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理事会成员组成6篇

时间:2023-07-24 19:12: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村民理事会成员组成

  

  建?村民事务理事会?案2019-05-19为贯彻党的?七?和?七届四中全会关于优化组织设置,扩?组织覆盖,创新活动?式,实现党组织和党的?作全社会覆盖的要求,深?推进村民?治?作,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村改?发展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乡农村普遍建?村民事务理事会的实施?案》(办字号)?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就全乡在农村普遍建?村民事务理事会,制定实施?案如下:?重要意义村民事务理事会是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以?然村为单元建?的村民?治组织。在全乡农村普遍建?村民事务理事会,是创新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向理事会延伸党的?作触?,实施农村基层组织的“再造?程”;是推进基层民主建设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引导村民实现?我教育?我管理?我服务,做到“??的事情??办,??的家园??建”;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现实需要,有利于发挥?然村亲缘?缘地缘优势,构建农村微观?治组织体系,整合资源,凝聚?员,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理事会的建?村党组织引导所有?然村,全?组建村民事务理事会,原则上?个?然村组建?个理事会,也可结合实际,因村制宜组建。到年年底,所有?然村实?理事会“全覆盖”。对已成?村落社区的志愿者协会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的,与村民事务理事会实?对接。成员结构。村民事务理事会以?然村的村组?部,党员和“五?”?员为主体,并要有适当?例的群众代表。提倡村民?组长通过选举兼任村民理事会理事长。成员名额及条件。各?然村村民事务理事会成员名额由各地实际情况确定,?般为3-7?。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较多的?然村也可设副理事长1名),理事若?名。理事长应由本村具有较?威望政治素质较好热?为群众服务清正廉洁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员担任。产??式。村民事务理事会成员应坚持群众认可,本??愿的原则,通过村民选举产?,具体?式可根据各个?然村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分别对待,不搞“??切”。在确定选举?式前,必须?泛听取群众意见,并征得群众同意?可实施。候选?提名。村民事务理事会成员候选?的产?,主要采取两种?式,村党组织召开该村党员?会推举或该村村民“海选”产?。(1)村党组织召开该村党员?会推举候选?,由该村党员直接等额填写提名票,不得委托他?代为提名;(2)“海选”产?可以采取不同的提名?式:采取村民代表选举?式的,由村民代表填写提名票产?;采取户代表选举?式的,由户代表填写提名票产?;采取直接选举?式的,由全体有选举权的村民填写提名票产?。投票选举。选举时,应当召开选举?会集中投票,当场领票写票投票唱票计票;候选?得票超过参会?半数的为当选,在当选的理事中,以得票多少为序,确定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选,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直接选举。对??较少,群众基础较好的?然村,可直接通过海选?式分别选举理事会成员和理事长。新当选的理事会成员名单须张榜公布3?,?重?反映的,由村党组织将当选?员基本情况及产?过程报乡党委备案。三理事会的职责理事会负责制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各项规章制度和村规民约,组织落实?然村各项事务。具体职责是:组织村民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针和政策,切实履?村庄公共事务管理制度;积极筹资筹劳,兴办公益事业。维护好和管理好各项基础设施,搞好新农村建设“三清?改五普及”,实施卫?清洁?程,净化绿化美化村庄;负责管理和使?上级下拨的相关政策扶持资?及村民“?事?议”筹集的资?,做好救助补偿等各项款物的发放;组织村民参加?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防和处置?作,最?限度地避免和减轻突发事件给村民?命财产安全带来的危害;开发利?集体资源和资产,引导村民创业致富,做好村民的就业招?低保评定?地流转征地拆迁等有关?作;组织开展精神?明创建活动,抵制封建迷信与宗教势??法活动,帮助村民办理红?喜事,移风易俗,弘扬新风,倡导健康?明科学的?活?式;做好治安防范?作,协调邻?关系,化解?盾纠纷,做到问题不出村群众不上访,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谐;

  尊重村民权利,维护村民利益,开展对五保户困难户等互助救助活动,提升村民?产?活质量。各村?部要指导理事会加强??建设,制定内部章程,规范?作要求,建?分?协作财务管理和民主议事等制度,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开?重?事项,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要适时跟进理事会党的建设,加强党组织设置,有3名以上党员的理事会可以建?党?部;要发展壮??党积极分?队伍,培养和储备?批村级后备?部。四时间步骤和?作要求在全乡农村普遍建?村民事务理事会,是当前农村?作的?项重点?作,是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再造?程,时间紧任务重,各村?部必须?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采取有?措施,确保今年年底前按时按量完成任务。(?)安排部署阶段(12?15?-12?17?)各村?部是具体落实这项?作的主体,村?部书记是直接责任?,要及时对该项?作进?部署和安排,成?以村?部书记为组长的领导?组。包村领导和?部要结合“千名?部下基层,排忧解难促和谐”活动,深??线,宣传和发动群众参与村民事务理事会选举,为有序快速推动该项?作创造有利条件和浓厚氛围。(?)组织实施阶段(12?18?-12?19)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的原则,迅速推开村民事务理事会选举?作。要加强?作调度,及时研究解决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注意防?宗族房股势??扰和破坏选举的?为,引导村民以主?翁的姿态理性对待选举,积极参与选举,确保村民事务理事会选得出?得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为及时了解该项?作进展情况,各村于12?19?12?23?12?27?分别向乡党委上报?次建?村民事务理事会进度表(见附表12)。(三)总结验收阶段(12?下旬)为按照要求认真完成村民事务理事会组建?作,各村?部要合理分?,迅速投??作,使村民事务理事会更好地依法有序开展,同时,要向乡党委上报?作总结并提出验收申请,由乡党委派出验收组进?实地验收。对?作不达标群众意见?的责令“补课”和“返?”。乡党委将此项?作纳?村?部书记履?基层党建?作责任述职考评与评先评优范围,进?跟踪调度,并定期通报。注:本?为?友上传,不代表本站观点,与本站?场?关。0好?章需要你的?励你需要服务吗?提供?对?服务,获得独家原创范?了解详情期刊发表服务,轻松见刊提供论?发表指导服务,1~3?即可见刊了解详情被举报?档标题:建?村民事务理事会?案被举报?档地址:

篇二:村民理事会成员组成

  

  村(居)民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服务广大村(居)民,搞好本村(社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村(社区)“两委”召开党员和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成立村(居)民理事会。

  第二条

  理事会宗旨是化解矛盾、解决困难、协调管理、执行规划、履行村规民约、筹集资金,搞好本村新农村建设,达到“农村绿起来、村庄美起来、邻里和起来、农家富起来”的目的。

  第三条

  坚持“民主管理、群众受益”的原则,理事会成员不享有任何特权。

  第四条

  理事会成员及其工作开展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接受镇政府、村(社区)两委的领导。

  第五条

  理事会自2014年×月×日成立,办公地点设在××办公楼。

  第二章

  理事会的组织形式

  第六条

  理事会人员机构: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理事4—6名。符合条件的还要成立党组织。

  第七条

  理事会成员的产生:理事会成员在乡镇、村党组织领导下,参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由村(居)民民主选举产生。村(居)民理事会人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一般由5-7人组成,任期3年,重点应

  从党员干部、村(居)民代表、致富能手、妇女骨干、楼栋长、单元长、“五老”人员以及大学生村官等人员中产生,提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兼任村(居)民理事会成员特别是理事长,村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兼任理事会成员。

  第八条

  理事会换届:理事会任期届满,要及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选举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

  理事会的工作职责

  第九条

  理事会职责

  一、宣传党和国家政策。带头学习、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引导村(居)民遵纪守法。

  二、第倡导文明新风。引导村(居)民遵守村规民约,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崇尚科学、移风易俗,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三、管理公共事务。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兴办本地公益事业和公共事务,维护和管理基础设施,协助村(社区)“两委”搞好农村土坯房改造和新农村建设等。

  四、开展便民惠民服务。组建服务团队,开展志愿活动,为村(居)民提供生产生活各方面服务。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开设专属QQ号,让留守儿童和父母“面对面”交流;关爱空巢老人,为老人提供日间照料、家政等生活服务。

  五、调解矛盾纠纷。积极协调邻里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组织村(居)民开展群防群治,维护和谐稳定。

  六、开展监督评议。对村(社区)“两委”的工作以及重大事项、重大开支等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对本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

  律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对危害村(居)民人身财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以及生产经营安全等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第十条

  理事长职责。主持理事会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召开理事会议,管理、督促各理事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理事职责。协助理事长开展各项工作,负责理事会议决定的各项事务的执行落实和督促检查。

  第四章

  工作规程

  第十二条

  定期议事。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理事会议,听取各理事的工作汇报,布置工作,讨论各理事提出的重大或特殊的问题并作出决议,理事会难以作出决议的,可提请召开村民大会或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作决定。

  第十三条

  分工负责,互相协作。理事会由理事长负总责,各理事对理事长负责。各理事按分工各司其职,遇交叉问题联合办公,遇重大问题,应提前理事会集体研究。

  第十四条

  事务公开。凡涉及村民利益的各项事务,一律将办理程序和办理结果向村民公示。

  第十五条

  民主监督。全体村民有权对理事会成员的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发现违规行为有权要求立即纠正,如行为人不纠正,村民有权要求理事会责成其及时纠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需修改时,由理事会征求群众意见,提出修改条规,经村民代表大会或群众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七条

  本章程条款如与村或政府颁布的政策、法规有违背,应按政策法规及时进行修改。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村(居)民理事会负责解释。

篇三:村民理事会成员组成

  

  村民理事会章程(样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升本村民小组的自治能力,决定成立村民小组村民理事会。

  本会的名称为:台山市××镇××村××(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名称)理事会(以下称理事会)。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在××村党支部(党委、总支)领导和村民委员会的指导下,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础单元,以村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为运行方式,以管理本村民小组或自然村社会各项事务为主要任务的村民自治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以“共管事务、共谋发展、共建家乡、共享和谐”为宗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倡导社会道德新风尚,团结和带领村民参与农村社会建设和管理,实现民事民办、民事民治。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本会的职责任务是:主要负责协助管理本村民小组(自然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弘扬社会公德,倡导文明新风,调解矛盾纠纷,开展联谊、敬老、济困、助学、关爱等活动,反映村民的合理诉求和意见建议等。其主要任务是:

  1.开展议事协商。对本村民小组或自然村的财务开支、公益建设、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农地管理等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开展民主协商。包括:研究提出本村民小组建设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研究提出本村民小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报告;研究提出本村民小组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等。

  2.办理公益事业。组织村民和各方面筹资筹劳,建设和维护基础设施,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丽乡村。

  3.调解矛盾纠纷。协调村民之间、村庄之间的利益关系,化解村民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

  4.维护村民权益,作为协商主体参与村(居)民委员会协商,反映本村民小组群众的利益诉求。

  5.倡导文明新风。组织村民制定、完善和遵守村规民约,引导村民抵制封建迷信,坚持移风易俗,推行健康文明科学生活方式,遏制婚丧嫁娶中的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形成崇德向善、扶危济困、家庭和谐、邻里和睦的村风民风。

  6.服务生产生活。为村民提供市场信息、生产技术、转移就业、土地流转、生产资料等方面的服务;弘扬社会公德,发扬互助精神,开展敬老、济困、助学、关爱等活动。

  第三章

  组织机构的设定

  第五条

  本会不采用会员制,不吸纳会员,理事会由×人组成,其中: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理事×人。

  理事会候选人,从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老党员、老教师、老模范、老村干、村民代表、德高望重的宗族前辈、外出乡贤、社会能人中提名。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

  理事会每届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届满进行换届选举,理事会成员可连选连任。

  第六条

  理事会组成应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理事会成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村党支部(党委、总支)、村民委员会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较高威望、政治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清正廉洁、办事公道、群众公认;

  3.遵纪守法,无违法建房,无参参与黑恶势力、无违法参与上访;

  4.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七条

  理事长从理事成员中推选产生。

  第八条

  理事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半数以上同意方能通过。

  第九条

  理事长的主要职责是:主持理事会全面工作,负责

  召集理事会全体成员会议,落实村民小组会议和理事会成员会议的决议,管理和督促理事会成员开展工作。理事的主要职责是:协助理事长开展各项工作,分工负责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第四章

  理事会的调整、撤换、终止

  第十条

  理事会成员可以申请辞职,理事会应当在接到申请(书面或口头)的5个工作日内,召开理事会全体成员会议作出决定。

  理事会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成员资格自行终止。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被判处刑罚,不适合继续担任村民理事会职务的。

  2.村民小组会议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

  3.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以上不参加理事会活动的。

  4.丧失行为能力的。

  村民理事会成员辞职或职务自行终止的,村民理事会应当及时予以公告。出现的缺额,是否补选,由理事长提出意见,经村民理事会集体讨论决定;如需补选,应将候选人名单报村党组织审议确定,同意后按选举程序选举产生。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如遇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对本章程进行修改。本章程的修改内容,经理事会成员会议讨论同意后,提交村民小

  组会议审议通过。

  第十二条

  本章程于××年××月××日村民小组会议审议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篇四:村民理事会成员组成

  

  村级红白理事会组织机构

  村级红白理事会组织机构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村村民物质文化生活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是,近几年来,在婚嫁丧葬中大操大办,讲排场、摆阔气、搞攀比、铺张浪费现象日渐突出。不仅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严重影响社会风气。为了有效地破除婚嫁丧葬中的陈规陋习,切实减轻村民负担,促进

  新农村、新风貌

  的形成。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组织机构

  1、红白理事会在镇政府指导和村两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服务。

  2、红白理事会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设会长1人、副会长12人、成员若干人。理事会长及成员应由村中威信高、责任高、有经验、有热心的老党员、老干部等人组成。

  3、红白理事会在业务上接受县、镇民政及相关部门和镇

  治陋习、树新风

  工作领导小组的业务指导。

  第二章

  职责和任务

  1、红白理事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法令和规定,坚决按照村规民约的各项规定,耐心做好村民思想疏导和劝导工作,积极宣传和引导村民破旧俗、树新

  2、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第三章

  制度和措施

  1、红白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全权负责全村红白事的管理和监督。不论官和民、只要在村办红白事的,事主需事前向村红白理事会通气商量,经理事会讨论决定,或派成员依照规定组织实施。

  2、红白理事会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并经常向支、村委汇报工作,自觉地将自己置于全村的监督之下。

  3、全村红白事实施统一标准:

  (1)婚事要求:婚事一天办结制,不大搞婚庆装饰,婚庆场所布置总费用控制在1000元以内。不使用乐队,用音响代替乐队,不搞搭台唱戏等铺张浪费行为。彩虹门不超过1个。严禁耍新郎、新娘、公公等陋习;婚宴除亲属外,非亲属人员礼金不超过100元,且出席宴席人数要控制在100人以内。每桌宴席(含烟、酒、饮料)总价控制在500元以内,婚宴期间,严禁酗酒,严禁使用塑料餐具,严禁燃放烟花鞭炮;迎亲车辆总数控制在6辆以内。禁止借婚姻索要财物,反对超出实际承受能力哄抬订婚聘礼彩礼。

  (2)丧事要求:建设公墓山,公墓建成后,所有逝者必须到公墓安葬,不得违规建墓、筑坟立碑。所有国家干部职工、党员要带头做

  好殡葬改革工作,去世后必须以火葬、树葬、水葬等生态方式进行安葬;要厚养薄葬,简化治丧仪式,丧事3天内必须完成安葬,送葬乐队不超过1支、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治葬期间不得燃放烟花鞭炮,不得使用塑料餐具,不得在街道、公路等公共设施停放遗体,搭设灵棚;严格控制席面桌数在10桌以内,不设酒、不摆烟,每桌总价控制在300元以内,非亲属人员葬礼礼金不得超过100元。

  (3)其他要求。除婚丧事宜外,满月、周岁、乔迁、寿诞、升学等事宜提倡不办酒。如需办理,只准邀请自己的直系亲属,不得接受非亲属人员参加,不准接受非亲属人员礼金。

  4、对无视和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并造成不良影响者,不论是谁,坚决予以公开处理。是党员的给予党纪处分,是干部的给予政纪处分;是国家人员的要向上级组织反映;是群众的不但要通报批评,而且不得享受村内的任何优惠待遇。同时,还要处以适当的罚金。

  第四章

  纪律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所有的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

  2、红白理事会成员要立足本村,不负众望,尽职尽责,服务村民。更要加强自身建设,精通现代文明礼仪,节俭办事,热心服务。坚决反对借机额外收受礼金、礼品。

  3、要完善红白事宜登记备案工作,村民操办红白事宜,事前须向理事会报告,事后10个工作日内理事会要完成办理情况登记,完善资料。

  4、村干部操办红白事除按规定向理事会报告的同时,还应向镇纪委报告备案,党员操办红白事除按规定向理事会报告的同时,还应向村党总支部报告备案。

  村级红白理事会组织机构

  为适应新农村

  两个

  文明建设发展的需要,我村成立了红白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结合我村的村情民俗,作出以下若干决定,望广大村民自觉遵照执行。

  一、今后村民办理婚丧大事或圆羊、满月、暖房、祝寿等,必须在村红白理事会的直接监管下进行,任何人不能自主行事。

  二、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无论喜事丧事,一律不许摆宴请客。

  三、村民办理婚丧大事、圆羊、满月、暖房、祝寿等,允许操办一天,可安排两顿便饭。

  四、任何人办理婚丧大事,只准请一班八音会。

  五、办理丧事,任何人不准拦棺要烟。

  六、在办理上述事项期间,任何人不准酗酒闹事,不准顺便拿锅、盆往自己家端饭。

  七、办事期间的帮忙人员,除灶上工作人员一天发两盒烟外,其他帮忙人员一律一天发一盒烟。

  八、上述规定,如有人胆敢违犯,村红白理事会有权提出处罚意见,报村委会批准后执行。

  九、本章程从2015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村级红白理事会组织机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的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各级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民主选举产生,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理事若干人。

  第四条,红白理事会在业务上接受乡镇红白理事会指导小组和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

  第三章

  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

  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六条,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具体原则

  1、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机关认真做好婚姻登记,严禁早婚私婚。

  2、婚事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义务植树,联欢会等,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节俭。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相互攀比,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能举债办婚事。

  (二)操办丧事具体原则。

  1、要坚决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协助乡镇,村抓好本村的殡葬工作。

  2、操办丧事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不准动用公车办丧事。

  3、坟墓必须建在本村统一规划的公墓内,不得随意乱葬乱埋。

  4、丧事规模以寄托

  哀思,葬好亡者为原则,宜小不宜大。

  第四章

  制度和措施

  第七条,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在与事主交换意见后,由会长组织按本章程的规定实施。

  第八条,各村红白理事会要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并向乡镇红白理事会指导小组汇报工作。

  第九条,红白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

  纪律

  第十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第十一条,不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

  第十二条,不在婚丧事主家大吃大喝。

  第十三条,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

篇五:村民理事会成员组成

  

  农村村民理事会设立指引

  农村村民理事会成立引导

  (征采建议稿)

  为推动党组织和党工作的全社会覆盖,增强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拓宽社会参加渠道,现就在农村成立村民理事会提出以下指导建议。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牢牢环绕

  “夯实党的农村工作基础、推动村民自治

  ”的目标,以党组织为领导,踊跃培养、引导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调动

  民众参加农村社区服务管理的踊跃性,不停提高村民民主自治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农村社会服务管剪发展。

  二、基根源则

  2.侧重多元,服务民众。村民理事会的成员应侧重宽泛性和多元化,使村民理事会成为农村公共事务协商讨事平台。同时,充分发挥理事会的沟通纽带作

  用,及时掌握村民、民众的思想动向和服务、管理需求,为村

  “两委

  ”班子做好本村的各项工作出谋献策,提高农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水平。

  3.党建引领,增强功能。踊跃动员有声威的老党员参加村民理事会,发挥党

  员在农村社区服务管应中间的骨干作用,增强村党组织对村民理事会的领导,增强村党组织领导中心地位。踊跃引导热情村民、驻村企业负责人、异地务工人员等不一样阶层的居民经过村民理事会,合理表达自己诉求,共同参加农村社区服务管理,拓宽社会共同范围,丰富农村社区社会服务管理形式,延长服务功能。

  三、村民理事会的成立

  (一)村民理事会成员的基本条件。

  1.自觉拥戴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各项目标、政策;恪守国家法律法例,无违纪违纪行为;带头恪守乡规民约,无违规违约行为。

  1/51/5农村村民理事会设立指引

  2.在民众中拥有较高的声威,政治素质好,为人公正正派,清正清廉,无犯罪等不良记录。

  3.热情村公共事务,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身体健康,能保证与村民、民众沟通和参加村民理事会相关活动时间。

  4.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二)村民理事会成员的构成。

  各镇(街)可依据各村人口结构特色,在充分考虑村民理事会宽泛性特色的基础上,予以细化。村民理事会成员一般由:

  老党员、老干部、德高望尊的宗族长辈、妇女代表、青年月表、村内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辖内企业负责人、异地务工人员代表等构成。理事会成

  员人数可在9—29人之间(详尽可依据本村的实质需要确立),以单数为宜,不倡议与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成员交织任职。理事会设理事长

  1名;副理事

  长1-2名。村民理事会成员一般不设固定的薪资福利和办公场所,如议事或办公场所的确存在困难,可商请村党组织、村委会帮助协调解决。

  (三)选举村民理事会成员的基本程序。

  对于民众意向激烈且条件成熟的行政村,可组建村民理事会,原则上一个行政村组建一个理事会。村民理事会在组建过程中,镇(街)党(工)委、镇政府、街道做事处要增强引导和指导。对于民众意向不强或不具备条件的,不该强迫成立村民理事会。

  1.成立村民理事会筹备工作小组。依据就地取材、尊敬民心的原则,在民众

  要求成立村民理事会的行政村,由村党组织招集,成立村民理事会筹备工作小组,成员包含:

  村

  “两委

  ”干部、德高望尊的长辈、村辖内企业负责人、异地务工人员代表等,一般为9—13名。主要负责确立理事会机构设置、规范理事会名称、拟定内部规章制度、初步确立理事会成员介绍名单等工作。筹备工作小构成员名单由村党组织提名产生,经村

  “两委

  ”联席会议审议经过后,在村民委员会所在地或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

  2/52/5农村村民理事会设立指引

  村民理事会筹备工作小构成员被介绍为村民理事会成员候选人的,其职务自行停止,筹备工作小组应该予以通知。

  其缺额由村党组织提名经村

  “两委

  ”联席会议谈论经过后确立。

  村民理事会的名称为:

  “广州市+区+镇(街道)+村+理事会

  ”;此中,从化市、增城市辖下村民理事会名称为:

  “从化(增城)市+镇(街道)+村+理事会

  ”。

  2.确立村民理事会成员介绍名单。依据代表性、威望性、先进性、稳固性的要求,村民理事会筹备工作小组在充分征采村民民众建议的基础上,依据理事会成员的资格条件,确立理事会成员介绍名单,报所在镇(街)审查,所在镇(街)应在

  7个工作日内恩赐批复。鼓舞农村基层党员踊跃参加村民理事会的选举。

  3.集体谈论表决。经所在镇(街)审查后,由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牵头,村民理事会筹备小组负责组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谈论表决介绍名单,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理事会成员确立后,应在村民委员会所在地或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7天,并由村民委员会依据社区社会组织管理相关规定,登记造册报镇(街)鉴定后方可任职。

  4.选举理事会负责人。在理事会成员名单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由村民委员会招集召开村民理事会会议,选举产生村民理事会相关负责人。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1—2名;理事长负责主持理事会全面工作,副理事长依据功能界别进行合理分工。理事会成员任期一般为3年。

  5.成员资格的停止。理事会成员可以向理事会书面提出离职,由理事长受理并在5个工作日内招集理事会会议集体谈论决定。理事会成员有以下状况之一

  的,其成员资格自行停止。

  (1)违反罪律、法例和国家政策或被判处刑罚,不适合连续担当村民理事会成员的;

  3/53/5农村村民理事会设立指引

  (2)违反村规民约,经村民委员会教育仍不改正的;

  (3)连续三次以上无正当原由不参加理事会活动的;

  (4)丧失行为能力的;

  (5)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例超计划生育的。

  理事会成员离职或职务自行停止的,理事会应该及时予以通知;出现的缺额,能否补选,由理事长提出建议,经理事会集体谈论决定,报村民委员会存案。

  三、理事会的职责

  理事会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对涉及本村居民重要利益事项的协商、沟通,参加对村级党组织和自治组织的民主督查,引导本村不一样阶层人士踊跃参加社区服务管理的商讨,是村民参加社区服务管理的议事平台,是村党组织及村民委员会重要决议的顾问。详尽职责是:

  2.参加对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的督查和评论,为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年度总结提出建议;

  3.参加社区各种公益志愿互助活动,提高村民社区建设的参加热忱;

  4.督查辖区内居民推行村规民约,创建团结有爱、邻居守望的友善氛围;

  5.拟定完美理事会章程,完美理事会运作体系建设;

  6.完成村党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协议拜托交办的其余工作。

  四、村民理事会议事的基本规程

  (一)形成建议。理事会推行充分协商一致原则,按期对相关农村基层社会经济发展或村民民众广泛反响的热门、难点问题展开会集谈论、协商,并按少量遵从多数的原则形成书面建议。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理事会议一般一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三以上的理事会成员建议,应该招集理事会会议。

  4/54/5农村村民理事会设立指引

  (二)提请村

  “两委

  ”联席会议谈论。理事会以书面建议的形式提请所在村党组织召开村

  “两委”联席会议谈论。村党组织应该自收到建议后5个工作日内将受理状况见告理事会。

  (三)出席或参加村

  “两委

  ”联席会议。村党组织应该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招集村

  “两委”联席会议,集体谈论理事会建议事项。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两委

  ”成员参加,经过多数以上到会成员赞同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会代表出席村

  “两委

  ”联席会议,解答村

  “两委

  ”联席会议提出的咨询。

  (四)招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谈论表决。依据村

  “两委

  ”集体谈论形成的决议,由村党组织建议,村民委员会应在15个工作日内招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谈论村

  “两委”联席会议的建议,所作决定应该经过多数以上到会人员经过,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履行。理事会理事长出席村民会议或村民代

  表会议,有权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提出建议,解答会议提出的咨询。

  五、工作要求

  (一)增强组织领导。各区(县级市)要联合当地实质,搞好兼顾协调,增强检查研究,认识村民或乡贤的意向,踊跃为理事会的成立供给条件和服务,在充分尊敬理事会的工作自主、会员自觉、活动自由的基础上,不停完美村民理事会的激励、扶助、培训体系,充分发挥理事会的民主议事功能,引导村民民众依法有序参加当地的社会服务管理。把村民理事会真切办成村民自己

  的社会组织,成立

  “政府

  —村,两委?—农村社会组织

  —农民多主体共同共治

  ”的农村社区管理新模式。

  (二)抓好试点工作。有农村的各区(县级市)以

  “漂亮农村

  ”建设为契机,采用1-2个行政村展开成立村民理事会试点工作,坚持从实质出发,就地取材的原则,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检查研究,充分推行指导督查职责,规范理事会内部规章制度,完美理事会核查评论、诚信自律等体系,理顺村民理事会与村

  “两委

  ”的关系,选择适合的形式和内容,做好宣传发动,创建优异氛围,踊跃推动试点工作。

  5/55/5

篇六:村民理事会成员组成

  

  村民事务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村民理事会的性质: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以自然村为单元,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必须符合“代表性、公认性、先进性、稳定性”的要求。

  第二条村民理事会工作目的和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村民合法权益、调解民间纠纷、维护村庄稳定;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为村民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向上级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管理好集体所有土地和其他财产;协调组织村民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三条理事会的工作职责是:

  (一)积极向广大村民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认真制定好本村经济发展规划和村规民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引导、监督村民进行垃圾堆放,搞好村庄环境卫生。

  (四)做好村庄规划、调解民间纠纷,及村内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五)积极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的征地、附着物清理、房屋拆迁和安置、施工环境维护;

  (六)做好被征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款的分配,组织本村的土地调整分配方案;

  第三章组织机构的设定

  第四条理事会职数根据村内各家族人数设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组成。

  第五条理事会组成人员除具有“四性”外,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村支部、村委会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较高威望、政治素质好、热心为群众服务、清正廉洁、办事公道、群众公认;

  (三)要求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条理事长、副理事长从理事中推选产生,并经村“两委”审查同意由党支部批复方可任职。

  第七条理事长为理事会第一负责人。

  第八条理事长职权:

  (一)主持理事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

  (二)主持理事会会议;

  (三)领导理事开展工作

  (四)监督检查理事履职;

  (五)综合协调处理较为复杂的问题;

  第九条:本村集体资产处置、征地款管理、使用及分配、工程发包、户口迁入及村内重大事项经理事会讨论,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第四章

  第十一条本章程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由村民理事会负责。

  第十三条本章程自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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