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9篇

时间:2023-09-11 15:48:03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尊敬的领导,各位代表:

  我有幸向大家作一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信任。

  一、政府必须依法行政

  法治政府是指一个政府遵循法律,依法行使职责,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正和法治的治理体制。依法治国,是我们国家走向现代化和强国之路上必须坚持的方向和原则。法治政府应该成为我们国家的一个目标和努力,即把法律的作用和政府的作用合理结合起来,实现法治与维护社会道德、完善社会机制相统一,从而实现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与互动。

  二、政府必须有效执法

  在实践中,功能性法律的实行取决于政府的执法。政府的执法工作必须依据法律,确保公开、公正、公正,落实落细抓好各项工作,制定相关行政措施。力求治理体系协调、科学、刚柔相济,促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并可持续的发展。

  三、政府必须实行全面的加强和改善公共服务

  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坚持“以人为本”,优化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使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公共服务,满足群众对公共服务的多层次

  需求,是构建法治社会的重要体现之一。

  四、政府必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建设法治政府,要先建立健全国家的治理体系,完善政府的组织架构体系,形成合理的权力边界和责任清晰的管理模式。应主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如进行制度创新、理论创新等方式来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确保该治理体系具备有效和长期性。

  五、政府必须坚持公开、透明和规范

  一个法治政府必须具备公开、透明和规范的特点。强调公开透明对于加强政府的权力监督、规范政府的行为,维护政府与公民之间合法权益有着深远的意义。政府应坚持实行政务公开制度,积极导向政策透明化,加强监督机制。

  六、政府必须强化廉洁自律

  法治政府建设中,必须强化廉洁自律,防止腐败的发生。政府应健全完善反腐体制,加强斗争力度,强化根本纠治措施,坚决落实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确保廉政建设长效运作。

  七、政府必须加强队伍建设

  政府的队伍建设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必须重视培养政府人才队伍,及时推进干部选拔任用体系的建设,注重干部政治觉悟、运筹帷幄、爱民为民的能力。

  八、政府必须保障人权

  法治政府应该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积极落实各种民生保障措施,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公正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总之,建设法治政府是推动我国现代化积极构建法治社会的重要保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提升我国在全球经济社会的地位和影响力,建设与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治政府会对中国发展路径和未来发展格局产生深远影响。珍惜当下,让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大进展。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国家在走向现代化和强国之路上必须坚持的方向和原则。在现阶段,随着中国不断发展与进步,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建立一个法制完善、人权保障、廉洁高效的政府,已经成为全国各级政府的共同目标。

  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政府必须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应该成为我们国家的一个目标和努力,即把法律的作用和政府的作用合理结合起来,实现法治与维护社会道德、完善社会机制相统一,从而实现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与互动。依法治国不仅约束了公民的行为,更重要的是指引了政府的行为。政府必须严格依法行政,不能包庇违法行为,更不能任意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同时,政府还应当制定相关行政措施,落实落细抓好各项工作,力求治理体系协调、科学、刚柔相济,促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并可持续的发展。

  政府的执法工作必须依据法律,确保公开、公正、公正。在执法过程中,政府应当严格依照法律程序,使执法行为的过程和结果符合法律的规定。在此基础上,政府必须采取透明、规范的执法模式,更好地维护公民的正当权益。

  在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政府必须实行全面的加强和改善公共服务。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优化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使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公共服务,满足群众对公共服务的多层次需求,是构建法治社会的重要体现之一。政府应加强与民众的沟通与交流,定期了解民众的需要和诉求,将服务质量和需求大幅提升。

  政府必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法治政府,要先建立健全国家的治理体系,完善政府的组织架构体系,形成合理的权力边界和责任清晰的管理模式。应主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如进行制度创新、理论创新等方式来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确保该治理体系具备有效和长期性。政府应不断革新、完善本身的治理体制,寻求适应当前情况和未来发展的治理模式。

  一个法治政府必须具备公开、透明和规范的特点。政府应坚持实行政务公开制度,积极导向政策透明化,加强监督机制,从而加强政府实施法治的公信力和民众的信任度。政府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通过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在发展中坚持透明、公正、客观和可持续性。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强化廉洁自律,防止腐败的发生。政府应健全完善反腐体制,加强斗争力度,强化根本纠治措施,坚决

  落实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确保廉政建设长效运作。廉洁自律是政府依法行政的基础,同时是构建法治政府的体现之一。

  政府的队伍建设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基础,必须重视培养政府人才队伍,及时推进干部选拔任用体系的建设,注重干部政治觉悟、运筹帷幄、爱民为民的能力。对具备优秀本质特质和适应时代要求的干部,应给予适当的人才待遇和成长空间。

  建设法治政府必须保障人权。法治政府应该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积极落实各种民生保障措施,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和公正保护机制,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政府应当制定完善的法律体系,规范公民行为,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利益,同时也要切实维护政府自身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在建设法治政府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尊重法律和树立法治精神;二是坚持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三是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生活;四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高管理能力;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范腐败;六是重视人才建设,注重干部的品德和才干;七是开展宣传教育,加强文化建设,营造全民法治意识。在这七点中,最重要的是尊重法律和树立法治精神。只有坚定不移地走法治建设之路,才能够不断提升国家治理能力,逐步实现现代化和强国之梦。正确,建设法治政府是我们国家在走向现代化和强国之路上必须坚持的方向和原则。政府应该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范腐败,重视人才建设,注重干部的品德和才干,以及开展宣传教育,加强文化建设,营造全民法治意识。

  这些举措的目的是为了建立一个法制完善、人权保障、廉洁高效的政府,确保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和谐与互动,同时也为中国的现代化和强国之路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篇二: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开展情况的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1.01.20?

  【字

  号】青药监法〔2021〕4号

  【施行日期】2021.01.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开展情况的报告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对本部门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在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把法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药品安全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二是根据《省市场监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省市场监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台账》的要求,结合省局实际,制定了《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责任分工台帐〉的通知》,对法治建设工作作出了具体分工,并在具体工作中抓好落实。三是向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市场监管局报告了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上报了《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开展情况的报告》,并在省局门户网站公开。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国务院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规定。制定印发了《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的意见》《青海省药品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要素的通知》,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力求做到准确、合理。按照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取消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审批事项。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修订,做好行政审批再优化工作,开展了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的修订,印发了《行政审批具体办理事项办事指南的通知》,修订后的行政审批事项共22大项,59个具体办理事项,方便群众办事查询和及时了解信息。二是依法规范行政职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变化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和完善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及时明确行政权力事项权限、程序,做到责任法定化,编制了《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通用目录(2020版)》,共有行政权力359项,其中行政许可22大项,行政处罚324项,行政强制7项,行政监督2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并在省局门户网站公示。三是稳妥推进“证照分离”全覆盖。对照《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我省涉及)》《青海省“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抓好学习和梳理,制定了《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同时对涉及我省药品监管的事项进行梳理、汇总、认领、审核和确认,形成了《青海省药监局“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报送省政府审改办和省市场监管局。四是推动政务服务更

  加便利高效。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与执业药师注册许可审批创新融合,在对我省执业药师注册服务全程网上办理充分调研基础上,结合我局现行执业药师注册许可审批工作实际,明确了实行全程网上办理的时间、办理的程序、办理前的延续模式三个方面的内容,制定发布了《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行执业药师注册全程网上办理的通告》。五是推进提升中藏药发展。坚持扶持与规范并举,确保中藏药全生命周期、全链条质量安全。系统收集梳理、研究论证我省医疗机构制剂藏药材及其炮制方法,编辑完成颁布《青海省藏药炮制规范(2010年版)》《青海省医疗机构制剂蒙药材及其炮制方法指南(2020年版)》。继续推进中藏药标准提高工作,颁布55种院内制剂质量标准,正在编印《青海省医疗机构民族药制剂质量标准(第一册)》,加快《青海省藏药材标准(第二册)》收载品种研究工作,计划2021年上半年颁布出版。做好制剂调剂审批工作,截止年底,共办理58家医疗机构、基层诊所近300种制剂调剂审批,调剂范围基本涵盖全省各县区。六是推进中药民族药院内制剂注册备案管理。依托全省药品注册管理工作服务群,开展线上专题培训,在线答疑解惑,实行不见面咨询指导,网络报送核查资料,持续开展分类指导,确保药品注册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企业文号再注册申报有序、规范、严谨。截至年底,已完成27家药企590个药号再注册审批,完成率99.83%。并发布公告予以公示。积极推进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我省5家药品生产企业的15个品种(21个批准文号)已启动一致性评价工作,其中6个批准文号已被国家局药审中心受理并已完成补正工作。七是做好行政审批“四级四同”、“三级四同”梳理、认领、合对、录入工作。完成实施清单标准化事项调整工作,对青海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2.0涉及我局行政审批进行了重新编制录入,对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提出修改意见,两次反馈意见。八是为切实加强药品监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局以加强信用监管为着力点,全面提升药品监管领域信用信息归集的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和凡办必查机制,营造公平

  法治诚信的药品市场环境,制定了《青海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暂行)》《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九是进一步加强我局驻省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建设,规范窗口工作。截止2020年12月4日,省药监局驻省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1025件,办结1008件,办结率98%。受理各类电话或现场咨询6180件,现场解答100%。发放“好差评”书面评价表715份,收回715份,无一例差评。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强化专项整治。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药品安全·蓝箭护航”2020系列行动总体方案》,采用分片包干、交叉互查方式,先后组织“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专项检查”、“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和“院内制剂检查”等“九加一”项行动,集中整治药品生产经营使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消除药械安全隐患。二是落实疫苗监管责任。严格规范疫苗流通秩序,落实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和监管事权,依法依规管严管实。调整充实了疫苗NAR评估领导小组,完成了疫苗NAR评估九大板块推进方案、台账的上报工作。完成了疫苗NAR评估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程序文件制定工作。成功召开了省疫苗管理厅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专题会议,完成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四个一”工作部署,稳步推进全省疫苗评估工作。及时公布疫苗委托配送信息,公告3期5家疫苗生产企业委托11家配送企业配送6种疫苗信息。盯紧疫苗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疾控机构56家,覆盖率100%;监督检查接种单位1800家,覆盖率67%;排查风险隐患104条,责令整改44家。三是药品专项整治上持续发力。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和重点品种,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检查药品(含饮片)生产企业32家,药品批发(连锁)企业77家,经营中药饮片药店1066家次,覆盖率100%;检查医疗机构制剂室及基层诊所等中药饮片使用单位

  1696家,覆盖率96.8%;排查风险148条,责令整改77家,立案查处22家;中药饮片抽检206批次,7批次不合格,合格率96.6%,不合格中药饮片均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置。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通过专项检查对我省4家区域性批发企业和10家第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全覆盖专项检查,排查风险5条,责令整改3家。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及时开通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及时登录监测系统监测违法违规线索,网上监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平台22家。同时,组织对全省60家网络销售药品经营企业,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监督检查,排查风险13条,责令整改4家。开展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六统一”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连锁门店1150家,覆盖率84.2%,约谈

  394家,责令整改185家,排查风险86条,立案查处15家,注销门店44家。开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合规性专项检查,检查生产企业63家次,批发连锁企业86家次;责令停产整改3家,注销药品批发许可证9个,生产许可证5个,制剂许可证4个;立案查处1起。检查药品零售企业1850余家,责令整改321家,注销零售许可证44个。开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专项检查,对全省4家临床试验基地全覆盖监督检查,排查风险隐患2条。同时,印发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了临床试验机构备案和监督检查的程序。开展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专项检查,掌握了全省集采品种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试点经营企业底数。并且对7家申请第三批集采药品的试点经营企业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建立“一企一档”,覆盖式监督检查,全面强化日常监管。四是做好化妆品领域监管。制定印发《青海省2020年化妆品监管工作计划》《青海省2020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完成我省16家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58个产品的首次备案,完成9家企业30个产品的备案后检查,以及96个产品的复查;对4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检查各类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4849家,覆盖率58.46%,查办案件28起。强化“线上净网、线下清源”化妆品专项检查,梳理排查35家线上化妆品网络销售单位,共排查发现夸大宣传等各类问题18条,责令整改19家。在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以及制度建设等方面,制定了建立化妆品规范经营联系点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五是做好医疗器械领域监管。开展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检查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9家;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696家、使用单位2125家;责令整改57家,立案查处5家,警告7家;共检查网络销售企业6家,整改1家,网络监测69次。六是强化医疗机构制剂监管。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制剂室监管、提升院内制剂质量水平为靶向,制定《全省医疗机构制剂室专项检查方案》,对全省32家医疗机构制剂室开展以提升医疗机构制剂质量为核心的全覆盖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152条,出具现场检查报告31份,自行停产4家,责令停产8家,限期整改27家。并通过加强督导全省各医疗机构院内制剂质量安全工作,积极开展院内制剂申报备案,推进制剂管理。

  (三)严控质量安全风险。积极健全完善基于风险管控的监管机制,主动排查分析风险隐患,督促企业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抽检监测等环节的衔接,持续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一是监督抽检更加有力。突出重点品种,国抽与省抽联动,防患与消患并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药品安全风险。截至2020年10月底,共完成“两品一械”抽检1878批次。其中:国抽层面已完成全年678批次的药品检验任务,合格率99.8%;医疗器械32批次,合格率100%;化妆品455批次,合格率98.7%。省抽层面已完成药品检验458批次,合格率100%;医疗器械218批次,合格率95.8%;化妆品43批次,合格率90.7%。二是风险监测更加有为。强化风险意识,拓展监测哨点,全省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679份,其中严重报告150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743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05份;药物滥用报告285份;从CDC收到全省AEFI报告67例,控制风险的能力有效提升。

  三、加强药品监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和合法性审核工作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一是为规范药品安全监管秩序,建立了药

  品监管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质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二是为推进依法行政,制定印发了《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审核、备案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和报备工作。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第四次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以2018年第三次全面清理为基数,结合2019年清理结果,对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公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评估和全面清理。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份,其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13份(含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文件2份),失效的规范性文件4份。四是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为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有效实施,确保制定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制定了《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进行清理,向省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了《关于报送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函》。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完成了1件局发和2件报送省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3件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依法决策机制

  进一步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一是确保药品监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修订完善药品半年形势分析通报、药品监管统计报告、药品国抽省抽结果公告、药品安全监管行刑衔接和联合惩戒、药品安全监管约谈告诫等五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长效机制,进一步做到依法依规依制度办事。二是做好以事前防范法律风险、事中法律控制为主和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相关工作,根据我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了法律顾问,签订了我局2020年至2021年常年法律顾问协议,并充分发挥其在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实施、行政诉讼、重大合同签订等方面的作

  用。

  五、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采取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方式,在法定期限内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进一步梳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了《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通用目录(2020版)》,在省局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事项等,同时对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流程等事项都进行了公示,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确保依法履行职责。二是增强政策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为加强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制定了《青海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暂行)》《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全面提升药品监管领域信用信息归集的规范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三是施行行政审批全程记实制度,规范执法卷宗制作,印制统一执法文书,采用行政执法文书标准格式。制发了《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施行行政审批全程记实制度的通知》《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充分利用现有执法装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视音频记录制度。四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省局政策法规与宣传处为省局法制机构,对列入重大执法决定范围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事项,明确审核主体责任,规范审核程序,细化审核范围,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公正、公平、合法、适当。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严肃性,制定印发了《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二是健全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执法权限、执法区域、执法责任等信息向社会公示机制。我局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再次进行了清理,并组织参加执法人员换证培训考试工作。三是积极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

  衔接工作,向省人民检察院上报了《关于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及行政违法案件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上半年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报告》。四是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规则、基准制度。为有效避免行政执法人员随性执法、任性执法等现象,推动行政权力规范、透明、廉洁、高效运行,确保行政处罚行为合法、适当,制定出台了《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青海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一)加强监督工作。一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按照建议和提案事项内容,及时分解落实到具体职能处室,进行跟踪督办,4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全部按期办复。二是为推进“两品一械”审评审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印发了《关于印发〈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业审评审批回避制度暂行规定〉等五项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廉政监督工作。

  (二)努力做好青海省“两品一械”安全舆情监测工作。通过研究和分析,2020年我省监测“两品一械”安全监管网络舆情监测工作统一由省市场监管局信息中心负责。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监测互联网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及头条号舆情信息量共计34657条,发布《青海市场监管舆情周报》50期,共转办处置省内敏感舆情信息66条,发布市场监管舆情风险提示151条,提出舆情研判工作建议127条。疫情期间监测并分拣新浪微博疫情敏感质疑话题

  “民和姜记药店药品过期”等敏感信息10条。根据监测工作要求,及时对每日监测信息进行分拣、研判,并由当日值班人员上报省局信息宣传与应急管理处进行迅速转办,为疫情防控期间舆论管控提供了有利保障。整体来看,我省“两品一械”监管舆情以正面、积极信息为主,未出现重大敏感负面信息。监测期内,我省药械化监管舆情信息主要来自新闻报道和论坛自媒体平台,分别以《中国医药报》及腾讯新闻等国内主流媒体和《青海日报》《西海都市报》及青海新闻网等省内媒

  体报道量较多。通过对全省“两品一械”安全监管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对全省“两品一械”安全监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七、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依法规范行政复议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复议理念,努力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制定了《关于印发〈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定〉的通知》,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2020年未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也未有作为被申请人被同级人民政府审理的复议案件,无行政诉讼案件发生。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应诉统计上报工作,完成了2020年度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及系统录入工作,向省司法厅上报了2020年度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报表。

  全年来,无群体性上访或恶性案件的发生。

  八、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领导,强化新闻舆情监测保障落实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和做好全省药品监管新闻宣传和科普工作,以更加有效有力的举措,提升药品监管工作的宣传面和影响力,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印发《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0年药品监管新闻宣传和科普工作方案》,进一步巩固药品监管工作常态化宣传阵地。截止12月25日,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375条,公开行政许可监督检查信息231条,青海省药品安全形势通报2期,回应解读法律法规17次,接收网民互动栏目信息55条;国家级、省市级媒体宣传报道药品监管工作动态和成效484条,群众对药品安全的知晓率持续提高。

  (二)突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先后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安全用药月”“药品科技宣传周”“化妆品宣传周”“医疗器械宣传周”等宣传活动,不断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突出工作亮点,营造浓厚氛围,完善宣传工作机制,扩大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

  织、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实现了药品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广泛普及,社会公众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法制观念显著增强,全省药品市场秩序良好的工作目标。积极营造“人人关心药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良好氛围,监管“好声音”持续传播。

  (三)拓展公益宣传渠道,扩大科普影响力。紧扣打造“药品安全在身边”宣传品牌,巩固、创新和提升品牌效应,发挥“药品安全志愿者”队伍作用,让药品安全理念深入人心。加强与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和省科协等单位的合作,借助“健康教育万里行”“三下乡”和“安全教育进校园”等品牌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共治水平。一是在青海广播电视台(广播)设置“药品安全在身边”科普宣传专栏节目。在青海生活广播电台《903早上好》《午间时光》《我们读书吧》等栏目,以“药品安全在身边”为主题,邀请10名节目主持人(药品安全科普志愿者)每天播报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及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不少于2分钟,全年播报720分钟。二是在《西海都市报》和西海都市报数字平台合作开展

  “药品安全在身边”科普宣传专栏。在前几年与《西海都市报》开展科普合作的基础上,继续以“药品安全在身边”为主题,在该报刊发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及省局监管新闻动态,同期在西海都市报数字报刊发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同步在西海都市报官方微博、掌上青海APP、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等媒介发布。每月2期,全年24期。三是在城区繁华地段公交站台和户外电子显示大屏开展户外公益科普宣传。在西宁市主要街道公交站台发布药品安全公益广告10块(西门、大十字、南关街、中心广场、新宁广场、万达广场、火车站、汽车站、二医院、西宁宾馆),户外电子显示屏2块。四是印制多种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先后印制《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单行本以及释义2万册,《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手册》10万册,印制“教您科学服用中药”“儿童用药安全须知”“家庭常见病用药”“您身边的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知识”“老年人用药您做对了吗”等宣传

  折页40万张。

  (四)认真开展普法和“七五”总结验收工作。制定印发了《20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施方案》和《2020年重点法律法规学习计划》,购买了“七五”普法统编教材《公务员以案释法读本》《领导干部法制读本》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青海省法规规章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解读》《药品管理法》《行政监督手册》等执法书籍,并抓好学法用法工作的落实,全面完成了“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参加省普法办“法宣在线”网上答题活动15次,参与率达到95%以上,人均学习积分5000分以上,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五)多措并举,持续开展“两法”宣贯。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两法”宣传活动,倡导社会共治、营造“两法”宣贯的良好氛围。7月份以来,通过专题讲座、巡回宣讲、新闻宣传、网络宣传和社会宣传等方式,分级分层、多措并举开展“两法”的宣贯培训。全省分管药品监管工作的政府领导、市场监管局分管局长、药品监管人员、药品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医疗制剂机构的企业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疾控中心、医院等使用单位负责人等共计2400余人参加了“两法”的培训,约20000人(次)的群众参与了宣传咨询活动,印发“两法”宣传资料8万余份。通过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培训活动,全省各级政府主动落实药品监管属地管理责任,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严格落实生产环节“源头”责任、经营环节“中间”责任、使用环节“终端”责任,营造了学习宣传贯彻“两法”精神的浓厚氛围,有力促进了药品安全共享共治。

  (六)扎实开展新闻发布,强化主阵地建设。紧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综合运用多种载体和形式,及时准确解读我省深化药品监管改革创新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成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问题,在重大问题上不失声,在关键环节上不缺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发挥宣传对药品监管

  领域改革和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积极协调中国医药报、青海日报、青海广播电视台、西海都市报、西宁晚报等主流媒体开展新闻宣传和科普工作,人民网刊发新闻信息1期;中国医药报刊发专版2期、新闻稿20篇;青海日报刊发专版1期、新闻稿23篇;青海法制报刊发专访1期、新闻稿8篇;青海新闻网刊发新闻信息2期;西海都市报刊发专版1期、新闻稿18篇;西宁晚报刊发专版1期、新闻稿17篇;召开新闻发布会1期,发布药品安全形势通报2期;举办“药品监管大讲堂”6期;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04条,关注人数1667人,新增关注人数25人,阅读6万余次。以《西海药讯》为载体,着力筑好工作宣传平台,围绕药品监管基础理论、执法理念、监管创新、社会共治以及部门文化等,开展前瞻性、战略性研究和行业内宣传,活跃学会工作手段。通过执业药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提升执业药师的整体素质。全年接到《中国医药报》《中国食品药品监管》《青海法制报》约稿函各1份,根据约稿内容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编发报送。

  2021年,我局将继续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局的工作安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主线,以依法履行职权、修改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做好行政复议、加强法规宣传、科普宣传为重点,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努力使我局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部门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加强培训,全面提升人才队伍素质。将宣传贯彻“两法两条例”作为药品安全监管和普法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轮训、分片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大对监管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升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政策掌握能力、监督检查能力、执法办案能力。加强对医药企业有关人员的培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升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三是依法履行职能。结合“放管服”改革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新要求,以深化药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为引领,强化技术审评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监管执法部门协同工作水

  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建设。提高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水平,完善行政执法的相关工作制度,严格合法性审查。五是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抽查。着力推进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能力,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六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省政府、省市场局和国家药监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发挥各类平台作用,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能力建设,用好、用足、用对信息公开这个重要手段,督促和指导各级监管部门全面落实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的要求。七是继续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对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人员的培训,落实机关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出庭应诉规定,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八是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做好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好“主题日、宣传日、宣传周”等活动和我局职能的宣传教育工作。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

篇三: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XX年度法治(fǎzhì)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依法行政办的具体指导下,市商务局深入开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完成自治区、全市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和绩效考评指标任务,取得较好的成绩(chéngjì)。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全面(quánmiàn)履行政府职能

  (一)优化政务服务,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加强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一批行政许可的决定(juédìng)》、《xx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精神,全面清理商务行政审批事项,我局对2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调整,保留6项行政许可事项,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全面推行一个窗口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

  (二)深入推行政府权力(quánlì)清单和责任清单。我局建立了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责任清单制度,凡是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行政职权全部取消。同时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函〔XX〕x号)》要求,优化和编制我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并在规定时间内

  在政府门户网、部门网进行了公开。

  (三)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根据市政府及市编办的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xx市商务局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并建立了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和“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局建立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积极贯彻《XX年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制定和印发了《xx市商务系统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xx市商务系统行政执法告知制度》、《xx市商务系统异地执法协助制度》、《xx市商务系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同时,根据市依法行政办的工作部署,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制定《xx市商务局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规定,积极推动建设法治政府的制度建设。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我局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制定了《xx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xx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制度》,完善修订了《xx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依照法定职权,对关系到商务领

  域建设发展全局,与公民、法人和管理相对人及其他组织权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作出决定的活动均要严格程序,充分发挥法制审核把关和依法公开征求意见的积极作用。二是积极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玉政办发〔XX〕40号)有关建立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制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要求,我局于XX年下半年通过合理程序确定法律顾问人选,聘请广西邦泰律师事务所梁河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明确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要立法项目、疑难行政复议及诉讼、规范性文件及措施合法性审查等职责,以期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商务工作的规范化与法治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积极贯彻《XX年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开展成品油市场、二手车市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等商务领域的执法活动,共检查加油站80多家,百货超市40家,二手车经营企业2家,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有效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了我市商务领域健康发展。同时加强队伍建设,严格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商务执法责任制,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学习培训,规范行为,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水平和执法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廉政建设,树立真

  诚服务的商务形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加大政务主动公开力度,推进商务信息公开。按要求在xx门户网站公布了本部门的权力清单内容,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我局法定职能、法律依据、职责范围、办事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编制商务局行政服务指南手册,放在市政务中心商务局窗口,方便群众免费取阅。同时依法强化执法监督。今年10月份,我局组织开展全市商务系统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重点对我市各县(市、区)经贸局XX年9月-XX年10月期间的执法案卷进行评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整改存在问题,达到了以评查促改进的目的。深入推进行政执法问责制,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全市商务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认真组织XX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报名工作,今年共组织8名同志参加考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对无证执法和执法主体资格不符的执法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责任追究。对持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进行统计管理,并在依法行政专栏进行公示,为群众监督、投诉提供方便。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一是开展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XX年制定了《xx市商务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xx市商务局行政复议听证制度》、《xx市商务局行政复议案件受案范围、条件及程序》。几年来,我局无被申请复议案件。二是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制定了《xx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了工作机制,几年来,我局无被行政诉讼案件。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按计划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学习行政决策的概念、行政决策的法治之路、决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落实好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今年共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市组织的各类依法行政培训班,举办集体学法2次,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得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了大幅度提升。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构

  我局充分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落实了具体科室和工作人员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推动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

  落实工作职责。积极贯彻实施《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XX-2020)》和《XX年xx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了《xx市商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XX-2020)》、《XX年xx市商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并按时报市法制办备案。全面深入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水平,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促进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结合我局实际,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进行部署,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和安排,层层落实了工作任务。三是积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明确了局党组书记(局长)是本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本局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纳入绩效考评工作范畴。

  九、依法履职履责,推进商务重点工作不断发展

  一是开展“广西商务诚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同时掀起“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高潮,积极动员企业参与创建活动,引领全市商贸流通企业诚信经营,以诚信促发展,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商贸流通行业的满意度。二是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壮大我市外贸份额,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今年我局实施主动服务企业、扩大外贸持续发展战略,积极组织我市企业参加广交会,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打下良好基础,进一步扩大我市产品的知名度。

  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我局积极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点宣传日在人口密集的青年广场、文化广场开展商务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材料共XX多份.二是在门户网站上建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专栏,及时在门户网站上登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计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工作会议信息、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及文件文本等依法行政信息。三是加强法制信息宣传。通过高新区电子政务网站依法行政专栏宣传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及时报送依法行政信息。

  十一、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问题

  我局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市依法行政办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度建设落实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主要是行政执法人员水平不高,对法律法规把握不够,出现个别案卷质量不高等问题。三是法治宣传工作有待提高,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基层等落实不够,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法治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管理。二是继续加强行政执法,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同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提升办案质量能力水平。三是继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四是继续加强学习培训,积极强化法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xx市商务局

  2018年1月18日

  内容总结

  (1)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依法行政办的具体指导下,市商务局深入开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完成自治区、全市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和绩效考评指标任务,取得较好的成绩

  (2)深入推进行政执法问责制,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提高全市商务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篇四: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1年12月10日

  2021年,洋浦市场监管局以依法治国总体方略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重点,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市场监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今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结合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确保各部门各司其责,形成全面合力推进,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

  (一)推进“证照分离”自贸区全覆盖试点工作。根据《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

  施方案》,为加快推进此项改革工作,我局于1月2日召集各相关单位召开了推进会议,就改革工作做出了具体部署,并以函件征求意见方式梳理出洋浦权限事项120项,其中取消审批4项,审批改备案6项,实行告知承诺制25项,优化准入管理85项。

  (二)积极探索“证照联办”改革创新模式。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最大限度释放“放管服”改革红利,我局积极探索商事登记、食品药品、质量监督许可证照审批的全程无纸化、信息自动流转、不见面审批、一窗发证的“证照联办”创新改革,拟定了《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证照联办”登记审批改革工作方案》并已印发执行。此项改革满足了新设企业需同时办理多项事宜的需求,着力解决企业“拿照容易办证难”的痛点,真正实现“准入即准营”,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自4月26日正式实施以来,共受理办件37笔,办结37笔,发放相关证照37笔。

  (三)推行政务代办服务机制。我局立足工作职能,结合工作实际,针对部分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等特殊人群无法办理网上相关业务的问题,制定了《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代办服务机制实施方案》。该机制以更快更好方便特殊人群办事为导向,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创新设立“政务代办”窗口,建立“一般引导、特殊代办”的政务服务代办机制,为特殊人群提供保姆式“一对一”贴心代办服务,变“群众办”为“政府办”,最大限度减少特殊人群跑政府的次

  数及信息化系统操作不便,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务服务保障。截至目前,共为1000余人次群众企业提供政务引导、代办服务。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研究制定了《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准入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着力推动监管方式转变,加快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局分批次随机抽派41名执法人员对全区随机抽取的283家市场主体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抽查事项包括“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登记事项检查”“生活美容机构抽查检查”“广告行为检查”“高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者监督检查”“2021年度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等共计22项。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104家,其中海关监管企业(逾期未年报)26家,“双随机”抽查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78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共40家,其中企业29家、个体户10家、失信企业1家,有效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守信经商。

  三、强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

  (一)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一是编制印发《行政执法应知应会指导手册》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使用指南》,作为日常行政执法的工具书、案头书;二是持续

  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对全局2019年4月以来的61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确保《行政执法工作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办法》《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办法》等各项制度的严格落实和有效执行。三是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规范执法程序,从案源管理、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等各个环节进行明确,确保行政执法公正、规范。

  (二)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开展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和换证工作。对全局56名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证申领及换证,同时,对2名执法人员遗失执法证的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二是研究制定《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办法(试行)》,我局所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等相关信息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和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三是对我局权力清单进行了重新梳理,共梳理行政许可事项21项,行政处罚事项691项,行政强制事项31项,行政检查事项43项,行政确认事项4项。

  (三)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在行政许可、抽样检验、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中,统一制定规范执法文书,统一编制执法文书文号,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二是研究制定《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对执法人员开展培训,明确规定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

  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三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我局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26台,基本实现一线执法人员人手一台,为推进执法过程全记录工作做好了装备保障。

  (四)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在内设机构中设置专门的法制核审机构,并配备专职的法制核审人员,保障法制核审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研究制定了《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办法》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办法》,对所有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的行政案件,均实行法制审核制度。三是研究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第一版)》,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决定,均要求认真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和集体讨论制度,加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力度,确保行政执法的合法、公平、公正。

  (四)推进“两法衔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进一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今年共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数1件,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审核中。

  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

  (一)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我局积极落实周末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各类投诉举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共在全区设置消费维权服务站10个。2021年,共受理食品、药品、质量、价格、计量、电梯等投诉举报539件,办结539件,办结率100%。

  (二)积极做好复议诉讼工作。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作为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途径,积极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无一起行政复议撤销案件或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五、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能力水平

  (一)组织业务知识集中培训。为进一步促进市场监管业务融合,提高我局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为自贸港建设提供更加专业化、法治化的监管手段,我局以药品管理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外商投资法、民法典等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了7期市场监管综合业务培训,参加培训人员达300多人次。

  (二)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一是组织21人次参加洋浦经济开发区深入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集中轮训;二是参加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禁塑、价格监管、网络监管、质量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业务培训50多人次。

  (三)参加网络在线培训。一是继续组织全局人员通过省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开展在线学法,并按规定在11月底前完成50积分的学习任务;二是组织全局人员通过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学院开展市场监管业务在线学习,并按规定每人完成不少于50个学时的学习任务。

  (四)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一是组织我局1名已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公共法部分)的人员参加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专业法部分考试,并顺利通过;二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机构改革后的首次B类特种设备安全员证网上培训和考

  试,共计26名执法人员顺利通过考试并获得B类特种设备安全员证。

  (五)参与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为深入开展《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简称“两法一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活动,我局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药监局开展的“两法一条例”知识学习和竞赛活动,强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提高监管水平。

  六、加强法律宣传,营造法治环境

  (一)组织辖区内的餐饮单位及从业人员利用网络登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服务平台参加复工复产免费培训课程,已有300多家(人)次的餐饮单位及从业人员参加了培训。

  (二)指导计量器具使用单位运用“海南省计量器具与诚信单位管理系统”实行在线申请报检。印发了《关于按期完成计量器具检定工作的通知》,督促各计量器具使用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要求按期申请检定,共备案检定1036台(件)。

  (三)印制食品安全警示折页,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印制《食品安全警示》宣传折页共15000份,及时发放给区内所有中小学校305个班级,做到老师学生人手一份,同时要求学校以班级为单位,通过课堂、家长微信群等多渠道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自我防范意识,防止类似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引导经营企业人员和群众积极参与“全国化妆品安全科普知识竞赛”,采用闯关升级、有奖竞答等形式吸引公众

  参与,寓教于乐,精准传播化妆品安全知识。

  (五)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主题宣传日、4·15国家安全日、4·26知识产权日、6·9世界认可日、6·26禁毒日、12·4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农村、社区、校园、街道和企业,围绕市场监管职能和社会热点,大力开展为民送法等法制宣传服务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制作抖音短视频5个,发放普法宣传材料2000余份。

篇五: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篇六: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述法工作报告

  2022年,X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坚持“执法为民、为民执法”的理念,现将我局法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果成效

  (一)“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1.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统一向社会公示公开了权责清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服务窗口公示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公示更新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和资料。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我局充分发挥信息系统优势,自动更新公示行政许可信息,有效推进了公示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截至目前,我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XXX)以及XXX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共依法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61条,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结果1549户。

  2.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一是明确了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严格按照总局要求,采用全国统一执法

  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办法和要求。确保行政执法行为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3.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XXX市X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及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工作规则》,明确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及法制审核职责。进一步加强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力量,配备六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职法制审核人员到法制工作岗位,并聘请一名专业法律顾问。对重大案件及疑难复杂案件提交局长办公会进行集体讨论决定。2022年以来,共召开了8次局长办公会,对56起行政执法案件进行集体审核,有效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提高重大执法决策质量。

  (二)权责清单编制调整执行情况

  X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梳理了权责清单事项,并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实现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对下放至我局的权力事项做到“接得住”;对应取消的权力事项做到“消的净”;对保留的权力事项做到“管得好”,简化行政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目前,我局共涉及权责清单事项1323项,其中行政处罚1182项,行政监督检查72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强制措施38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许可9项,监督检查14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其他权力3项。

  (三)重点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1.行政许可工作

  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努力改善营商环境,全面缩短办事时限,在市场准入上做“减法”,在优化服务上做“乘法”,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企业开办上减许可、降成本、压时间、增便利。企业开办退出流程进一步畅通。依托“一窗通”平台,实现企业开办、注销一网填报、一站式申请。最大限度简化办理流程,实现企业开办0.5个工作日完成。持续推行“网上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2022年1至10月,共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2579户,发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135户(有效期内),共办理企业登记业务4681件。通过网上办理登记业务1460户,办理“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1522件,网上名称自主申报1734件。开辟“绿色通道”,为17户政府招商引资企业提供提前咨询、全程指导、容缺受理、优先审批、优先发照等服务。实现营业执照的“全市通办”“跨省通办”。

  2.行政执法工作

  (1)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2022年,我局以明确整治重点单位、明确整治重点内容、明确整治时间和明确整治要求“四明确”为工作措施,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的问题,扎实开展了“衣食住行”“铁拳”“双打”“养老诈骗”及粮食领域腐败购销问题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形成了高压打击态势。同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工作,一手抓好疫情防控,一手抓好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的打击,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对疫情防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四大安全”领域和虚假

  广告宣传、价格违法、消费欺诈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以及侵犯知识产权(商标侵权)等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坚持“严”字当头,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和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

  (2)巩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及各部门“一单、两库、一细则”。2022年,共制定109项双随机抽查计划(其中联合抽查33项)。截止目前,各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已有15个部门牵头开展,共抽查市场主体136户。各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已有18个部门开展任务,共抽查市场主体1676户。

  3.执法办案工作

  (1)企业信用监管持续加强。对连续2年未履行企业年报申报义务、且自行停止经营活动时间连续超过六个月以上的146户进行了吊销。

  (2)执法办案质量有效提升。深入开展非法成品油、校外培训机构、房地产市场等民生领域“铁拳”专项行动。2022年至今,共查办普通程序案件189件,办结普通程序性案件188件,简易程序性案件16件,罚没金额达XXX.X万元。已办结案件中食品类案件125件,两品一械类案件39件,知识产权类案件2件。

  (3)消费权益保护不断强化。围绕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共促消费公平”开展系列活动,对14家荣获XXX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进行授牌;发布消费维权工作动态、消费警示(提

  示)103条;发放《严厉打击整治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品》《珍惜粮食制止餐饮浪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企业》等各类宣传材料15000余册。受理12315投诉举报咨询事宜1429件,办结1356件,办结率94.9%,受理12345投诉举报咨询事宜5143件,办结4907件,办结率95.4%。

  4.公平竞争制度审查工作。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X〔2021〕X号)以及《XXX区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对我区公平竞争联席会议的16个成员单位定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文件清理工作,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等612个文件进行规范管理和筛查。经审查,未发现需要清理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同时,开展了医疗领域反不当竞争执法检查、粮食市场秩序、校外培训机构、殡葬业价格秩序、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专项整治、收费停车场收费等专项检查。责令XXX市建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小区23户已缴费业主退还燃气入户费共计XXXXX元。

  5.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积极探索实施柔性执法,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一是落实《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试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政策。转变监管方式,探索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柔性执法。对无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事项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方式制止或纠正,让市场监管有力度更有温度。二是对个体工商户因疫情影响而导致的合同逾期、延迟交货、延期还贷等失信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不

  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对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但仍有较强经营意愿和能力的个体工商户、依法进行歇业登记,歇业期限累计不超3年。

  6.扎实推进行刑衔接工作。一是转变理念,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市场监管刑事案件移送程序、标准,提高行刑衔接认识和能力,牢固树立行刑衔接意识,做到涉刑必移,避免以罚代刑。二是积极沟通,形成合力。积极联络公检法等部门沟通协调两法衔接工作,明确市场监管领域复杂案件的移交标准,强化了与公检法机关之间的交流协作。

  二、工作亮点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小饭桌”的监管力度,维护安全、规范、竞争有序的学生就餐环境,我局高度重视小饭桌的监管工作,组建专门队伍,制定专项方案,活跃宣传方式,强化执法监管,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分工明确,有针对性地开展了跨部门联合专项检查活动。检查组现场认真检查属地管理职责落实和经营主体登记及食品经营许可情况,重点查看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及时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是否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是否落实燃气安全主体责任,依法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教育部门、城市综合执法局和市场监管部门及时会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将检査结果向社会公示,形成了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维护了XXX区小饭桌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全力让“小饭桌”变成“放心桌”。

  三、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基层执法力量薄弱。一是基层执法人员数量配备严重不足,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不高。食品、药械、特种设备、产品质量、投诉举报等日常监管工作量很大,已经处于应接不暇的状态。而双随机所检查的经营户并非一次就能完成,责令整改和失联的市场主体需要进行多次复查,增加了基层的工作量。特别是面临执法人员年龄老化,新进人员又存在业务知识不够等现状,造成检查人员少与检查对象多、监管要求较高和执法水平偏低的矛盾仍突出。

  (二)重点监管和双随机抽查边界不清。双随机抽查旨在转变监管方式,一方面减轻经营者接受各种检查压力,另一方面也减轻市场监管人员的日常巡查压力。根据上级要求,对一些特殊行业,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日常检查覆盖率必须为100%。对这些特殊行业,双随机检查与日常监管检查就出现了重复。

  (三)名存实亡企业影响抽查针对性。名存实亡企业因其未办理注销登记或未被吊销,仍会被纳入定向抽查的范围,这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被抽查基数,降低了被检查对象抽取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影响了抽查效率和质量。由于《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已经废止,无法再适用未年检条款来吊销名存实亡企业,因此清理工作较困难。建议制定统一制度规范,为依法吊销名存实亡企业提供政策依据,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降低退出成本,缩短退出时间,坚持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控制风险的原则,确保名存实亡企业有序高效退出。

  (四)对经营异常行为处罚力度薄弱。从“双随机”检查结果看,对检查中发现的“未按规定公示年报信息和企业即时信息、公示信息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以及失联”等市场主体的异常行为,只能作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而经营异常行为企业修改并提出移出申请后,市场监管部门需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无任何违法成本,一定程度影响了执法公信力。

  (五)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建立还不够完善。

  四、改进措施和建议

  (一)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根据基层实际工作量及时补充人才缺口,及时输入新鲜“血液”,提升基层工作活力。强化业务知识培训,通过邀请专家召开培训会的方式,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创新监管思路。根据抽查人员所学专业和岗位职责完善人才分类库,以便在双随机抽查时抽取不同类型的人才,确保检查的实际效果。

  (二)控制抽查领域和抽查内容。建议对日常检查全覆盖的领域取消双随机检查,减轻基层负担。每次双随机任务应当明确重点,控制检查事项,制定可操作能实现的抽查任务,避免与日常检查工作的重复。

  (三)制定操作性更强的主体库。及时将“僵尸户”从市场主体库中剔除,确保双随机抽取的针对性和精准性。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的大数据信息,对信用好、风险低的企业少查,对信用差、风险高的企业多查。

  (四)加大对经营异常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公信力,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公平、公正。

篇七: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原省质监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19.01.042019.01.04云市监报字〔2019〕2号

  机关工作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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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原省质监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云市监报字〔2019〕2号

  省人民政府: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工作规定》要求,现将原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在云南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领导下,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云南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依法行政专项组工作要点为指导,结合云南质监工作实际,强化法治保障能力建设,加强质监立法,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法治监督,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任务。

  (一)强化法治保障能力建设。

  1.加强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一是党组带头认真学习宪法。2018年3月23日,原省质监局党组2018年第8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精神。

  二是集体研究讨论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18年4月18日,原省质监局党组2018年第10次(扩大)会议上,及时传达云南省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学习省委副书记、省长阮成发的重要讲话,同时审议通过《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依法治省及法治质监建设工作要点》,并印发全省质监系统贯彻执行。三是及时组织原省质监局各部门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

  2.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规定。一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严格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中共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对内设机构职责调整、检验检测基地建设等重大事项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以本部门法律顾问为依托,对原省质监局代省委、省政府起草的《<中共云南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代拟稿)》、代省政府起草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代拟稿)》等19件文件、合同等事项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二是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按照《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行政许可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三是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原省质监局代省政府起草的《云南省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

  3.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2018年,原省质监局聘请两个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单位,就原省质监局案卷评查、重要文件草案、合同等多项工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中一家还受原省质监局委托,负责《云南省电梯安全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目前原省质监局已有2人取得公职律师执业证书。

  (二)加强质监立法工作。

  一是完成《云南省电梯安全条例》的起草工作。根据省政府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原省质监局全力推进《云南省电梯安全条例》立法工作。原省质监局在前期委托第三方完成《云南省电梯安全条例》立法前评估基础上,将《云南省电梯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发至全省质监系统征求意见,对反馈回来的修改意见进行汇总、分析,进一步修改完善《云南省电梯安全条例(草案)》,同时编写了草案的说明和条文注释,2018年8月已将条例草案、说明、条文注释等相关资料报送省政府,原省政府法制办已将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即将进入立法工作的审查、修改阶段;同时将电梯安全立法作为2019年立法工作建议项目上报原省政府法制办。二是完成《云南省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6号)的英文翻译工作。原省质监局在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的协助下,完成《云南省用能和排污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6号)的英文翻译工作,并通过了原省政府法制办的审核。三是做好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反馈工作。积极配合省人大、市场监管总局(原质检总局)、原省政府法制办等单位做好法律法

  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的修改、反馈工作。2018年对《云南省财政监督条例(草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征求意见稿)》等23件草案征求意见稿书面反馈意见。

  (三)不断加强依法行政。

  1.深化质监系统机构改革。深化质监系统机构改革,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质监管理体系。一是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根据中央编办《关于事业单位分类试点的意见》规定,经云南省委编办批准,将原来由云南省纤维检验局承担的纤维检验检测职能划入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省纤检局只承担行政监管职责,云南省纤维监督管理检验检测实现了政事分开、监检分离。二是撤销原省质监局稽查总队。按照行政执法重心下移、省级机构不具体开展行政执法的要求,将原省质监局稽查总队撤销,收回原来委托的行政执法职能。三是成立原省质监局行政审批处。按照集中行政审批权、一颗印章管审批的要求,将全局行政审批事项集中由行政审批处一个处室负责审批。四是厘清本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根据省委编办的有关要求,对照原省质监局“三定”方案,结合实际,就原省质监局各处室的工作职责进行了调整,明确各处室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确保工作到位,防止或减少内部推诿扯皮。

  2.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一是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先后取消行政审批事项25项,3类工业产品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二是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将“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等43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发证权和“危险化学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等21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受理权,委托给州、市质监局实施。将“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核发”等行政许可事项的部分审批权限下放瑞丽和勐腊(磨憨)两个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同时制定下发了《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行政许可委托监督办法》。三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首先解决了政务服务平台与省政府投资审批中心许可事项不同源的问题,14个行政许可主项、63个子项与省政府投资审批中心全部一致。其次是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的要求,完成了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业务手册的编制、公布工作。根据省政府审改办的要求和“三个标准”,编制完成并公布了14个行政许可主项、63个子项共29个办事指南、29个业务手册,实现全省质监系统省与州、市同一审批事项的名称、类型、设定依据、办理时限、办理流程、批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表单等内容的统一。第三是落实“企业开办时间再减一半”的要求,进一步压缩行政许可审批时限。将为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事项时限,由110个工作日压缩为60个工作日;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认定事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缩为6个工作日;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行政许可单一变更(不涉及中介机构鉴定评审的),由30个工作日压缩为20个工作日。第四是落实“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及时公布清单。除已经委托下发的17类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继续实施减化程序的“先证后核”外,将拟委托下放的26项行政许可事项,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时,需要申请人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全部落实“最多跑一次”的要求。第五是落实“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的要求,推动各部门间政务服务信息共享。坚决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的决定》(云政发〔2018〕23号),严格按照此决定取消和保留的证明材料清单开展工作。目前,除“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外,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截止2018年10月,共受理许可申请3180件,准予许可3100件(含去年受理今年审批),不予许可37件。四是进一步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首先是进一步推行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据统计,有2016家企业的7240项标准在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涵盖13337种产品。其次是积极清理推荐性地方标准。完成了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全省推荐性标准总数达到682个,继续有效611个,废止68个,修订3个。第三是积极培育发展团体标准。积极向国家标准委推荐云南省车用新型燃料行业协会等2个国家级团体标准试点项目。截止9月底,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注册的社会团体达31家,有55个团体标准在国家标准委网站上公示。

  (2)大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7〕50号)要求,原省质监局今年结合部门职能继续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一是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的各项收费减负政策、惠企政策。贯彻落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收费标准降低30%政策,2018年1-10月减免4771.22万元。停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费)、计量行政审批和计量强制检定收费,2018年1-10月停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费)62样(批次),涉及金额10.73万元;停征计量强制检定306585(台件),涉及金额5925.28万元;停征71个单位计量行政审批收费,涉及金额18.62万元,不含授权机构停征的计量强制检定收费。暂停征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2018年1-10月,全省受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延续、增项、变更、补领申请267家,其中受理发证、延续、增项申请217家。原省质监局办理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证照906个;办理取消计量认证费的机构480家;免征22个单位计量授权费。二是以物流标准化为抓手,持续推进物流降成本工作。鼓励并支持物流标准研制,并积极推广实施物流标准。2018年初发布了《商贸物流服务质量》标准,强化了对商贸物流服务管理、注重安全、提高效能、节能环保、对接需求、提升质量等方面的引导和规范,促使商贸物流企业关注顾客体验,规范服务行为,改善服务质量,提高物流服务的便利性、安全性与舒适性。对进一步增强我省商贸物流企业市场竞争力,有效降低物流成本,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推进物流标准化试点建设。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稳增长降成本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对物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降低物流成本,培育物流服务名牌,2018年4月,向国家标准委遴选报送了2018年度国家级物流标准化试点候选项目1项。以《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

  目的通知》文件下达了我省新一批物流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2项,项目建设周期为2017年12月25日起,至2019年12月25日。拟通过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提高试点企业物流服务水平降低物流成本的目的,并通过物流标准化试点总结成功经验适时予以示范推广。

  (3)着力抓好质量提升。一是质量提升顶层设计更为完善。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牵头起草了《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文件出台后结合贯彻《实施意见》,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在云南日报全文刊发、在原省质监局门户网站刊载相关政策解读,组织发动全省各地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昆明、德宏等8个州市组织召开了质量提升动员会,积极开展全省质量提升大会筹备工作。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年”活动,印发了《“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行动工作方案》和《“百个产业集聚区、百种重点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重点任务、实施步骤和目标要求。牵头起草了《云南省绿色食品品牌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送审稿)。二是品牌培育成效更加凸显。广泛开展云南名牌评价工作,云南名牌产品数量达到了865个。深入推进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全省6个城市获批筹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18个,创建数量居西部第一。扎实开展质量走廊创建工作,打造“云南质量走廊省级示范创建单位”60家。8个产品获批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2个产品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受理公示、10个产品通过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技术审查,8个产品等待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技术审查、14家企业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

  (4)强化质量基础建设。围绕省政府全力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这“三张牌”的重要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方面的规划、意见、要求和部署,不断夯实质量技术基础,提高服务“三张牌”的能力和水平。一是不断加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建设。全面梳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65项,共检定/校准计量器具732650台(件)。加快推进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云南)建设,向省发改委申请办理了“省级平台”立项,有序开展云南省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的筹建工作。在全省乡镇社区医疗机构、旅游市场等行业(领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计量监督检查,组织“计量发展规划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二是大力实施重点产业标准提升行动计划。持续开展“标准化+”行动,云南石林风景名胜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等7个项目被国家标准委列为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调研形成了《关于提升我省高原特色农业八大产业标准水平的建议》专题报告,着手拟制云南省绿色食品地方标准三年提升行动计划。着力加强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支持和鼓励我省相关科研院所和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30项,新发布地方标准50项,完成云南省旅游名村标准体系研究等4个旅游标准体系建设。完成了205批次汽柴油产品涉及1个强制性国家标准监督抽查、16家水泥包装袋企业涉及1个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监督抽查工作,拨付标准化财政补助资金484.46万元。三是不断提高认证认可和检测能力。起草并报请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

  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证后监管工作。深入开展了“认证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全省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770余人次,对全省924家机构(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立案查处9家,限期整改127家,注销有机产品认证证书15张,暂停使用有机产品认证证书12张。制定了《云南省质监系统治理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阶段性完成了黄标车治理淘汰、2018年低碳产品认证等工作任务。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加快推进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技术检验检测基地建设步伐。全省质监系统技术机构共获得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授权7个。四是加强质量信用体系建设。指导重点企业发布质量诚信报告,依托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系统,加强质量信用数据归集录入,完善企业质量信用信息,扶持有积极性、具备条件的企业争名牌、创名牌,提升名牌产品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5)加强质量安全监督。全系统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聚焦“两大安全”,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没有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质量安全事故。一是重点强化重要工业产品和消费品质量监管。对全省水泥包装袋和车用汽、柴油开展监督抽查,对汽车制动软管等4类重要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测。积极配合国家总局开展国家监督抽查,累计完成34个产品124批次抽样任务。继续保持严厉打击“地条钢”高压态势,对玉溪市通海县的10家督查企业和2家保留中频炉企业开展了专项督查,多次开展企业暗访,防止“地条钢”死灰复燃。组织开展查处水泥企业无证生产专项行动,并成立由原省质监局领导为组长的督查组,对16个州市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

  二是持续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起草并报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厘清了各方责任边界。围绕节假日、“南博会”“昆交会”、汛期等重点时段,以电梯、锅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起重机、涉氨企业等特种设备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针对旅游场所特种设备安全、锅炉安全、大型游乐设施等涉旅设备安全发布通报3期以及《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上半年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报告》。进一步强化事后监管,对95家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获证单位进行监督抽查。2018年,全省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三是着力强化打击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扎实开展“质量卫士”执法打假行动,围绕农资、建材产品、汽车及汽车配件、成品油、车用汽柴油等开展执法打假活动,截止2018年10月,质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3430余人次,检查生产企业9070家,立案查处案件550起,移送公安机关9起,捣毁黑窝点16个。

  (6)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强化质监行政审批等业务网上办理能力,强化质监与其他部门网站间数据、信息共享能力。积极、主动公开质监权责清单、重大决策事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执法打假等业务信息。通过政务公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注的涉及质监业务的各种问题。

  (四)强化执法监督。

  1.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为了促进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用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下发了《云

  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7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完成对系统内7个行政执法部门(单位)2016年已经结案的7卷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将7卷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意见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应执法部门,并要求对照问题进行认真总结、整改,举一反三,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2.积极参与行政应诉。原省质监局派出工作人员积极参与西山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5日受理的“云南秦顺商贸有限公司不服昆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处罚决定和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案”。通过三次开庭审理后,西山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13日做出了驳回原告云南秦顺商贸有限公司所有诉讼请求的判决。云南秦顺商贸有限公司不服西山区人民法院判决上诉至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3.认真编制质监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析。2017年原省质监局下发《关于征集云南省质监系统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通知》,在全省质监系统内广泛征集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共征集到省、州、县三级质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的典型案例60个。经过认真梳理、审核、修改,原省质监局选取3个典型案例编辑成《质监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评析第一期》,印发质监系统供学习、参考。

  4.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等外部监督。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自觉接受民主党派、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2018年原省质监局共承办人大建议5件,其中分办2件、协办3件;承办政协提案14件,其中主办4件、分办1件、会办9件。目前,上述承办的建议与提案均已按时办结,相关代表及委员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5.及时处理群众举报投诉。原省质监局通过12365投诉举报系统、96128政务服务专线、原省质监局网站留言、领导信箱等方式,不断完善监督渠道,方便群众咨询、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回复、移送和调查处理。截至2018年11月6日,原省质监局通过12365系统、96128政务服务专线、原省质监局网站留言、领导信箱等渠道共受理业务5542件,其中,有效业务4810件,咨询4420件,投诉161件,举报229件,举报处置指挥系统群众满意度达到100%。2018年原省质监局共调解消费纠纷案件6起,其中汽车类产品2起,建材类2起,机械类1起,日化用品1起,都已完成调解,消费者满意率为100%。

  (五)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1.积极营造质量发展氛围。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中国品牌日”“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世界标准日”和“质量月”等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发表“质量月”专题文章736篇,播放广播、电视专题节目582次,播放各类公益广告5139次、制作展板3642个,张贴宣传画89559张,发放宣传资料406455份,发送宣传短信300275条,为开展质量提升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联合云南广播电视台,组织开展“质量之声”111期。

  2.积极举办“道德讲堂”活动。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即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方式,更是加强质

  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有力抓手。近年来原省质监局以“营造诚信社会,计量担当先锋”“诚信计量,质监为先”“不忘初心,坚守责任,甘于奉献”等为主题,举办了多期“道德讲堂”活动。“道德讲堂”活动使广大质监干部职工深受教育,激励质监干部职工,在依法办事的同时,一定要以实际行动,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关爱他人,关心社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践行道德的真正内涵,努力成为真善美的传播者,成为职业道德的践行者,成为一名有道德的云南质监人,一起用道德的力量和务实的作风,共同构筑“中国梦”的“质监篇章”。

  3.办好“质量之声”节目提高社会质量意识。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云政发〔2016〕1号),进一步加强质量强省工作宣传,积极营造建设质量强省的良好社会氛围,原省质监局与云南新闻广播电台合作,制作播出“质量之声”节目,目前已播出111期,获得社会广泛好评。

  4.加强“互联网+质监普法”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注重门户网站、短信、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的应用,拓展普法渠道,实现“互联网+质监普法”,大力宣传质监法律法规,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先后在质监门户网站上开设了“政策法规”“‘法制宣传周’专栏”“执法打假(案件公开)”“质监动态”“质量之声”等具有质监特色的法治宣传栏目。二是利用短信、微信等新媒体、新技术征集推送质监计量、质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认证认可等方面的法治宣传信息。三是充分发挥好原省质监局质监政务服务窗口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在做好服务工作的同时,做好质监法律法规的宣讲工作。四是以质监技术机构为依托,积极举办实验室开放日等活动,大力宣传质监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六)推动全民守法。

  1.认真制定2018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根据《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2018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在质监系统内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2018年全省质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并认真贯彻落实。

  2.及时安排部署《宪法》及其修正案学习贯彻实施工作。一是制定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在将宪法学习列入原省质监局党组《2018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印发<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质监办法〔2018〕115号)。二是党组带头认真学习宪法。通过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多种方式集体学习宪法及其修正案。三是举行宪法宣誓仪式。5月22日,在原省质监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举行第五次集中学习期间,组织今年调整的18名实职处级干部举行宪法集体宣誓,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百炼监誓。四是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理论文章征集活动。在质监系统内共征集到22篇理论文章,审核、挑选出4篇报送省政府法制办。五是组织宪法宣讲活动。6月21日,原省质监局举办宪法知识视频讲座,原省质监局机关及所属在昆9家事业单位、15个州市检测中心共1020人通过视频聆听了此次讲座。讲座邀请云南省宪法巡回宣讲团成员、中

  共云南省委党校、云南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教授黄晓群,作了题为《宪法修改的重大时代意义》的宪法知识专题讲座。通过讲座,对质监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和这次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重点内容和实践要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六是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原省质监局通过制作《宪法修正案》宣传展板放置在机关大厅,在质监网站上、政务大厅显示屏上推送宪法修正案、宪法学习宣传标语等相关信息广泛开展对外宣传活动。通过系列活动,迅速在质监系统内掀起宪法学习宣传热潮。

  3.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促进执法与普法有机融合,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7〕60号)、《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国质检法〔2017〕424号)和《云南省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云办发〔2017〕60号文件的工作措施>的通知》(云普办〔2018〕9号)精神,原省质监局在系统内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明确了质监普法重点,分解了普法职责任务,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按照《关于报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云普办〔2018〕10号)要求,原省质监局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了《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普法责任清单》。

  4.积极开展2018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按照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云司通〔2018〕47号)要求,原省质监局积极组织全省质监系统开展2018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质监系统各单位、部门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知识纳入单位、部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三会一课”、工作例会、干部职工大会、老干部学习活动日等会议、活动的重要学习内容。质监系统各单位、部门充分运用悬挂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标语,在本单位官方网站、短信、QQ群、微信、微博、政务服务窗口显示屏等平台、载体上推送、播放2018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语、国家安全法等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内容,广泛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知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

  5.认真组织质监系统人员参加法宣在线学习。按照省普法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普办〔2018〕8号)要求,认真组织原省质监局机关及在昆直属事业单位共计550人参加2018年度法宣在线学习、考试。

  6.积极参与第十五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活动。按照《省司法厅

  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省普法办转发司法部

  国家网信办

  全国普法办关于征集第十五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活动的通知》(云司函〔2018〕181号)要求,原省质监局在系统内积极开展法治动漫微电影征集活动,并报送了原省质监局所属事业单位云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制作的微视频《特种设备安全记心里》。

  (七)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为提高质监系统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证件的规范化管理,原省质监局于2018年4月16日至17日举办了行政执法证件换发证培训。局机关和省纤维检验局全部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系统学习了行政执法行为规范、行政救济等方面的行政执法知识,经考试合格,共有114人取得了原省政府法制办颁发的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二是组织质监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法宣在线”“干部在线学习”等学习、考试。三是举办了公平竞争审查培训。为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贯彻落实,原省质监局于2018年10月11日举办了公平竞争审查培训。原省质监局及所属省纤维检验局共计6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班邀请原省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绍明授课,培训内容有国家积极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云南省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总体情况、省发改委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域外经验和做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主要内容、案例解读、贯彻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需要注意的问题等七个方面。通过培训,使相关人员更深入理解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2018年以来,原省质监局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进一步牢固树立了法治理念,强化了法治意识,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还有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主要有:一是个别单位和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保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三是指导基层特别是县(区)级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力度不够;四是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法律规范体系。重点推进《云南省电梯安全条例》立法工作;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审查等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法治实施体系。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权责清单制度,持续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法治监督体系。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层级监督检查。四是进一步完善法治保障体系。全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组织开展法制骨干和一线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升法治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大力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4日

  ——结束——

篇八: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最新整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自查报告

  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自查报告

  市政府办公厅:

  按照《20xx年度xxx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x政办发[20xx]127号)要求,我局对20xx年度城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开展了自查自评。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评得分情况

  根据《20xx年度xxx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细则》,我局进行了梳理,涉及到我局的共有七个大项,主要内容为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等,共得分100分。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17分)

  本项中,涉及我局的共有四项,分别是: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落实、衔接到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并向社会公布,动态管理机制建立;绩效评估体系建立并进行绩效管理;对现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规定设立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竟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进行清理,并向社会公布。其余指标不属于我局所承担的职责。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10分)

  20xx年度,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所列指标计满分。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15分)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我局制订了《市城管局局长办公会议实施细则》。市城管局局长办公会议

  局长、副局长、党委委员等局领导组成,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局长主持。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必要时每星期召开一次。并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必须提交局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18分)

  我局为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及相关配套制度,把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职权逐级分解到每一个执法人员和执法岗位,各执法大队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执法行为,努力实现执法活动的实体公正和程序正当。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12分)

  有效的监督机制是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深入推进的主要条件。一是拓宽监督渠道。我局建立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机制。制订了《xxx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对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形成系列评查标准,并成立评查领导小组。今年,我局无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发生。二是建立舆情处理制度。认真听取公民团体和公民个人对本单位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民和媒体的监督,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8分)

  20xx年,我局共接到督办指令92件,市民投诉95件,群众来访来

  信4件,信访事项办理件8起,政民互动平台投诉1件,共计200件,均已办结。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10分)

  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党校设置法制课、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等多种方式,同时将法制人才系列培训纳入全区统一培训系统,深入推进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制教育,重视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

  (八)组织保障(10分)

  强化依法行政保障措施,规范部门决策行为。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邱志军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信访科,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的各项相关工作,各科室结合部门职能,负责本部门相关依法行政事项,在全局形成局领导亲自抓,专门机构负责落实,专业人员具体办事,相关科室协同参与的良好格局。

  二、取得的成绩及做法

  (一)高位督查,协调督办

  1.城管委作用凸显。充分发挥城管委办公室监督指导作用,实行包干到区,城管委办公室主任、城管局局长邱志军总负责,6名处级领导带队包区分段负责,中层以上干部全部参加。重大节庆活动期间,“5+2”、“白加黑”全面检查督导各县(市)区占道经营、外立面破损、乱堆垃圾、悬挂条幅、水域漂浮垃圾、道路清扫保洁等市容环境卫生问题,重点督导包兰铁路xxx段、贺兰山路、亲水大街、xx路、万寿路、正源街、通达街、满城街、文萃路、文昌路、金波

篇九: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0)》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0.06.10?

  【字

  号】川市监发〔2020〕41号

  【施行日期】2020.06.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0)》的通知

  川市监发〔2020〕41号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处(室、局)、直属单位: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0)》已经四川省市场监管局2020年第21次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

  关于全面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0)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关于印发《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会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依法治省、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省内经济社会发展,稳步推进四川省市场监管法治建设,持续提升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更好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抓基础夯基石,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着力把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要求贯穿到制度建设、营商环境、行政执法、行权监督、化解纠纷、法治宣传等各个方面,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习惯,推动市场监督管理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有效保障,依法行政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高。

  三、工作任务

  (一)依法持续加强市场监管法治制度体系建设

  1.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法治保障。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针对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制定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点》(川市监发〔2020〕13号),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交易、口罩等防护用品制假售假、哄抬防护用品及制作原材料和粮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价格等影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省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法制审查,未经法制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

  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落实省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日常联络及管理机制,选聘2020年法律顾问团队,提升法律顾问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四川省市场监管部门“法治人才库”,发挥市场监管法治人才在制定重大政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3.加强改进市场监管立法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省人大、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围绕发展需求和改革需要,科学规划、统筹申报市场监管立法项目,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地方性法规规章体系。跟进推动法规规章制修订和解释工作,依据上位法立、改、废情况,积极争取推动有关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和废止工作。积极跟进推动市场监管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关于具体应用问题的法律解释,切实增强指导性、操作性。

  4.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全面落实省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订应当依据充分、程序规范、务实有效。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备案监督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进一步精简文件数量、控制文件篇幅,着力提高文件起草质量。

  (二)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5.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谁制定、谁审查”原则,进一步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支持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对凡是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均应提交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应审尽审,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清理结果。探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

  6.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制定《四川省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意见》。扎实开展“铁拳”“双

  打”“蓝天”等专项行动,聚焦电商、新经济、中医药、展会等重点领域,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专利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知识产权协作,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知识产权合作,落实《成德绵眉资地区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协作协议》,建立起“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7.优化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力争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持续完善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服务功能,进一步压缩全省企业开办时间,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尽快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转变管理方式,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研究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8.推动建立新型监管机制。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推动建立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以监管方式创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推广包容审慎精准执法,探索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制定四川省2020年度监管计划和涉企现场检查事项清单,支持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强反垄断执法监管,开展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治理,推进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按照“清单之外不得另设门槛和隐形限制”要求,持续推动破除市场准入隐形壁垒。

  9.加强市场监管法律服务。聚焦疫情对企业经营的影响,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健全企业投诉、民营企业维权投诉处理机制,指导和帮助企业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市场监管领域执法事项的指导目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省局《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流程记录办法》。积极配合推动出台行政

  执法用语、行政执法案件编号、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等地方标准。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严格问责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违法行为。加强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行政执法的规律特点研究,探索突发事件应急执法研判机制。

  11.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提升执法队伍政策法律水平,推广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探索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提高执法效能和执法规范化水平。积极配合建立全省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依法归集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数据,推广使用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

  12.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推进跨领域部门综合执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一步压实行政执法监督主体责任,重点加强疫情期间对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和权威,努力构建更加高质高效执法监督运行机制。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化、常态化推进执法人员考试。

  (四)加大市场监管行政权力监督力度

  13.完善市场监管领域权责清单。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全面清理市场监管部门权力事项,汇总并进一步完善涉及原各领域的权力清单,确保权力运行于法有据,实行动态调整管理。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推进市场监管事权法定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部门责任清单,形成“权责明确、权责一致、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市场监管职责体系。

  1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执行我省政务公开地方标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向社会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保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数据平台建设。

  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行政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处理结果,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规范设置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平台,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按照法定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公布相关信息。

  15.落实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执行《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对行政监督中发现有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导致发生严重违法行政案件或者重大责任事故、事件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员及责任领导的责任。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败行为。

  16.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按规定向政协通报有关情况,为民主党派、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7.强化化解矛盾纠纷能力。贯彻落实《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提升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能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机关纠纷解决能力建设,积极主动参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促进行政争议有效化解。认真学习对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风险和行政争议。鼓励当事人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知识产权纠纷,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诉前委派、诉中委托调解。

  18.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省局行政复议工作水平,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及行政应诉工作程序,制定省局《行政复议答复及行政应诉工作规则》,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梳理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流程,进一步明确各环节时限、要求,维护保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学习培训,提升办案能力。依法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建议反馈制度,不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

  (六)强化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

  19.全面落实法治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四川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总结规划实施情况。印发省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修订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有计划、有组织、分专题、分阶段开展集中宣传,开展针对性政策法律法规宣讲解读,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20.完善法治教育机制。建立省市两级普法联动工作机制,开展“法治讲堂走基层”活动,选聘组成“法治讲堂走基层讲师团”,因地因需面向基层开设专题讲座和答疑释惑活动,加强对基层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指导,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思维和依法治理水平。

  四、保障机制

  21.强化依法行政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省局直属机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负责人和承办机构。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制度,落实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集中学法制度,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22.注重法治队伍建设。着力从编制、人员、经费等方面加强法制机构建设,有效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持续加强市场监管法治队伍建设,积极推行“双律师”制度,建立以市场监管公职

  律师、法律顾问律师为成员的法律顾问队伍,提升法治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23.建立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制度。建立干部考法制度,开展法律知识测试,并记入个人法治工作档案,同时与公务员年度考核、晋级晋职挂钩。建立法治档案制度,开展干部依法行政情况考察,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把党员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干部人事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法治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认真落实述职、述廉、述法“三统一”要求,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年度向同级人民政府和省局报告年度法治工作,直属单位向省局专项报告法治工作情况,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应当有述法内容。

  24.强化市场监管法治建设评估考核。对省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对标省局《全面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分解表》,进一步完善本年度依法行政目标绩效考核方案,优化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对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附件:1.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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