.召开动员大会(时间安排在3月上旬)

党组书记主持并作动员讲话;区委督导组参加督导我局动员大会并作讲话;动员大会结束后,对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民主评议。

5.传导政治责任(时间安排在3月)

区局主要领导要约谈部门单位负责人,传导政治责任。

6.进行个别谈话(时间安排在3月至4月)

区委督导组进行面上个别谈话,谈话范围和要求依照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相关规定,并结合我区实际进行。

(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时间安排:2月中旬至4月下旬

重点内容: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 “四查四治”、“十问十查摆”推动“十强化十提升”,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要有记录。

具体抓好以下14项任务:

1.组织专题学习(时间安排在2月至4月)

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发〔20134号、中办发〔20144号、苏发〔20139号、苏办发〔20144号、连发〔20147号和海委〔201424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以及领导同志相关讲话精神,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等必读书目,观看《苏联亡党亡国20年祭》等警示教育片。

2.积极参加“一把手”读书班(时间安排在2月至4月)

单位“一把手”全程参与区委常委会读书班。

3.开展专题讨论(时间安排在3月至4月)

按海群办发〔20146号文件《关于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和“弘扬实干精神,书写中国梦的海州篇章”大讨论活动的通知》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大讨论活动。

4.收看群众路线系列讲座(时间安排在3月至8月)

组织广大党员收看先锋频道播出的市、县区、市直机关和乡街领导谈心得体会专题节目。

5.学习先进典型,观看教育影片(时间安排在2月至4月)

结合党员“集中活动日”(每月20日)、“集中学习日”(每月第1个周六),组织党员学习先进典型报道,观看全国首部农民工党建工作题材电影《七叔》等教育影片。通过“三会一课”等形式,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工作。

6.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时间安排在2月至4月)

紧紧围绕 “四查四治”、“十问十查摆”推动“十强化十提升”,组织党员、干部走到基层群众中间、服务对象身边征求意见。领导班子成员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党组负责人至少召开2次,班子成员至少主持召开1次。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平台、开通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

7.开展“走基层、访民情、听意见”活动(时间安排在3月)

结合“走百村、进千户、访万民”民生关爱活动,局主要领导开展“走访听”活动,走进基层问建议,走进群众问民需,走进服务对象问意见,开展换位思考体验式调研,认真查找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走访过程中,要切实帮助基层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难题。

8. 建立健全“三日三省”制度(时间安排在2月至9月)

坚持边学边查边改边立制,固化“三日三省”制度,将每月上中下旬第一个星期六,分别定为“集中学习日”、“走访调研日”和“义务劳动日”,制定工作计划安排表,推动广大党员时刻自省群众观念强不强、联系实际紧不紧、工作作风实不实。

9.开展“面对面、心贴心”服务群众“七个一”活动(时间安排在2月至8月)

每名科级领导干部联系1户困难家庭,联系1名留守儿童,联系1位孤寡老人,写1本民情日记,写1篇调研报告,参加1次志愿服务活动,帮助联系点谋划1条发展思路。

10.开展惠民行动(时间安排在2月至8月)

深入实施法治惠民工程,认真开展法润海州春风行,深化构建“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11.实现群众“微心愿” (时间安排在3月至9月)

利用政风行风热线、领导信箱、群众路线专题网站、短信、微博等载体广泛征集群众心愿,并根据部门、单位职能分门别类,通过交办认领,帮助群众达成心愿。

12.梳理汇总意见(时间安排在4月)

要对近年来“三联三推”和“走百村、进千户、访万民”民生关爱活动中征求到的意见,活动前期准备阶段、活动过程中通过各种形式征求到的意见,以及来信、来访等送上门的意见,原汁原味地梳理汇总,列出意见清单,及时报送区委督导组。

13.召开民生事项专办会(时间安排在3月至9月)

围绕为民办实事工程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涉及群众利益的重点信访事项等,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集中会办,做到即知即改。

14.组织“回头看”( 时间安排在4月下旬)

对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情况认真组织“回头看”。

(三)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时间安排:4月下旬至7月上旬。

重点内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认真查摆“四风”方面的问题,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开展群众评议。

具体抓好以下12项任务:

1.紧紧围绕 (时间安排在2月至9月)

“四查四治”、“十问十查摆”推动“十强化十提升”,查摆党员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区委《实施意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有关规定,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认真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

2.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时间安排在4月至5月)

坚持“三个必谈”: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之间必谈;坚持“三谈三不谈”:谈真心实意的话、具体实在的话、提醒帮助的话,不谈不着边际的话、模棱两可的话、恭维赞美的话。

3.查摆剖析突出问题(时间安排在4月至5月)

对围绕 “四查四治”、“十问十查摆”推动“十强化十提升”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对号入座,敢于担责。凡是属实和基本属实的,要主动认账、逐一检查;对一些不够准确或者与事实不符的,要举一反三、引以为鉴,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4、列出问题清单(时间安排在4月至5月)

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对目前所有审批项目设立依据、审批环节、审批要件、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等逐项进行梳理,对建议保留、取消、合并、下放、暂停使用和调整管理方式的事项整理汇总提出意见,结合查找的“四风”问题,列出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清单,并报送区委督导组。

5.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时间安排在5月下旬)

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要由党员领导干部自己动手撰写,一般包括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个人作风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五个部分,重点是后三个部分。对照检查材料要把自己摆进去,聚焦“四风”,开门见山,突出重点,不穿靴戴帽,不夸大缩小,不文过饰非,避免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

6.审阅把关对照检查材料(时间安排在6月上旬)

民主生活会前,对照检查材料要经过三个层面的审阅把关。首先,由党组主要负责人把关;其次,由督导组把关;最后,由上级党组织把关。

7.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时间安排在6月中旬)

党组主要负责人亲自主持研究制定体现整风精神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报督导组审阅。

8.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一参与两评议”( 时间安排在6月下旬)

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认真进行对照检查,不评功摆好,真正找出自己身上的问题,包括在落实从严管理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相关要求方面的问题。要采取“一参与两评议”的形式,适当扩大民主生活会列席人员范围,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党外群众全程监督,评议会议质量和整改成效,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

9.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时间安排在6月下旬)

局支部书记负责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个党员包括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之前要制定专门方案,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10.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时间安排在7月上旬)

民主生活会后,要召开通报会,党组主要负责人主持,通报本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作进一步修改完善,经督导组、党组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在通报会前发放给参会人员,会后收回。

11.上报专题报告(时间安排在7月上旬)

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党组形成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题报告,经督导组审阅后,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同时按程序上报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

12.组织“回头看” (时间安排在7月上旬)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回头看”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对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对本环节工作逐项进行“回头看”。一看学习教育是否扎实;二看查摆问题是否聚焦;三看自我剖析是否深刻;四看谈心交心是否充分;五看开展批评是否认真;六看边查边改是否见效。

(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时间安排:7月上旬至9月上旬。

重点内容:对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开展群众评判,检验活动成效。

具体抓好以下7项任务:

1.聚焦“四风”抓整改(时间安排在7月上旬)

对围绕省委“四查四治”、市委“十问十查摆”、市政法委“八查八治”、区委“十强化十提升”查摆出来的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走基层、访民情、听意见”活动中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归类,认真分析研究,列出整改清单,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四有”要求,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并进行公示,抓住重点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

要按照应减尽减的要求,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及其他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要切实落实收费登记制度,做到公开、透明。对于法律法规明文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收取。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制定详细的服务规范和标准,做到审批依据、审批机关、审批程序、审批条件、审批时限、审批收费六个标准化,向社会公开。

2.开展专项整治,深化“六治”作风整顿(时间安排在7月至8月)

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20条实施办法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十条禁令、区委十四个不准,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问题,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整治整治机关“散、懒、庸、浮、满、软”,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3.强化正风肃纪(时间安排在8月)

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加大监管查处力度。综合运用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进机关纪律作风建设。

4.认真梳理已有制度(时间安排在8月上旬)

对已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列出制度建设清单,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

5.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时间安排在8月中旬)

深化构建司法行政“四个全覆盖”工作体系,着力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融合式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制度,不断健全司法行政工作群众满意度评价机制。

6.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时间安排在8月中旬)

加强制度公开和宣传,推动制度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自查、抽查、督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成为全局的工作常态,成为全局每名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

7.召开总结大会,进行民主评议(时间安排在9月中旬)

根据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经与区委督导组商量沟通后,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同意,适时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并讲话;区委督导组讲话。总结大会结束时,要对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由督导组梳理汇总民主评议情况,报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并向所督导单位反馈。

四、组织领导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区委领导和督导组的督导下开展,局党组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精心组织,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强化组织保障

1.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成立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实践活动。

时间安排在2月。

2.建立活动联系点。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走百村、进千户、访万民”民生关爱活动成立联系点。

时间安排在2月中下旬。

(二)领导带头行动(时间安排在2月至9月)

主要领导要做好领学、约谈、点评、督查工作。全程参与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会,进行“捆绑式”学习;“一把手”约谈下级“一把手”;“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学习和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点评,促进工作,提高效果;“一把手”从学习教育、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等方面对所属部门单位加强督查。

(三)积极探索创新(时间安排在2月至9月)

“规定动作”做扎实做到位的情况下,结合我局实际,探索富有特色的“自选动作”,在学习内容、活动载体、方式方法、评价形式等方面积极创新,使教育实践活动切合实际、丰富多彩。要坚持重在解决问题、重在取得实效,力戒形式主义,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要出实策、鼓实劲、求实效,用好的作风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

1.抓好教育实践活动重要部署和推进情况宣传报道。宣传报道我局活动的组织推进情况和进展成效,积极推出我局先进典型。

时间安排在2月至9月。

2.开辟教育实践活动宣传阵地。在局微博开设“民生互动”建言献策专栏。

时间安排在2月至9月。

3.对不良作风公开曝光。在区司法系统qq工作群中设立“不良作风曝光台”,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20条实施办法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十条禁令、区委十四个不准等方面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时间安排在2月至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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