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干部考核管理办法10篇

时间:2023-09-04 18:36: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社区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在职党员和干部进社区领岗任职服务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在职党员和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拓宽在职党员和干部参与社区建设渠道,构建共同参与、共同关心、共同建设的开放性社区党建工作格局,对驻社区单位党员干部实行“工作时间单位管、在家时间社区管”的双重管理模式,建立全区党员干部进社区共建帮扶的长效机制,结合**区实际,特制订此管理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提的在职党员和干部泛指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的所有共产党员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

  凡组织关系在工作单位、居住在城市社区的在职党员和干部实行每年到居住地社区报到领岗、任职服务的双重管理机制。

  第四条

  对在职党员和干部进社区领岗、任职服务实行双重管理,即由所在单位党组织主体管理,工作时间之外由党员和干部居住地所在社区党组织协助管理。

  第五条

  实行在职党员和干部进社区领岗、任职服务,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单位党组织主体管理与社区党组织协助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二)党员和干部组织关系不变、党费收缴渠道不变、党内统计口径不变、行政关系不变的原则。

  (三)党员和干部自觉自愿与党组织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四)适时、适度、有效的原则。

  (五)党员和干部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

  (六)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条块结合、优势互补的原则。

  第六条

  在职党员和干部进社区领岗、任职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在单位党组织全面负责党员和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基础上,按照突出主题、因事设岗、因人设岗、自主择岗、划片定点、就进就便的原则,通过一人一岗、多人一岗等形式,把在职党员和干部纳入社区党组织,使在职党员和干部广泛参与居住地的社区建设活动,加强其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

  (二)根据在职党员和干部的职业特点、个人特长,在各社区普遍设立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文化教育、医疗保健、计生服务、儿童帮教、扶贫解难、民事调解、治安巡逻、义务服务等15个服务岗位,设置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居民小组长、楼院长、居民代表等职务,同时创设各具特色的志愿者服务岗位。组织在职党员和干部开展领岗、任职、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在职党员和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积极引导在职党员和干部参与社区建设管理,不断提高文明和谐社区建设水平。

  (四)整合社区资源,发挥组织优势,构建社区“大党建”工作格局。

  第二章

  职责任务

  第七条

  办事处党委承担的职责任务:

  (一)负责在职党员和干部在社区领岗任职服务工作的安排部署、监督检查、考核和总结。

  (二)指导社区党组织开展在职党员和干部经常性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发现、培养和推广典型,做好社区党组织工作人员、联络人员和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加强与党员和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的协调联系,动员各方力量,开展社区共驻共建活动。

  第八条

  党员和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承担的职责任务:

  (一)建立在职党员和干部档案,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及时到社区报到,接受管理、发挥作用。

  (二)主动与社区党组织联系沟通,及时提供在职党员和干部信息,每年至少到社区征求一次意见,了解掌握本单位党员干部在社区的综合表现。

  (三)吸纳社区党组织反馈意见,建立党员干部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每年通报一次党员和干部参与社区工作活动情况,年底结合社区党组织意见,对党员和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情况反馈社区党组织。

  (四)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为居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促进社区经济社会发展。

  (五)参与单位所在社区考核,对社区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第九条

  社区党组织承担的职责任务:

  (一)加强与党员和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联系,建立社区在职党员和干部台帐,根据居住区域和党员干部实际,将在职党员和干部编入相应的党支部、党小组或其他服务组织。在住宅小区、楼群、院落、巷道公示党员干部承诺事项,亮明党员身份,促进党员干部充分发挥作用。

  (二)从实际出发,根据在职党员和干部职业特点、特长爱好、工作时间及个人意愿,指导党员干部领岗、任职,并组织开展各种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在职党员和干部在社区建设、管理、为民服务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推行在职党员和干部承诺制,按照“实、细、小”的原则,通过个人提诺、组织定诺、公开承诺、扎实履诺、定期评诺的“五步”承诺办法,面向社区居民做出承诺。

  (四)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掌握、监督党员和干部在社区的表现,根据党员和干部在社区的活动情况,以书面形式每年向党员和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一次情况。

  (五)参与辖区单位考核,对单位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

  (六)认真做好在职党员和干部个人信息资料存档保管工作,做到分类建档、专人保管。

  第十条

  在职党员和干部承担的职责任务:

  (一)主动到社区报到领岗、任职,利用休息时间参加社区管理服务和创先争优活动,按时完成社区交给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社区组织的有关活动,每年参加活动时间不少于4次。

  (二)积极发挥个人特长,参与领岗、任职服务和承诺活动,每年为社区、居民办1至2件力所能及的实事。

  (三)积极参与结对帮扶、扶危济困、访贫问苦活动,每名党员和干部联系一名困难党员或一户困难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发挥“十带头”作用,即带头宣传政策法律法规、带头参与维护楼院治安、带头参与创建文明楼院、带头搞好楼院环境卫生、带头参与文体活动、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带头开展扶贫帮困助残、带头做好楼院计划生育工作、带头调解身边矛盾纠纷、带头提出社区建设意见建议。

  (五)关心社区建设,帮助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对社区党建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第三章

  管理流程

  第十一条

  在职党员和干部社区领岗、任职服务的程序:

  (一)社区党组织根据党员和干部住址将其分编到相应党支部(党小组),或根据工作需要赋予一定的工作职务。

  (二)党支部或党小组将党员干部纳入社区或社区干部管理,并将《社区党组织接收在职党员和干部回执单》签字盖章后反馈单位党组织。

  (三)党员和干部按照认领岗位、认领职务要求,参加社区党组织活动,年底社区党组织将党员和干部工作、活动情况和评价意见反馈单位党组织。

  第十二条

  社区党组织根据在职党员情况,调整组织设置,党员人数超过3名的住宅小区、楼群、院落、巷道,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建立联合党支部或党小组,切实加强在职党员的双重管理。

  第十三条

  单位党组织要及时向新发展的党员、新增干部和居住地变动的党员和干部发放《在职党员和干部赴社区报到函》,督促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领岗、任职。

  第四章

  工作考核机制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在职党员和干部参加社区党组织活动机制。社区党组织要按照“灵活多样、小型分散、重在实效”和“适时、适宜、适度”的原则,坚持开展党员组织生活和各类岗位工作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参加活动情况应如实填写《**区在职党员和干部多岗履职记实手册》。

  第十五条

  建立健全在职党员和干部民主评议机制。单位党组织在党员和干部民主评议中应充分吸纳社区党组织的意见。对不履行双重管理义务的党员和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不能定为优秀格次,不能评为先进,不能晋升职称(职务),不得提拔使用。

  第十六条

  建立社区在职党员和干部监督机制。社区成立在职党员和干部活动监督小组,从居住在本社区的“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党员和居民中聘请5至7人担任监督员,对在职党员和干部社区活动情况进行监督。社区党组织及时收集分析意见建议,及时向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社区每年要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居民、驻社区党组织、党员对驻在社区的党组织、党员、干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驻社区党组织发挥作用情况,党员、干部在社区的表现情况,将评议结果与党的建设考核和干部年终考核相挂钩,考核结果上报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局备案。

  第十七条

  建立情况反馈和意见征求制度。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组织要加强联系,每年互相反馈一次党员、干部情况,提出意见建议,重要情况随时反馈。单位党组织在推选“两代表一委员”和党员干部提拔使用、民主评议、表彰奖励、年度考核时,书面征求社区党组织意见。社区党组织涉及在职党员和干部的评先评优时,也要征求单位党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党员和干部社区管理档案。社区党组织应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在职党员和干部的报到和相关服务工作,建立好在职党员和干部的个人档案。要在《在职党员和干部基本情况登记册》上认真填写党员干部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入党时间、个人爱好及特长、工作单位及岗位职务、认领岗位、电话号码、详细住址等基本情况。

  第十九条

  社区党组织建立《在职党员和干部参加社区领岗任职服务活动情况记录卡》、《在职党员和干部参加社区领岗任职服务活动情况反馈卡》、《解难题办实事意见建议征询卡》、《在职党员和干部联系服务责任卡》。社区党组织定期向居民发放《解难题办实事意见建议征询卡》,征集居民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实事,以及意见、建议,并进行梳理归类,填入《党员干部联系服务责任卡》,将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实事分配给有能力解决的党员和干部,由党员和干部负责办理,并将办理结果报社区党组织。

  第二十条

  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结合党内统计和干部统计,建立《在职党员和干部花名册》,确保在职党员和干部双重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第二十一条

  建立在职党员和干部双重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区委将所属单位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实施党员、干部双重管理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管理考核。对不主动参与或组织党员干部双重管理工作敷衍了事、效果较差的党组织,在党建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中扣减相应分值。单位党组织把在职党员和干部社区活动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管理,严格考核。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党员和干部可在年底绩效考核中优先考虑评优定档。

  第五章

  组织领导

  第二十二条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扎实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要认真抓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各办事处党委具体负责区域内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区党组织开展在职党员和干部双重管理,及时解决在职党员和干部双重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第二十三条

  社区设立在职党员和干部双重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与单位党组织的联络,接收在职党员和干部,建立党组织或党小组,收集在职党员和干部双重管理相关资料,做好日常工作。在具体管理过程中,各社区党组织要充分考虑在职党员和干部特点,适时适度开展活动。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在职党员和干部赴社区报到卡存根

  第

  号

  同志系我单位在职(党员/工作人员),家庭住址位于,赴

  社区党支部(党委、总支)报到。

  年

  月

  日

  (贴回执单处)

  在职党员和干部赴社区报到卡

  第

  号

  社区党支部(党委、总支):

  同志(男/女),系我单位在职(党员/工作人员),现到贵社区报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盖

  章)

  年

  月

  日

  社区党组织接收在职党员和干部回执单

  第

  号

  党(总支)支部:

  同志已于

  年

  月

  日到我社区报到,认领岗位是,担任职务是,特此回复。

  社区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盖

  章)

  年

  月

  日

  在职党员和干部参加社区领岗任职服务活动

  情

  况

  反

  馈

  卡

  党支部(总支):

  现

  实

  表

  现

  情

  况

  社区党支部(盖章)

  年

  月

  日

  办事

  处党

  委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现将贵单位

  同志在我社区参与领岗、任职、志愿服务活动及有关表现情况反馈给你们,供你单位在党员评议、表彰先进、考察任用等工作中参考。

  解难题办实事意见建议征询卡

  意

  见

  和

  建

  议

  内

  容

  在职党员和干部联系服务责任卡

  服务内容

  交办时间

  完成时间

  完成情况

  在职党员和干部参加社区领岗任职服务活动

  情

  况

  记

  录

  卡

  姓

  名:

  所在单位:

  参加活动时间

  活

  动

  内

  容

篇二:社区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村(社区)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意识,确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全面或超额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根据望发[2020]12号文件《关于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考核的对象是全镇11个村(社区)通过选任制选出村(社区)支两委成员,同时下派第一书记和到村任职大学生也在考核之列。

  第三条

  镇党委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纪委书记、组织委员(常务)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主要负责对村的目标考核的制定、监督和执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主任。

  第四条

  考核工作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公开民主、考用结合的原则。遵循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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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第五条

  定量指标分为正指标和逆指标,计分方法为:

  正指标得分=完成值/目标值×项目分值

  逆指标得分=

  [1-(完成值/目标值-1)]×项目分值

  每项指标得分最高为本项目分值的1.2倍,如超过则按1.2倍计分;最低为0分。?

  第六条

  定性指标的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分别对应系数为1.2、1.0、0.8、0.4,项目考核的得分=项目分值×对应系数。定性指标按以下标准进行评估并确定考核档次。

  1.优秀:工作的进度、质量、标准完成很好,产生了重大的经济效益或很好的社会效益,所考核的工作获县委县政府、市委、市政府或省直部门以上(含省直部门)的通报表彰或奖励,所考核的工作作为典型经验在全镇或镇以上推广。

  2.良好:工作的进度、质量、标准完成较好,产生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所考核的工作获镇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或市直部门的通报表彰或奖励,所考核的工作作为典型经验在全镇推广。

  3.合格:工作的进度、质量、标准基本达到镇党委、政府的要求。

  4.不合格:工作进度、质量、标准没有达到镇党委、政府的考核要求,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差。

  第七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次。

  (一)优秀。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都表现出色,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二)称职(合格)。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都达到岗位职责的要求,很好或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基本达到岗位职责的要求,工作任务基本完成。

  (四)不称职(不合格)。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达不到岗位职责的要求,或在某一方面存在突出的问题,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第八条

  村干部考核共100分。分履职和测评两个部分,测评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部分。

  村(社区)正职履职占80分:村级绩效考核得分占50分,镇党政人评分20分,办主任评分10分。测评占20分:村党员、组长、村民代表测评占10分,班子成员内部测评得分10分。

  村副职履职占80分:分管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占50分,镇党政人评分12分,办主任8分,村正职评分10分。测评占20分:村党员、组长、村民代表测评占10分,班子成员内部测评得分10分。

  第九条???????????????????

  年度绩效考核奖扣分项目

  1、村(社区)工作获部省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人每次分别加6、5、4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人每次加4、3、2分,获县级一、二、三等奖的每人每次加3、2、1分,获镇一、二等奖的每人每次加2、1分。村(社区)工作在部省、市、县作典型经验推广的分别加1.5、1、0.5分。

  2、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等在部省、市、县被通报批评的每人每次扣5、4、3分;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在中央、省、市、县主流媒体有负面报道,造成恶劣影响,且查证属实的,每人每次扣6、5、4、3分;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人次扣4分;被移送司法机关的的每人次扣10分。

  第十条?

  年度考核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考核准备。村(社区)正职撰写述职报告,村(社区)副职撰写个人思想和工作总结。

  (二)述职测评。

  村(社区)正职代表(居)支两委在党小组长、村民组长、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会上述职,其他副职按分管工作进行述职,所有考核对象在大会上进行综合测评。

  (三)谈话调查。根据考核工作需要。对在民主测评排名靠后及其他需了解情况的进行个别谈话和调查核实。

  (四)评定等次。根据被考核对象年度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绩效评分,提出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等次意见和绩效考核评分结果同时报镇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五)结果反馈。将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本人。

  各村(社区)村干部绩效考核排名第一的原则上被评为“优秀”,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等次的确定,按照《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考核等次的参考标准》(详见附4)执行。其他的原则上定为“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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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十二条

  ?村干部的综合绩效考核与村干部的职务调整、奖励、培训挂钩,11个村(社区)的村干部绩效排名第一的原则上出席镇党委、政府本年度的工作先进个人。

  第十三条??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方可进行表彰和奖励,具有推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资格,优先推荐在任期内的村(社区)支部书记和主任参加面向村(社区)干部的公务员考录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以及选拔村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被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的,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一年内不得进行表彰和奖励,同时不推荐村(社区)支部书记和主任参加面向村(社区)干部的公务员考录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以及选拔村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领导班子;

  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次的,处以警告或严重警告,给予严肃批评教育,一年内不得进行表彰和奖励,情节严重的,撤销党内职务或依法进行罢免,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四条??

  每年的考核结果全部进入村干部的履职档案,作为换届选举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设立村干部绩效考核奖金,按每分5元/分的标准计算,村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奖金=个人最后所得分*5元/分。

  第十六条?

  对村级管理混乱、制度执行不严、村(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级绩效考核不能评定为一、二类等次,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主任在本任期内不推荐参加面向村(社区)干部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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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属**镇考核领导小组。未尽事宜,按相关考核工作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一、《**镇村(社区)干部考核计分办法》

  二、《**镇2020年村级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三《**镇新农村建设任务指标》

篇三:社区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镇乡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增强我乡各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村级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我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

  干部报酬待遇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村(社区)班子,指在村(社区)“两委”任专职干部的领导班子;本办法所称的村(社区)干部,指村“两委”在任村(社区)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综合服务专干和综合治理专干,不含上级选派、选聘到村任职的干部;本办法所指本土人才指经村委申报、报组织部联审通过并由乡定党委任命的本土人才。

  第三条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委组织部负责村(社区)班子和村(社区)干部考核的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乡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与村(社区)干部报酬挂钩。

  第四条

  对村(社区)班子及村(社区)干部进行考核,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做到考核工作科学、全面、准确。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乡党委结合实际,按照与村(社区)“两委”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评分标准及扣分加分项目。

  第六条

  乡党委每年年终组织一次对村(社区)班子和村(社区)干部的全面考核。考核分为平时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两项。

  第七条

  平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村(社区)干部出勤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八条

  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对村(社区)两委班子实行脱贫攻坚、基层党建、信访稳定三个版块单项考核,考核结果计入量化考核得分。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九条

  对村(社区)班子和村(社区)干部的考核在年底进行。

  第十条

  每个考核对象的平时工作考核,由乡党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在年终经乡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后,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第十一条

  村(社区)班子和村(社区)干部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分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岗位目标量化考核两个方面。

  第十二条

  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对村(社区)班子和村(社区)干部个人进行民主测评,再由乡党委计算民主评议得分,其计算公式为:民主评议得分=(“优秀”票数×1十“良好”票数×0.8十“一般”票数×0.6+“弃权”票数×0.3十“差”票数×0)÷有效票数×100。某村民主测评最终得分=两委班子民主测评得分*0.6+村(社区)干部民主测评平均分*0.4,以最终得分计入总分。

  第十三条

  岗位目标考核量化评分。对村(社区)两委班子进行脱贫攻坚、基层党建、信访稳定三个版块单项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脱贫攻坚占50%,基层党建占30%,信访稳定占20%,由相应科室制定单项考核方案及细则,并明确加扣分项目。某村两委班子量化考核得分=脱贫攻坚占*0.5+基层党建*0.3+信访稳定*0.2。两委班子量化考核得分为村(社区)干部个人目标量化考核得分,进行捆绑考核。

  第十四条

  考核等次确定。乡党委按平时考核得分占20%,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得分占30%,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得分占50%的比例计算出村(社区)“两委”班子和村(社区)干部的考核得分,再按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得分以百分制计算,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80分-90分(含80分)的为“良好”,60分-80分(含60分)的为“一般”,60分以下的为“差”。

  “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全乡村(社区)数的40%;如出现分数相同,以脱贫攻坚单项考核得分高低确定,依次类推。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村(社区)“两委”班子,该村(社区)村(社区)干部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采取以村(社区)为单位,对村(社区)书记、主任、专职干部(含本土人才)进行捆绑考核。

  第十五条

  对村(社区)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考核为不合格:

  1.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的;

  2.班子存在以权谋私、贪污挪用集体财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3.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被一票否决和出现重大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

  4.在迎接县级以上检查中出现重大失误,或在重点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的;

  5.基层党建工作不按要求开展,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搞形式、走过场,出现资料党建的;未按要求实行党务、政务、财务、服务公开制度的;

  6.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数超过三分之一的;

  7、因其它原因确定为不合格的。

  第十六条

  对村(社区)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考核为不合格:

  1.政治素质较差,参加社会非法组织的;

  2.对承担的工作被“一票否决”或造成严重失误,或受到上级查处或通报批评的;

  3.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重违反社会治安,造成严重后果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长期不在岗,或无理取闹,扰乱村(社区)级组织正常工作秩序的;

  6.在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的;

  7.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和其它违纪问题被查实的;

  8.本年度内受到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和违法犯罪被公安机关处罚的;

  9.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村(社区)委会主任所在村(社区)被评为不合格班子的;

  10.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数超过三分之一的;

  11.因其它原因确定为不合格的。

  第十七条

  考核的步骤:

  1.考核准备。乡党委制定考核工作方案,成立考核工作组,培训考核工作人员,进行考核预告。

  2.召开考核会议。会议由村(社区)党支部负责人召集,乡考核组组长主持。参会人员包括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社区)民小组组长、全体党员、村(社区)民代表及在本村(社区)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参会人数的一半以上。

  3.开展述职述廉。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村(社区)主任作述职述廉报告,主要总结本年度村(社区)班子及本人的履职情况、廉洁自律和下一年度的工作打算,其他村(社区)专职干部、本土人才进行书面述职。

  4.民主测评。向参会人员发放村(社区)班子测评表和村(社区)干部测评表,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

  5.交换反馈意见。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就党员干部和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与被考核村(社区)班子集体或个人交换意见。对村(社区)班子的有关评价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班子成员的评价意见,要向本人反馈。

  6.评定考核等次。考核组结合平时考核、重点专项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情况,进行集中讨论,综合分析,对考核对象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对村(社区)班子的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对村(社区)干部的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

  7.上报考核结果。乡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各村(社区)班子、村(社区)干部和本土人才年度考核结果,提出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补贴发放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年度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组织一科备案。

  第四章

  结果运用

  第十八条

  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补贴发放挂钩,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社区)

  干部报酬待遇的通知》组发〔2019〕120号文件执行。

  1.乡党委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对评为“优秀”的村(社区)班子,乡党委要进行表彰奖励;对评为“良好”的村(社区)班子,乡党委要给予鼓励,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对评为“一般”的村(社区)班子,取消评先选优资格,乡党委要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社区)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对评为“差”的村(社区)班子,乡党委要根据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顿。

  2.将考核结果作为村(社区)干部年终绩效考核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对考核为“优秀”的村(社区)干部,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对考核为“良好”的村(社区)干部,可推荐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对考核为“一般”的村(社区)干部,取消各类先进的评选资格,并指派专人进行谈心谈话,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对考核“差”的村(社区)干部,由乡党委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第五章

  考核纪律

  第二十条

  村(社区)干部应自觉接受考核评议。乡党委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擅自更改考核评议结果。严禁以弄虚作假、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干扰和妨碍考核、评议工作。对违反上述纪律的人员,经乡党委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严重失实的,由乡党委宣布考核结果无效。违反考核纪律的村(社区)干部,当年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差”等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乡党委。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A年1月1日起实施。

篇四:社区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社区?部绩效考核办法各村、社区党?部:为了加强村、社区?部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价村、社区?部的德才表现和?作实绩,为奖惩、培训、调整岗位提供依据,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考核时间和考核范围时间:年度考核?作集中在每年12?底进?。范围:村、社区全体?部。?、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考核的内容对村、社区?部履?岗位职责中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考核,重点考核?作实绩。

  德:指政治?场、思想素质、廉洁?律、遵纪守法、职业道德以及民-主意识、群众观念、团结协调等情况;能:指?作能?、业务知识、管理?平、创新意识等情况;勤:指事业?、责任感、?作态度、勤奋敬业等情况;绩:指?作效益、数量、质量和贡献等情况。

  廉:指廉洁?律??的表现情况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优秀:能正确地贯彻执?党和国家的路线、?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业务熟悉,能胜任本职?作,达到本职位?作标准的要求;?作勤奋,政绩突出,完成或超额完成所规定的各项?作任务。称职:能正确贯彻执?党和国家的路线、?针、政策,?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业务熟悉,?作积极,能完成?作任务,德、能、勤、绩、廉均能达到现任职位的要求,绩效较好。基本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般、或在?作中造成?定失误,?作作风和?作态度存在不?,联系群众不够,廉洁?律??有差距,德、能、勤、绩仅能基本达到现任职位的要求。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本职位的?作要求;组织纪律松弛,遵纪守法??存在问题,?作责任?不强,不能完成本职?作任务或在?作中造成严重失误。三、考核?法和考核程序考核?法:实??部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履?职责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法进?。考核程序:1、个?总结。被考核?对???年来在德、能、勤、绩、廉等??的主要情况进?个?总结。2、民-主测评:村、社区主职?部述职,述职结束后采取?记名投票?式进?民-主测评。考核等次以民-主测评折算得分的多少为主要依据,经考核确定。测评得分=(“优秀”票数×1.5+“称职”票数×1+“基本称职”票数×0.5+“不称职”个数×0)/(投票?数×1.5)×100综合评价。由镇党委考核领导?组根据测评得分,提出考核意见,同时结合平时?作考核情况和民-主测评的结果,确定考核等次。村、社区“两委”主职?部报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四、考核中的`?项具体规定1、实??票否决制。因计划?育?作、安全?产、环境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被?票否决,村、社区?部书记及主任和分管负责?应确定为基本职称以下等次。2、绩效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部书记及主任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3、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政记?过以上的村、社区?部确定为不称职等次。4、连续两年被考核为不合格或评定为基本称职的村、社区?部,第?年确定为不称职等次。五、考核结果运?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奖勤罚懒,奖优罚劣,不搞平均分配,适当拉开奖励档次,以教育为主。奖惩措施,按以下规定执?:1、年度考核按总?数10%的?例确定为优秀,按?均?年800元,以资奖励。

  2、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等次的,发放?个?基本?资报酬。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不能兑现有关年终奖励,并应对其诫免谈话,并根据情况调整?作或培训学习,取消评先表模资格;连续2年被确定不称职等次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六

  、考核要求1、考核?作由镇党委?标管理考核领导?组组织实施,并切实抓好年度绩效考核?作,确保年度考核?作的质量。2、严肃考核?作纪律,严禁在考核和测评中的打击报复、循私舞弊?为。注:查看本?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安徽?事资料?然后站内搜索社区?部绩效考核办法。【社区?部绩效考核办法】

篇五:社区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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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农村社区干部管理考核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树立干部形象,严肃干部纪律,确保农村社区两委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提高效能,保持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群众的精神和物质财富,特制定本细则。

  二、本细则所管理干部为。本街道农村、社区两委干部。

  三、本制度从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以及不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规章制度相抵触为前提,按照党管理干部的原则,对农村社区干部的管理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进行。

  第二章上下班及外出请销假制度

  一、上班时间必须在岗,不得擅自离岗,因公和需要外出的,必须说明情况或请假。

  二、村干部因公外出首先要向包村领导请示并写出书面请假条,村领导向街道主要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出行,出行期间通讯工具必须保持畅通。

  三、有事请假或外出必须定出书面请假条或请示报告,不准口头请假或请霸王假。请假1—3天,上包村领导审批。3天以上由街道主要领导审批,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而先离岗者,要严肃处理。

  四、因特殊情况急需请假的,可以电话请假或他人带口信请假,若是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村里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外出参观,村干部首先要向包村领导请示,征得包村干部同意后,写出书面请示报告(原因、人数、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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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所去地方、出行天数等),报请办办事有关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出行,归来后要向审批领导销假。

  第三章会风会纪制度

  一、参会人员必须按通知时间按时参会并签到,参会迟到或到会代签到的及不签到的将在大会通报批评,会议中途早退的一律作旷会处理。

  二、没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不得无故不到或用他人顶替。

  三、办公室负责通知开会人员参会,确因不能参与的必须在会前向办公室反馈请假原因。

  四、开会时必须反通讯工具调成振动或关机状态,不准做与会议无关的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在会场随意走动,并作好会议记录。

  第四章教育培训

  一、村两委干部任职,必须进行上岗培训。教育培训做为农村干部日常管理的基本内容,主要由街道党工委负责。

  二、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以下列内容为主: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纪条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2.提高村干部对农村事务和集体经济的管理水平,增强其化解农村矛盾、组织生产开发、发展农村经济、增强集体积累、农民收入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

  3.如何搞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农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4、如何抓好村党支部自身建设、、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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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教育好党员,搞好党员发展工作;

  5.村党支部如何团结村委会、村级合作经济组织、共青团、妇联、工会、民兵等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

  6.其它与农村工人有关的问题。

  第五章稳定工作

  一、首先要把稳定工作当作经济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摆上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要成立信访领导组(书记任组长),设立信访接待站,有专人负责接待、协调,解决村民反映的问题。

  三、村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村民当中调研、走访,掌握村情民意,发现有苗头性倾向问题及时介入。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始发地,不使事态拆扩大。

  四、做好村民稳定工作。尽力避免越级访、集体访。对越级访、集体访如果是村主要干部失职、渎职造成的,要追究其责任。

  五、稳定工作关系全面,所以要把其当作年终考核及评优选先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六章班子团结

  一、委班子成员要有明确的分工,明确各自的职责,工作中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合作,搞好协调配合,工作中不能相互推诿、扯皮、搞内杠。

  二、两委主要干部要明确各自职责,遇事互相商议,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办事程序,不搞独断专行,任人唯亲,大事讲原则,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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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风格,搞好团结,给班了成员做好榜样和表率。

  三、对两委主要干部不团结,引起班子不团结,倒至村里混乱的,要严格追究其责任,严重者,给免职或罢免。

  第七章廉政、勤政

  一、两委干部要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的各项规定,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同时还要按要求管理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亲戚及工作人员。

  二、严格照章办事,避免堵塞漏洞,特别是主要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正人先正己,做好廉政的楷模。

  三、勤政务实,想大事、干实事、理民事、不公要有近期打算,还要有长远计划,在任期间经济及各项事业必须有明显的增加和改善,集体经济(积累)显著增加。

  四、两委干部每年初要有廉政、勤政承诺(书面承诺),一般干部向群众承诺,主要干部还要向街道党工委承诺,年终要向党工委及两议会代表述职。

  第八章财务管理

  一、严格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批程序,各村必须按要求成立理财小组,两委主要领导任理财小组组长,严格把关,严审程序,堵塞漏洞,会计必须持证上岗,严格实行账物分离,收支两条线。

  二、财务收支情况要作为村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不定期如实向村民公布,通过公开求得办事公正。对村民提出的疑惑必须作出解答。如发现公开不实,或假借公开搪塞村民的情况,要严格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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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

  第九章土地使用管理制度

  一、严格土地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土地使用审批程序,土地城建部门要严格把关。

  二、凡土地性质变更、出租、转让、入股、开发等必须经办事处的同意方可实施,任何村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作主使用土地。

  三、小城镇建设及大型工程建设的开发事前必须报请办事处审批,必须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并邀请办事处有关人员参与,坚决杜绝私自招揽工程队。

  第十章学习工作及汇报

  一、坚持第周每日学习制度,两委班子成员每周必须集中学习一次,两议会代表每月集中学习不得少于一次,重点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农业农村工作业务知识以及上级会议精神,要人人有学习记录,村村有专门记录。

  二、村干部每周都要向包村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提出下周打算。

  三、各村议定的大事必须有向包村领导汇报。重大政策“两委”主要领导

  第二篇:乡镇农村干部考核管理办法jz乡村干部考核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促进农村改革、精品文章

  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政策法规,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村干部,是指享受任职补贴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村妇代会主任或计划生育干部。

  第三条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干部由乡党委负责监督考核管理,。

  第二章管理考核

  第四条各村级组织实行村干部定期集中办公制度。正常工作日,各村要保证有一人到岗办公,节假日要安排专人值班。村干部因病因事不能正常工作超过两天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要向乡主要领导书面请假,其他村干部要向村支部书记书面请假,返

  回后要及时销假。村干部考勤情况,要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乡党委、政府要根据全乡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各村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目标任务,并与之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

  第六条乡党委要强化对村干部工作的考核管理。村干部考核分为平时工作考核和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两个部分。平时考核由乡党委根据村干部日常考勤、交办任务完成情况和平时工作表现,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目标责任制考核由乡党委在每年年末派出考核组,采取到各村召开由全体党员、驻村各级人大代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参加的大会(到会人员必须达到应到会人员总数的2/3)对村级班子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民主评议,以及对照责任制考核细则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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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考核的办法进行。民主评议采取村级班子大会述职、与会人员口头评议、发放书面测评表集中测评的办法进行。书面测评重点考察村干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综合表现,综合评价“优秀”者计1分,“称职”计0.8分,“基本称职”计0.6分。具体计算方式为:民主评议得分=(优秀票数×1十称职票数×0.8十基本称职票数×0.6)/总票数×100。

  第七条由乡党委负责在每年年底按平时考核占10%,民主评议占30%,责任制考核占60%的比例,对各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考核评分,在此基础上,按考核得分确定出考核等次。考核得分以百分制计算,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的为称职(含80分),60-79分(含60分)的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考核等次与村干部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的村干部,绩效补贴发放比例分别为100%、100%、80%。对考核等次优秀的,年底由乡党委进行表彰奖励。考核等次为不称职的,乡党委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并不予发放当年绩效补贴,当年不得评先选优。

  村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党支部成员的,由乡党委作免职处理,是村委会班子成员的,责成其辞职,不辞职的依法罢免,并不得享受正常离任村干部的各项优待政策。

  1、违法犯罪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育的;

  3、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达二分之一以上,或者连续两年考核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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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的;

  4、私分、贪污、挪用公用财物的;

  5、决策失误或严重失职造成所在村社会治安混乱、群体上访频繁的;

  6、拉帮结派、制造矛盾,致使班子内部不团结的;

  7、不履行工作职责,或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8、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二十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四十天的。

  第三章激励保障

  第八条村干部任职期间由乡打卡发给任职职务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市委关于村干部职务补贴标准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九条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村三职干部按照阆中市村三职干部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纳入养老保险范畴。

  第十条提高村干部政治待遇。对在村上任职20年以上的村干部,正常离职后由乡党委进行考核,合格者,由乡党委颁发《任职20年以上村干部荣誉证书》,并按规定享受相关政策。重视发挥村干部参政议政的作用,逐步扩大在党代表、人大代表中优秀村干部代表数量。同时,重视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公务员。

  第十一条对优秀村干部,由乡党委、政府和市委、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凡获得市上评选表彰“优秀村干部”的由市上奖励;被乡评为“优秀村干部”的,每人奖励200元。“优秀村干部”奖励经费分别由乡财政列支。被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村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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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的,除享受应得的奖励外,同时享受村干部养老保险奖励政策。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在任职期间,凡被评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被评为市级以上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的,离任时,由乡财政一次性给予500元补贴,并享受村干部养老保险奖励政策。

  第十二条鼓励村干部积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由乡农经站牵头负责,每年末对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村集体经营性年纯收入超过1万元的,从当年集体收益中提取20%,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村“两委”班子成员相应数额的工作报酬。第十三条鼓励村干部在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劳务输出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争取项目和招商引资业绩突出的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参照市上的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第十四条建立完善村干部档案。由乡党委组织专人负责指导做好村干部个人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对村干部履历表、参加培训、入党材料、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及奖惩等情况及时进行归档管理。乡每年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考核等有关情况要报党委备案。鼓励和支持村干部自发参加学历教育和各类培训,逐步提高村干部整体素质。

  第十五条提高村干部办公经费标准。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确保每个村年办公经费不少于2500元。对缺口部分,由村财自行争取。

  第十六条实行过错追究制度。村干部任职期间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乡党委依纪依法做出相应处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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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中共jz乡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2*年九月一日

  第三篇:乡镇村社干部管理制度大山乡村社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干部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努力建设纪律严、作风硬、能力强的干部队伍,切实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制度。

  1、村社干部在乡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2、村社干部对本村各项工作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推诿。

  3、乡上实行包村责任制,各村社干部要向本村包村干部负责,受包村干部的直接领导。

  4、村社干部要时刻保持24小时开机,尤其是在防汛、防火、防疫等特殊工作期间,村社干部务必要保障信息畅通,发现一次关机者(以1小时为界限),给予处罚50元。

  5、按照目标责任制有关规定,乡上对各村工作进行安排和分配,村社干部在时限要求内负责落实到位。

  5.1、凡村社上的各种上报数字、报表,各村社干部要认真审核、签字,并对数字负责。

  5.2、凡乡上要求的各种上报数字、报表、表册,各村社干部要按时保质完成,对不按时上报者处罚100元,且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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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对弄虚作假上报者,视具体情况,党委、政府将给予严重处罚或免职处分,并且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各村要建立值班制度,村委会阵地要长期有专人值班,切实做好

  纠纷调处,矛盾排查,积极化解处理群众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保持乡、村社会大局稳定。

  7、村社干部要坚持请示汇报制,特别是重大事项必须上报乡党委、政府,得到批准方可进行,严禁擅自做主,否则,后果自负。

  二、请销假制度

  1、村社干部因公或因私外出,必须坚持请假制度,无故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扣除日工资。

  2、支部书记、村村长请假,要征得包村领导同意后,由乡上主要领导审批。

  3、凡乡上召开的乡村社干部会议,村社干部必须按会议通知的范围按时参加。书记、村长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提前向乡主要领导请假,否则按旷会论处。每次旷会扣100元,连续三次不参加会议的除罚款外,要在乡村社干部大会上检查。

  4、村社干部请假期限满后,要及时到乡上销假,否则,以旷工论处。

  三、廉洁自律制度

  1、村社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年终支部书记、村委会村长要向乡党委、政府做述职述廉报告,做到清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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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村两委会所有干部每年参加一次村党支部组织的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不足,提出整改措施。

  3、坚持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召开村社干部会、群众会,通过一定程序,征得群众同意后方可实施。

  4、村社干部要公开接收群众监督,自觉推行党务、村务和财务“三

  公开”。

  5、村级财务收支必须实行村村长,书记“双审双签”制,并坚持每季度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年终进行一次清理兑现。

  6、村社干部要严格遵守镇上相关规章制度,严禁赌博、訩酒、参与迷信活动、打架斗殴和其他违规行为自觉约束,规范言行。违反者按制度要求予以处理。

  第四篇:干部考核细则xx系学生干部考核细则

  为加强对xx系所有学生干部的管理、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特制定xx系学生干部考核细则。

  一、学生干部考核基础分为100分,按学期考核,考核分数在120分(含120分)以上为优;90-120分(含90分)为良,70-90(含7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干部自动离职。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学院规章制度而受到学院处分者,自动离职。

  三、工作极不负责任、工作态度极差,严重影响大学生形象,在同学中造成恶劣影响者,自动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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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学习不认真,考试不及格,每补考一门课,扣5分,两门课以上(含两门)不及格,自动离职。

  五、对本职工作或临时分配的工作推诿,导致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扣5分。

  六、在寝室内不注重个人卫生,被系学生会劳生部通报一次,扣3分。

  七、利用学生干部的权利,为自己谋私利,一经查实,扣10分。

  八、无故旷会,集体活动缺勤,每次扣3分。

  九、无故旷课(包括早自习、班会、组织生活、团日活动),旷早操,每次扣2分。

  十、注重个人素质提升,积极参加各种活动,代表系上参加各种竞赛,每参加一次,根据竞赛结果,获得院级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5分,优秀奖加10分;个人竞赛获国家级奖励加100分,获省级奖励加50分,获市级奖励加40分;获院级一等奖加25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5分;获系级奖励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优秀奖加3分。

  十一、工作认真思考,创新能力强,工作效果明显,每次加10分。

  十二、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异,单科成绩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5分;总成绩第一名加20分,第二名15分,第三名加10分。

  十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认真撰写社会实践报告,撰写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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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为优秀者加15分。

  十四、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被授予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称号,受到院级表彰加10分,市级表彰加20分,省级表彰加30分,国家级表彰加40分。

  十五、考核成绩作为评先推优的必要条件,同时,系上将给予精神奖励和适当物质奖励。

  计算机科学系团总支202*年三月十三日

  第五篇:乡镇202x考核细则奇台县202x年(乡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一)

  奇台县202x年(乡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二)

  奇台县202x年(乡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三)

  奇台县202x年(乡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四)

  奇台县202x年(乡镇)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打分表

  内容仅供参考

篇六:社区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社区工作人员考核制度

  《办法》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力求客观、公正地对我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整体评价。《办法》绩效考核将作为街道对社区工作考核管理的长效机制,有力提高社区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辖区居民。

  一、社区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XXX副组长:XXX、XXX、XXX成员:XXX、XXX、XXX考核领导小组处室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副主任(兼),成员:XXX、XXX、XXX。

  二、考核方法

  1、每年撰写个人总结,进行述职。每个专职社区干部根据岗位职责和考核机关干部强烈要求,对年度本人在教育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基本大体上表现形成主任(包括副主任)2000字、委员1000字左右的书面述职材料,并向社区成员代表(包括街道考核领导小组参加)述职。接受广大居民代表、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2、组织民主测评。定期组织工作社区居民代表、党员群众对每个社区干部按照考核指标标准进行打分,并对任职情况按照优秀青年、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把党员居民代表、群众满意率作为衡量社区干部工作好与坏的重要标准之一。

  3、开展机关领导评议。街道社会事务科定期组织街道机关有关业务部门评议群众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在评议中,根据各自对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分管的业务工作与平时配合情况,对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综合民主评议干部打分。

  三、考核内容

  (一)基本素质考核

  1、其要求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素质好。

  2、具备本职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情况。

  3、有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的工作作风,如社区工作者是否有热爱社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是否必须热心为居民服务,上进是否有刻苦的钻研精神和顽强的勇于创新,是否严格遵守其他工作纪律等。

  4、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维护群众利益,为辖区居民解决实际环境问题。

  5、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团结相互配合等方面的情况。

  6、组织和带领群众群众组织开展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提前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

  (二)岗位业务考核

  1、社区干部要干部具有相当程度的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有极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调动广大党员和基层干部群众的积极性;

  2、有工作热情,服务态度好,群众满意率高;

  3、社区干部要保持在岗率,在岗率要达到90%以上;

  4、社区工作人员要求熟悉执法人员本职业务,清楚本职工作的各项办事程序,能及早解答居民的疑难问题;

  5、社区工作人员要熟悉、掌握社区责任范围内工作职能、居民构成、居民需求的情况;

  6、社区工作人员要保质保量、按时全面完成自己本职工作,并做好工作计划、活动方案、档案详细描述及工作总结;

  7、社区工作人员要顾全大局,全力协助、支持相关部门工作,加强团结、有团队合作意识,长期保持和谐正常的人际关系;

  8、社区工作人员要有较强的组织工作责任心,积极的工作态度,良好的工作作风;

  9、社区负责人要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出勤率及在岗率,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无须按时上班必须先请假;10、老年公寓工作人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分配工作不准讲条件,要及时、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具体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社区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实施,今后犯有举报和反映经调查情况属实的要严肃处理。

  2、对考核连续两次不称职考核的社区干部,建议街道作出清退;对年度考核优秀者未加适当奖励。

  3、此考核办法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篇七:社区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社区工作站干部人员考核办法

  社区工作站干部人员考核办法

  摘要:

  为充分调动广大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形成良性激励和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并为其聘任、奖惩提供依据,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是对社区工作站及其专职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发挥职能、工作实效、行为规范、廉洁自律

  为充分调动广大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形成良性激励和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并为其聘任、奖惩提供依据,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考核对象

  本办法是对社区工作站及其专职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发挥职能、工作实效、行为规范、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考核。

  二、考核原则

  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考核、奖惩挂钩的原则。

  三、社工站考核办法

  1、社工站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内部建设、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绩效等方面的内容。

  内部建设:主要考核制度建设、廉政建设、内部管理、团结协作、人员综合素质等;

  工作作风:主要考核实事求是、调查研究、公正办事、服务精神等;

  工作效率:主要考核履行职责、运转协调、工作时效等;

  工作绩效:主要考核工作效果、阶段成果、创新意识等。

  2、考核主要采取评议的方式,按照街道领导、街道科室、社区三个层面分别对社工站进行评议,经街道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后确定考核等次。具体考核标准、分值和考核办法由各街道制定。

  3、评议采取打分制,社工站考核结果按得分设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本街道优秀的比例不高于本街道社工站总数的20%。

  优秀:能创造性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开

  拓进取,整体功能强,工作实绩显著;

  合格:能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整体功能较强,工作实绩较明显;

  基本合格: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整体功能和工作实绩一般;

  不合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工站,本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本年度社区工作受到各级各部门通报批评达2次;制度不落实,整体功能和完成工作任务的状况较差;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社区工作运转;廉洁自律不够;当年民主测评不合格(或不满意)票超过1/3。

  四、社工站人员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对社工站人员的考核,以社工站人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其中德是前提,绩是重点。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作风、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团结协作等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知识、业务能力、基本技能、处理问题的能力、创新意识等,站长、副站长在领导方法与艺术、组织协调能力的运用发挥等;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责任感、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和为群众服务的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益和工作实绩、贡献。

  人员考核的各项具体标准由各街道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业务考核的具体标准在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各街道组织各科室制定。考核标准应明确具体,不同工作性质、不同职级的人员,在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方面应有不同的要求。各街道应将考核内容细化、量化成操作性强的考核指标体系。

  (二)考核的方法和步骤

  1、人员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街道评价与社区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具体方法由街道根据实

  际情况制定,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宜于操作。

  2、考核步骤包括个人总结述职、街道科室量化考核、社区测试评议、街道综合评价四部分。量化考核内容包括街道各科室指标性工作和检查性工作。社区评议包括社区居民代表测评和社区党组织、居委会、社工站的评议意见。考核由街办组织实施,考核人员由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街道根据考核组提供的相关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统计分析,并对社工站人员进行综合评价,评定出考核对象的考核等次。

  担任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成员的社工站人员,其年度考评与社区党员代表大会、社区居民代表大会评议结合进行。

  3、平时考核在每季度或重点工作之后进行。年度考核一般在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进行,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个人考核和奖惩结果记入本人档案,并报区社区建设办公室备案。

  (三)考核等次

  对个人的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本街道优秀的比例不高于本街道社工站人员总数的15%。

  1、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组织领导能力强,密切联系群众,工作作风好,工作成绩突出,清正廉洁。

  2、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组织领导能力较强,联系群众,工作作风较好,工作成绩比较突出,能做到廉洁自律。

  3、基本称职:思想政治素质一般,组织领导能力不强,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某些不足,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工作成绩不突出,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还有差距。

  4、不称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不称职:思想政治素质差;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问题;在工作站内闹无原则纠纷,影响团结,经指出不改;组织纪律性差,全年累计无故旷工超过5天的;未完成岗位赋予的年度工作任务,工作实绩差;工作责任心不强,贻误工作或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一定影响的;当年书面诫勉达2次。

  五、考核结果的效力

  1、考核结果作为社工站及其人员奖惩、调整职务和续聘等的重要依

  据。

  2、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社工站,应给予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被评为基本合格的,对站长、副站长应进行警示谈话,督促整改;被评为不合格的,扣发全体社工站人员奖金,对站长、副站长应进行书面诫勉;同一任站长、副站长任职期间,工作站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的,对站长、副站长予以降职。

  3、在平时考核中,被评为不称职的社工站人员,对本人应进行警示谈话,扣发当季奖金。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的社工站人员,应给予一定的物质或精神奖励;被评为基本称职的,对本人应进行警示谈话,督促整改;被评为不称职的,对本人应进行书面诫勉,扣发奖金,视情况可予以调整工作、降职;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对本人可予以解聘,其中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将同时提请社区居民代表大会予以撤换,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解聘后街道应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篇八:社区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社区党委兼职委员尽责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篇:关于社区党委兼职委员尽责考核实施办法

  关于社区党委兼职委员尽责考核实施办法

  为了发挥社区党委兼职委员的作用,保证社区大党委工作正常运行,有效促进大党建、大服务工作落到实处,结合社区和辖区单位的实际,特制定社区党委兼职委员尽责考核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

  为社区党委兼职委员(包括管段民警,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社区协管组、服务组组长,居民党员代表),共计69人(不含街属企业党组织书记),每季每人按150元的补贴标准发放。

  二、考核原则

  激励为主、扣减为辅、尽责优先、缺责扣减。择优评先、鼓励争先。

  三、考核内容

  1、积极参加社区党委组织活动占40%。兼职委员每季应参加一次社区党委会、党建联席会等社区党委组织的各种会议,每季参加一次社区党委组织的集中学>--3,每缺少一次按20%(30元)扣减。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社区的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作出符合实际的决定。各兼职委员应按党委分工,认真履职尽责,抓好分管工作的落实。

  2、提高自身素质占20%。兼职委员应定期参加主要学xxx省、市有关区域党建的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关于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活动的政策经验,以提高自身参与社区建设的能力;兼职委员日常学习由各成员自行安排落实。

  3、广泛联系服务群众占20%。每名兼职委员应与各社区党委下设党支部和党员建立联系点,开展经常性的联系和服务群众活动,了解党员群众的思想、意见、建议、呼声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

  4、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共驻共建活动占30%。居民兼职委员应注重抓好院落党建和居家活动的开展,就居民关心和关注的问题提好建议案;协管组和服务组兼职委员应注重配合社区,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安全的服务,积极为社区居民做好事、办实事;单位兼职委员应结合本单位的资源优势,找准服务群众的途径和结合点,每季组织1—2次社会性、公益性、群众性的共驻共建活动,为社区建设协调必要的经费和活动场所,发动本单位职工共同参与社区党建、社区建设和稳定工作,解决社区建设存在的难题。单位兼职委员参加社区党委安排的活动时,应积极与本单位协商,调整好工作矛盾,准时参加,注重实效。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及时向社区党委书记请假,说明事由。

  四、考核方式

  1、自查。由各社区党委书记按照上述内容和标准,建立考勤登记,记录兼职委员参加活动和履职尽责情况。

  2、互查。社区召开党委会时,应将兼职委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通报,由社区党委其他成员对其进行互查。

  3、抽查。由街组织科随机抽查,主要查看学习记录、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和考勤登记。

  4、集中上查。街工委每季召开一次党组织书记和兼职委员尽责考核通报会,各社区党委书记应将兼职委员的履职尽责情况纳入汇报范围,以便综合考核。

  五、扣减程序

  在下个季度第一个月的8日前,各社区党组织将社区兼职委员本季度的履职尽责情况报街组织科,由组织科综合前期抽查的情况,结合考核内容所占比例,统一进行汇总,对兼职委员工作补贴提出“尽责优先,缺责扣减”的具体标准实施,按程序报批后,于20日前发放到位。

  六、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兼职委员要确实把尽责考核当作激发抓好社区党建工作的动力。各社区党委要发挥好尽责考核的作用,促进兼职委员

  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二要明确认识。考核的目的是重在激励和规范,从而有效促进社区党建工作的落实,各兼职委员要加强理解,提高工作的自觉性。街组织科将加强督促、指导和服务,及时发现典型,推广经验。

  三要严格标准。各社区党委要按照街工委的要求,认真组织对兼职委员的日常考核,严格把握考核标准,确实发挥“工作补贴”的激励作用。

  第二篇:XX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制度

  xx街道xx社区大党委兼职委员制度

  针对城市社区辖区单位较多但相互沟通不畅、党建资源丰富但整合利用不够的问题,xx社区创新社区党委委员结构设置,探索推行“兼职委员”制度,把有一定影响力、关心支持社区工作的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社区党委成员,统筹开展区域内各项党建工作,构建了以社区为主体、辖区单位和党员共同参与的区域化党建格局。

  一、建立协商议事工作机制。兼职委员定期参与社区党组织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并通过现场调研、电话咨询、信函建议等方式参与社区重大失误研究、商讨、决策。

  二、建立联动处理工作机制。社区党组织不定期将一些工作难度大或需要辖区单位协助解决的事项向兼职委员反馈,引导他们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或发动相关单位或其他社区资源协作解决社区发展难题。

  三、建立分工协作工作机制。社区党组织根据兼职委员的单位优势和个人特长,对每位兼职委员进行合理分工,充分发挥各自所长。

  四、建立双重管理制度。实行“兼职委员”原单位和社区双重管理,把“兼职委员“在社区工作的表现纳入原单位的个人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三篇:社区党委考核评议制度

  社区党委考核评议制度

  评议考核内容。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主要考核政治素质、政策水平、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以及工作作风。能:主要考核业务水平、管理协调能力。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团

  结协作、爱岗敬业精神和遵守工作纪律。绩:主要考核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及取得的成效。

  一、评议考核等次

  1、评议等次,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2、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评议考核程序和办法

  二、评议考核程序和办法

  1、召开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街道考核指导小组向社区成员代表或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说明评议考核标准;2、社区居委会主任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做社区工作报告,然后社区居委会干部依次述职;3、代表按评议等次对评议对象进行无记名测评;4、街道考评指导小组当场公布测评结果;5、街道考评指导小组根据各方面的综合情况,按考核等次,对评议考核对象进行评价和认定,并存档备案;6、各社区评为优秀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评议对象的___%,评为优秀的人员评议满意率必须达到___%以上。

  三、评议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作为评选,表彰先进的必备条件。

  2、考核结果经认定后,在社区内张榜公布。

  社区侨联工作绩效督查考核制度

  督查督办制度

  对各项工作的督查督办是转变工作作风、实现科学管理的切实要求,做好督办落实工作及时反馈落实情况,有利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为保证领导交办和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等得到落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督办工作内容

  1、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上级重大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2、指定督办的事项。

  3、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回复事项;

  4、其他需要督办事项。

  二、督查机构

  由本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下设的督查办行使督办职能。

  三、督查督办工作原则

  1、突出重点。围绕我办中心工作和重要工作任务,按时督查督办所开展的各项工作。

  2、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反馈落实情况。

  3、务求落实。通过督促检查,促进各项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督办工作制度

  1、逐级负责制度。督办事项要目标明确、责任清楚,做到件件有人负责,事事有部门承办。分管领导要重视,相关部门必须配合,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保证落实。

  2、考核处罚制度。对会议决策和领导交办事项贯彻办理不认真、不得力、敷衍推诿、贻误工作的,按照我办《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处理。因办理不认真,且拒绝服从督查意见,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行政责任。因督查办履职不到位造成的工作失误,由党委会议予以问责。

  3、定期通报制度。为推动督查工作的开展和督查事项的落实,督查办将按季度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和督查事项处理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4、保密制度。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知晓;对有相应密级的文件资料,要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

  社区工作人员考核制度

  《办法》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力求客观、公正地对我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进行整体评价。《办法》将作为街道对社区工作考核管理的长效机制,有力提高社区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辖区居民。

  一、社区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___

  副组长:___、___、___成员:___、___、___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___副主任(兼),成员:___、___、___。

  二、考核方法

  1、每年撰写个人总结,进行述职。每个专职社区干部根据岗位职责和考核要求,对本人在工作、学习等方面的基本表现形成主任(包括副主任)___字、委员___字左右的书面述职材料,并向社区成员代表(包括街道考核领导小组参加)述职。接受广大居民代表、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2、组织民主测评。定期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党员群众对每个社区干部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打分,并对任职情况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把党员居民代表、群众满意率作为衡量社区干部工作好与坏的重要标准之一。

  3、开展机关领导评议。街道社会事务科定期组织街道机关有关业务部门评议社区工作人员。在评议中,根据各自对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分管的业务工作与平时的配合情况,对社区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议打分。

  三、考核内容

  (一)基本素质考核

  1、要求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素质好。

  2、具备本职工作需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情况。

  3、有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的工作作风,如社区工作者是否有热爱社区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是否能够热心为居民服务,是否有刻苦的钻研精神和顽强的进取精神,是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等。

  4、全心全意为社区居民服务,维护群众利益,为辖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

  5、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团结协作等方面的情况。

  6、组织和带领群众开展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

  (二)岗位业务考核

  1、社区干部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政策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调动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2、有工作热情,服务态度好,群众满意率高;3、社区干部要保持在岗率,在岗率要达到___%以上;4、社区工作人员要求熟悉本职业务,清楚本职工作的各项办事程序,能随时解答居民的疑难问题;5、社区工作人员要熟悉、掌握社区责任范围内工作职责、居民构成、居民需求的情况;6、社区工作人员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自己本职工作,并做好工作计划、活动方案、档案记录及工作总结;7、社区工作人员要顾全大局,全力协助、支持相关部门工作,加强团结、有团队合作意识,保持和谐正常的人际关系;8、社区工作人员要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积极的工作态度,良好的工作作风;9、社区工作人员要遵守社区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出勤率及在岗率,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不能按时上班必须先请假;10、社区工作人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分配工作不准讲条件,要及时、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具体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社区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实施,今后犯有举报和反映问题经调查情况属实的要严肃处理。

  2、对考核连续两次不称职的社区干部,建议街道给予清退;对考核优秀者予以适当奖励。

  3、此考核办法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四篇:关于加强农村社区及社区工作人员考核的实施办法

  中共xx镇委

  xx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村社区及社区工作人员考核的实施办法

  (2009年7月21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xx镇委、xx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社区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农村社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就农村社区及社区工作人员考核制定如下办法。

  一、考核对象

  21处农村社区及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农村社区运行及社区工作人员服务情况。

  三、考核办法

  镇里成立由专职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镇长及组织、宣传委员任副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全镇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工作人员的考核。考核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每月至少统一检查两次。考核基准分为100分,实行分类计分、按项扣分、个别加分的的办法考核,每项标准分减去扣减分为该项得分,扣减分超过总分的该项为零分。每季度公布一次考核成绩,季度平均分作为年终社区和社区服务人员总分。共分六个方面内容:

  (一)出勤考核(25分)

  1、各社区要严格执行社区工作服务时间。迟到、早退每发现一次扣当事人2分,扣社区服务中心1分;旷工每人次扣当事人5分,扣服务中心每人次2分;每月发现两次社区工作人员迟到、早退或请1假超过5天的(特殊原因除外),扣当事人5分,扣社区服务中心3分,并扣除当事人当月社区补助。

  2、上班时间要着工作装,佩戴工作证,服务热情。督查发现不按规定着装一次扣当事人2分,扣社区服务中心1分。

  3、按时报送签到表和社区日记。周六上午由社区主任负责送镇社区服务办公室,每漏报一次扣社区服务中心5分,扣社区工作人员每人次1分。如发现上报内容不实扣社区服务中心5分,扣社区工作人员每人次2分。

  (二)自身建设考核(15分)

  4、社区每周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学习要有记录。社区工作人员每季度学习笔记不少于3万字。检查发现少学一次扣社区服务中心5分。每少一次学习记录,扣社区服务中心2分,社区工作人员每人次0.5分;学习笔记不达标者,扣社区服务中心3分,当事人5分。

  5、镇里组织的社区工作人员专题培训班,无故不参加者,扣社区服务中心每人次1.5分,当事人2分。

  6、对社区服务人员每季度组织一次业务知识考试,考试成绩90分以上的不扣分,每下降5分,社区工作人员每人扣除1分;社区工作人员平均成绩90分以上的社区服务中心不扣分,每下降5分扣除社区服务中心3分。

  7、凡督查中发现上班时间工作人员玩电脑游戏的,一次扣社区当事人5分,扣社区服务中心3分。

  (三)社区服务考核(30分)

  8、镇里每半年组织一次社区知识和服务情况民意测评,凡社区服务区域内居民社区知识认知率低、居民满意率排在后三位的,扣社区服务中心6分,社区工作人员3分。

  9、对社区群众前来办理的服务业务,要快速及时准确办理,做到件件有落实、有回应。如果发生群众投诉现象,每次查实后,扣社区当事人5分,社区服务中心3分。

  10、镇里每半年对社区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产核资,如发现资产流失,视情况扣社区服务中心5-10分,分别扣使用人3-6分。慈善超市对有需要求且手续齐全的农村困难户,要及时救助,所放物品如发现有变质的,扣服务中心5分,社区工作人员每人扣2分。

  11、社区内农资超市、便民超市和便民食堂运转正常,每有一处缺失扣10分;发现运转不正常的扣5分。

  12、社区内计划生育、医疗卫生、法制宣传、咨询服务、民间纠纷调处、志愿者服务、图书借阅等工作开展及时有效,并有档案记录,每有一项服务未开展或无档案记录的扣服务中心3分,扣社区工作人员2分。

  13、社区工作人员承担镇直部门单位工作职责的,能在社区处理

  的要及时处理,阶段性工作要利用社区服务剩余时间或周六处理。周六不到岗上班的,每发现一次,扣社区有关人员5分。

  (四)社区宣传考核(10分)

  14、社区工作职责、人员分工、办公时间、热线电话、服务项目、办事程序等未通过公开栏向社会公布的,每一项扣社区服务中心3分,社区工作人员1分。

  15、每月至少向党委提报两次社区服务典型,不达要求的每月扣社区服务中心2分,扣社区工作人员1分。

  16、社区所提报服务典型新闻被镇《xx工作》或上级新闻单位采用,市内采用的,每篇次在季度考核中社区服务中心加2分,社区工作人员加1分;潍坊级采用的每篇次社区服务中心加5分,社区工作人员加2分;潍坊市级以上采用的社区服务中心加10分,社区工作人员加5分。

  (五)社区党建考核(10分)

  17、社区每个党员联系5个住户,定期走访沟通情况,并有走访档案记录。未联系或未走访的扣社区党员当事人3分;有联系名单没有档案记录的社区中心党员每人扣1分,社区服务中心扣2分。

  18、社区党总支每半月召开一次总支成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党员代表会议,研究社区建设有关问题,并做好会议记录。每缺一次扣服务中心5分,扣社区工作人员每人2分。

  19、组织社区党员开展岗位创优、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结对帮扶等活动,活动未开展或无活动记录的扣服务中心5分,扣社区工作人员2分。

  (六)社区环卫(10分)

  20、落实社区卫生责任制,卫生区责任到人,并有检查记录。责任分工不明或检查记录不全的扣社区服务中心3分,扣社区工作人员1分。

  21、社区坚持每天至少打扫一次卫生,长期保持清洁。社区内部服务场所卫生不整洁的,每发现一处扣社区服务中心5分,社区工作人员每人3分。

  22、社区所在中心村卫生由社区牵头负责,社区要有固定且位置合理的垃圾存放场所,社区及周边垃圾定点存放,及时处理。中心街及社区周围200米内每发现一处“三大堆”,扣减社区服务中心2分,社区服务人员1分。

  五、考核结果使用

  1、每季度考核成绩与社区工作人员补助挂钩,社区工作人员凡季度考核总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按规定标准发放补贴;每降低5分,扣减补助的20%;70分以下的不再发放补助。

  2、季度平均分作为每个社区及工作人员的年终分,排名前7名的社区作为全镇先进社区、排名前10名社区工作人员的作为社区工作先进标兵,年底公开表彰奖励。

  3、季度考核连续两次倒数第一的社区主任予以免职,社区书记在全镇通报批评;社区工作人员连续两次排后3位的,扣减全年奖金及社区补助。

  4、考核排名后两位的社区,社区主任及党总支书记通报批评,社区主任予以调整,扣除奖金30%-50%;排名后5位的社区工作人员,除通报批评外,扣发奖金的30%-50%,视情节给予辞退或停薪处分。

  5、凡市委、市政府或市级有关部门督查社区人员无故不在岗或运转不正常造成较坏影响的,取消社区及工作人员评先树优资格,工作人员社区补助自被查之日停发,并对当事人给予3000元、社区主任2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

  六、其它事项。

  1、社区卫生、社区警务及志愿者考核参照该办法进行。

  2、本办法由镇社区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篇:考核实施办法

  品质部绩效考核方案

  一.目的:

  制定本方案是进一步提高品质部各岗位人员的责任心和品质意识,确保各岗位人员严格按照工作流

  程进行作业,以减少因人为因素而造成的品质问题,确保提升品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工作态度。

  二.考核细节与处罚细节

  1.上班迟到、早退(包括会议迟到)扣1-5分

  2.请假未按要求,为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无特殊情况电话请假,扣1-10分

  3.旷工(除行政处罚外)扣20分

  4.不服从上级管理者扣5-10分

  5.工作态度消极、对工作避重就轻者扣2-10分

  6.工作时间睡觉和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扣1-10分

  7.对待错误不主动承认和改善者扣1-10分

  8.未按照要求进行首件、巡检、抽检者扣2-15分

  9.样品、图纸、作业指导书等资料遗失者扣2-5分

  10.首件失误造成批量不良产生扣5-20分

  11.检验未按照要求填写检验记录表或检验记录表不真实者扣5-20分

  12.未依据图纸、检验规范等要求进行检验者扣2-10分

  13.发现异常时,未按要求开具书面(产品隔离票,异常单)私自隐瞒问题者扣10-20分

  14.经投诉检验失误,确认问题属实者扣3-10分

  15.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检验仪器损坏或遗失者,除照价赔偿外扣2-10分

  16.巡检或检验失误造成批量不良者扣5-10分

  17.工作无恒心、精神不振、态度傲慢者扣3-5分

  18.敷衍了事,做事无责任心,日常工作中经常出错扣2-10分

  19.不求上进,对工作要求茫然无知,对日常工作不能正常完成者扣5-2020.当众顶撞上级者扣10-20分

  三.奖励细节

  1.主动提出他人工作中的失误和不足,避免问题发生者,奖励2-10分

  2.爱护团体,工作态度积极,经常帮助其他同事和新进员工,工作成绩优越者,奖励5-10分

  3.及时发现重大品质问题或者隐患者,奖励5-10分

  4.自发的向上级提出行之有效的改善建议,经实施确实能降低公司生产和品质成品,提高品质状况与生产效率者,奖励10-20分

篇九:社区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XX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考核方案

  为了全面了解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检查社区工作人员年度工作目标的执行情况,督促社区工作人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培养一支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队伍,全面完成街道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争创一流街道的目标特制订社区工作人员考核方案.一、指导思想

  围绕“争创一流街道、构建和谐XX、促进全面发展"工作目标,积极推进社区精细化管理工作,强化工作责任,实行过程管理,量化指标,考评到人,奖罚兑现,提高效能,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提高街道社区建设水平。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XX成员:XXXX三、考核对象:

  XX街道23个社区在岗在位社区工作人员

  四、考核原则:

  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考核、奖惩挂钩的原则。

  五、考核办法

  1、对社区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由党政办

  牵头组成考核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2、社区工作人员考核对象全年的基本分为100分,根据考核项目考核情况实行倒扣分.3、年底总平均分低于70分者,进行效能告诫一次,第二年工资每月减少100元;连续两年总平均分低于70分者,予以辞退;年底总平均分低于90分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个人年终奖励为:社区年终奖励基数×个人所得总分÷200。

  4、出勤考核及本职工作由社发办负责落实,效能建设由纪检办负责落实,奖惩情况及最后得分汇总由党政办负责落实。

  六、考核项目及标准:1、出勤考核:20分

  ⑴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迟到超过2小时,视为旷工半天扣3分;无故不上班,视为旷工一天扣6分,依此类推。

  ⑵确有事或生病不能上班者要书面请假。如当时有原因不能书面请假的应先打电话告知并事后补办手续,无书面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⑶事假半年累计不超过15天(含15天)不扣分,每超过一天扣1分。

  ⑷一般性病假全年累计超过20天,取消年终评奖及评优资格(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属重大病情一段时间不能工作

  的除外,其年终评奖酌情考虑)。

  ⑸请假权限:半天之内的由社区书记批准,1天之内的由社发办批准,1天至2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的由街办主要领导批准。

  2、效能建设:20分

  ⑴对群众的咨询事项推诿扯皮导致群众不满意的;向群众解答问题含糊其辞的;没有一次性告知群众办理事项应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的,每次扣1分。

  ⑵未向群众说明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理由的,每次扣当事工作人员1分。

  ⑶因社区工作人员的责任造成行政许可事项延期办结的,扣该直接责任人每人每次1分。

  ⑷未按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1分.⑸因工作人员的态度问题引起投诉或者与当事人发生争吵的每次扣1分,情节严重的,扣3分。

  ⑹群众对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结果不满意,经查实属社区工作人员责任的,每件扣2分.⑺工作时间玩各种电脑游戏、炒股、看电影等的,每次扣5分.⑻被群众投诉情况属实的一次扣5分。

  ⑼被街道领导指出效能作风问题的当事人一次扣3分。

  ⑽被区相关部门查出效能作风问题的当事人一次扣8分,所在单位一次扣5分。

  ⑾被市相关部门查出效能作风问题的当事人一次扣10分,所在单位一次扣8分。

  ⑿工作中麻痹大意,,未能及时发现群众中存在的重大矛盾,致发生群体性事件的,扣10分。

  ⒀出现其它效能建设问题的,视情节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酌情扣分.3、本职工作:50分

  ⑴、社区书记、主任由街道工委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共同考核:

  ①社区书记、主任由于工作不力,造成所在社区未及时完成上级分配的任务,一次性扣其个人10分.②

  在考核社区干部考勤或工作时弄虚作假、打人情分发现一次扣5分.③社区财务使用混乱、账目不清或明显使用违规,出现一次扣10分。

  ④出席街道或新区会议无故缺席或擅自叫人顶替的,出现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的一次扣2分。

  ⑤在街道迎检工作中组织不力,造成街道迎检工作受阻的一次扣10分.⑥因社区工作不力致媒体曝光,对街道照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8分.⑦工作中存在其他渎职现象的视情节由考核工作小组成员酌情扣分。

  ⑧书记、主任连续两年考核低于80分的,按降职处理。

  ⑵社区其他工作人员由社区书记和街道职能部门共同考核。

  ①不服从工作调度安排每次扣3分。

  ②交付任务不能按期完成每次扣3分。

  ③服务态度不好,工作不耐心,与群众发生争执每次扣3分。

  ④开会迟到每次扣2分;无故缺会每次扣5分。

  ⑤工作中存在其他渎职现象的视情节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酌情扣分。

  4、奖罚情况:10分

  ⑴受到街道通报批评以上处罚的每次扣10分

  ⑵在街道重大工作大会上被领导点名批评的每人每次扣5分。

  5、特别加分项

  ⑴获得市、区、街道颁发荣誉的每人每次分别加5分、3分、2分。

  ⑵因工作突出受到市、新区、街道通报表扬的,每人每次分别加5分、3分、2分。

  ⑶因工作突出在街道重大工作会议上受到领导点名表扬的,每人每次加2分。

  ⑷特别加分项目得分情况作为社区工作人员年终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在基础得分相同情况下,特别加分项分数高者优先参与街道评优评先。

  八、工作要求:

  1、要按照考核评价的要素和标准,给予被考核人员公平、公正的评价,严禁打人情分、照顾分,确保考核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公开.2、对社区委员、党建工作者的考评要充分听取社区书记、主任的意见。

  3、考核结果要求公开,对考核为优秀的社区干部应公示。

  4、对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行为的,应严肃处理。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办法有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遵照执行。

  附:1、XX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出勤情况登记表

  2、XX街道社区一般工作人员执行考核项目标准情况登记表

  3、XX街道社区书记、主任执行考核项目标准情况登记表

  4、XX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考核测评得分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篇十:社区干部考核管理办法

  

  村(社区)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新路镇村(社区)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村(社区)干部的考核由党镇委负责,考核结果报镇组织人事局审核备案。

  第三条

  考核村(社区)干部,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二章

  考核对象及内容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村(社区)干部,是指由财政发放工资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第五条

  对村(社区)干部的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进行,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表现,包括政治立场、思想品质、群众观念、大局意识等。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包括工作思路、政策水平、业务水平、组织协调、依法办事、开拓创新、心理素质等。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包括精神状态、责任意识、求真务实、团结协作等。绩:是指工作实绩,包括履行职责成效、解决复杂矛盾和突出问题情况等。廉:是指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

  根据以上考核内容,结合每年年初与各村(社区)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分别制定相应的村(社区)干部《考核细则》,对考核内容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及扣分加分项目等,并报镇组织人事局备案。

  第三章

  考核方式及程序

  第七条

  考核方法:考核分平时表现考核和年终考核。

  (一)平时表现考核。主要考核村(社区)干部出勤、请销假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组织人事局制定村(社区)干部考勤制度,将村(社区)干部考勤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每周至少要安排1天时间集中在村(社区)办公。非集中办公时间,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等村(社区)干部要有1-2人轮流值班办公,每名村(社区)干部每周值班时间不少于3天。村(社区)干部因事因病外出或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平时考核由组织人事局依据日常工作督查情况进行。

  (二)年终考核。年终考核包括两项内容:(1)岗位目标落实情况考核。主要考核岗位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党委政府与

  各村(社区)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工作内容进行考核,年初结合各村(社区)实际下达工作要求和工作计划,与各村(社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年终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岗位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和评分;(2)民主测评。在年终考核会上,由参会人员对村(社区)干部履职情况进行测评。

  第八条

  考核评分计算办法。村(社区)干部的考核分值一百分制计算,平时表现、岗位目标履职和民主测评三项合计100分,其中平时表现考核占20%、岗位目标考核占40%、民主测评占30%,领导评价占10%。平时表现情况和岗位目标完成情况根据《考核细则》进行评分;民主测评分值计算公式为:民主测评分=(优秀票数×1+称职票数×0.8﹢基本称职票数×0.6+不称职票数×0.45)/总有效票数×100。

  第九条

  考核步骤

  1、考核准备。制定考核工作方案,组成考核工作组,培训考核工作人员。考核组主要由政府班子成员、组织人事局和以及驻村(社区)干部组成。

  2、进行考核预告。考核前2天向该村(社区)党员和群众预告被考核对象以及考核时间、内容和方式等。

  3、召开考核会议。会议由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召集,考核组组长主持并作动员讲话。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党员代表(无任何职务普通党员5—10名)、村民代表(每个组1—2名)及在本村的各级党代表等,以上人员到会人数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召开群众测评会。

  考核会议内容主要包括:(1)述职述廉。村(社区)党支

  部书记在会上代表村(社区)班子总结本年度工作情况,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打算,然后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分别在本年度个人履职情况进行述职述廉(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述职可与抓党建工作述职一并进行),个人述职内容要结合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重点反映履行岗位职责、服务党员群众和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等方面的表现情况;(2)民主测评。由参会人员填写《民主测评表》,对村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4、调查核实。对考核中群众反映较大、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定性。

  5、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考核组根据平时表现和年终考核情况,综合分析,对考核对象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对村(社区)干部的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根据考核结果,按得分从高到低评选相应名额的优秀村(社区)干部(综合得分必须达到90分及以上,达不到规定分数的不评为优秀),除优秀外,70分(含70分)以上的为称职,60分-69分(含60分)的为基本称职,59分及以下的为不称职。

  村(社区)干部个人民主测评优秀率低于50﹪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凡村(社区)有关工作一票否决或村(社区)班子、村(社区)干部对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决策贯彻落实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6、研究上报考核结果。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各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提出村(社区)干部绩效工资发放等次,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上镇组织人事局。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评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得超过全镇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

  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总人数的20%(即每年评出1名优秀党支部书记和1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副主任评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得超过全镇副主任人数的15%(即每年评出优秀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副主任1名)。

  7、审核确定考核结果。组织人事局将考核情况上报党委政府审核后,核定村(社区)干部最终考核结果以及村(社区)干部绩效工资的发放等次。

  第十条

  对村(社区)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的评定为“不称职”:

  1、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

  2、对党委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决策贯彻落实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3、难以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

  4、违反工作纪律,在开展村(社区)事务中造成工作被动,损害群众利益的;

  5、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后果的;

  7、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村(社

  区)级事务正常工作秩序的;

  8、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的;

  9、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和其它违纪问题的;

  10、本年度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11、违纪犯罪的;

  12、民主测评中,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并经组织确认为不称职的;

  第四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与村(社区)干部的报酬、奖惩、选拔任用直接挂钩。村(社区)干部报酬采取“基本报酬+绩效报酬”的模式发放,基本报酬按照既定的村(社区)干部报酬标准发放。绩效报酬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年度评为优秀的,绩效工资按每人每月300元发放(3600元/年);考核评为称职的,绩效报酬按每人每月100元发放(1200元/年);年度考核评为基本称职的,不享受绩效报酬并扣发最后一个月的基本报酬;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的,不享受绩效工资报酬并扣发最后一个季度的基本报酬。

  第十二条

  党委政府按年度考核得分从高到低评选3名为村(社区)先进工作者进行奖励。

  第十三条

  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村(社区)干部,在各级推先选优中优先考虑;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考核结果作为招录镇事业单位人员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四条

  年度考核评为基本称职的村(社区)干部,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其进行教育,指出缺点和不足,督促起整改。对其不称职的村(社区)干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诫勉期为6个月,若整改不力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考核对象因病因事请假半年以上的,不参加考核,不评定等次,基本报酬按实际在岗时间核发,不享受绩效报酬,正在接受纪检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的,不参加考核,根据调查处理结果视其情况核发报酬。

  第十六条

  从镇机关由组织选派或个人自愿到村(社区)任职的干部,按本办法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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