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志愿者服务规章制度4篇

时间:2023-09-03 15:36:02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党员志愿者服务规章制度

  

  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在服务群众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快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现就加强我公司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建程序和形式

  (一)

  参加范围

  中共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进步青年,有奉献精神,有志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党员,均可自愿加入党员志愿者服务队。

  (二)组建程序

  1、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以支部组建,各支部均组建一个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设置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队长。

  2、志愿者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报名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队。

  3、所在党支部对报名志愿者进行审核,并分类编组,登记造册。

  4、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队长由所在公司支部书记或支部联络人担任。

  二、服务项目

  (一)服务项目

  1、扶弱扶困、便民利民类服务。面向广大职工群众及结对共建单位中的老年人、儿童、残疾人、下岗职工、低保户等特困群体,提供力所能及的帮扶。

  2、精神生活类服务。面向公司广大职工群众的宣传教育、文体娱乐、心理咨询、交心谈心等服务项目。

  3、治安稳定类服务。面向公司广大职工群众的治安巡逻、防火防毒、预防疫情等服务项目。

  4、环境保护类服务。面向公司广大职工群众及结对共建单位的环境净化、绿化、美化等服务项目。

  5、面向公司广大职工群众及结对共建单位等服务对象需要的其他服务项目。

  (二)服务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将该项工作组织好。志愿者要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采取集中、自愿相结合的方式参加志愿服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带头服务。

  2、深入宣传,营造氛围。各党支部要将建立志愿者服务队工作精神迅速传达落实,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进步青年的积极性,使更多有奉献精神,有志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青年加入到志愿者服务队中来。

  3、统一思想,务求实效。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的各类服

  务,要本着“实践宗旨、无私奉献”的原则,以无偿服务方式为主,要立足长效,努力做到哪里有需要,哪里就有党员服务。

  4、落实措施,积极支持。各党支部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鼓励并支持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在时间上、物质上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对于在志愿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志愿者,在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三、管理程序

  1、公开公示。设立公示栏公开服务项目,公开党员志愿者姓名、特长、联系方式等。

  2、学习培训。公司党委和各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志愿者的培训,组织经验交流,强化宗旨意识,树立奉献精神,提高服务技能。

  3、活动登记。做好活动记载、服务记录工作;要建立健全党员志愿者服务档案,掌握服务活动、服务效果和群众反映等情况。

  4、双向联系。公司党委定期征求群众和结对共建单位对党员志愿者服务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及本人反馈。应将党员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的情况,纳入党员民主评议之中,党员应持志愿服务证参加党员民主评议。

  5、表彰激励。要大力宣传志愿者服务队及党员志愿者

  的先进事迹,要对事迹突出者予以表彰奖励;要切实关心党员志愿者的工作、学习、生活,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

  四、组织领导及监督

  1、队长根据需要,牵头组织开展志愿者活动,每季度至少活动一次,每年末将活动总结报送至集团公司党委。

  2、定期召开党员志愿者服务工作联系会议,研究解决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协调分工,形成党员志愿者服务带动其他各类志愿者参与社会服务的工作机制。

  3、党支部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工作的情况,强化督促指导。要认真做好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情况统计和通报工作,并每年向党委汇报有关情况。

篇二:党员志愿者服务规章制度

  

  践行党员志愿者服务承诺

  保障居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保健

  队

  长:王高生

  队

  员:马海荣

  陈小平

  何

  丽

  奴斯来提

  努尔古丽

  B超医生)

  (光明路社务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光明路社务卫生服务中心

  (光明路社务卫生服务中心中医医师)

  (光明路社务卫生服务中心检验医师)

  (光明路社务卫生服务中心护师)

  (光明路社务卫生服务中心防疫专干)

  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服务制度

  一、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持之以恒地开展志愿服务。

  二、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领导,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踊跃的参与志愿服务。

  三、党员志愿者要发扬奉献精神,满腔热情地为社区鳏寡孤独、体弱多病及有困难的人提供帮助,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四、党员志愿者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智慧与特长,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每个党员志愿者每月至少为社区提供8小时无偿服务。

  五、文明服务,维护志愿者服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党员志愿者要主动接受社区党支部的指导和居民的监督。

  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服务对象

  1、社区全体居民;

  2、在社区范围内居住的流动人口;

  3、年龄偏大、行动不能自理,又缺乏家人照顾的贫苦家庭和其它特殊情况导致生活困难的贫困家庭;

  4、孤寡老人、残疾人家庭等。

  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承诺内容

  1、党员志愿者每月定期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健康体检服务,并对居民开展健康知识宣传。

  2、党员志愿者开展服务时一律佩带党员志愿者服务证,实行亮证服务。

  3、服务活动结束后,为服务对象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由党员志愿者带回社区服务中心。

  4、党员志愿者的服务为无偿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5、党员志愿者开展服务时,应尊重服务对象的习惯和喜好。

  6、党员志愿者开展服务时,不接受服务对象的吃请和馈赠。

  7、党员志愿者主动参加服务活动的时间,全年不少于12次。

  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简介

  光明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于20XX年6月,医护人员12名。该中心投入资金73万元,购置了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的大楼,配备了B超、心电图、血液生化仪等医疗设备,设立了全科诊室、治疗室、预防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等科室。

  该中心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成立于20XX年3月,队长由王高生兼任,队员5名,其中党员3人,入党积极分子2人,团员1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以为广大群众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和康复等综合性卫生保健服务为目的,深入开展志愿者服务工作。

  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工作范围

  一、健康信息收集管理和利用

  1、社区基本情况(包括住户数、服务人口年龄构成比、发病率等)

  2、社区居民健康调查与分析(人口发展、死亡和疾病谱变化、人均年医药费用)。

  3、建立社区和个人健康档案。

  二、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危重病人的现场救治及转诊,家庭病床及相关的各项服务。

  三、预防:传染病防治、儿童计划免疫、慢性病防治和监控等。

  四、保健: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残疾人保健。

  五、康复:接纳上级医院转回的康复期病人,侧重于慢性病、术后病人及残疾病人康复指导和管理。

  六、健康教育:制订健教计划,配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健康教育。

  七、计划生育:

  1、避孕、节育措施的指导与服务;

  2、优生、优育、优教的指导与服务;

  3、不孕症的咨询、查治、转诊。

  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岗位职责

  一、按规定着装,仪表整洁,严格无菌操作。

  二、主动热情耐心细致地接待每一位咨询者,定期与社区卫生中心互通信息。

  三、对行动不便需要出诊的病员,及时组织党员志愿者上门服务。

  四、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的政治及业务学习。

  五、保持办公室室内安静整洁,同时做好消毒隔离工作。

  六、发生紧急情况,应及时向社区服务中心领导汇报。

篇三:党员志愿者服务规章制度

  

  青年志愿者活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学雷锋活动的丰富和发展,是新形势下共青团思想教育工作社会化、有形化的有效形式,是跨世纪青年文明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司各级团组织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服务生产经营的有效载体。为使活动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有章可循,公司团委特制定“青年志愿者活动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宗旨,强化为门店销售、职工生活和环境绿化服务,不断健全运行机制,拓展活动领域。在公司团委的指导下,做一些积极有意义的事情,积极塑造属于民营企业独特的社会责任感和企业文化。

  二、青年志愿者行为规范

  1、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做文明员工;

  2、以自身的行动实践志愿者精神,把爱心献给企业、社会、需要的帮助人。

  3、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技能。

  4、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收取服务报酬。

  5、文明服务,维护志愿者的社会形象。

  6、服从安排,遵守志愿者服务组织的有关规章制度。

  7、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在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活动内容及方式

  (一)服务内容

  1、服务企业生产。围绕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门店服务等开展服务活动,主要开展青年志愿者质量监督、服务质量监督、自主自发学习、互帮互助等活动。

  2、服务职工生活。围绕困难职工家庭生活、困难家庭子女上学开展帮困、助学活动,主要以“一助一”的方式,通过签订服务协议书,定期上门服务。对周边有困难的离退休老人、军烈属、残疾人家庭提供买米买面、打扫卫生、家庭设施维修等服务;对有困难的职工子女提供学习辅导、捐赠学习用品等服务。

  3、服务公司周边环境治理。围绕绿化美化、环境卫生等开展植绿护绿、环境治理等活动。

  (二)活动方式

  各单位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根据各自实际开展下列服务:

  1、青年志愿者为有困难的老人送温暖:通过与服务对象(孤寡老人)签订“一助一”协议书,采取“定时间、定内容、定人员、定对象”的“四定”方式进行服务,同时实行“服务卡”制

  度。通过定期的服务,体现公司青年自愿者的爱心以及企业的人文文化。所做活动要文件的形式向公司团委上报,经审核备案。

  2、青年志愿者为困难家庭子女助学:通过定期上门进行功课辅导、检查作业、捐赠学习用品等服务。所做活动要文件的形式向公司团委上报,经审核备案。

  3、青年志愿者“我做开发区美容师”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在开发区打扫卫生死角、拣拾垃圾、清理野广告等,从而美化开发区环境。所做活动要文件的形式向公司团委上报,经审核备案。

  4、青年志愿者服务质量监督:以部门或门店组为基点设立服务质量监督岗,每个服务质量监督岗有若干名服务质量监督员。服务质量监督员围绕本部门(门店)开展服务质量监督活动。部门之间的监督主要以协调伙伴之间的工作,促进团队间协作力增强。门店主要以会员的服务质量,通过各种方式更好地服务会员。

  5、青年志愿者自主自发学习:青年志愿者督促各部门、各门店发扬自主自发学习的主动性,在工作之余学习更多知识。同时自愿者要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有意义的活动。

  四、活动要求

  1、青年志愿者各项活动月月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有记录;

  2、青年志愿者为孤寡老人送温暖和为困难家庭子女助学,要有持续性地不间断地定期上门服务,并在即使做好相关资料的记录。

  五、考核办法

  1、公司团委对青年志愿者活动每季度考核一次,主要考核各项活动落实情况,检查落实效果、资料台帐、活动记录、材料上报等。

  2、青年志愿者六项活动一项落实不好扣1分,记录缺一项扣0.5分,一次材料上报不及时扣0.2分。

  3、月度考核纳入公司年度表彰考核之中,与青年文明号等荣誉挂钩。

  党员志愿者服务制度

  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宗旨,持之以恒地开展志愿服务。

  第一条

  接受社区党支部的领导,服从安排,听从指挥,积极踊跃的参与志愿者服务。

  第二条

  积极向社区离退休、特困生及其家属、军烈属、五保户、孤寡老人、残疾和孤儿等需要帮助的社区居民开展志愿服务。

  第三条

  以“一助一,多助一”为原则,对社区弱势群体开展经常性的志愿服务。

  第四条

  廉洁自律,以自身行为做“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

  第五条

  文明服务,维护志愿者服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上海市第四中学教师志愿者服务制度

  志愿者服务宗旨: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志愿者组织机构:学校总支部、行政、工会、团委、少先队

  志愿者活动原则:自愿加入,积极参与,服务社会与他人

  志愿者活动目的:促进和谐社会的有效发展,实现社区与学校互动,增强教师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发挥学校志愿者队伍的作用。

  志愿者服务项目:

  一、党员志愿者服务

  1、每位党员帮助一名(学业、经济、心理)困难的学生。

  2、要有服务记录,并保持活动的长效性。

  二、党员、青年社区服务队

  1、党员、青年教师积极报名参加每年寒暑假的社区志愿者服务项目。

  2、结合社区需求,发挥自己的特长。

  3、服务过程中要做到服务态度好、服务质量高,责任到人。

  三、校园平安志愿者服务

篇四:党员志愿者服务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正文: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文明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街道各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内自愿者服务队和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七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能遵守《社区志愿服务条例》的相关规定,年龄16周岁以上(周岁以

  下的可以跟随监护人或在有组织情况下参加志愿服务),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填写注册登记表,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九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三)志愿者组织根据志愿者所从事志愿活动的需要,可要求相关部门为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险;

  (四)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第十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遵守《东方丽景社区志愿服务条例》的相关规定;

  (三)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

  (四)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第四章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

  第十一条社区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帮困、社区治安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为限。

  第十二条社区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2第一条:公开招募制度

  1、招募。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2、招募方式。

  组织招募:通过党团组织动员,引导党团员和社会公众,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

  社会招募: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和社会公众报名应招。

  第二条: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三条: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志愿者档案,掌握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

  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4、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对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四条:培训制度

  1、服务站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志愿者的基本概念、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服务站定期邀请党政领导、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志愿者服务队及志愿者完成党团组织和上级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第六条:评比奖励制度

  1、服务站领导小组为评比奖惩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决定者。

  2、建立以“小时”为依据的普遍表彰与以“小时”加“突出事迹”为依据的重点表彰相结合的表彰激励机制。

  3、采取走访服务对象、自评和领导小组总评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4、志愿者服务站把志愿者参加活动的时间和业绩记录情况作为评价与表彰的依据。评比奖惩要有志愿者的书面小结。

  5、志愿者有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6、志愿者认为评比奖惩决定依据不足的,可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诉,领导小组对申诉要求进行复议,复议结果需记录在案。

  7、评比奖惩活动每年举行1次。

  第七条:注册证制度

  1、志愿者上岗服务必须佩戴志愿者胸章,携带志愿者注册证;

  2、在提供服务时,须如实填写服务记录,并由服务对象确认;

  3、志愿者注册证记满后,交由服务站留存,重新领取新的注册证;

  4、志愿者退出服务站,应缴回注册证,不得私自留存;

  5、志愿者注册证系证明志愿者身份之用,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

  6、志愿者注册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向服务站报告。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3一、志愿者管理条例

  为规范医院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的权益,本着“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管理细则:

  1、志愿服务活动必须遵循自愿、平等、无偿、诚信、尊重、合法的原则。

  2、遵守医院和各科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志愿者服务部的管理。

  3、认真完成培训,遵守各项志愿服务的规定,在各科室和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服务工作,准确为患者提供信息。

  4、维护志愿者组织的形象,不得以医院志愿者身份或志愿者组织的名义从事任何盈利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5、遵守保密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病人隐私。

  6、统一着装,工作主动热情,有爱心、耐心、责任心、理解心;言行规范文明,仪表端庄,仪态大方,微笑有礼。

  7、执行签到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告知社工,服务期间有事暂时离岗,须向导诊交代去向。

  8、妥善保管志愿服务部门提供的物品。

  9、时刻保持安全意识,禁止进入任何危险场所。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若违反规定发生意外事故或物品丢失,志愿者自己承担责任。

  10、在志愿服务中,一经发现有违反本制度者,或连续3个月未参加活动者将自动退出本院志愿者服务队。

  二、志愿者守则、权利和义务

  (一)医院志愿者守则

  1、不能冷漠粗暴对待患者。

  2、不能为患者推荐指向性诊疗活动。

  3、不能为患者提供治疗操作。

  4、不能随意发表关于病情的意见和治疗效果的建议。

  5、不能为患者保管任何财物或提供任何物品。

  6、不能向患者索取钱财和物品。

  7、不能向患者进行医疗商业活动的宣传或宗教传播。

  8、不能随意透露患者隐私或作为笑谈资料。

  9、不能搬动特殊病人或单独护送危重患者。

  10、不能私自处理个人事务或擅自离岗。

  11、不能在服务期间从事服务以外的活动。

  12、不聚集喧哗、谈笑风生、玩手机或看报刊、杂志。

  (二)医院志愿者的权利:

  1、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2、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

  3、要求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要条件和必要保障。

  4、获得所参加志愿服务的相关信息。

  5、在志愿服务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管理部门提供帮助。

  对志愿服务组织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6、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三)医院志愿者的义务:

  1、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者服务。

  2、自愿为医院或患者提供服务。

  3、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赢利性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4、自觉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保守患者的隐私和秘密。

  5、遵守《寮步医院志愿者服务管理条例》,维护医院的声誉和形象。

  三、医院志愿者的工作内容

  建立志愿服务双向机制。根据志愿者专业知识水平,社会志愿者走进医院提供志愿服务,医务人员志愿者走入基层开展志愿服务。

  1、为门急诊患者提供包括导医、导诊、预约诊疗、排队、咨询、解释、护送、取药、陪同检查、取送检查检验报告单、费用查询、健康教育、投诉等服务。

  2、为住院患者提供一般生活护理、沟通交流、陪同检查、咨询、费用查询、健康教育、陪护、阅读报刊杂志、投诉、出院后回访及预约诊疗等服务。

  3、到社区、学校、农村、社会福利和残疾人康复机构等地,为群众提供诊疗、健康教育、咨询、宣传、预约诊疗、康复辅导等服务。

  4、在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大型赛事现场,提供秩序维护、健康保健咨询、现场医疗救援等志愿服务。

  5、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重大传染病和其他突发公共事件时,提供应急医疗救援和心理辅导服务。

  6、医院志愿者服务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工作。

  四、志愿者文明服务用语

  1、您好,您需要什么帮助吗?2、您好,您要看什么科,请在这边挂号

  3、您请坐下休息,我们送您到您要去的科室就诊

  4、请大家不要拥挤,按顺序排队缴费

  5、请让我来帮您提行李吧

  6、您有什么问题请说,我们尽量帮助解答

  7、我说的您都明白了吗?您看哪些方面还需要解释呢?8、xx科室可以乘这个电梯到达,请您跟我来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xx村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农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农村建设,健全和完善农村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xx村志愿者服务队是指在xx村民委员会的倡导和扶持下,从本农村社区村民多元化需求出发,组建以本农村社区村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农村问题,倡导村民互助,共同推动农村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

  第三条xx村志愿者是指在志愿者服务队登记并获得本人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四条xx村志愿者服务队的总体目标是: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五条xx村志愿者服务队的服务口号是:爱心奉献新农村、志愿服务在行动。

  第六条xx村志愿者服务队的服务原则是:以人为本、自我服务、因地制宜、自愿参加。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志愿者服务队下设帮贫扶困志愿者、环境整治志愿者、安全保卫志愿者、文体活动志愿者以及矛盾调处与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五个志愿者服务小分队。

  第八条志愿者服务队的职责:在村委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提供服务。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并长期接纳志

  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十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凡18-60周岁的健康村民,志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承认志愿者服务章程,履行入队登记手续,接受入队辅导,均可到志愿者服务队申请。

  第十一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志愿者服务队填写注册登记表,志愿者服务队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十二条志愿者和志愿者服务队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服务队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志愿者服务队帮助解决;(三)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第十三条志愿者和志愿者服务队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二)遵守志愿者服务队的规章制度;(三)完成志愿者服务队安排的服务工作等;(四)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服务队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五)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佩戴统一的标志。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5总则

  第一条服务站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招募青年志愿者,凡年龄在14周岁以上,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均可报名成为志愿者。

  第二条招募方式采取组织招募和社会招募两种方式进行。组织招募是通过团的组织系统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社会招募是通过电视、广播、海报、报刊以及公布热线电话等方式动员、发动青年报名应招。

  第三条组织原则:活动组织者要协调好组织内部关系,为活动实施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四条服务宗旨:通过青年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弘扬扶弱助残的社会风尚和舍己为人的传统美德,奉献爱心,服务社会。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五条服务口号:启爱心之泉涌,明奉献之真谛。

  第六条服务原则:尽己所能,不计报酬,帮助他人,服务社会,无私奉献。

  第一章、青年志愿者守则为使志愿者更好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和宣传青年志愿者的良好形象,对青年志愿者提出以下要求:

  第一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

  第二条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志愿服务。

  第三条以自身的行动倡导奉献精神,把爱心献给社会和急需帮助的人,实践友爱、互助、奉献!

  第四条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服务章程,高质量完成服务任务。

  第五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技能。

  第六条顾全大局,维护志愿者形象和集体荣誉,树立青年志愿者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七条热情为服务对象服务,态度谦和,耐心细致。

  第八条廉洁自律,不以任何理由索要收受服务对象的钱物。

  第二章志愿者纪律

  志愿者须自觉遵守以上规定和服务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完成任务。

  1、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带“青年志愿者”袖章或其他相关标志。仪表端庄、举止稳重。

  2、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

  第三章经费

  第一条本志愿者队伍属于非盈利性团体。

  第二条本志愿者队伍经费来源主要为:社会的赞助和捐赠及其他

  的合法收入。

  第四章登记制度

  服务站负责对求助的群众和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实行书面登记制度。

  第五章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青年志愿者档案,掌握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情况、服务特长及志愿服务意向。

  2、建立服务对象档案,主要是五保户、烈军属、孤寡老人、残疾人、困难家庭及其子女等的基本情况,掌握服务要求。

  3、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及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意向,建立青年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联系网络,使每一项活动做到服务对象明确,服务人员稳定,服务项目具体,任务量化,责任到人。

  4、建立青年志愿者服务档案,对青年志愿者开展服务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

  第六章培训制度

  1、服务站定期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各项理论和技能培训,包括青年志愿者的基本概念、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不断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2、服务站定期邀请党政领导、青年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七章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指导和协调各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及青年志愿者完成团组织和上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部署的任务。

  2、通过跟踪服务、信息反馈等形式,监督检查青年志愿者服务情况并记入服务档案。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6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社区党委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

  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二、社区志愿者经过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三、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能遵守《志愿服务条例》的相关规定,服从各级志愿者组织地管理;年龄16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可以跟随监护人或在有组织情况下参加志愿服务)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四、社区志愿者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7为使xx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提高本社区党员的整体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光辉形象,更好地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辖区内居民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推进农村文明建设和各项工作,特制定xx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活动制度如下:

  一、xx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是在区、街道党工委、村党总支的领导下,由社区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以社区党员(包括在本社区工作生活的外来流动党员)为主体的各项服务活动。

  二、根据党员志愿者的专业特长,开展各类为民服务活动,如帮扶帮困、平安生产、关心下一代等等。同时在社区干部、居民代表中开展“参加公益岗位、争当先锋”活动,要求党员干部带头积极参与。

  三、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活动方式,开展为居民群众、为农村社区服务活动。定期开展的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包

  括:每年三月为党员活动月,集中开展一系列为民服务活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为党员服务日,开展专项为民服务。

  四、志愿者在开展服务活动时,要佩戴党徽和戴印有志愿者标志的帽子,应时时注意在群众中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和志愿者社会形象。

  五、参加志愿者服务队的党员要维护集体荣誉,顾全大局,遵守村党总支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

  六、社区党支部要重视志愿者队伍服务活动和工作内容的记载及各种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在服务活动开展前需要做好活动预告,活动结束后需要做好总结,并建立档案。

  七、社区党支部对党员志愿者的各项活动和服务情况要及时向志愿者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反馈,同时进行必要的宣传、鼓励。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8为了加强青年志愿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志愿者协会内部成员的纪律,提高各成员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拟定如下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定名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隶属于院团委社会实践部,接受院团委老师的领导。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不为物质报酬,自愿为社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学生组成的自发性学校团体。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致力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倡导“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志愿者精神,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四条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二章任务

  第五条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使更多的弱势群体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条规划、组织义工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校园义工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开展与各学院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组织会员间的有关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协会实行注册会员制,会员资料档案实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为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

  2.具备“自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平等、负责、关怀、理解”的精神

  3.承认本协会章程。

  4.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登记表。

  2.经本协会管理团队审查通过。

  3.管理团队发给统一制作的工作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活动的权利;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4.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2.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3.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4.任何一名协会成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义务感。自觉维护本协会的名誉和利益。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努力工作,不求回报,服务同学。

  5.参加协会固定卫生打扫,维护卫生区卫生。

  第十三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工作证,如三次无故不参加任何一次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会员利用本协会名义组织活动,须上报经管理团队批准,方可进行。未经管理团队批准,会员不得擅自组织活动或对外宣传及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会员如有违反校纪校规和本协会章程或有损本协会声誉的行为,由本协会管理团队决定撤销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管理团队成员由全体会员推举产生。

  第十七条本协会管理部门,分为志愿队、财务部。

  第十八条志愿队负责进行公益活动的策划和运转,并进行搜集弱势群体信息,进行考察与扶助。

  第十九条财务部:对志愿资金进行管理,并对每次花销事项进行开票统计。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本协会经费全部收入将用于开展公益活动,协会经费由财务部专人专职管理,财务公开,定期向会员及捐助者公布账目。志愿经费必须持收据、发票交财务部负责人报销;报销流程由财务部制度为准。财务部必须做好每一笔财务收支帐目的记载、保存和整理相关的发票和收据,并且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审核,结帐当日收支余额交相关负责人过目。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解散时,必须经协会管理团队讨论决定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协会管理团队。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9为树立“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围绕“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简称“三关爱”)为主要内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以下工作

  制度:

  一、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社区党委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二、社区志愿者经过社区志愿服务站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三、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愿意为社会提供义务服务;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自愿选择至少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能遵守《西安市志愿服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并履行志愿服务承诺;年龄14周岁以上(如果未满14周岁,须由父母或监护人协助注册并陪同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四、社区志愿者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10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有效使用志愿者资源,保证志愿者队伍素质,进一步推动志愿者服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促进社区教育的发展和深化,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志愿服务队必须具备“六个有”:

  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一个相当稳定的服务基地;有完整的活动计划;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二、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遵守志愿者协会的章程;

  (三)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

  (四)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五)志愿者每个月应至少参加一次服务活动,吃苦耐劳,热情主动,服从分配的任务。

  (六)志愿者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短期内无法参加服务的,应将原因告知组长,不得无故不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三、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

  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教育服务、环境保护、文化服务、帮困服务、治安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有限。

  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全体社区成员,重点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志愿服务管理制度11第一条:服务队成员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二条:服务队成员应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中学生守则及校内各种规章制度。承认青年志愿者章程,自觉维护志愿者形象。

  第三条:例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志愿者全体成员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2.大会由会长或副会长主持,传达学校指示、决议,讨论决定协会工作的重大问题,研究总结布署安排协会的工作。

  3.开会时,成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实行签到制度,没有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提前请假,并在开会后及时了解会议内容,学习会议精神。

  4.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5.服务队全体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6.加强组织纪律观念,对有关会议内容必须保密。

  7.服务队会议由组织部做好记录,做好存档材料,以便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8.各小队负责人做好所在小队相应的记录,以备小队指导开展内部工作。

  9.志愿者服务队的主要干部负责人每月定期召开内部会议,总结开展活动的经验成绩及不足,讨论研究下一步工作计划,任务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形成共同决议后,在服务队全体会议上宣布。

  10.各个小队由负责人负责召开内部成员的交流会,回顾前段工作中的得失,并讨论决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形成一定的书面记录,并做好队员心理思想方面的工作。

  11.发现问题后,能解决的应予以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总队主要领导或团委老师。

  12.服务队全体成员会议定为每月月初第一个星期,时间自定;主要干部会议定为每月二次,时间为每月上半旬和下半旬,具体时间自定。小队内部会议由小队长视小队情况自定,但必须要有会议记录,小队单独会议要保证一月一次。

  第四条:学习制度

  1.全体成员每月学习一次,必要时可临时举行。

  2.学习由服务队主要负责人主持,传达国家、学校的指示会议精神,学习志愿者的相关知识,了解我国青年志愿者的活动情况,学习其他学校的青年志愿者活动开展经验学习活动,以及提高协会成员综合素质的相关知识。

  3.严格遵守学习纪律,维持会场学习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做好记录,会后及时传达学习内容及有关精神。

  4.学习内容由组织部负责整理,各小队由小队长负责根据大队安排收集相关材料,必须与会前两天内交到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并与会后两天内写好工作总结交于组织部。

  5.在学习中,总队成员之间要加强工作中,生活中,学习上的交流以达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

  6.学习内容由组织部门做好记录,作为存档资料以便总结经验,指导今后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考勤制度

  1.服务队成员,在参加内部组织的活动以及协会统一组织的例会、学习、活动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果必须请假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则必须告知小队长并请示会长,并及时补写请假条。

  2.有事请假者,必须持有假条经会长或副会长签名方可生效,并交组织部备案。

  3.如没有请假条,而会长及小队长不知其详细去向者,按旷会处理。

  4.服务队活动期间不得无故离开,如有需要须向小队长或主要负责人,请示获得允许后方可离开,归队后应及时消假。

  5.在会议活动正式开始后,不再签到,后到者视为迟到,活动会议开始二十分钟后再到者视为旷会。

  6.凡在活动中私自离队者,给予大会警告处分。

  7.全体成员参加的活动考勤由组织部人员负责记录存档。做为今后奖惩先进的考核项目。各队自行开展的活动。小队负责做好本队考勤记录,并交组织部存档。

  8.服务队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及各项服务工作,无故二次迟到或一次不到者,应写出书面检查,大会批评警告一次,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无故四次迟到或二次不到者,按自动退出青年志愿者协会处理。

  第六条:活动制度

  1.服务队全体成员,应有组织有纪律的开展活动。发扬“立足校园,服务师生,走向社会,锻炼自我“的活动宗旨。

  2.服务队全体成员应服从大队的统一调遣,自觉服从协会的指示,确保协会活动准时高效、有序的完成。

  3.服务队全体成员应遵照学校的领导、团委的安排,协调好学校其他组织、社团之间的关系,为学校的建设积极努力工作。

  4.各队小队长可携带本队成员自行参加一些有益于社会人民和组织的活动,活动前写出详细的计划、人员安排、交由团委或会长处审批。

  5.各位成员也可利用自身的条件,发挥个人特长,积极主动的走向社会联系一些有保障性、有意义的活动。

  6.活动的准备工作:

  (1)对于每一件具有可实施性的工作,须由服务队的干部集体商议。讨论通过后,方可上报团委批准,然后制定详细的计划。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才能向队员公布实施。

  (2)对于服务队全体成员参与的活动,由组织部拟定出详细的计划方案,全体干部经研究划分好各自的职责和主要承担的工作进行合理的分派,责任分明。

  (3)申请准备好活动所需的场地、器材、经费进行合理的利用。所有物品由组织部和小队长负责。

  (4)服务队宣传部应充分做好活动前后宣传工作,宣传资料由协会宣传部负责自行收集整理,交于组织部审核修正后,方可见报,必须每次活动一宣传,保证以板报形式出现。

  (5)对于各小队所单独组织开展的活动需要报协会讨论上报团委批准,并拟定出一系列详细的计划措施。

  7.活动的实施阶段:

  (1)在活动实施过程中主要负责人应尽心尽力,各司其职,带动全体队员,认真、高效的开展工作。

  (2)参加活动的总队成员应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协会的纪律,不得私自离队,如有特殊情况者,须向协会负责人申请后方可离开。

  (3)在活动中,如果发现有异常情况,须及时向协会负责人报告,以求妥善处理,不允许私自行动。

  (4)在活动中严禁携带亲朋好友,私自顶替协会人员名额,参加总队所组织的各种活动,违反者将严肃处理,造成恶劣影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

  (5)在活动中,在工作思路已明确的前提下,不得顶撞负责人,须按照要求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并帮助其他队员共同协作完成任务。

  8.活动完工阶段:

  (1)按照要求,根据分配完成自己的任务后,不得自行走动。

  (2)服务队成员集合后,各小队长负责清点人数,组织部做最终的情况统计。

  (3)各小队队长负责收齐本小队活动中所领取的帽子、队旗、臂章等物品,点清件数以交回组织部保管。

  (4)各小队按照原来路线,整齐列队,直到顺利返回学校。

  (5)活动结束后,组织外联部负责书写工作总结及工作简讯,各小队单独书写本队的工作总结。如单独开展的工作,所负责小队负责人要写一份全面的工作总结上交组织部存档。并及时将材料送至《团讯》处发表,所有报送材料需经组织部严格把关审核。

  (6)活动结束后召开主要负责人会议总结本次工作中的得失。

  9.活动中的应急措施:

  (1)服务队成员之间应相互团结,相互友爱,相互理解,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建议,避免内部成员之间发生矛盾和摩擦。

  (2)严禁在值勤或活动中与其他组织社团或外界发生冲突,如遇特殊情况,及时与小队长或协会负责人联系,以免冲突扩大。

  (3)在特殊情况下,应以总队的利益为重,并以注意维护全体队员的安全为首要条件。

  第七条:奖惩制度

  1.志愿者服务队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供的培训及各项服务工作,无故二次迟到或一次不到者,应写出书面检查,大会批评警告一次,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无故四次迟到或二次不到者,按自动退出青年志愿者协会处理。

  2.有事请假者,必须持有假条经协会负责人批准签名方能生效。

  3.青年志愿者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行为,团委、青年志愿者总队可取消其志愿者资格。

  4.各小队负责人必须认真负责各小队用具收发工作,如因工作疏忽,丢失用具的,各小队负责人负主要责任并照价赔偿,所在小队大会警告批评一次。

  5.各小队负责人必须对自己所管辖小队进行活动总结。每次活动一总结,每月一总结。及时向大队组织部汇报小队工作思想和状况。无故有二次活动总结不交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大会批评警告一次,超过三次者,视为自动退队处理。

  6.每次服务队活动结束后,各小队负责人应在二天内将活动总结交组织部。

  7.服务队宣传部应充分做好活动前后宣传工作,宣传资料由协会宣传部负责自行收集整理并交于组织部审核修改后方可见报。必须每次活动一宣传,保证以板报形式出现,也可以网站、报纸等多种形式宣传。

  8.奖励:

  (1)每次活动没有缺勤现象的,工作认真积极表现者,优先考虑评优资格。

  (2)协助总队额外完成除本职工作以外的工作者,优先考虑评优资格。

  (3)对在服务队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队员,根据活动评选要求,与活动结束后评选,组织部报团委批准后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或通报表扬。

  (4)取得评优资格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通报表扬。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团委、xx志愿者服务队,修改权归xx志愿者服务总队所有。

  扩展资料:学雷锋志愿服务管理制度

  志愿者招募制度

  (一)招募原则:

  在招募志愿者的过程中应遵循自愿的原则,吸引有爱心、有责任感、有素质并有服务意愿的个人或团体,使其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能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志愿者服务。A级景区志愿服务站的志愿服务队伍主要由党员志愿者、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和文明单位志愿者、民间志愿者及管理单位自愿者等组成。

  (二)志愿者基本条件:

  1、凡年满18周岁,有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的能力的个人。

  2、具有志愿精神,有强烈的服务意愿。

  3、能认同志愿者的使命及目标,不追求物质报酬或其它任何私利。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

  5、富有责任感。

  6、愿意与他人合作。

  7、有参与志愿者服务的时间。

  8、身体健康,具备提供服务工作的身体素质。

  9、有参与相关服务活动的知识水平与能力。

  10、有意关爱和帮助孤残儿童、残障人士和“三无”老人。

  (三)招募程序

  申请加入志愿者行列的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可到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登记填写志愿服务登记表。经登记填表后由登记单位发给志愿者服务登记卡即为志愿者。

  志愿者培训制度

  (一)新志愿者培训

  1、新志愿者在完成登记后,必须经过最基础的培训。

  2、培训时间按新志愿者登记累计数确定,就近安排时间进行培训。

  3、培训内容:

  ①志愿者组织性质、任务、组织架构。

  ②进行有关规章制度、纪律等方面的教育

  ③重点介绍志愿者组织目前开展的项目活动。

  ④介绍优秀志愿者的先进事迹。

  (二)项目专业培训

  1、志愿者开展项目活动前,原则上都要经过项目培训,即使是没有专业技能要求的,也要通过培训把项目意义、活动内容、时间、地点、要求、注意事项等讲解明白,保证让每名参与该项目的志愿者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2、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须聘请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员或

  有培训资格的志愿者,使项目开展过程中能够保证按要求做细做好。

  3、在项目进行中,如有需要强化培训的,须及时组织好。这样一方面可以使参加培训的人员进一步得到提高,另一方面也可以使培训进一步深化,使之跟得上项目的深入发展。

  (三)志愿者全员培训

  1、全体志愿者原则上每月集中组织学习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

  2、学习由志愿者服务队队长组织,传达上级部门的指示、学习志愿者的相关知识、其他单位或者部门的志愿者活动开展经验,以及提高志愿者综合素质的相关知识。

  3、每年培训后要重新确认所参加的项目,确保项目的时效性。

  4、对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志愿者要安排补训。

  5、志愿者之间要加强工作、生活、活动中的学习交流,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的目的。

  志愿者服务活动记录制度

  (一)志愿服务记录遵循及时、完整、准确、安全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于商业交易或者营利活动,也不得侵犯志愿者个人隐私。

  (二)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安排专门人员对志愿服务记录进行确认、录入、储存、更新和保护,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或者业务主管部门对志愿服务记录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志愿服务信息应当包括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的名称、日期、地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质量评价、活动(项目)负责人、记录人等。

  (四)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结束后,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对志愿者所承担工作的完成状况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进行综合评价。

  (五)志愿服务记录应当长期妥善保存。未经志愿者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或者向第三方提供志愿服务记录。

  (六)志愿者因志愿服务表现突出、获得表彰奖励的,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及时予以记录。

  (七)经志愿者本人同意,志愿服务记录可以在其加入的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之间进行转移和共享。

  志愿者组织、公益慈善类组织和社会服务机构应当对接收的志愿服务记录进行核实,并妥善保管。

  志愿者考核奖励制度

  (一)奖惩制度:

  志愿者必须按时参加志愿者服务队组织、提供的培训及各项服务工作,无故2次迟到或1次不到者,批评警告1次,取消评优资格;无故3次迟到或2次不到者,按自动退出志愿者服务队处理。

  (二)奖励目的:

  为表扬志愿者对社会各界无偿奉献的服务精神,鼓励更多优秀的志愿者投入到志愿者服务行列,特此创建学雷锋志愿者奖励机制。

  (三)奖励形式:

  (1)授予星级志愿者称号(小册子)(2)颁发证书

  (3)工作表现优秀者根据能力给予一定工作职务(4)每月举行志愿者活动,每年不定期举办培训讲座

  优秀志愿者奖,评选条件:热爱青年志愿者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工作积极肯干,作风踏实,立足本职,无私奉献,能为

  集体多做好事。在青年志愿者中有较好的影响,乐于助人,关心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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