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过程中常遇到的问题5篇

时间:2023-08-26 16:36: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城管执法过程中常遇到的问题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第三产业的迅速崛起,城市“脏、乱、差”现象不断出现,具体表现在占道经营、违章建筑、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等方面。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制建设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城市管理工作难以做到规范、有序、高效的运转。

  一、城市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严重滞后。

  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出一部专门的城市管理法,现行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城市管理的执法主体。法律建设的滞后,使城市管理面临着一系列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诸如执法主体、执法手段、执法范围、机构性质、人员身份、装备服装、安全保护等。由于这些问题没有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障,在执法过程中,行使相关的行政处罚权难以得到有效的执行。当执法遇到阻力时,要么管理双方采取极端的方法加以解决,从而引发矛盾冲突。要么执法机关退却,使法律的尊严收到损害,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和执法人员的积极性。

  (二)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不高,法律对执法人员的保障力度不够。

  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贯穿始终的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满足的是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根本要求,因此不可避免地会触及到一些团体和个人的切身利益,进而引发矛盾纠纷。一些执法人员的自身素质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不文明,容易引起群众反感。有的执法人员不注意工作方法,不善于化解矛盾,往往以硬碰硬,导致矛盾激化。目前城管执法人员很多不属于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而是受委托组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方面在行使处罚权时,对不法分子起不到震慑作用。另一方面,在执法人员受到侵害时,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的法律保障。

  (三)一部分管理相对人缺乏公德意识,不配合执法工作。

  随着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不可避免地导致职工下岗、提前退休、并轨等,并且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体制的改革,促使大量的农民进城务工。这些人往往知识技能单一,就业能力差,受思维、知识、技能、资本等局限,大量人员分散在城市街头,形成非法劳务市场或从事占道经营等违章行为。特别是其中一部分人文化程度低,社会公德意识淡薄,对违反城管法规行为的认识仍停留在较低层次,这些人为了维护一已私利,明知自身的行为属于违法违规,却利用不正常手段逃避行政处罚,甚至有个别人为谋求自身的非法利益不被剥夺而采取暴力手段制造事端。广大市民一般对受处罚的违章者抱有同情心里,当执法受到阻挠时,围观群众在情绪上在都倾向于违章者,从而助长了违章者的抗法气焰,最终酿成暴力抗法事件。

  (四)城市管理体制不健全,各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态势还未形成。

  目前,在城市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体处罚权工作,理论上讲,可以将审批权、监督权和处罚权划分开来,但在实际中,这些权力的行使往往是纠缠在一起的,很难严格划分清楚。原来审批权和处罚权由一个部门统一行使时,出现管理不到位时可以通过行政处罚权予以纠正,出现执法不到位时可以从管理方面进行监督。然而,审批权与处罚权分离后,主管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出现了空位,造成了有利的争着管,无利的谁都不管的尴尬局面。

  (五)城市规划不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相对薄弱。

  近几年,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和扩张,必然要促使城市功能迅速调整和环境的日益改善。然而楼房多了,绿地却少了,人多了,厕所却少了,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环境污染、城市噪音、违章建筑不仅影响了市容,也给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六)社会保障制度相对薄弱,增加了行政执法的矛盾纠纷。

  目前,尽管社会保障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但由于财力的相对薄弱,还不能完全满足贫困家庭的生活需要。要从根本上解决众多下岗人员的重新就业问题也需要一个过程。这些弱势群体往往只能靠摆摊设点等低水平的就业方式维持生计。对其进行清理整治,无疑等于断了这些人的谋生渠道,必然会加深矛盾冲突。

  二、解决矛盾纠纷的建议和对策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的种种矛盾因素,既有行政执法的自身问题,也有整个社会发展与市民承受能力相矛盾的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城市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要摆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尴尬局面,实施长效管理,必须立足标本兼治的原则,实施发展经济与创新相结合,执法与教育、服务互补的综合治理措施,多管齐下,常抓不懈。

  (一)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加快立法工作,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改革工作。

  建议各级人大尽快制定出一部系统性和综合性较强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明确城市管理的职能职责、工作范围、人员编制及违反城市管理的处罚措施等,从立法上确立城管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法律地位,为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将市容环卫、市政公用、城市规划、园林绿化等方面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各专业管理部门行使的执法权,由专业管理部门委托给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行使,改变“权责”不一的现状,保证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权威性和合法性。积极推动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逐步实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八个统一”即:统一机构设置,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归口管理,统一行政编制,统一财政经费,统一执法服装,统一执法证件,统一执法文书。进一步提升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有效地推动城管工作健康发展,开创城管执法工作的新局面。

  (二)建立有效的执法保障机制,保障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鉴于当前城管执法环境复杂,执行任务繁重,暴力抗法问题比较突出的情况,应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中设立公安派驻机构,并授予独立的办案权,以解决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暴力抗法问题。加大对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理力度,维护城管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为城管执法工作保驾护航。建立暴力抗法的预先控制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事后保障机制。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提高处置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确保执法人员在受到不法侵害时,能在精神上和物质上有更好的保障。

  (三)抓好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工作,提高队伍的整体

  素质。

  从执法工作的实践看,当前迫切需要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执法人员要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必须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执法工作水平。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处罚种类和幅度实施处罚,严禁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或违反法定程序办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对执法人员的业绩实行定期考核,促进执法人员知识、业务结构的更新,增强综合执法能力,以提高解决矛盾纠纷的实际能力。

  (四)理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

  行政执法作为政府行政的一部分,行使了多个部门的执法权,与相关单位、部门及社会各界加强协调沟通,有助于行政执法中矛盾纠纷的解决。一是建立专业管理部门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之间的配合制度,加强横向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公安、交通、工商、城建、卫生、民政等部门建立健全沟通例会、联席会议、执法互动等机制,保证信息畅通和工作的有效配合。二是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争取得到上级领导的指导和支持。三是深入工作实际,加强与街道、社区以及被管理对象的沟通和交流,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五)强化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创新城管工作思路。

  针对当前下岗职工增多,劳动就业困难,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实际情况,必须创新管理思路和工作方法。既要体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又要兼顾现阶段部分群众的实际困难,大力倡导柔性执法,实行人性化管理。通过调研,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对生活特困人员,应给予适当的照顾。在对市容环境和交通影响不大的地方以及人口居住密集的小区内建立廉价的便民集市,引导他们到集市内进行经营活动,这样既把占道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小,又解决了这部分人的生计问题,降低了行政执法成本。

  (六)积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与工商配合,对主要街道、重点路段实行分区包干,认真督促产权单位搞好管辖区内的绿化、卫生、秩序方面的工作。建议以执法中队为单位与临街经营门店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通过加强责任管

  理,搭建执法人员与经营店主之间的联系平台,增进经营店主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管理权。充分发挥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变“一家管”为“大家管”,从而形成群防群治的局面,达到“双赢”效果。

  (七)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宣传教育是行政执法工作永恒的主题,也是搞好城管工作的基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加强行政执法的宣传,增强广大市民对行政执法工作的了解,是一项重要而长期的工作。要利用多种媒体构筑宣传工作的平台,采取多种互动方式拉近行政执法与市民的距离,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增强宣传工作的社会效果。使广大市民都以主人翁的意识参与到城市管理中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从而有效地摆脱城管执法中的尴尬局面,确保城市管理工作低成本、便捷化、高效率的运转。

篇二:城管执法过程中常遇到的问题

  

  浅析城管执法工作中的常见失误与防范对策

  城管执法人员每天都要应对情形各异的违章行为,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执法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发生一些失误,轻则造成群众不满,伤害群众的感情;重则引起诉讼缠身。重视和加强对城管执法工作中失误的防范,应当引起执法人员和各级领导的重视。笔者根据基层工作实践,谈谈城管执法工作中常见失误与防范对策。

  一、常见失误

  城管执法工作中的失误因不同类型的违章行为,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一是程序违规,主要有违反规定受理立案,违反规定使用强制措施,违反规定扣押、没收、处臵涉案财产等问题。二是纪律违章,主要是违反规定办理私案、办理人情案,在办案中“吃、拿、卡、要”,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擅自单独接触案件当事人等问题。三是工作作风欠佳。主要是接待群众投诉“冷、横、硬、推”,对待当事人态度粗暴,缺乏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办案敷衍了事、推诿扯皮等严重影响城管形象的问题。为便于理解,笔者将其细划为以下四方面:

  (一)语言方面

  1、询问不到位,要点抓握不准,导致贻误战机。

  2、说话内容不当。注意不同情况下使用语言的技巧,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能乱说,更不可随便开一些不合场合的玩笑,以免引起当事人的强烈不满,造成工作被动。

  3、说话口气不当。由于工作量大,个别执法人员会产生厌烦情绪,特别是对不同性质的违章行为交叉执法时,执法人员心态一时难以转变,有可能带“气”执法,误伤群众感情。

  4、表态不适时,引起误解。有些城管执法人员,不听当事人陈述,随意表态,就有可能造成当事人的不满,扩大事态,导致执法工作陷入僵局。

  (二)动作方面

  1、在执法过程中,出现“推、掀、抢、夺”等行为。

  2、执法幅度过大,被人诬为“城管打人”,引起起哄,甚至围攻,有的造成当事人外伤,这对城管执法工作极为不利。

  (三)器材方面

  1、录音、录像器材未带,以致被告状后不能有效举证,带来很大麻烦,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2、夜间执法照明器材未带,现场摸黑或者只得临时用汽车灯光照明或四处找群众借用,影响对违章行为的现场处理效果。

  3、车辆不注意保养,“战时罢工”,耽误正常执法。

  (四)其它方面

  1、对群众举报不受理或执法不及时,案件该立不立、该查不查。

  2、执法不仔细、不到位、执法不公,造成群众不满。

  3、随意扣押、处臵涉案财物,越权执法或超额罚款。

  4、执法区域划分或工作时间安排不合理,产生推诿,贻误处理违章行为的最好时机。

  5、队容风纪不佳,被记者偷拍、被市民投诉。

  6、违章驾驶执法车辆,包括不遵守单位的车辆管理规定和违反交通规则。

  二、原因分析

  产生上述失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法律法规不完备,机制体制不适应等客观原因,又有执法人员素质不高、观念陈旧等主观原因。最主要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执法指导思想不端正,执法观念落后。目前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最根本的原因是执法指导思想有偏差,执法观念不适应。具体表现为:一是在把握法律与权力的关系上,权力至上观念根深蒂固。二是在用权与维权的关系上,权力本位思想严重。三是在处理群众关系上,定位不正,主仆颠倒,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忘记了人民群众是城管执法工作的基础。

  (二)执法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业务不精。一是部分执法人员缺乏应有的法律、业务知识,对新形势下执法办案要求不了解、不掌握。不少新进人员只进行一二个月的短期培训,没有经过系统地学习法律和业务知识,对办案有关程序要求知之甚少,不能适应岗位执法要求。一些老城管执法人员往往习惯于经验办案,不注重知识更新,对新形势下执法工作的新要求不明确,有的还错误认为规范执法、按程序办案是束缚自己的手脚,会降低工作效益;二是一些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水准不高,缺乏应有的工作责任心。少数执法人员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借执法办案之机,吃拿卡要,有的甚至索贿受贿、贪赃枉法。三是部分基层领导业务素质低下,工作作风不实。一些基层领导自己不懂法,不会办案,根本起不到指导和监督把关作用。有的领导作风不实,忙于应酬,很少关心执法工作,在审核、审批案件中,往往只批不审,敷衍了事。

  (三)城管执法管理体制存在较大弊端。一是人事管理体制不适应。目前城管执法机关列入地方政府机构编制序列,实行公务员人事管理,内部人事管理缺乏自主权,造成“进、出口”不畅,管理不顺,执法力量不能及时得到补充、优化。二是财政保障体制不适应。现行城管经费保障主要靠财政拨款,这取决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和领导的重视程度。由于种种原因,城管经费普遍不足。“皇粮”吃不饱,就要吃“杂粮”,不少基层领导的主要精力不是放在抓工作上,而是放在抓经费上,想方设法抓“收入”,能罚则罚,尽可能多罚。从某市所属的15个县(市、区)城管经费看,都比较紧张,主要靠罚没款返还解决,不可避免利用执法权搞“创收”现象。

  (四)城管执法环境不好。一是政府干涉执法。一些地方政府往往要求城管机关出面解决一些横向有关部门处理不好的事,牵制了大量的执法资源,也损害了与群众的关系;一些政府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对城管执法横加阻挠,使执法受到了个人意志的干扰;一些行政职能部门和地方政府臵法律于不顾,以行政手段参与,以各种借口干扰执法。二是社会说情风盛行。现在各级城管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都遇到过人情关系,说情者无所不在,无孔不入。过去是"案件一进门,就来说情人",现在是"案件未进门,就来说情人"。三是社会支持不够。现实中,城管执法工作缺乏群众的理解支持,城管执法威信度下降,直接削弱了执法人员的自豪感。在我们城管执法人员认真工作后,听不到群众的一声“谢谢”,我们的付出得不到认同、社会上得不到支持。四是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城管执法环境不尽人意。

  (五)立法滞后,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尚不完备,特别是行政处罚方面没有统一的程序法,而是分散于各实体法律法规中,难免发生互相矛盾,互相抵触,有的规定还过于原则,缺乏操作性。如城管机关常用的《城市容貌标准》,与《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不配套,给城管执法人员带来了困惑。其他行政法律法规,也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

  (六)执法监督力度不大。目前城管机关内部各监督部门分工不明,职责不清,关系不顺,没有形成合力,不能保证监督贯穿于执法的全过程。正是由于内部监督部门配合不力,基层领导重视不够,加上执法人员自觉性不高,导致各项执法监督制度的执行大打折扣,监督措施落不到实处,执法问题整改不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也无从谈起。而在外部监督方面,虽

  然这几年通过聘请特邀监督员,明查暗访,定期上门走访企业,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等形式,拓展监督渠道,收到了一定效果,但与公正、透明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

  三、防范对策

  在城管执法中,常见的失误和发生的原因的形式各异,,需要我们不断地总结,引以为戒。那么,如何在城管执法中有效地防范和减少失误的发生呢?笔者认为应注重以下五点:

  一是加强城管执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首先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清除特权思想。城管执法人员必须时刻牢记,我们是人民的公仆,我们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没有谋取私利、欺压群众的特权。其次强化执法为民新理念,清除侵害市民权利的习气。坚持忠于法律和忠于人民的统一,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的统一,维护城市环境和善待群众的统一。三是强化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清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只要我们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换位思考,急群众所急,心里装着群众,时时注意自己的态度、言行,就能有效防范和减少失误的发生。

  二是加强学习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作为城管执法人员,必须做到“懂法律、懂经济、懂业务”。要认真钻研法律知识、经济知识和执法业务技巧,不断充电强身,找准专业知识与具体办案的结合点,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同时执法人员办案也应讲究工作艺术,对当事人要多做一些耐心细致的说服解释工作,以理服人,以法服人,以证据服人,坚决避免因态度问题引发新的信访案件。

  三是加强城管执法队伍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尽快确定符合城管执法机关实际的工作规范、内务规范、行业规范、监督规范和考评规范,体现科学、规范、高效、廉洁、便民的城管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运行的新机制。充分发挥内、外监督的联系沟通、信息反馈、监督保障和协调疏导作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找出对策,为预防和惩治城管执法工作的失误,提高城管执法的权威、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提供保障。

  四是增强现场执法五个“意识”。增强现场分析意识。迅速熟悉现场情况,通过询问、观察,初步判明违章性质,针对不同性质的情况,采取相对应的恰当行动。增强现场积极作为意识。根据现场需要,积极采取措施,主要包括及时制止违章行为、及时提取可能流失的证据等。增强现场取证意识。日常执法时不要怕麻烦,能带的影、音取证器材应尽量带上。平时要学习设备的操作方法,提高操作技能。增强现场安全意识。对违章行为采取强制措施时,要特别注意自我安全。在采取行动时,不仅要防止来自当事人本身的威胁,更要防止来自在场亲属、朋友的威胁。增强现场配合意识。城管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相互间要有分工,有主有辅,互相呼应。如同伴有考虑不周到的,其他执法人员要及时提醒;如同伴有被指责的,其他人员应及时解围;同伴正在采取行动时,其他执法应密切观察周围环境,保障其安全等。

  五是增强失误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的意识。俗话说,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执法过程中既要有勇,更要有谋。执法过程中和结束后,应当通过思考、回忆等,检查执法过程中有无失误或不放心的情形。如果有,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一是现场采取措施,挽回影响。如果是执法人员的态度、语言失当,被群众指责的,要根据当场气氛、对方身份等,能当场道歉、解释的,应当当场做出,以取得群众的谅解。二是定期回访。案件结案后应及时以电话、信函、走访等方式进行回访,咨询当事人是否满意以及征求好的建议,防止类似违章行为再次发生。三是及时报告。对重大失误,应立即报告领导,根据领导安排,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篇三:城管执法过程中常遇到的问题

  

  当前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几项问题及解决对策

  当前城管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对策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日益提高,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城市管理已成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重视。然而随着城市管理工作标准的提高,执法力度的加大,执法难、难执法的现象也凸现出来,成为摆在每个城管人面前的一道课题。为此,本文试从当前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进行分析,并探索相应的对策。

  一、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几个问题

  1、市民整体素质与城市文明发展程度不适应。城市管理是随着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起来的一门综合性管理工作,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均衡,从而使各地区和每个人对城市管理的要求也不一样。总的来说,当前群众的城管意识较为薄弱,群众文明素质与城市化进程不相适应,许多不良观念和不文明习惯依然根深蒂固,制约着城市化进程。

  2、城市管理各专业部门之间职责不清。自成立城管执法局以来,有效地克服了部门之间的职权交叉和扯皮现象,避免出现多头管理,重复执法,或无人管理的现象。但与此同时,城管部门与规划、公安、环保等部门职责不清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随之出现的可管、可不管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

  3、城管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由于我国法制还不完善,因此国家也缺乏对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典,各地都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和尺度,这就造成了城市管理者的管理困难。

  4、管理方式上过多依赖突击式和运动式管理。由于缺乏对城市管理的系统研究,局限于就事论事,热衷于搞运动,搞突击。这类运动表面上轰轰烈烈,但效果往往是前治后乱。

  5、行政执法保障制度尚未健全。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人身保障制度也不健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遭遇人身攻击和人格侮辱的现象时有发生。在遭遇暴力抗法时事后往往不了了之,以致在很

  多情况下都影响了行政执法队伍的士气。

  二、解决对策

  1、加强领导,优化体制。政府应将城市管理列入议事日程,摆在重要位置,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研究解决城市管理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理顺城市管理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解决职能交叉问题,促进城市管理良性发展。

  2、加强立法,依法行政。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完善健全的城市管理法规,在执法过程中,各地执法标准不统一,执法依据也五花八门,给执法工作埋下了很多隐患,不利于执法队伍的正规化、法制化建设,因此急需政府加强法规和制度建设,以促进城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

  3、加大投入,完善功能。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能从根本上减少跨门营业、违章搭建等违法违规现象的“滋生土壤”。

  4、深入宣传,强化素质。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和道德文明建设,多渠道、多方式、多角度地形成宣传声势,提高市民综合素质,从源头上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让更多的群众理解和支持城管工作,为城市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

  5、加强管理,提升效果。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建立城市管理责任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评价体系,运用多项信息技术,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城市精细管理。

  6、健全机制,强化保障。健全城管执法、公安护法、法院司法“三位一体”的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期间的人身保障,加大对妨碍公务、威胁执法队员的各种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篇四:城管执法过程中常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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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自我国部分城市相继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以来,这些城市的面貌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城市管理工作也是不断的探索、不断的改革、不断的创新中发展起来,走的并不平坦。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城市的发展与升级,城市人口流动性的增大,以及国家某些管理政策法规方面相对滞后等原因,使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暴露出来,亟待解决。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罚不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十分繁重

  城管一顶“大盖帽”却集中了多项行政处罚权,涉及市容、市政、规划、绿化的全部处罚权,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管理部分处罚权,管的“多”、管的“杂”,就像一个城市的大管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由执法局负责实施后,其它相关的职能部门或多或少对自己本来应该履行管理职责的职能范围,不再进行日常管理,致使执法局也承担了相应的日常监管工作。这样,很大程度上加重了执法局的工作压力,同时,也影响了执法效果。例如,关于市容方面的店外店管理,通过几年的城市管理工作我个人认为是市容和工商齐抓共管。行政许可的原则就是“谁许可、谁管理”,不能..

  .重许可,而轻管理。工商营业执照不是市容部门发的,所以那些店主无顾忌可言。如果说有工商部门参与,你不符合规定店外经营、占到经营就吊销你的执照,那么行政相对人是不是要考虑自己的成本了,进而管理的成本和效率也提高了。

  (二)少数执法人员粗暴野蛮执法暴力抗法现象不容忽视。目前,确实存在少数执法人员素质确实不高,法律意识还不够强。在执法过程中,不能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不能真正做到很好地约束自己。处罚行政相对人时凭主观,随意性比较大,不能很好地把握法律的自由裁量度,不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人治观念根深蒂固,使行政执法偏离公平、公正、公开的轨道。执法过程中不能做到冷静和理性,不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粗暴野蛮执法现象时有发生。这样,不仅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使执法人员自身和政府形象,都无疑会受到不利的影响。

  (三)暴力抗法现象不容忽视。

  有些行政相对人也存在不服从执法人员的执法管理,从自己的私利出发,有时仗着人多势众,干扰执法人员工作,侮辱谩骂执法人员,甚至实施暴力抗法,对执法人员进行人身攻击,严重影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干扰政府对城市的管理。有摊主小贩的抗法、也有工程老板的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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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执法的强制手段不够。

  执法工作中强制手段不够,一直是困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一大难题,严重阻碍了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工作成效。由于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缺乏强制手段,一些行政相对人极不配合执法工作,导致有些执法工作不能顺利的进行下去,浪费大量的行政成本。例如机动车停放非机动车道,驾驶员在场我们劝离,驾驶员不在现场,现场也没有措施可行,只能通过辖区交警大队配合。夜间偷倒渣土,我们的强制手段捉襟见肘,面对一辆渣土车既不能扣证、也不能用锁车器、也拖不动车子,驾驶员车门一锁就走了,我们只能派人整夜看守,管理陷入被动,增加无形的行政成本。以及在发送法律文书的时候有些个人或单位拒不签收,也难找到第三人当场见证,这就使得我们的案卷有瑕疵。

  (五)证据资料的取得有时遇到困难。

  在相对人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的时候,现场证据我们可以现场准确的取得,但有时现场证据无法准确把握就需要到有关单位取得相关资料,而我们有时候就遇到闭门羹,无法取得相关资料,这就使我们在处理案件无法正常进行下去。比如在确定一已建成建筑物是否是违法建设需要提供规划许可证等证件的时候。

  (六)执法人员的安全保障措施不够完善。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顺应城市发展的需要而产生和..

  .存在的,行政执法工作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城市的发展、保障最广大市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是,由于某些人的法律意识不够强及其它种种原因,可能出现执法人员受到言语威胁,甚至于人身攻击等现象。而目前,全国只有少部分城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是按公务员编制管理,大多数地方执法人员都是非公务员的行政事业编制,相关部门对侵犯执法人员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的处罚不严格,也不具体。同时,由于担心遭到行政相对人的报复,致使部分执法人员表现消极被动,不能够安心地投入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执法工作的成效。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问题的产生原因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其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现在从管理制度、行政相对人和执法人员自身等几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职权不对称,职责没理清。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特别是很多城市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来,执法局的职能范围的确是增大了不少。但是,只是职能的增加,而强制手段不够,就会形成“什么都管,什么都管不好”的局面。出现问题的关键原因,就是职权不对称,导致执法人员辛苦不堪,而管理效果不一定很好。另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以来,国家一直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城管工作的职责范围,城管工作只是..

  .根据各地政府的规定“分管”相关职能部门的部分职能,这样便会产生至少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管罚难以划清界线,执法局获得了行政执法权,也揽上了日常管理的责;二是让广大市民群众觉得执法人员执法无依据,不服从管理与处罚。

  (二)执法人员缺乏安全保障根源在管理体制。

  目前,全国大多数城市的城管行政执法队伍普遍存在救济途径不畅和安全保障缺失的现象。其根本原因,还是存在于管理体制方面。一方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全国范围内都是实行二级政府管理,不隶属于任何一个国家部委,从而也就无法得到重视。另一方面,各地政府部门都是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经济相对欠发达的中西部城市,条件相对较差,财政经费不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实行自收自支,以罚没收入作为经费。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满足执法队伍的上述需求。

  (三)执法队伍缺乏有效的监管。

  当前,全国范围内来看,有部分城市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是实行公务员管理,当地政府部门在队伍的监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在大多数城市,尤其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还没有纳入公务员管理的城市,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后,随着行政执法权力的扩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存在内部缺乏自我约束..

  .机制、外部监督又存在着约束不力的问题。致使不少城管行政执法队伍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视突击性的监督,忽视经常性的监督,重视事后监督,忽视事前监督的现象,由于监管不力,出现一些问题。

  (四)行政相对人存在的问题。

  众所周知,城市管理最终还是对人的管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城市流动人口增多,但是素质却良莠不齐,三教九流,鱼龙混杂。这确实给城市管理带来不小的难度。尤其是城市中随处可见的游商,属于典型的低收入群体,这些人文化水平不高,劳动能力有限。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口头教育基本上无效,他们不仅不服从执法人员的管理,而且跟执法人员玩“游击战”。长此以往,执法人员对其执法方式就会变得简单化,直接加以取缔,这样势必会遇到他们的抵触,有些人甚至会对执法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演变成暴力抗法。

  (五)部分执法人员存在心理上的问题。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量大,管理对象复杂,加上随着城市人口构成日趋复杂化,执法的难度也越来越大。长期处于这种工作量大,执法环境不佳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心理问题确实不容忽视。1.消极矛盾心理。社会上流行这样的一句话:执法局管穷人,工商局管富人,公安局管犯人。执法相对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得到广大市民的..

  .同情,当其从事无证摆卖等违法行为时,如果执法人员对其加以处罚,一般市民都会认为,他们不偷不抢,自食其力,不该受罚,反而责备执法人员。这样,执法人员反而被置于广大群众的对立面。正因为这个原因,有些执法人员内心相当矛盾,加上出于对弱势的同情,在执法工作中也就消极被动,能不管,尽量不管。2.自卑心理。由于社会上普遍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相对负面的认识,加上执法局工作辛苦,实行的是二级政府管理,使执法局在一种偏见的视野中存在,使部分执法人员产生自卑心理。3、恐惧心理。由于执法局工作的特殊性,往往会影响某些人的既得利益。对行政相对人的处罚,他们并不是每个都心甘情愿地接受,有人谩骂、恐吓甚至暴力抗法。有些执法人员担心下班后有人跟踪、甚至不敢经过某街区或路段,这对执法人员的身心都造成相当大的伤害。这些心理问题的存在,确实影响到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沿着正常的轨道开展。

  (六)矛盾处理不当。

  在日常执法过程中,暴力抗法行为时有发生,行政相对人固然要负部分责任,另外,执法人员在工作中没有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也是不可忽视的原因之一。执法人员所进行的是社会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应该是协调和化解人民的内部矛盾,而少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无意识的将人民的内部矛盾上升至了不可调和的程度。这样一来,执法人员与..

  .行政相对人的暴力冲突就在所难免。

  三、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对策

  针对存在问题和产生原因,现提出以下解决对策:

  (一)加强宣传教育,培养法制观念。

  要想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开展难的现状,首要办法就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培养广大市民群众和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一方面,广大市民群众通过法制观念的培养,可以提高自己的分辨力和自我约束力,抵制违法行为。另一方面,法制意识的增强,有助于执法人员加强自律,最大限度地避免粗暴野蛮执法现象的发生。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制教育,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补充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知识,执法人员才能摒弃人治观念,提高执法水平,更好地做到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公开的执法。

  (二)加强队伍建设,严格管理。

  加强队伍建设和严格管理,是执法队伍保持活力和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关键是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建立健全相关保障制度。在提高执法队员素质方面,要做到录用城市管理行政执行人员必须严格标准、公开竞争、择优录用,让那些素质好的人员进入执法队伍,形成优胜劣汰的良好竞争机制,同时逐步淘汰现有队伍中不合格的人员,优化执法队伍。在..

  .日常执法工作中,领导干部必须率先垂范,在执法人员和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依法行政,法大于权、法高于行政命令的观念,对广大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工作起到示范、导向作用。同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的人身和财产保障制度,在没有按公务员建制组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的城市,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在遭遇暴力抗法时依照公务员制度处理,加大对威胁行政执法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使城管行政执法人员能够放心大胆地投入工作,积极主动地提高行政执法活动的效能。2.加强执法人员的心理建设。执法人员的心理建设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执法人员长期处在高压高负荷的工作环境,要经常性对其进行有效的心理疏导。首先,要树立执法人员的优越感,让他们觉得从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非常光荣。其次,要让广大执法人员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只要是为了国家的繁荣与稳定、为了城市的发展,为广大市民服务,不同的工作岗位,只是社会分工不同,没有好坏之分。再次,要培养执法人员的正义感,要树正气。执法人员是为最广大的群众的利益服务,不应该屈服于少数不法分子的谩骂与恐吓,甚至是人身攻击。

  (三)坚持以人为本,文明理性执法。

  城管行政执法管理的对象是人,服务对象也是人,归根结蒂是以人为中心在开展执法工作,就应该以人为本。只要..

  .做到以人为本,在执法过程中,才能把握好尺度,正确处理好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针对无照经营的游商,执法局不妨在教育他们的同时,在适当的地方设立解禁区、专卖区,规范其经营,这样既可缓解矛盾,又可减轻管理上的压力;如城市车辆乱停放,其原因无非两面方面,一是车位太少数,二是停车费太贵。如果在市区多划停车位的同时,再将停车费降低,车辆的停放秩序必然会好得多。同时,要坚持文明理性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认真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建议,充分尊重其人格并切实做到维护其权利,给予其适当的关怀,促使其自觉自愿服从管理。另外,还要争取大多数群众支持和认同,做到严格、规范、秉公、文明执法。

  (四)加快城管立法,理清权责。

  要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管罚不分的局面,唯一的途径就是进行城管立法。从队伍建制、职能范围、执法人员的监管、执法保障能及与相关职能部门划清职能界限,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责权相应,执法工作才能真正做到廉洁、高效,真正做到执法有据,有法可依,同时,也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执法人员在广大市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更加有利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五)改善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成效。

  要改变目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强制手不够,不能..

  .更好的推进执法工作的问题,就当前的现状来看,单凭执法局的力量,很难实现。要合理运用当前的行政资源,解决当前的难题。

  ..

篇五:城管执法过程中常遇到的问题

  

  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城管执法工作是城市管理部门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其职能是维护城市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居民利益和安全。然而,在城管执法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就围绕“城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这一主题,分步骤进行阐述。

  一、存在的问题

  1.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有一些执法人员对法律规定不了解,对操作方法也不熟悉,在执法行为中常常存在违法乱纪的情况

  2.执法过程中不严格按照程序

  在城管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不严格按照程序,一些程序环节存在疏漏和省略,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过度执法

  在执法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有时候会过度执法,给当事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

  二、对策

  1.加强执法人员素质教育

  城管执法部门应该注重执法人员的素质教育,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操作技能。

  2.规范执法程序

  城管执法部门应该对执法程序进行规范化制定,并通过明确的执法标准、制度和流程保证执法的公正性、透明性和效率性。

  3.合理执法

  城管执法部门应该在执法过程中,根据情况制定合理的执法措施和方式,避免过度执法造成的不必要伤害和损失。

  综上所述,城管执法工作是城市管理部门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但也存在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解决。城管执法部门应该通过对执

  法人员的培训、监管和考核,不断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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