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方案】迁安市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17 12:48:03 来源:网友投稿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唐山市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要求,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切实推动和规范商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国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方案】迁安市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商务方案】迁安市商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唐山市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要求,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切实推动和规范商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商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商整规字〔20165号)以及《唐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唐山市商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商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唐山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基本原则:坚持依法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坚持公正高效,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工作方法及任务

201711日起,商务主管部门要推行“双随机”抽查,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使之逐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

(一)建立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

1、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局机关相关科室要对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全面梳理本部门的监管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监管职能的,均应当列入清单,凡法律法规规章未赋予监管职能的,不得列入清单开展检查,法律法规规章有修改修订的,要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包括抽查主体、抽查依据、抽查内容、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及要求等内容(责任科室:商贸科、市场科、外经贸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执法队。完成时限:2017125日前完成)。

2、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局机关各涉及监管事项的科室要根据监管对象企业的行业特点、信息化管理程度等实际情况,分行业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要涵盖全部被监管企业,并列明其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类型、住所、成立日期、法定代表人、经营期限、经营范围、是否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等信息。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涵盖所有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并列明其执法证号码、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执法种类、岗位职务等信息。名录库应根据监管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实时更新(责任科室:商贸科、市场科、外经贸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执法队。完成时限:2017125日前完成)。

3、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结合事中事后监管特点,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细则,规范随机抽查程序,明确抽查的目的、依据、主体、对象、内容及抽查规则、比例频次、抽查方式、工作要求等。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做到“双随机”抽查全程留痕,落实执法检查监管责任,实现责任可追溯(责任科室:商贸科、市场科、外经贸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执法队。完成时限:2017125日前完成)。

4、依法公开抽查信息。在我市商务网站开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专栏,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抽查结果进行全流程公开(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注重随机抽查结果应用,建立健全行业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完成时限:2017125日前完成)。

()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1、积极开展商务联合检查。局机关相关科室要合法合理确定检查事项,依法依规开展各项检查,要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2、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局机关相关科室要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

3、合理选择检查方式。抽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等方式,有条件的可注重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抽查中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做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专业机构做出的专业结论。

4、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要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并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唐继勇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郭伟力、范臣、韩文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统筹组织协调此项工作,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严肃抽查纪律。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局机关相关科室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引导执法人员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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