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方案】清河门区创建第二批省级创业型县区工作方案

时间:2023-06-14 13:00:06 来源:网友投稿

创建第二批省级创业型县区工作方案为全面做好创建省级创业型县区工作,深入推动全区开展全民创业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更加宽松的创业环境和氛围,按照《关于开展创建第二批省级创业型县区活动的通知》(辽人社〔20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方案】清河门区创建第二批省级创业型县区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人社方案】清河门区创建第二批省级创业型县区工作方案



创建第二批省级创业型

县区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创建省级创业型县区工作,深入推动全区开展全民创业活动,在全社会营造更加宽松的创业环境和氛围,按照《关于开展创建第二批省级创业型县区活动的通知》(辽人社〔2015328号)精神,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引导、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弘扬创业精神,培育创业文化,提升全民创业能力和质量。进一步完善创业政策,降低创业门槛,搭建创业平台,优化创业环境,激发创业热情,增强发展活力,引导、鼓励和支持更多的劳动者自主创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

二、实施步骤

1.全面贯彻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本着创业惠民,创业富民的理念,以持续创建“创业型县区”为抓手,加强劳动保障建设,做好创业再就业各项业务的政策宣传咨询工作,认真完成好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再就业任务。

2.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加强宣传力度,让区内“4050”人员、以及下岗失业人员等了解到可以利用自身技能积极参加再就业工作,实现多渠道稳定就业目的,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帮助,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各类失业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办理好有关手续。

3.开展各类就业援助活动。对辖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免费提供“再就业培训”,发放有关再就业政策宣传资料以及对大龄就业困难群体入户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各类失业者的基本信息。

4.强化就业服务基础管理。积极举办“再就业援助”活动,把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信息及时传达到需要再就业、有求职愿望的劳动者的手中,耐心解答劳动者普遍关心的问题。发挥党员带头作用,定期举办再就业研讨会、专题讲座等活动,多层次、有重点地开展政策宣传,提高就业服务能力。

5.全面加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始终坚持以“先就业、后择业、先培训、后创业”的原则,鼓励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利用学到的创业就业知识,从事多种经营增加收入。免费提供国家新一轮优惠扶持政策及发放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宣传资料,通过宣传帮助使其走上自主创业的之路,用双手打开致富之门。               

三、创建任务和保障措施

1.健全创建工作组织保障体系

成立清河门区创建第二批省级创业型县区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全区创建推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长由常务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贸易服务业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村经济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审计局、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公安分局、区国税局、国土资源分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省级创业型县区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此项工作同志担任。

各有关单位要健全创业服务工作机构,完善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屯)三级创业指导服务体系,通过各级创业服务窗口开展政策咨询、项目推荐、项目评估等服务。

2.完善创建政策支持体系

1)简化审批程序。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布各项行政审批、核准、备案事项和办事指南,简化立项、审批和办证手续,减少办事环节,节约办事成本,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和承诺服务等制度,为劳动者创业开辟“绿色通道”。

2)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将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军队退役人员、军人家属、残疾人、低保人员、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范围。

3)给予税费优惠。创业场地补贴、创业项目推荐补贴、创业带头人社保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服务补贴及相关创新政策等认真落实。

3.健全创业培训体系

1)扩大培训范围。将创业培训向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者、复转退役军人等各类劳动者延伸和拓展,制定具有我区特色的课程和教学计划。

2)规范创业培训教学管理工作。创业培训一律采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SYB等创业培训教材,实行统一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课程设置规范。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创业培训师资队伍,教师持证上岗,教学成效明显。

4)加强创业实训,增强创业能力。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创业实训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实训或模拟创业训练,积累创业经验。

5)建立创业培训基地。完全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建设培训基地,并投入运行正常。

4.健全创业服务体系

1)设立创业服务机构和服务窗口。进一步健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专门的创业服务窗口。

2)完善服务功能。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项目推荐、政策咨询、方案设计、风险评估、开业指导、创业培训、融资服务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3)加强创业项目库建设。建立创业项目库数据库索引平台,积极鼓励企业和个人开发创业项目,通过多种方式发布项目信息,为创业者提供可选择的创业项目。

4)建立创业人员数据库。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规范的接受创业服务人员的数据库或台账。

5)实行创业孵化,搭建创业平台。创建区创业孵化基地,正常投入使用,创业人员得到创业孵化的政策支持和相关服务。

6)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吸纳成功创业者、知名企业家、行业专家学者、天使和创业投资人等加入到创业导师队伍,实行有进有出的聘用办法,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指导,提高创业服务水平。

5.健全工作考核体系

区创建第二批省级创业型县区工作领导小组将创建工作列入对各有关部门就业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认真检查,严格考核。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要建立创建创业型县区情况分析、统计报告制度,认真抓好本单位考核、检查、评定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宣传创业政策、提供创业服务。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创业知识、宣传创业典型,以典型带动创业,以活动促进创业,促进我区创建第二批省级创业型县区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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