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办意见】张家口市万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

时间:2023-06-24 11:24:02 来源:网友投稿

张家口市万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区政府各有关部门:为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府办意见】张家口市万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府办意见】张家口市万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意见


张家口市万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

“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号)、《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张政办发[2015]19号)工作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22号)和《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张政办发[2015]19号)的有关要求,在全区各政府监管部门,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创新管理方式,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二、监管原则

(一)依法监管的原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设立监管事项,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二)权责一致的原则。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落实监管责任。完善部门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监管合力。

(三)联合惩戒的原则。充分发挥信用管理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完善信用体系,建立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现社会信用信息的综合联动利用,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四)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抽查事项公开、抽查程序公开、抽查清单公开,把公开贯穿于监管的全过程,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工作任务及完成时限

(一)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对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事项,监管部门要实施“双随机”抽查。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通过摇号等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开展执法检查。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管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工作要在20168月底前完成。

(二)制定“双随机”抽查办法。各监管部门要依据市对口部门的“双随机”抽查办法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出本部门的“双随机”抽查办法。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同时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监管部门要加强协调,实施联合抽查,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随机抽查可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注重运用云计算和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抽查中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三)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各监管部门要通过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市场主体信息,监督市场主体履行信息公示义务。2016年底前,通过张家口市企业法人库信息共享和应用平台,将行政许可类、监管类、处罚类信息归集在市场主体名下,在河北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与张家口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互联互通。

四、工作要求

(一)要按时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除法律法规对监督检查方式有明确规定,国务院及国家各部委、省市区政府对监督检查有专门要求,以及被投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应进行监督检查的情形外,自201681日起,各监管部门都要实行“双随机”抽查,并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使之逐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

(二)要严格“双随机”抽查程序。对被抽查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要填写实地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市场主体负责人签字或市场主体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要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记录,实现责任可追溯。监管部门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和内容,要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要依法处理并公示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监管部门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记录在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中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结果正常的市场主体,自抽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示。对抽查有问题的市场主体,区分情况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市场主体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并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

(四)要健全“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黑名单制度。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要根据市场主体的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五)要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抽查。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

五、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政府监管部门作为“双随机”抽查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法定责任主体,必须高度重视,把推广“双随机”抽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切实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格抽查纪律。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注重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五)制定落实方案。“双随机”抽查不仅要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广,也要在各部门的检查工作中广泛运用。各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进度。

(六)加强督导检查。区政府要对各部门落实“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确保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把简政放权改革向纵深推进,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张家口市万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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