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方案】灵璧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时间:2023-06-21 10:00:05 来源:网友投稿

灵璧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宿政办明电〔2017〕3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保障青少年儿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教育方案】灵璧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教育方案】灵璧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灵璧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宿政办明电〔20173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保障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第一”理念,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扎实开展青少年儿童溺水隐患专项治理工作,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

二、主题和时间

主题: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时间:20176月—10月。

三、职责分工

乡镇(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司其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联防联动机制,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县交通局:加强对道路、桥梁施工过程的监管。在工程建设期间,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坑、洼等隐患及时排查整改,设立警示标牌。高度关注水上交通安全,做好渡口、渡船的监督检查和隐患排除工作。

县公安局:研究制定溺水事故处置预案,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可以在第一时间投入救援。同时,会同县水利、国土等部门结合当前“三线三边”整治工作,对非法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现象进行严厉打击,对因此而遗留的水坑、围堰等,要责令责任人限期修缮,确保不留隐患。  

县国土局:加强对可能遭遇地质灾害的路段、地段进行监控,切实做好预防地质自然灾害有关工作。对经批准允许取土的地点,要求当事人设立警示标识,落实防范措施。  

县住建局:加强对建筑工地施工形成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企业对危险水池、水坑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必须设立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

县安监局:加强对青少年儿童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列入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并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作为对单位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 一。

县广播电视台: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宣传教育活动,在黄金时段通过热点栏目、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戏水的危害性及相关自救知识,提醒家长关注孩子人身安全,引导青少年学生“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县教体局:精心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学校通过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开展“暑期安全工作家访”活动等形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进一步落实好家长对子女的监护主体责任;加强隐患排查,针对危险水域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主动配合乡镇(经济开发区)、村和村民小组做好安全警示标识的增设、更换等工作;严禁学校暑假期间组织学生集中补课,或将学校教学场所出租给办学机构、个人进行补课;进一步做好假期值班,完善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信息报送人员,一旦发生学生溺水事件,及时按照规定程序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县水利局: 加强水库和内河管理,督促乡镇水利站和水工程管理单位在其管辖的水利工程范围内,对发生溺水事件可能性较大的区域,设立醒目警示标识,加强日常巡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县卫计委: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进行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自救、施救知识。

县旅游局:配合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有关主管部门开展景区内涉水旅游项目的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加强公园管理,对公园内水域设立警示标识,并加强安全巡查。督促旅行社加强对青少年儿童游客的防溺水宣传教育。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立健全本辖区内河道、溪流、水库和人工开挖的池塘等水域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在辖区内所有河流、沟塘、桥梁等重点地段设立醒目警示标识,每个警示标识牌要注明该水域相关信息、负责人及联系电话;要实行乡镇、村、组三级包保责任制,重点水域、塘坝等要明确安全信息员,责任到人;部署并督促村(居)委会对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监护责任的落实;切实抓好暑假期间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监管等重点环节,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灵璧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具体负责相关工作。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也要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溺水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本乡镇、本部门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宣传力度,认真落实乡镇、村、组三级包保责任制,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河流、水库、沟塘等重点危险水域,并登记造册,报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把青少年儿童安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紧迫工作抓紧抓好。要加强监督检查,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单位加强对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以及各中小学校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实行周报告制度为及时掌握防溺水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我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以及工作的开展情况上报工作,并于每周五上午1200前以电子版方式报送至灵璧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lbjyzhg@126.com  电话:6023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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