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法治建设总结5篇

时间:2023-08-10 16:24:01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监狱法治建设总结

  

  2022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汇编

  2022年上半年,我国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各项法规、制度和机制不断完善,司法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有效,司法公正逐步得到保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明显提升。下面就2022年上半年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总结:

  一、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

  上半年,我国依法制定、修改和完善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其中,立法的重点在于保护人民权益,推动社会公正,保障国家安全。比如,修改完善《刑法》、《刑事诉讼法》,加强对恐怖分子和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的打击和禁锢力度,完善对电信诈骗、网络侵权等新形势下的重罪打击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同时,制定《互联网数据安全法》、《电子商务法》、《短视频平台管理规定》等法规,保护互联网数据的安全,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的秩序,加强对短视频的监管。

  二、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继续推进

  上半年,我国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也在继续推进。各级行政机关加强合作,健全了证据保全体系,实现了多部门跨界监管和风险评估的协调。同时,加强了对监狱、看守所、庭审场所等的管理和维护,保障了犯罪疑问人和在押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医疗卫生条件。加强对公安机关和法院的配合,强化司法干警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了司法公正和效率。

  三、法治宣传教育的扎实有效

  上半年,我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各级政府组织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观念,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同时,在教育领域也加强了法治教育,教育学生养成依法守规的意识,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四、司法公正的逐步得到保障

  上半年,司法公正得到了重视和保障。各级法院加强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保护,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以审判活动的公开程序化为重点,推行了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推动了司法的透明化,使司法工作更加公正公平。

  五、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明显提升

  上半年,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公安机关加强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提高警务工作的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各级政府对涉及国家安全的大规模活动、事件、信息以及对于全民利益的公共事件,采取了高度重视的态度,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

  总之,2022年上半年,我国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法律规章的制定和完善邻政策须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需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保障司法公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加强。相信,在中央

  和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司法机关将会为新时代的法治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我国的法治建设工作,是一个长期且持续的过程,需要各级政府、司法机关、法律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本篇文章对2022年上半年我国法治建设工作做了总结,下面将依据全文提供的几个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并举例说明。

  一、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

  在立法方面,我国2022年上半年进行了大量的立法和修改工作,所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都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民权益、推动社会公正和保障国家安全,其中包括《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加强对恐怖分子和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的打击和禁锢力度。同时,加强对电信诈骗、网络侵权等新形势下的重罪打击力度,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此外,互联网数据安全法、电子商务法和短视频平台管理规定的制定,也为网络行业的发展和规范带来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其中,《互联网数据安全法》的颁布,为维护网络主权和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在这方面,山东省一系列法规制定与实施,为维护互联网数据的安全和规范电子商务市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山东省公布的《山东省互联网数据安全管理规定》提出数据安全审查的要求,对与关键领域和重点领域相关的用户数据实行管理,实现数据的安全可控。

  二、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继续推进

  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我国也在不断加强。上半年,我国司法

  行政体制改革的重点在于各级行政机关加强合作、健全证据保全体系、加强多部门跨界监管和风险评估的协调等多个方面,以提高司法工作的效率和公正性。同时,加强对监狱、看守所、庭审场所等的管理和维护,保障犯罪疑问人和在押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医疗卫生条件。加强公安机关和法院的配合,强化司法干警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了司法公正和效率。

  具体地,近年来,我国的司法应用程序得到进一步改善。比如,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组建了非漏罪推进办公室,按照公正合理的标准,进行刑事审判‘前置筛查’。通过对现有案件的筛查,建立分类化、精细化的犯罪预防工作机制,从而落实社会治理各项措施,为法治建设奠定实际基础。

  三、法治宣传教育的扎实有效

  在宣传教育方面,各级政府组织成立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观念,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同时,在教育领域也加强了法治教育,教育学生养成依法守规的意识,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具体地,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与延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围绕“未成年人学法”开展线上直播,初中生通过网络接受司法知识的时长达800分钟。同时,海南省纪委监委开展了“法治传承进校园”主题教育活动,利用多媒体形式宣传国家法律法规,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更好地推进了法治建设。

  四、司法公正的逐步得到保障

  在司法公正方面,各级法院加强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保护,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同时,推行透明化程序的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公开审判的依据和法律援助的质量,使司法工作更加公正公平。

  总之,2022年上半年我国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不过仍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法规制定和完善需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各项措施需要进一步细化和落实等。在此背景下,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应该继续努力,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管力度,维护司法公正和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做出新的贡献。感谢您对本文的认真阅读和分析!您提出的观点非常中肯,我们确实需要在法规制定和完善、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等方面不断加强和落实措施。同时,您所提到的司法公正也是法治建设的核心之一,我们应该进一步完善公正性机制,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感谢您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关注和关心。

篇二:监狱法治建设总结

  

篇三:监狱法治建设总结

  

  法治文化建设总结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整合法治文化资源是建设法治文化的长期基础性工作,这有助于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提高法治文化的约束力,更好地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下面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法治文化建设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法治文化建设总结篇一

  一是加强协调,突出分布式法治文化阵地。认真实施莱阳市“七五”普法规划,在做好健全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有效开展普法宣传等工作基础上,报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重点打造的法治文化公园亮相白龙河畔,为大力加强全市法治文化建设起到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强镇街、村居两级法治广场建设,充分利用村居法德宣传一条街、法治文化大院、法制宣传橱窗等现有资源设施,打造一批有特点、有亮点的法治文化阵地和法制宣传文化元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法治文化,提高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热情,使群众可以随时随地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方便群众学法用法。

  二是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化法治文化传播。围绕重大活动节点,组织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组织全市领导干部、执法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集中宣传以宪法为核心、以专门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知识。依托镇街司法所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着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工作,力求做到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继续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组织法律专业人员深入村居一线,为广大群众讲解法律知识,通过开展“法德讲堂”、问卷调查、以案释法等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三是整合资源,突出多元化法治文化载体。联合教育、文化等部门,积极开展法治文艺作品征集和展示活动,涉及书法、绘画、曲艺等多种形式,使法治文化理念深深扎根于广大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提升普法工作的文化品位。充分利用司法行政网站、“今日莱阳”报纸、普法企鹅工号等形式,最大程度做好司法行政政策、亮点工作、典型模范等宣传,开启“互联网+纸媒”的新载体模式,使法治文化理

  念深深扎根于广大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法治文化建设总结篇二

  一、深化争先创优理念,突出三大重点工作

  一是营造法制文化氛围。法制文化以其特色鲜明、形式多样、贴近群众、寓教于乐的特点多年来受到群众的欢迎,今年,以“建设法制文化,构筑和谐”为主题的第二届法制文化艺术节在4月拉开帷幕,此次艺术节由宣誓、签名仪式、百场法制电影展播、法制文学大赛、法律知识擂台赛、青少年万人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讲坛、优秀执法案例评比、法制文艺大赛等八大系列活动组成,群众在欣赏法制文艺作品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法制教育。通过传播法制文化,培养群众法治理念,实现从单纯的传播法律知识,到不仅使群众了解法律知识,而且使其掌握获取法律知识能力的质的飞跃。

  二是引进境外法律服务机构。今年4月,经过一年多的积极努力,香港律师事务所代表处在正式成立,这是在县市区设立的首家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在全省也仅三家。香港律师事务所代表处主要是为县市区台商和外商提供高层次、高水平的法律服务,引进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将为台商、外商在我市守法经营,稳定经济、社会秩序作出积极贡献,也必将促进法律服务市场的良性竞争,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综合素质,推动律师行业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是建立社区矫正信息移动平台。通过积极争取,市政府下拨50万元资金用于启动矫正信息移动平台,通过政府采购,全面完成了全市300台联通手机及配套电脑、扫描仪的采购。目前,各区镇已全面启用该系统,这必将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深化法治惠民理念,提高“”和“服务”两大能力

  人民调解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一是人民调解网络进一步健全。市级人民调委会挂牌成立,建立起市、镇、村(社区)、企业人民调解三级组织网络。目前,全市各级各类调委会694个,人民调解员3656名,实现调解工作网络的“全覆盖”。上半年共调解纠纷1662件,防止民间纠纷激化8起,制止群体性上访2起,劝止群体性上访人数180人。二是人民调解能力进一步提升。以修改完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则》、《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考核细则》、《市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奖励细则》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考核奖惩机制;在张浦镇政府召开“公调对接”现场推进会,整合公安、司法调解资源,全市司法所和派出所建立“公调对接”工作联动机制,切实提高调处效率,并积极探索“访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模式;结合《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的颁布,组织全市350多名街道、社区居委和村调解主任参加培训,规范调解程序,观摩模拟调解演示,参训率达98.9%。

  矫正安置工作有效防止重新犯罪。

  一是创新工作方法。针对在台籍矫正对象数量多,而且没有相关法律制度可以参照的情况,结合实际,经过省厅批准,制定《市境外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办法》,对台湾籍矫正对象出境审批等事宜进行制度化管理。

  二是突出人性化管理。多渠道开展帮困解难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对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进行慰问,开展矫正对象互助活动,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创造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条件。上半年,全市矫正安帮部门共为困难矫正对象募集、发放救济金1.36万元,在日常管理教育和真情的感化下,矫正对象积极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在汶川地震发生后,全市231名矫正对象自发向灾区捐款40多万元。其中,两名矫正对象个人捐款就分别达11万、10万元。

  三是延伸帮教取得良好效果。6月,组织矫正安帮领导小组成员赴无锡监狱开展延伸帮教,并创新地在监狱中举办矫正对象自主创业报告会,对今后刑释解教人员树立重新做人生活的信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上半年,全市共接收各类社区矫正对象86名,解矫47名,无重新犯罪;安置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48名,安置率达98,帮教率达100。

  积极拓展和不断规范法律服务。

  一是抓表彰奖励。向市政府积极争取,下拨20万“律师人才培育

  金”用于引进高级律师人才,开展法律、外语等专业培训,资助律师继续进行学历提升或出国深造,奖励德才兼备的执业律师。与团联合表彰了-“市十佳优秀青年律师”。在“双争”活动的基础上,开展以“争创先进律师事务所、先进律师事务所主任”为主题的双先活动。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和市民法律顾问团作用,坚持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工作,今年政府法律顾问团协助市领导共接待来访群众150批次,涉及上访群众400余人,调处矛盾纠纷100余起,发挥了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上半年新增设立了江苏六典律师事务所、江苏华峡律师事务所、正文人律师事务所3家律师事务所,目前我市共有律师事务所14家,代表处1家,律师150名,实习律师31名。

  二是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结合援助中心搬迁,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援助的硬件条件,办公面积达300平方米,各种现代化设备一应俱全。按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年”的要求,规范案卷归档整理工作,强化案件质量监督,开展对援助案件的督查、旁听等,顺利通过省厅考核组对援助案件质量的抽查。积极打造法律援助三级网络,形成援助中心—各镇、街道法律援助站—社区法律援助分站的法律援助“三级网络”,目前全市建立法律援助站34个,分站30个。中心上半年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总共人3442次,受理援助案件170件,其中民事案件107件,刑事案件63件。

  三是深化“公证质量建设年”主题活动。引进电子签章系统,加强公证行业信息化建设;完善国信、正信公证处信息交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加强相互监督,全面提高公证服务的社会经济效益;继续开展公证案卷质量互查、评比活动,杜绝假证,避免错证,减少差证。今年1-5月,“国信”、“正信”两个公证处共办理公证5263件,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三、深化求真务实理念,营造“五五”普法良好氛围

  一是抓评估考核,巩固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年初召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及联络员会议,完善《市“五五”普法评估办法》和全年度评先申报考核制度。经过积极争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

  市级机关效率效能考核细则之中,与机关各部门的年终排名及考核奖金挂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积极调动整合各部门资源,定期召开联络员片长会议,并赴常熟等地学习交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评选表彰了“市十大法制事件”和“市十大法制宣传裁体”,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向全市推广,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二是突出重点,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组织部、党校将法制讲座纳入领导干部菜单式讲座和干部网络学院中,人大会组织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专项考试,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进行岗前法律知识培训;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在外来人口聚居地建立视频播放系统。目前,已进入牧田(中国)有限公司、樱花卫厨、正新轮胎、沪士电子等17家企业安装了40余台视频播放器;在全市建筑面积在1万平米以上或者造价在1千万以上的建筑工地建立民工法制学校,并专门编写了2万余册建筑工人法律读本。三是发挥职能,整体推进“五五”普法进程。全市各司法所喊响“人民调解促和谐,化解矛盾保平安”口号,在交通要道树立人民调解宣传标牌,制作法制宣传资料并发放,在调解矛盾纠纷时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市法律工作者全年义务开设法制讲座32次涉及1500余人,设摊咨询10次,制作并发放法制宣传资料3000余份;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把法制教育纳入对矫正对象的日常教育之中;将司法行政系统两法三条例纳入机关“爱我司法岗,精彩月月讲”活动中,致力提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

  法治文化建设总结篇三

  一、深化争先创优理念,突出三大重点工作

  一是营造法制文化氛围。法制文化以其特色鲜明、形式多样、贴近群众、寓教于乐的特点多年来受到群众的欢迎,今年,以“建设法制文化,构筑和谐**”为主题的第二届法制文化艺术节在4月拉开帷幕,此次艺术节由宣誓、签名仪式、百场法制电影展播、法制文学大赛、法律知识擂台赛、青少年万人法律知识竞赛、法制讲坛、优秀执法案例评比、法制文艺大赛等八大系列活动组成,群众在欣赏法制文艺作品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受到法制教育。通过传播法制文化,培养

  群众法治理念,实现从单纯的传播法律知识,到不仅使群众了解法律知识,而且使其掌握获取法律知识能力的质的飞跃。

  二是引进境外法律服务机构。今年4月,经过一年多的积极努力,香港**律师事务所**代表处在**正式成立,这是在**县市区设立的首家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在全省也仅三家。香港**律师事务所代表处主要是为**县市区台商和外商提供高层次、高水平的法律服务,引进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将为台商、外商在我市守法经营,稳定经济、社会秩序作出积极贡献,也必将促进**法律服务市场的良性竞争,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综合素质,推动**律师行业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

  三是建立社区矫正信息移动平台。通过积极争取,市政府下拨50万元资金用于启动矫正信息移动平台,通过政府采购,全面完成了全市300台联通手机及配套电脑、扫描仪的采购。目前,各区镇已全面启用该系统,这必将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深化法治惠民理念,提高“**”和“服务”两大能力

  人民调解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一是人民调解网络进一步健全。市级人民调委会挂牌成立,建立起市、镇、村(社区)、企业人民调解三级组织网络。目前,全市各级各类调委会694个,人民调解员3656名,实现调解工作网络的“全覆盖”。上半年共调解纠纷1662件,防止民间纠纷激化8起,制止群体性上访2起,劝止群体性上访人数180人。二是人民调解能力进一步提升。以修改完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考核细则》、《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考核细则》、《**市人民调解工作考核奖励细则》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考核奖惩机制;在张浦镇政府召开“公调对接”现场推进会,整合公安、司法调解资源,全市司法所和派出所建立“公调对接”工作联动机制,切实提高调处效率,并积极探索“访调对接”、“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诉调对接”模式;结合《物权法》和《劳动合同法》的颁布,组织全市350多名街道、社区居委和村调解主任参加培训,规范调解程序,观摩模拟调解演示,参训率达98.9%。

  矫正安置工作有效防止重新犯罪。一是创新工作方法。针对在**

  台籍矫正对象数量多,而且没有相关法律制度可以参照的情况,结合**实际,经过省厅批准,制定《**市境外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工作办法》,对台湾籍矫正对象出境审批等事宜进行制度化管理。二是突出人性化管理。多渠道开展帮困解难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对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进行慰问,开展矫正对象互助活动,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创造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条件。上半年,全市矫正安帮部门共为困难矫正对象募集、发放救济金1.36万元,在日常管理教育和真情的感化下,矫正对象积极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在汶川地震发生后,全市231名矫正对象自发向灾区捐款40多万元。其中,两名矫正对象个人捐款就分别达11万、10万元。三是延伸帮教取得良好效果。6月,组织矫正安帮领导小组成员赴无锡监狱开展延伸帮教,并创新地在监狱中举办矫正对象自主创业报告会,对今后刑释解教人员树立重新做人生活的信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上半年,全市共接收各类社区矫正对象86名,解矫47名,无重新犯罪;安置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48名,安置率达98%,帮教率达100%。

  积极拓展和不断规范法律服务。一是抓表彰奖励。向市政府积极争取,下拨20万“律师人才培育金”用于引进高级律师人才,开展法律、外语等专业培训,资助律师继续进行学历提升或出国深造,奖励德才兼备的执业律师。与团联合表彰了2006-2007年度“**市十佳优秀青年律师”。在“双争”活动的基础上,开展以“争创先进律师事务所、先进律师事务所主任”为主题的双先活动。切实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和市民法律顾问团作用,坚持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工作,今年政府法律顾问团协助市领导共接待来访群众150批次,涉及上访群众400余人,调处矛盾纠纷100余起,发挥了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上半年新增设立了江苏六典律师事务所、江苏华峡律师事务所、**正文人律师事务所3家律师事务所,目前我市共有律师事务所14家,代表处1家,律师150名,实习律师31名。二是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结合援助中心搬迁,进一步提升了法律援助的硬件条件,办公面积达300平方米,各种现代化设备一应俱全。按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年”的要求,规范案卷归档整理工作,强化案件质量监督,开展对援助案件的督查、旁听等,顺利通过省厅考核组对援助案件质量的抽查。积极打造法律援助三级网络,形成援助中心—各镇、街道法律援助站—社区法律援助分站的法律援助“三级网络”,目前全市建立法律援助站34个,分站30个。中心上半年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总共人3442次,受理援助案件170件,其中民事案件107件,刑事案件63件。三是深化“公证质量建设年”主题活动。引进电子签章系统,加强公证行业信息化建设;完善国信、正信公证处信息交流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加强相互监督,全面提高公证服务的社会经济效益;继续开展公证案卷质量互查、评比活动,杜绝假证,避免错证,减少差证。今年1-5月,“国信”、“正信”两个公证处共办理公证5263件,为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篇四:监狱法治建设总结

  

  论监狱工作法制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胡方锐(浙江省监狱局副局长)

  马卫国(浙江省监狱局法制处副处长)

  在党的十六大把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后,司法部党组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深刻把握监狱工作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在2002年底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提出,今后一段时期监狱系统要大力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切实履行监狱职能,提高改造质量的目标。

  一、监狱工作法制化建设的概念和目标

  (一)概念:

  监狱工作法制化建设是监狱工作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的重要举措。监狱工作法制化,就是要把监狱的全部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切实做到依法治监、依法行刑;推进刑罚执行工作、教育改造工作和监督工作的法制化,使监狱的一切执法环节、执法行为都于法有据,都依法办事。监狱工作法制化建设是国家刑事法治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认为:监狱工作法制化建设,一方面不能满足于目前理论阐述,对监狱法制化建设问题的研究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远远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而更为重要的实践任重道远。另一方面更不能盲目于所谓各具特色的改革和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建设重要的是要有一个统一的、完整的、可操作性的推进思路。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体现法制统一原则,才能更有效地解

  决刑罚执行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二)基本目标:

  1、努力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形势要求,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大力推进依法治监、依法行刑,把监狱工作整体纳入法制化的轨道。

  2、监狱机关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治监观念,自觉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刑、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监狱人民警察具有较高的政治和法律业务素质,自觉做到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3、重视与国家刑事法律体系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有关监狱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

  4、建立健全有效的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刑罚执行工作、教育改造工作和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依法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

  5、健全法制工作机构,充分发挥其在立法和制度建设中的综合职能作用,依法行刑中的参谋助手作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指导协调作用,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中的协调组织作用。

  二、监狱工作法制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提高对监狱工作法制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1、监狱工作法制化是监狱工作改革与发展的重要保障。法制完备、执法公正文明是社会主义监狱的重要标志。要在加强监狱工作法制化中促进罪犯改造质量的提高,在依法治监、依法行刑实践中积极推进监狱法制化,努力提高行刑效率、行政效率。

  2、监狱机关作为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其法制化有着丰富的内

  容和更高的要求。监狱机关必须加大依法治监、依法行刑工作力度,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刑罚执行、教育改造和行政管理。监狱法制工作在领导决策、刑罚执行、教育改造、队伍建设等方面,要发挥重要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用。

  3、依法治监、依法行刑是监狱人民警察的法定职责。各级监狱机关的行政首长是本单位依法治监、依法行刑的责任人,对本单位依法治监、依法行刑负总责;每个监狱人民警察对自己承办的执法工作、行政工作负责。

  4、监狱工作法制化是从严治警的重要措施。要通过建章立制,法律宣传教育,执法监督检查等环节,增强监狱人民警察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树立职权法定意识、程序法定意识、权责统一意识,提高依法治监、依法行刑水平,提高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5、监狱工作法制化是建立新型监狱工作体制的必然要求。新型监狱工作体制使监狱原有的刑罚执行职能和生产经营管理的职能分开,建立起新型监狱管理体制和新型监狱企业管理体制。二者之间的关系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市场经济在本质上是法制经济。监狱人民警察应按照规定和劳动合同协议,组织罪犯到企业劳动,监狱通过加强合同管理,依法处理经济纠纷等措施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监狱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大力加强监狱法律制度建设:1、监狱法律制度是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国家

  法制的进步与文明。要积极推动《监狱法》的修改与完善,同时,尽快制定与此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规章,使监狱工作的执法环节、执法行为都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2、监狱机关要从贯彻依法治监、依法行刑的高度,重视监狱法律制度建设,有计划地加快推动监狱法律制度建设。要主动争取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立项,积极配合立法机关做好研究论证工作,切实推动监狱法律制度的制定。

  3、切实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要遵守《立法法》有关的立法权限和程序的规定,做到依法建章立制,不越权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各级监狱机关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4、及时清理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不符合,监狱工作发展不相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建章立制工作的重要内容。监狱机关的法制工作机构要作好论证、建议工作,并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废止、修改。

  5、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大调查研究力度,加快论证、起草过程,重点是研究制定监狱分类制度、罪犯分类制度、罪犯处遇制度、罪犯心理矫治制度;修改完善监狱安全防范制度、刑罚执行制度、教育改造制度、生活卫生制度、罪犯劳动制度、罪犯奖惩制度、改造质量考核评估制度;探索建立罪犯工作释放制度、学习释放制度、社会保护制度。从程序上和实体上规范监狱人民警察执法行为,切实维护罪犯人权,尤其要杜绝监狱人民警察在办理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离监探亲、行政奖惩等方面的随意性,严防徇私舞弊,确保刑罚执行工作的公平和高效。

  (三)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立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立足于围绕党和国家的政治大局,充分发挥监狱职能需要,坚持法制教育与依法治监实践相结合、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有计划、有重点、多层次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实现我国监狱工作的法制化,积极推进依法治监、依法行刑,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2、通过普法规划的实施,结合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进程,紧紧围绕我国监狱工作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广大监狱人民警察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努力实现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监、依法行刑的水平,主动适应监狱工作法制化的发展趋势。

  3、根据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继续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监狱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树立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意识。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注重提高监狱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4、坚持法制教育与依法治监实践相结合,加快推进依法治监工作。要妥善处理学法与用法的关系,继续学习宣传宪法和涉及广大

  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国家基本法律知识以及其他与广大监狱人民警察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广大监狱人民警察自觉履行法律法规的权利义务的意识,切实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自觉性。

  5、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以提高广大监狱人民警察的法律意识为基础,以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监狱人民警察执法水平的提高为核心,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重点,大力推进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稳步实施狱务公开,积极推行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不断强化对执法权力的监督,促进民主法制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

  6、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根据国家法治建设的要求,结合罪犯的犯罪和改造情况,加大对罪犯的法制教育。

  (四)进一步严格依法办事程序:

  1、严格执法是依法治监、依法行刑的必然要求。监狱人民警察要重视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在规范监狱各项职能中的作用,切实保证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严格依法办事,杜绝渎职、越权、滥用权力以及徇私枉法现象的发生。

  2、坚持职权法定原则,明确和理顺各级监狱机关及其职能机构和执法人员的权限和职责。上级监狱机关不得代办行使下级监狱机关的职权,下级监狱机关不得越权行使上级监狱机关的职权。

  3、要严格遵守依法治监、依法行刑的各项规范和程序,进一步建立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工作评议考核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和程序。

  4、遵循政务公开原则,大力推行狱务公开制度,尤其是加大刑务公开的力度,对于应当公示的制度和事项应该进行公示,负有告知义务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法定期限要求严格履行告知义务,禁止不作为行为。

  5、实施行政处罚要严格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办理。要坚持听证制度。行政处罚裁定权的行使要做到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监狱安全秩序,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

  (五)不断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工作:1、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是保障依法治监、依法行刑的重要方式。要严格执行《司法行政机关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定》,建立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要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使之成为监狱机关重要的行政方式之一。要建立专门的执法监督检查队伍。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对违法行为,要严格查处。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2、执法监督检查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有错必纠、监督与指导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各级监狱机关的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对本机关和下级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执法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保守秘密,清正廉洁,如实反映情况。

  3、监狱机关的执法监督检查部门实施执法监督检查时,本机关

  的其他部门应当主动配合;接受监督检查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自觉接受执法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阻挠、刁难。

  4、监狱机关在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口头通知纠正,及时下达书面处理决定,并限定整改时间。下级监狱机关在收到上级监狱机关的执法监督检查处理决定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执行,并将执行情况报告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

  5、监狱机关在执法监督中发现严重违纪或违法行为的,应当对有关责任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移送纪律检查、行政监察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要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工作。上级监狱机关对下级监狱机关制发的超越自身权限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依法予以纠正,保证监狱法制的统一。

  7、要建立健全投诉制度。探索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行政公开的具体措施,提高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民主化程度。要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工作评议考核制,完善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做到权力和责任相统一。对执法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应当责令改正或通报批评,追究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

  8、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刑事赔偿案件。对违法行使职权造成国家赔偿的直接责任人,应当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追偿。

  三、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建设的措施

  (一)加强对监狱工作法制化建设的领导:

  法制化建设是指导监狱工作的整体目标,为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提供了平台。监狱管理机关要成立法制化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行政主要领导是监狱工作法制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法制化建设负总责。要充分发挥各省级监狱管理局的职能作用,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搞好试点,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稳妥实施,注重实效。各级领导要经常调查、了解、掌握推进监狱法制化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予以指导。

  (二)建立监狱工作法制化建设的组织保障:

  监狱工作要实现法制化,监狱执法工作要实现规范化,就必须要形成监狱执法完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把监狱的全部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依法管理,规范运行,切实做到依法治监。这也是监狱工作法制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首要目标。而要达到这一目标,就需要监狱机关健全法制工作机构,规范执法主体,有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开展专业的法制工作,这对规范执法行为,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和依法治监的进一步深化极为重要。基于此,我们十分重视对监狱法制工作机构的建设,以此作为新形势下推进监狱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早在2001年,我省在监狱局机关机构“三定方案”不能突破的情况下,充分利用监狱工作研究部门的力量,赋予其法制工作职能,并专门下发《浙江省监狱管理局关于加强监狱法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在省属监狱单位设置监狱工作研究所、法制办公室的通知》两个文件,全面启动监狱法制工作。数年来,经

  过不懈的努力,使省编办的领导和职能部门充分认识加强监狱法制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迫切性,下文同意设立法制处。2004年3月,我省监狱管理局正式设立法制处,随后各省属监狱都设置了法制科或法制办,并选配具有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教育背景的民警专职从事法制工作,杭州市属监狱也建立了法制工作机构,宁波市、湖州市属监狱也都有专职部门负责法制工作,目前人员已达65人,其中有40人具有法律专业学历,有10人具有律师资格,有2人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现在,我省监狱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执法监督检查、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及行政奖惩的监督、法制宣传教育、法律事务处理等各项法制工作都已全面展开,在监狱工作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三)提高监狱工作法制化建设的制度质量:

  一是合法性要求。即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要符合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不得超越法定权限,不得违反法定程序。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局长、监狱长行政办公会议审议;不得以监狱内设机构的名义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狱各下属组织,如监区、分监区无权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是合理性要求。从管理的层面上理解,监狱是执行机关。因此,监狱不宜过多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防止政出多门,各行其是。监狱管理机关要对狱务公开作修订并向社会发布,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者不合时宜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是可行性要求。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内容要具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逻辑要严密,概念要规范、语言要简洁准确。便于掌握和遵照执行。要汇编成《监狱执法工作规范手册》发至每一个民警。

  (四)规范监狱机关及民警的执法行为:

  一是通过严密规范的制度,加强行政层级监督。强化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决策、执法活动和省级监狱管理局下达的重大工作实施过程的合法性的监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监狱机关应出台《监狱机关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定》,加大层级监督力度。

  二是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整合纪委监察、法制工作机构等执法监督力量,明确监督重点,落实监督责任,加大监督力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要使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重要执法活动程序合法、严密,缩小对罪犯主观评价的范围和自由裁量空间。

  三是要严格执法标准。建立符合法律规范的执法工作标准制度和执法工作考核制度。使监狱民警依照标准执法,监狱依标准考核民警执法行为。自觉接受党委、人大、社会各界对监狱执法工作的监督。如罪犯工亡、病亡事件,往往是罪犯亲属上访、信访甚至诉讼的重点。因此,要组织调查研究,启动《罪犯死亡处理预案》准备工作,统一规范处理程序、要求,依法办事。

  四是要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监狱管理机关要出台《监狱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试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及时报送备案。法制工作机构要依法严格审

  11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政行为的发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异议的,制定机关或实施机关要依法作出处理和答复。

  (五)完善监狱工作的执法监督机制:

  实行执法主体和监督主体的分离,是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预防司法腐败的重要举措,是监狱法制工作健全的重要标志。近年来,由于极少数民警法制观念淡薄,加上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中还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对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刑罚执行工作缺乏有效的法制监督、程序监督,致使出现了一些徇私舞弊等违法犯罪行业,严重影响监狱的形象和司法公正。为保障监狱机关依法行使职权,防止、纠正违法和不当执法行业,必须由专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对有关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及制度、措施是否合法,执法活动是否适当等事项,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程序和实体上的审核;对刑罚执行中罪犯从收押到释放的全过程,监管改造中从会见通信、教育改造、生活卫生、劳动改造、考核评比到行政奖惩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尤其是在对执法主体和监督主体的分离的基础上,探索执法职能和监督职能的分离,增加法制工作机构的审核监督程序,有效地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和防治消极腐败现象,保障依法行刑,维护司法公正。

  客观地讲,目前,监狱人民警察对监狱工作法制化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还有一个统一思想加深认识的过程。监狱工作的法制化建设是科学化、社会化建设的基础,三者互相依存、互

  12相协同、互相发展,共同服务于强化监狱工作职能,提高行刑效益,实现公正、文明、科学、高效的行刑目标。对监狱工作法制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目标、主要任务等的表述也有一个如何取得共识的过程,更况监狱工作法制化建设还有一个操作性的思路问题,可行性研究问题。因此,监狱管理机关,特别是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和省级监狱管理局必须建立专门的调查研究班子,集思广益,根据依法治监、依法行刑的法治要求,重点梳理监狱工作法制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建设的操作程序和时间表等等,督促检查监狱工作法制化建设的进程,确保监狱工作法制化建设的高起点、高标准、高成效。

  13

篇五:监狱法治建设总结

  

  工作心得:监狱工作法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与新任务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观背景下,监狱工作法治建设面临着诸多挑战,必须清醒地审视、主动应对时代形势的变化,正视自身存在的局限和不足,寻求法治建设的健全与完善,从而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

  一、监狱工作法治环境发生深刻变化

  (一)全面依法治国对监狱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纲要,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的监狱工作也提出了更多、更高、更严的标准。一是法治制约与民主决策相结合。《决定》指出,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从追究的力度上对监狱工作各类决策进行了规范与制约。二是法治推进与规范执法相结合。《决定》提出,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快健全执法过程记录制度,实行执法过程全程留痕。三是法治建设与政绩考核相结合。《决定》提出,建立领导干

  部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监狱民警就要破除传统的思维方式,打消出了问题后,单位领导会出面说情、打招呼的心理定势,从而更加自觉地依法执法。

  (二)刑事政策不断调整催生监狱工作内容的新深度。特别是刑法修正案(八)和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监狱押犯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对监狱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工作方式以及管理能力等各方面提出了新要求。这就要求我们推动工作理念向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转变,推动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转变。

  (三)社会舆论环境的新变化带来监狱工作监督的新热度。当前,监狱工作已全面进入社会公众监督的视野。仅从去年来看,广东韶关北江监狱越狱案、黑龙江讷河监狱罪犯手机诈骗案、江西赣州监狱八名罪犯死亡案等案件都在第一时间被新闻媒体披露,紧跟着转贴、跟贴,对吸引眼球和关注的内容持续进行追问,导致事情迅速升温,监狱管理中的各种问题成为媒体追逐和社会公众议论的焦点。稍有不慎,民警的执法行为乃至个人行为随时都有可能被推到“聚光灯”下,全

  方位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与评议。

  二、正视监狱法治建设面临的困难与不足

  (一)《监狱法》缺少足够的相应配套实施细则的支持。自《监狱法》颁行以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环境的变化,制约《监狱法》运作的若干因素也日渐凸显出来。比如,罪犯收押的具体标准、程序等,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政策法律的兑现,罪犯行政处罚及行政奖励手段、标准、内容及其兑现等,《监狱法》都缺少具体可操作的规定,存在立法的缺项,导致在实际操作中不同监狱标准不一,容易导致执法上的随意性。

  (二)监狱法治建设中民警执法权益保障存在不足。一是执法权益保障与执法要求不对等。目前,监狱执法工作要求高,尽管各类规范、制度多,但多属禁止性条款,执法管理工作依然较为零碎,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变更频繁,没有形成真正系统、管理的实务手册,在有些领域出现民警“难作为”现象。二是执法保障与执法风险不对等。当前罪犯的权利保护意识日益加强,挑衅、辱骂民警和不服管理现象呈上升趋势,禁闭、严管、扣分,有些罪犯根本不在乎,但民警

  的工作要继续下去。三是执法权益保障与政策导向不对等。长期以来,注重从优待警政策落实,但是仅局限于福利与待遇之间,缺乏对执法权益的系统保护。

  (三)监狱工作的法治践行上存在不足。一是法治意识不够牢固。有的民警对法律法规和监狱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缺乏敬畏之心,违规行为时有发生。二是执法管理不够规范。传统的粗放式管理观念在监狱工作中还没有破除。三是执法不够公正。对不同罪犯的同样情况,存在考核尺度不一致的现象。四是执法程序不够到位。有的民警认为只要处理结果没有问题,程序的事可以变通或事后补正,甚至把执法程序和手续当作累赘和羁绊。

  三、切实全面协调推进监狱法治建设

  (一)把握党的领导这一核心,确保方向和动力。一是选配好基层班子。将法治建设纳入基层班子考核内容,注重将法治素养好、执法能力强的民警调整选拔充实到基层班子。二是提升基层组织的法治意识。要认真落实党内各项法规制度,加强依法决策工作,把符合法治精神和法律法规作为各项决策和制定措施的前提条件。三是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建设工作。把依法治监工作摆在事关监狱长远

  发展的重要位置来抓,强化“带、管”职能作用。

  (二)把握制度建设这一根本,提供路径和保障。一是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工作。把制度建设摆在监狱各项工作开展的突出位置,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二是积极完善和改进制度体系。要认真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制度的立、改、废工作。三是严格加强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要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明确监狱、部门和个人工作职责,建立统筹规划、多方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把握队伍建设这一抓手,筑牢基础和屏障。一是进一步强化思想建设。要毫不放松地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职业精神教育,通过宣讲教育活动,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二是进一步强化法治能力建设。健全完善监狱民警学习培训体系,将法治教育纳入全员培训、常态培训、专业培训课程,不断提升监狱民警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

  (四)把握严格、公正执法这一根本,讲究方法和实效。一是依法严格执行刑罚。认真执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求,规范罪犯考核奖惩,健全罪犯工种安排、分级处遇、行政奖励、禁闭严管等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减少

  自由裁量的空间。二是全面加强人权保障。按照“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制化”要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保障罪犯人身权利不受侵犯,人身权益不受伤害。同时,要强化民警执法权利保障,建立健全依法履职的免责机制,降低民警执法风险。三是深化狱务公开工作。拓展公开渠道,强化阳光执法,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促进执法全过程信息化,积极探索信息化成果运用,实现依法治监体系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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