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汇报】邢台县国税局营改增政策大辅导情况汇报

时间:2023-06-21 09:36:02 来源:网友投稿

邢台县国税局营改增政策大辅导情况汇报(略)一、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按照市、县局关于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部署,邢台县局在规定时间内,合理统筹税务人员力量,紧紧围绕大辅导任务目标,精准筛选辅导对象,有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税务汇报】邢台县国税局营改增政策大辅导情况汇报,供大家参考。

【税务汇报】邢台县国税局营改增政策大辅导情况汇报


邢台县国税局 营改增政策大辅导情况汇报


(略)

一、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按照市、县局关于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部署,邢台县局在规定时间内,合理统筹税务人员力量,紧紧围绕大辅导任务目标,精准筛选辅导对象,有效采取“纳税人学堂”及“一对一”等宣传辅导方式,在有效保障营改增政策落地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了营改增企业纳税申报、发票使用、税收优惠等事项的税收管理。在整个辅导过程中,及时搜集并留存辅导记录及相关图片资料,确保了辅导形式多元化、辅导程序规范化、辅导记录痕迹化。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重点围绕工作目标开展大辅导工作

按照县局大辅导工作安排,在分局辖区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工作,帮助纳税人掌握政策规定更精准、享受税收优惠更彻底、抵扣进项税额更充分、办理涉税事项更清楚,引导纳税人更好地提升对税制的适应程度,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确保营改增试点持续平稳运行。

(二)精准筛选大辅导的对象

大辅导工作力争涵盖所有增值税纳税人,重点做好三类纳税人的辅导工作:

1、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涉及企业65户,其中建筑行业23户,房地产行业15户,金融业22户,生活服务业5户。

2、营改增后出现税负上升的试点一般纳税人。涉及企业16户。

3、原增值税行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涉及企业262户。

4、多次申报有误纳税人。涉及企业98户。

5、县局对小规模纳税人开展上门辅导。发放资料上门辅导1368户。

6、对128户新登记一般纳税人进行辅导。

7、对德龙、中煤、煤化工等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辅导。

(三)紧扣大辅导的主要内容

1、营改增一般性政策。对增值税政策进行全方位解读,帮助纳税人熟练掌握增值税应税行为界定、计税方法适用、销售额确认、进项税额抵扣、应纳税额计算、申报表填写、发票取得和开具等各方面的政策规定,对纳税人关注度较高的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表的填写、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宣传、差额征税开票方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勾选认证等要进行针对性的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不断提升税法遵从的准确性,主动避免因政策不熟悉产生的涉税风险,主动防范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虚抵风险。

2、营改增优惠政策。辅导纳税人按规定正确适用和充分享受营改增减免税优惠、超税负即征即退、差额计税、简易方法计税、出口服务零税率(免税)等优惠政策和过渡安排,确保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3、增值税进项抵扣政策。帮助纳税人梳理可抵扣进项税额的成本费用项目,对纳税人改善内部管理流程、提高增值税管理水平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引导纳税人加强进项税额管理,不断提高抵扣比例,力争实现应抵尽抵。

4、增值税办税流程。广泛宣传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减免税备案、退税申请等各项增值税涉税业务的办理流程,对纳税人关注度较高的建筑业外出经营管理、简易征收项目认定、建筑业预缴税款等进行有针对性地宣传辅导,让纳税人做到心中有数,会办税,办好税,有效降低办税时间、节约办税成本。

(四)大辅导开展形式力求多元化

1、多渠道开展营改增政策宣传。通过电话接受政策咨询260余次;通过微信、短信发布相关政策450余条;开展“一对一”政策辅导1368户次;市、县局组织重点行业专项培训12场次,接受培训427户次。

2、分类分级实施纳税人宣传培训。为提高效率、提升效果,按照分类、分级原则实施纳税人宣传培训、入户辅导。

1)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业中的一般纳税人的培训工作全部落实到位。由专人负责签到,确保培训户次及培训效果。市局组织重点行业专项培训4场次,接受培训51户次。县局组织培训7场次,接受培训625户次。

2)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7”行业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辅导培训工作达到全覆盖。原增值税行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作为重点培训对象,已由县局集中培训完毕,接受培训262户次,培训内容包括营改增概述、营改增的相关政策、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三部分内容,培训过程中授课人员采取政策讲解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以便于企业财务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受到参训人员一致好评;小规模纳税人,已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电话咨询、短信微信提示等有效形式开展了宣传辅导。

3)对重点行业及税负上升企业采取了入户一对一辅导。营改增后出现税负上升的试点一般纳税人16户次、身份界定有误的纳税人65户次,分局组织人员重点开展了一对一辅导培训。

三、取得的积极成效

通过此次大辅导许多企业及时发现了企业存在的税收风险,主动自行进行改正处理,例如:

1、德龙钢铁有限公司。该企业20171-3月向关联企业 “邢台新龙煤气回收有限公司”煤气定价偏低问题,通过市场调研,行业对标,该公司从20171月份开始将外售转炉煤气含税价格由0.08/m³调整为0.35/m³,补计20171-3月份煤气销售收入15750238.74元,补缴税款2047531.04元,加收滞纳金9213.89元。电子税票号码:320170428000021828

2、邢台奕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该企业财务人员通过培训及时发现了2016年度增值税、所得税两税申报不一致情况该企业所得税执行查帐征收,帐面显示营业收入为119789.51,营业成本112890,利润总额6899.51元,由于企业财务人员申报错误,20164季度所得税收入没有累加前三季度累计收入119789.51元,误申报为0,所得税营业收入应为119789.51元,营业成本112890,利润总额6899.51,应缴企业所得税689.95,企业财务人员发现问题后及时进行了补充申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3、邢台县三川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主要经营县内客运班车服务业务,但实际上名下没有客运车辆,该公司的成立是应运管站要求而成立,只是为了县内班车便于统一管理,合同显示该公司只负责提供停车场地,信息服务、及相关手续的办理,服务费按每车每月100元收取,从落户之日起缴纳,该企业在地税缴纳印花税,2015年印花税计税收入6.29万元,2016年印花税计税收入17.22万元,该公司会计误认为营业额达不到起征点,未申报增值税收入,只申报地税印花税。通过此次培训该企业会计认识到申报错误,及时进行了更正申报。

通过本次大辅导,多渠道将各项税收政策贯彻到企业,确保了辅导对象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在纳税申报方面、申报数据质量方面、营改增税负分析方面得到进一步提升。

四、相关意见和建议

1、分行业对纳税人有针对性的培训,把新政策、新规定及时普及到相关行业纳税人。

2、持续加强对营改增行业会计处理及增值税核算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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