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意见】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配送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时间:2023-06-09 16:48:02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加快城市配送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巴南府发〔2015〕53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城市配送是面向城市,以商业活动、居民生活和都市工业等为主要服务对象,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务意见】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配送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商务意见】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配送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关于加快城市配送体系

建设的实施意见


巴南府发〔20155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城市配送是面向城市,以商业活动、居民生活和都市工业等为主要服务对象,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物流活动,是物流链条中最后一公里的配送,在整个供应链环节内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完善城市配送体系建设的意见》(渝府发〔201457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共同配送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7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就加快推进我区城市配送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以保障城市民生和城市运行为目的,以提高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缓解城区交通拥堵为目标,以共同配送中心等基础设施为载体,以现代信息和物流技术为支撑,以整合优化物流资源为重点,推进城市配送服务社会化、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发展,全面提升城市配送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构建高效、集约、绿色、现代的城市配送体系。

(二)发展目标。2020年,建成一批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运作高效的现代化城市配送中心,培育一批辐射范围广、服务能力强的城市配送物流企业,形成一批运行有序、管理规范的城市配送示范社区和商务区,城市共同配送率达到30%以上,基本构建布局合理、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绿色环保、安全有序的城市配送体系,为工商企业和城市居民提供高效、及时、低成本的配送服务。

二、空间布局

结合城市发展空间和产业布局,在有效整合现有仓储物流、运输等基础设施和物流配送资源的基础上,全区城市配送按照城市配送集聚区、公共配送中心、城市末端配送网点三级配送网络体系进行规划布局。

(一)南彭贸易物流基地城市配送集聚区。依托京东商城、华南城、普洛斯、传化等项目,在南彭贸易物流基地规划布局一级城市配送集聚区,集聚龙头企业,强化资源整合,实现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有机衔接,搭建对接国际、承接全国、辐射周边、服务全市的城市配送物流服务平台。建设一批具有采购集散、公共仓储、加工分拣、全市分拨、区域配送、多式联运、货物中转、信息服务等复合功能的物流分拨中心,引导物流设施和资源集聚集约发展,逐步实现分拨中心自动化管理、一体化配送。

(二)重点区域公共配送中心。依托内环、外环、渝黔、渝湘、沿江等高速公路,在惠民、一品、木洞等高速公路节点规划布局公共配送中心,形成承上启下、布局合理、高效顺畅的二级城市配送节点体系,具有公共仓储、加工分拣、区域配送、信息管理等一体化服务功能。引导生产商、供应商、零售商、物流服务商等供应链相关企业将货物存储于公共配送中心进行统一配送,促进仓配设施、配送车辆、信息系统、运营管理等合理利用和转型升级。

(三)城市末端配送网点。依托现有商业零售终端网络和工业企业仓储设施,在城市中心商贸区、居住区、工业区、大型公共活动场地等区域规划设置一批公共货物装卸点、集散点和货车停车泊位,完善城市末端三级配送网络,增强城市末端配送的装卸、分拣、暂存等服务功能,满足工商企业、商务楼宇及社区居民等的商品配送需求。

三、主要任务

(一)科学编制城市配送发展规划。结合城市空间、产业布局和城市配送发展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构建三级体系,科学编制城市配送体系建设规划,促进与城市规划、土地、交通、商业、物流等相关规划紧密衔接。严格落实规划,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管和评估,及时公布鼓励类、限制类物流建设项目和发展区域,引导物流项目合理布点,防止盲目和重复建设。引导企业仓储物流项目向南彭贸易物流园区集聚,向公共仓储配送中心转向。

(二)规划建设城市配送接卸设施。在新建城市商业区、生产区、居住区、学校、大型公共活动场地等城建项目,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合理设置城市配送所需的停车设施、装卸场地和货车出入通道。其中,居住区、学校的建筑设计中,增加快件配送集中收投设施。在建成区,鼓励商业网点、便利店、社区物管等利用自有设施,发展快递、B2C配送收投的便民服务,增强城市末端配送的装卸、分拣、暂存等服务功能,满足商业网点、商务楼宇、企业及社区居民等的商品配送需求。在大型专业市场、经济园区规划布局大型停车、集运设施,建设与仓储面积相适应的等候、装卸设施,为货车提供装卸、转运服务。鼓励和引导企业将自用停车场、配送站点向社会开放。

(三)提升城市配送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重庆公路物流供应链服务公共平台建设和应用,整合城市配送企业与生产制造企业、商贸流通企业信息资源,实现物流、商贸、生产等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资源共享、数据共用、信息互通,不断搭载各种增值服务和政府公共服务信息,促进货源、车源和物流服务等信息的高效匹配,为各类企业提升组织化和信息化水平,降低车辆空载率和交易成本提供有利条件,发挥信息平台在城市配送运力调整、交通引导、供给调节和市场服务方面的作用。

(四)推进配送组织模式创新。鼓励商贸、物流等企业转变运营模式,按照“集中仓储、统一库管、按需配送、计划运输”的要求,大力推进共同配送,促进产配销一体化配送协调发展。重点在农产品、日用品、医药以及冷链、电子商务、快递等行业开展分片区域共同配送,实现同业异业共同配送,加快提高城市共同配送率。鼓励物流企业加强与供应链相关企业合作,形成“厂商(基地)―公共配送中心―社区门店”的垂直供应链,促进产配销一体化共同配送。依托物流园区推广货运配送班车,整合入驻物流企业资源,开展干线与支线结合的城区集中配送,促进城区、城际和城乡一体化配送的有效衔接。鼓励大型连锁零售企业通过集中采购提高统一配送率,改变供应商分散配送到门店的模式,利用其物流系统统一配送到企业所属门店和社会企业,向社会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积极发展越库作业、联合运输、集拼运输、带板运输、仓储笼运输、公交化配送、夜间配送等新型物流组织模式。

(五)推广应用先进的设施设备。推广物流现代化装备,推进智能物流发展,着力提升企业配送的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引导企业开发使用先进技术,推进标准化仓库和专业仓库建设,开发使用先进的配送技术。推广标准化托盘、自动化搬运装卸工具、无线射频识别技术、配送路径优化技术和配送车辆动态导航技术等在城市配送中的应用。鼓励配送企业使用符合技术标准的清洁能源汽车

(六)建设电商物流末端共同配送体系。推进京东电商物流进社区、进物业小区,支持电商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整合电商企业、各类社区便民店、物业公司、街镇社区公共用房、底层闲置居民房等资源,建立共同配送联盟。按照服务半径适度、方便快捷、不重复配置的原则,在有条件的城市社区、学校等改造建设物流快递末端共同配送点,推行“网订店取(送)”。鼓励搭载各种便民利民的增值服务,对难以建设共同配送点的社区设置公共自助提货柜。

(七)规范发展运输市场。引导企业推广使用符合标准的配送车型,推动城市配送车型向标准化、绿色化和智能化发展。通过规范车型外观和标识,使用节能减排车型,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提升城市配送形象。研究制定城市配送运输经营许可准入条件,推进城市配送企业规模化、标准化。健全城市配送企业和快递企业诚信体系,完善激励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引导企业加强管理、优质服务、诚信经营、保障安全。

(八)加强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根据车辆流量、流向、流时、货品货类以及城市配送需求,按照通行便利、保障急需和控制总量的原则,合理确定城市配送车辆的通行区域和时段,建立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配送车辆通行许可发放制度,保障按规划投放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完善城市配送车辆停靠保障措施,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前提下,允许配送车辆临时利用道路停车位和现有商超的地下停车场开展装卸作业,规划设置城市配送车辆专用临时停车位(港)解决城市配送车辆停靠和装卸作业需要。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城市配送体系建设工作由区政府范勤副区长负责,张春平副区长协助,具体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发改委负责城市配送体系规划的编制;区交委负责规范管理城市配送通行、运输车辆技术要求、运力投放、执法监管工作;区商务局负责开展城市配送试点,研究制定城市配送市场准入政策和行业扶持政策,协调推进配送末端规划建设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保障、执法监管工作。

(二)加强执法保障。区发改委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城市配送企业达成垄断协议、串通商定价格和以低运价抢夺货源、排挤竞争对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城市配送企业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不正当行为。区公安分局、区交委牵头,区安监局、区市政园林局等部门配合,规范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和停靠秩序,加强对驾驶人员培训和管理,督促企业加强对配送车辆的例检、例保和维护,切实保障安全运行。

(三)加大政策扶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全市促进物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快研究和落实推进城市配送的土地、财税、金融等具体政策措施,积极推动解决城市配送车辆通行难、停靠难、卸货难和罚款多、收费多等问题。积极争取各级相关扶持资金,重点对物流分拨中心、公共配送中心、城市末端配送网点、区域性电商仓储配送中心和智能化公共仓储设施建设以及标准化设备推广、先进技术应用、配送模式创新、标准配送车辆购置等方面给予一定资金扶持。

(四)强化检查督查。区发改委牵头,做好各规划之间的衔接。对没有纳入规划的项目,区规划分局不予办理规划手续,区国土分局不予办理用地手续,区城乡建委不予办理施工许可等手续。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城市配送体系建设涉及的区级有关部门加大督查力度,对不作为或乱作为等行为进行问责。

推荐访问:巴南区 重庆市 体系建设 【商务意见】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市配送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版权所有:振驰文档网 2021-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振驰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振驰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备202100239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