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略)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生方案】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供大家参考。
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略)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规范有序、科学高效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应急体系,全面提高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科学防范原则。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的不同特点,加强宣传教育,规范执法程序、严格监督检查,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
2、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原则。建立健全快速有效反应机制,一旦发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全力抢救伤亡人员,疏导聚集群众,稳定社会秩序。
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原则。坚持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原则。
4、规范程序,提高效能原则。坚持依法行政,本着因地制宜、急事急办,积极完善相关制度。
5、妥善处理,举一反三原则。高度重视善后处理工作,认真分析事故原因,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县内发生的因人口和计划生育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
(五)突发事件分类与分级
1、事件分类
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是指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引发的对国家、社会、人民群众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的紧急事件。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依据其发生过程、性质,可分为以下六大类: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突发事件。指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因计划生育手术事故致死、致伤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
(2)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突发事件。指因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不当所引起的突发事件;
(3)计划生育新闻媒体突发事件。指国内或境外媒体播发的误导或歪曲事实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而引起恶意传播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
(4)计划生育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指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引起的全市人口计生系统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损坏而引发的计划生育信息安全突发事件;
(5)计划生育信访突发事件。指因计划生育问题引发的集体上访或重大活动期间的群体上访,发生过激行为、扰乱社会治安造成社会不稳定的突发事件;
(6)其它可能发生的不安全突发事件。
2、突发事件分级
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根据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11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I级(特别重大)。指事态发展超出市人口计生局的控制能力,在全市范围内造成严重影响,需政府及相关部门协同处置,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系统工作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突发事件。
(2)II级(重大)。指事态发展超出市人口计生局的控制能力,在全市范围内造成严重影响,需要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系统工作造成严重损害的突发事件。
(3)Ⅲ(较大)。指事态发展尚在市人口计生局的控制能力之内,在全市范围内造成一定影响,不需要跨部门协同处置,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系统工作造成一定损害的突发事件。
(4)IV级(一般)。指事态发展在人口计生系统的控制能力之内,在一定区域内造成一定影响,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系统工作造成一定损害的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县人口计生局成立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口计生局局长王宪改任组长,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孙建平、杜晓伟、刘永彬、李占领、张兰英、吉林芳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二)工作职责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国家、省、市、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学习宣传;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机构的决定;负责决定启动本预案和终止应急处置行为;负责指挥、协调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对各乡镇履行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职责、工作效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分析研究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制订或调整应急措施;负责商请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三、应急响应
(一)接警报告
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站接到人口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后,要认真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地点、事件类别与性质、影响程度、报告人员及其联系方式等,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先期处置
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应立即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对事件类型、性质、影响程度做出初步判断,采取切实措施进行先期处置,并将处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以及对事件可能发展趋势的初步预测等及时上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三)预案启动
经先期处置,不能有效控制事件或者事件的发展有跨乡镇或者跨县、市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接到事件发生报告后,应立即对事件做出综合评估并提出建议,启动本预案。
(四)指挥协调
本预案启动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做出事件处置决定和决议,实施应急处理。
(五)事件处置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到领导小组处理决定后,立即赶赴事发地(现场)开展工作。
(六)社会动员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可协助事件发生地政府动员、组织当地相关单位和部门参与事件处置工作。
(七)物资使用
根据事件发展状况和工作需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可使用全县计生部门的物资、人员,协助事件发生地使用、征用、调用。
(八)新闻报道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
(九)扩大应急
应急响应过程中,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如认定事态难以控制或者有进一步扩大、发展趋势时,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县委、县政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定,调集相关后备力量继续进行事件处理工作,或者在县委、县政府启动全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后积极配合和协助做好事件处理工作。
(十)应急结束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工作成员经综合评估,认为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或有效控制后,向领导小组提出终止应急处置行动的建议,领导小组确认后批准终止应急处置行动。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信息。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