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方案】田东县民政局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

时间:2023-06-22 20:00:05 来源:网友投稿

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党委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根据《田东县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东办通〔2016〕46号)精神,为确保我县扶贫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田东县民政局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民政方案】田东县民政局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


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党委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根据《田东县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东办通〔201646号)精神,为确保我县扶贫工作,特别是全县脱贫摘帽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攻坚系列讲话精神和区、市党委关于脱贫摘帽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围绕目标、聚焦问题、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群众参与、分级负责的原则,督促各有关乡镇和本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和政策措施,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严肃追究和查处扶贫领域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和对扶贫资金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行动,紧抓问题导向,实施“精准监督”,咬住当前扶贫领域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等突出问题,通过全面排查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一批重点案件,集中通报一批典型案例,着力解决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警示教育一批干部,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措施,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保驾护航推动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的成效落到实处,确保我县实现5.2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摘帽,到2020年实现与全国全区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扶贫领域主体责任落实。

1.扶贫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县委、县政府扶贫文件精神和扶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检查本单位履行扶贫攻坚主体责任情况;督查本单位是否研究制定具体扶贫工作措施,建立民政政策在扶贫开发工作的贡献情况,明确民政工作在脱贫攻坚战中的任务目标、作战图、时间表;领导责任是否到位,民政和扶贫有效衔接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局班子成员和股室及干部职工。

2.扶贫民政政策宣传情况。重点监督检查两项制度衔接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及农村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等民政惠农政策宣传到位情况,特别是民政救灾救助、,社会保障政策宣传是否做到全覆盖。

3.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各乡镇是否按政策按程序按要求落实民政对象和发放相应的补助资金,是否对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是否制定有效措施确保民政资金使用安全、用活用好、用出效益。

4.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1)退役士兵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到村到户实施情况。重点监督检查2016年退役士兵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培训工作,加强对全县退役士兵的创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创业能力,培养一批创业者,带动更多的人就业,充分发挥创业培训在创业促就业工作中的推动作用,实现“培训促创业,创业促就业”的倍增效应。

2)社会扶贫和社会关爱行动、结对帮扶到村到户实施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本单位结对帮扶干部、贫困村派驻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完善领导联系和单位干部帮扶贫困户制度、健全“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定点帮扶制度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3)特殊区域扶贫行动、特殊区域扶贫到村到户实施情况。重点监督检查“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信息档案建设,特殊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乡村党员、干部、教师联系帮扶“三留守”人员“一对一”联系对接制度,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责任落实。

1.脱贫攻坚战中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县委决策部署情况。重点监督执纪问责是否严格执行和有效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脱贫攻坚战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是否坚定有力推进脱贫攻坚战中的重大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专项工作等建设及交办的工作事项;工作中是否到点到位,是否存在不负责、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是否妨碍有关扶贫政策的实施等。

2.脱贫攻坚战中单位的议事决策情况。重点监督执纪问责是否存在制定发布与攻坚战相违背的决策、决定和命令;是否存在擅自决策造成严重后果;是否存在在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上未经集体讨论决定或经集体讨论决定后不按集体决定实施,造成严重后果;是否存在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并产生恶劣影响等。

3.脱贫攻坚战中单位工作作风情况。重点监督执纪问责是否存在对干部职工引导、管理、教育不到位,执行不到位致使本单位发生扶贫领域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存在作风能力建设各项制度落实不力,工作敷衍塞责,不敢担当,相互推诿扯皮,作风粗暴,态度蛮横,造成恶劣影响等。

4.脱贫攻坚战中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重点监督执纪问责是否存在推进扶贫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等现象;是否存在主体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致使本单位在脱贫攻坚战中存在纪律松弛、作风涣散问题不能及时纠正、处理或责任追究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现象;是否存在工作不敢担当,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监督、管理不力,致使本单位发生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问题的现象;是否存在本单位发生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行为放任纵容、袒护包庇、求情说情或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阻挠调查的现象等。

5.脱贫攻坚战中单位工作纪律情况。重点监督执纪问责是否存在不讲原则、拨弄是非、散布谣言、制造事端;是否谋取不正当利益; 是否违规违纪使用和管理资金;是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能够解决而不及时解决;是否对项目和资金应该公开、公示、说明的不公开、公示、说明,造成恶劣影响;工作是否履职尽责,是否有脱贫攻坚工作瞒报、虚报、迟报、漏报、假报等。

6.脱贫攻坚战中单位其他工作情况。重点监督执纪问责在脱贫攻坚战中工作进村入户情况,是否真正到点到位,是否真正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工作是否有成效。

四、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成立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

 长:辛娥芬 局长、党组书记

副组长:蒙宝康 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员:陈继路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罗福山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潘新蓉 副局长

陆照灯 主任科员/婚姻登记处主任

陈武寿 主任科员/项目办主任

苏忠光 副主任科员/救灾股股长

韦艳草 办公室主任

农英群 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股股长

施色美 城乡低保股股长

周兰田 规划财务股股长

黄基德 基层政权、区划地名和社区建设股股长

黄玉娟 优优股股长

刘珊珊 核对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室设立在局纪检办,办公室主任由蒙宝康同志担任,负责日常和具体事务,办公室电话:5228326。           

(二)加大线索排查。全方位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在单位政务公开栏公开举报电话,举报电子信箱,广泛收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发挥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作用,深入乡镇开展巡查调研收集问题线索;加强与县纪委、财政、扶贫、住建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信息共享,紧盯民政救助救灾、社会保障、项目建设等资金,脱贫攻坚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实行项目化管理,做到问题来源底数清,并按月向县纪委报备,每月30日前报送本月线索及处理情况。

(三)加大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严重、问题突出的问题线索,一查到底,限期办结。对扶贫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致使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对在落实、民政扶贫工作中,存在瞒报、虚报、漏报、迟报、不负责、不担当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对不能精准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出现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将严肃追究负责人责任。对在扶贫领域发生的重大腐败案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一律严查快办,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坚持“一案双查”“一案三查”,既要倒查追究单位及乡镇是否履行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加强通报曝光力度。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震慑和教育的效果,除了对典型案例采取文件通报、会议通报等传统形式外,还要利用田东电视台、政府网站、田东廉政网、县人民广场大型电子显示屏等新闻载体及时通报曝光。

(五)小结总结完善提升。针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建立完善查处和防范基层腐败问题的长效机制。对于出现的普遍问题,要查找薄弱环节、制度空子和监管盲区,督促各乡镇、股室建立起相应的监管制度、巡查制度、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从源头上堵住漏洞。建立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常态化机制,着力在问题防范、线索管理、严查快办、倒查责任等方面有新的突破。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担当,层层落实责任

1.落实“两个责任”。明确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担负起精准扶贫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督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单位纪检组长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行动负监督责任,明确职责,主动担当,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

2.实行局领导包片制度。局领导按工作分工和联系对应的乡镇,双重联系包片,实现立体式责任体系,通过经常性督查,听取汇报、实地督导等方式,对所包片乡镇、村集中排查和查办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浓厚氛围

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常态化宣传,着力提高舆论宣传广度深度,做到专项工作电视有声、报纸有文、网络有影、村街有图、社会有言。

1.提高宣传覆盖面。一是充分利用简报、网络媒体、宣传公开栏、移动通讯工具、微信等各类载体,大力宣传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目标、内容、效果和举报方式;二是充分发挥精准扶贫工作队员、贫困村第一书记和驻村指导员的作用,组织干部进村入户与群众“一对一”“面对面”宣传扶贫政策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实现宣传形式全方位、宣传范围全覆盖、宣传对象全知晓。

2.加强学习教育。县直各单位要召开干部职工学习会,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强化廉洁意识。

3.加大信息报送。组织人员对单位民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情况提炼总结,加强做好专项工作信息报送工作。

(三)加大惩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

1.强化问题线索处置。本局将对梳理筛选出的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涉及面广的典型案件进行集中收集,上报。  

2.强化协作配合。加强与县纪委沟通联系,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进行研判,做好信访举报问题的梳理、问题线索排查、转办和移送工作,加强与财政、审计、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的协助配合,互通信息,整合资源,形成联动。  

六、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扶贫执纪问责工作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扶贫工作落实到实处的重要任务,确保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工作落实到位。实行领导班子分片督查制度,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上报。

(二)要加强督促指导,务求工作实效。本单位将定期不定期组织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问题线索排查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强烈的,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领导责任;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甚至跑风漏气、干扰办案的,要严肃问责,绝不姑息。

(三)要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每月30日前,向县纪委上报本月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报表及典型案例(经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20161215日前,对本单位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总结,报县纪委(径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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