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监方案】成安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和谐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深刻吸取江西丰城“11·24”生产安全事故惨痛教训,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针对当前生产施工特点和岁末年初特殊时期,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安监局、各乡镇、工业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分管领域逐企业、逐环节排查、整改、打击、追责,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取得明显成效。
二、专项行动内容
同时开展工业企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人口密集型场所、特种设备、涉电领域等8个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三、实施步骤
1.排查阶段(2016年11月25日-2016年11月30日)
各专项行动组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区域明确到分管领导,责任点明确到人员,对本辖区、本行业的各类风险、事故隐患进行拉网式细致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放过任何一个隐患、任何一个苗头、任何一个细节,真正把隐患查出来。
2.整改阶段(2016年11月26日-2016年12月15日)
对各专项行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采取非常措施,出重拳、下硬手,一律依法先停产、停建、停水、停电,整改到位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开业。
3.打击阶段(2016年11月27日-2017年2月28日)
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停取缔,做到从严查处、露头就打,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4.追责阶段(2016年11月28日-2017年2月28日)
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领导机构
成立成安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殷社林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樊四明任常务副组长,县领导吕梅华、李冰凡、王金岗、安跃兵、王国明、张春玲任副组长,政府办、安监、住建、公安、交通、交警、质监、食药监、教体、供电、消防、县社、工信等单位为成员,统筹组织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分包领导。按照国家、省、市安全生产会议要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认真落实市委书记高宏志在全市安全生产会议上“有分包领导、有专项行动、有明显成效”的要求,明确主管安全生产的县长牵总专项行动,各行业主管县长分包各行业专项行动。
(二)落实部门责任。安监局牵总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推进、督查各专项行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工业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是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必须亲自抓、负总责,主动作为,深入一线,调度督导,解决问题,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各单位都要明确单位分包领导、责任人员。
(三)密切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及时互通信息,联合执法,切实形成攻坚合力,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及时信息报送。信息报送实行日报告制度,各专项行动组隐患排查、关停取缔、问题整改等工作进展情况,每日下午5:00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并每周通报。
(五)严格督导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督查室要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大对全县安全生产督查频次和密度,对单位分包领导不到位、措施落实不力的,要全县通报;对工作不认真不主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